本實用新型是一種便捷更換燈板的燈具殼體,屬于燈具殼體領域。
背景技術:
燈具,是指能透光、分配和改變光源光分布的器具,包括除光源外所有用于固定和保護光源所需的全部零、部件,以及與電源連接所必需的線路附件。
現(xiàn)有技術公開了申請?zhí)枮椋?01520264115.1的一種可拆卸防爆燈具殼體,包括燈具上蓋,橡膠上蓋密封圈,鋼化玻璃,玻璃固定扣,燈具殼體,側蓋密封圈,塑料側蓋,螺釘,電器箱上蓋,電器箱底座,齒輪定位片,固定安裝支架。燈具上蓋與燈具殼體可拆卸式螺釘固定,在燈具上蓋與燈具殼體之間設置有鋼化玻璃和橡膠上蓋密封圈,燈具殼體安裝有側蓋和側蓋密封圈,燈具殼體底部設置有電器箱底座,電器箱底座通過螺釘進行連接。電氣箱底座上安裝有電器箱上蓋,電器箱上蓋通過螺釘進行固定。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通過齒輪固定片可進行大角度調節(jié);通過連接螺釘連接燈具殼體連接電器箱底座便于燈具安裝拆卸;燈具殼體側面安裝有塑料側蓋便于燈具拆卸維修。但是該燈具殼體沒有燈板卡扣組件,不方便拆卸燈板更換內部元件。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針對現(xiàn)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種便捷更換燈板的燈具殼體,其結構包括燈具外殼、透明燈板、LED燈泡、反射板、燈板卡扣組件、螺母槽、安裝架、電源線安裝螺母、電源線,所述透明燈板設于燈具外殼表面,所述LED燈泡設于透明燈板下方,所述反射板設于燈具外殼表面,所述燈板卡扣組件與透明燈板表面固定連接,所述螺母槽設于燈具外殼后表面,所述安裝架與螺母槽活動連接,所述電源線安裝螺母與燈具外殼活動連接,所述電源線通過電源線安裝螺母與燈具外殼固定連接,所述燈具外殼設有上通風孔、下通風孔、外殼加強筋,所述通風孔設于燈具外殼上側,所述下通風孔設于燈具外殼下側,所述外殼加強筋設于燈具外殼背面,所述燈板卡扣組件設有卡槽塊、活動扣、折疊鉸鏈、延伸桿,所述卡槽塊與活動扣活動連接,所述活動扣通過折疊鉸鏈與延伸桿活動連接,所述延伸桿與透明燈板固定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螺母槽設有螺母。
進一步的,所述螺母設于螺母槽內部。
進一步的,所述安裝架設有安裝孔。
進一步的,所述安裝孔設于安裝架表面。
進一步的,所述燈板卡扣組件設有5個。
本實用新型的一種便捷更換燈板的燈具殼體,通過設有燈板卡扣組件,實現(xiàn)了該燈具殼體方便拆卸燈板更換內部元件。
附圖說明
通過閱讀參照以下附圖對非限制性實施例所作的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優(yōu)點將會變得更明顯: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便捷更換燈板的燈具殼體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背面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燈板卡扣組件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燈具外殼-1、透明燈板-2、LED燈泡-3、反射板-4、燈板卡扣組件-5、螺母槽-6、安裝架-7、電源線安裝螺母-8、電源線-9、上通風孔-10、下通風孔-11、外殼加強筋-12、卡槽塊-50、活動扣-51、折疊鉸鏈-52、延伸桿-53、螺母-60、安裝孔-70。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現(xiàn)的技術手段、創(chuàng)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請參閱圖1-3,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便捷更換燈板的燈具殼體,其結構包括燈具外殼1、透明燈板2、LED燈泡3、反射板4、燈板卡扣組件5、螺母槽6、安裝架7、電源線安裝螺母8、電源線9,所述透明燈板2設于燈具外殼1表面,所述LED燈泡3設于透明燈板2下方,所述反射板4設于燈具外殼1表面,所述燈板卡扣組件5與透明燈板2表面固定連接,所述螺母槽6設于燈具外殼1后表面,所述安裝架7與螺母槽6活動連接,所述電源線安裝螺母8與燈具外殼1活動連接,所述電源線9通過電源線安裝螺母8與燈具外殼1固定連接,所述燈具外殼1設有上通風孔10、下通風孔11、外殼加強筋12,所述通風孔10設于燈具外殼1上側,所述下通風孔11設于燈具外殼1下側,所述外殼加強筋12設于燈具外殼1背面,所述燈板卡扣組件5設有卡槽塊50、活動扣51、折疊鉸鏈52、延伸桿53,所述卡槽塊50與活動扣51活動連接,所述活動扣51通過折疊鉸鏈52與延伸桿53活動連接,所述延伸桿53與透明燈板2固定連接,所述螺母槽6設有螺母60,所述螺母60設于螺母槽6內部,所述安裝架7設有安裝孔70,所述安裝孔70設于安裝架7表面。
在進行使用時,通過設有燈板卡扣組件5,實現(xiàn)了該燈具殼體方便拆卸燈板更換內部元件。
例如在需要更換燈珠時,可以通過折彎活動扣拆卸透明燈板,方便快捷。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jīng)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