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裝置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照明裝置。實施方式的照明裝置包括:發(fā)光部,具有發(fā)光元件及開關,所述開關控制所述發(fā)光元件的點亮狀態(tài);框體,收納所述發(fā)光部,且一個端部開口;罩,覆蓋所述框體的開口,且具有透光性;以及框架,設置在所述框體與所述罩之間,且所述框架具有緣部及保持部,所述緣部呈框狀,所述保持部的一端設置于所述緣部,另一端從所述緣部突出,且所述保持部保持對所述開關進行操作的操作部,并從所述罩露出。此照明裝置能夠增大照光面積。
【專利說明】照明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涉及一種照明裝置。
【背景技術】
[0002]一種照明裝置,其以發(fā)光二極管(d1de)作為光源,且設置在車輛的內飾材中。
[0003]此類照明裝置具備:箱狀的框體;基板,安裝有發(fā)光二極管,且設置在框體的內部;框狀的緣部,覆蓋框體的開口部分;以及外透鏡(outer lens),覆蓋緣部的開口。
[0004]因此,因緣部的邊緣,而外透鏡的面積(照光面積)相應地變小。
[0005]而且,若緣部的邊緣的寬度尺寸變大,則將難以融合于車輛內飾材的設計(design)。
[0006]現(xiàn)有技術文獻
[0007]專利文獻
[0008]專利文獻1:日本專利特開2010-149762號公報實用新型內容
[0009][實用新型要解決的問題]
[0010]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問題在于,提供一種能夠增大照光面積的照明裝置。
[0011][解決問題的技術手段]
[0012]實施方式的照明裝置包括:發(fā)光部,具有發(fā)光元件及開關(switch),所述開關控制所述發(fā)光元件的點亮狀態(tài);框體,收納所述發(fā)光部,且所述框體的一個端部開口 ;罩(cover),覆蓋所述框體的開口,且具有透光性;以及框架(frame),設置在所述框體與所述罩之間,且所述框架具有緣部及保持部,所述緣部呈框狀,所述保持部的一端設置于所述緣部,另一端從所述緣部突出,且所述保持部保持對所述開關進行操作的操作部,并從所述罩露出。
[0013]進一步地,所述罩還具有導光部,所述導光部朝向所述發(fā)光部延伸。
[0014]進一步地,所述框架還具備連接部,所述連接部設置在所述保持部與所述緣部之間,所述連接部具有貫穿厚度方向的孔部,所述罩覆蓋所述連接部。
[0015]進一步地,所述框體的內部的側面朝向底面?zhèn)冉咏隹蝮w的中央側的方向傾斜。
[0016](實用新型的效果)
[0017]根據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可提供一種能夠增大照光面積的照明裝置。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8]圖1是用于例示本實施方式的照明裝置I的示意立體圖。
[0019]圖2是圖1中的A-A線方向的示意剖面圖。
[0020]圖3是照明裝置I的示意分解圖。
[0021]圖4(a)、圖4(b)是照明裝置I的示意分解剖面圖。圖4(a)是圖3中的B-B線方向的示意分解剖面圖。圖4(b)是圖3中的C-C線方向的示意分解剖面圖。
[0022]圖5(a)、圖5(b)是用于例示另一實施方式的罩16及框架14的安裝的示意剖面圖。圖5(a)是用于例示罩16及框架14的安裝前的示意分解剖面圖。圖5(b)是用于例示罩16及框架14的安裝后的示意剖面圖。
[0023]圖6是用于例示另一實施方式的照明裝置Ia的示意立體圖。
[0024]圖7是圖6中的D-D線方向的示意剖面圖。
[0025]圖8是用于例示另一實施方式的照明裝置Ib的示意立體圖。
[0026]圖9是照明裝置Ib的示意分解圖。
[0027]圖10是用于例示另一實施方式的照明裝置Ic的示意立體圖。
[0028]圖11是照明裝置Ic的示意分解圖。
[0029][符號的說明]
[0030]1、Ia?Ic:照明裝置
[0031]2、12:框體
[0032]2a: 一個端部
[0033]2b:凸緣部
[0034]2c:底面
[0035]2d:側面
[0036]3:發(fā)光部
[0037]3a:基板
[0038]3b:發(fā)光元件
[0039]3c、3c2、3c3:開關
[0040]3c1:凸鈕(knob)
[0041]4、14、24:框架
[0042]4a、24a:緣部
[0043]4al、6b、24al:爪部
[0044]4b,24b:保持部
[0045]4bl、4b2、4b3、12a、14a、24d、26a:孔部
[0046]5、15、25:操作部
[0047]6、16、26:罩
[0048]6a:缺口部
[0049]16a,24c:連接部
[0050]26b:導光部
【具體實施方式】
[0051]實施方式的照明裝置包括:發(fā)光部,具有發(fā)光元件及開關,所述開關控制所述發(fā)光元件的點亮狀態(tài);框體,收納所述發(fā)光部,且一個端部開口;罩,覆蓋所述框體的開口,且具有透光性;以及框架,設置在所述框體與所述罩之間,且所述框架具有緣部及保持部,所述緣部呈框狀,所述保持部的一端設置于所述緣部,另一端從所述緣部突出,且所述保持部保持對所述開關進行操作的操作部,并從所述罩露出。
[0052]根據該照明裝置,能夠增大照光面積。
[0053]而且,所述罩可還具有導光部,所述導光部朝向所述發(fā)光部延伸。
[0054]這樣,能夠效率良好地使光到達罩的周緣附近。因此,能夠進一步增大照光面積。
[0055]而且,框架還具備連接部,所述連接部設置在所述保持部與所述緣部之間。所述連接部具有貫穿厚度方向的孔部。所述罩覆蓋所述連接部。
[0056]這樣,能夠減少被保持部遮擋的光。因此,能夠進一步增大照光面積。
[0057]而且,框體內部的側面朝向底面?zhèn)冉咏隹蝮w中央側的方向傾斜。
[0058]這樣,入射至側面的光容易照射到照明裝置的外部。
[0059]以下,參照附圖來例示實施方式。另外,各附圖中,對于同樣的構成要素標注相同的符號,并適當省略詳細說明。
[0060]圖1是用于例示本實施方式的照明裝置I的示意立體圖。
[0061]圖2是圖1中的A-A線方向的示意剖面圖。
[0062]圖3是照明裝置I的示意分解圖。
[0063]圖4(a)、圖4(b)是照明裝置I的示意分解剖面圖。
[0064]另外,圖4(a)是圖3中的B-B線方向的示意分解剖面圖。圖4(b)是圖3中的C-C線方向的示意分解剖面圖。
[0065]照明裝置I例如可設置在汽車或火車等車輛的室內。
[0066]例如,照明裝置I可設置在開口內,該開口被設置在汽車車廂的天花板的車頂飾板(rooftrim)等上。
[0067]如圖1?圖4(b)所示,在照明裝置I中,設置有框體2、發(fā)光部3、框架4、操作部5及罩6。
[0068]如圖2所示,框體2呈箱狀,且一個端部2a開口。在框體2的端部2a,設置有凸緣(flange)部2b,該凸緣部2b朝向框體2的外方突出。凸緣部2b呈環(huán)狀,且以包圍框體2的端部2a周圍的方式而設置。
[0069]在框體2的內部的底面2c上,設置有發(fā)光部3。
[0070]框體2的內部的側面2d成為斜面。側面2d朝向底面2c側接近框體2中央側的方向傾斜。
[0071]如圖2所示,從發(fā)光部3的發(fā)光元件3b照射的光的一部分入射至側面2d。入射至側面2d的光受到反射,并經由罩6而照射至照明裝置I的外部。
[0072]此處,例如在側面2d為相對于底面2c而垂直的面的情況下,入射至側面2d的光的一部分將難以照射到照明裝置I的外部。
[0073]本實施方式中,側面2d朝向底面2c側接近框體2中央側的方向傾斜。因此,入射至側面2d的光容易照射到照明裝置I的外部。
[0074]框體2的材料并無特別限定??蝮w2例如可使用樹脂材料或金屬材料等而形成。
[0075]此時,若考慮到從發(fā)光部3的發(fā)光元件3b照射的光的一部分入射至側面2d的情況,則框體2的材料優(yōu)選采用下述材料,該材料對于從發(fā)光元件3b照射的光的反射率高。
[0076]作為反射率聞的材料,例如可例不白色的樹脂、或者混合有氧化欽等粒子的樹脂坐寸ο
[0077]而且,在設置于發(fā)光部3中的發(fā)光元件3b等的發(fā)熱量大的情況下,框體2的材料優(yōu)選采用導熱率高的材料。
[0078]作為導熱率高的材料,例如可例示高導熱性樹脂、金屬、氧化鋁或氮化鋁等陶瓷(ceramics)等。
[0079]另外,高導熱性樹脂例如是如下所述的樹脂,即,在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 PET)或尼龍(nylon)等樹脂中,混合有纖維或粒子,所述纖維或粒子包含導熱率高的碳或氧化鋁等。
[0080]在發(fā)光部3中,設置有基板3a、發(fā)光元件3b及開關3c。
[0081]基板3a呈板狀,且在表面設置有未圖示的配線圖案(pattern)。
[0082]基板3a例如可由氧化鋁或氮化鋁等陶瓷、酚醛紙或環(huán)氧玻璃等有機材料、以絕緣材料包覆金屬板表面而成的材料等形成。
[0083]另外,在以絕緣材料包覆金屬板表面的情況下,絕緣材料既可包含有機材料,也可包含無機材料。
[0084]在發(fā)光元件3b等的發(fā)熱量大的情況下,考慮到散熱的觀點,優(yōu)選使用導熱率高的材料來形成基板3a。作為導熱率高的材料,例如可例示氧化鋁或氮化鋁等陶瓷、前述的高導熱性樹脂、以絕緣體包覆金屬板表面而成的材料等。
[0085]而且,基板3a既可為單層,也可為多層。
[0086]發(fā)光元件3b被設置在基板3a上。
[0087]發(fā)光元件3b例如可采用發(fā)光二極管或激光二極管(laser d1de)等。
[0088]發(fā)光元件3b的數(shù)量并無特別限定。發(fā)光元件3b的數(shù)量可根據照明裝置I的用途或大小等而適當變更。即,發(fā)光元件3b的數(shù)量只要為I個以上即可。
[0089]在設置多個發(fā)光元件3b的情況下,多個發(fā)光元件3b的配置既可采用矩陣(matrix)狀或同心圓狀等規(guī)則性的配置,也可采用任意配置。
[0090]發(fā)光元件3b、與設置在基板3a表面上的未圖示的配線圖案的連接方法并無特別限定。發(fā)光元件3b例如可經由導線(wire)而與未圖示的配線圖案電連接。而且,發(fā)光元件3b例如也可通過板上芯片(Chip On Board, COB)來安裝,該COB直接連接于未圖示的配線圖案。
[0091]而且,也可如圖2中例示的,將發(fā)光元件3b直接設置在基板3a上。而且,例如,也可如帶引線的塑料芯片載體(Plastic Leaded Chip Carrier, PLCC)型等般,經由封殼將發(fā)光兀件3b設置到基板3a上。
[0092]而且,可視需要而設置包圍發(fā)光元件3b的環(huán)狀的反射體(reflector),或者用樹脂來密封發(fā)光元件3b,或者使密封發(fā)光元件3b的樹脂中含有熒光體。
[0093]開關3c被設置在基板3a上。開關3c是與設置在基板3a表面上的未圖示的配線圖案電連接。
[0094]開關3c例如可采用滑動開關(slide switch)。
[0095]而且,通過使開關3c上所設的凸鈕(knob) 3cl左右滑動,從而能夠選擇發(fā)光元件3b的點亮狀態(tài)、即照明裝置I的點亮狀態(tài)。例如,可選擇點亮、熄滅及門聯(lián)動狀態(tài),所述門聯(lián)動狀態(tài)是根據車門的開閉來進行點亮/熄滅的狀態(tài)。
[0096]而且,在基板3a上,可視需要來適當設置電阻器、電容器(condenser)、二極管等電路零件。
[0097]在基板3a的未圖示的配線圖案上,連接有未圖示的供電端子的一端。未圖示的供電端子的另一端從框體2露出。外部的電源等經由未圖示的插座(socket)等而連接于從框體2露出的未圖示的供電端子。
[0098]框架4被設置在框體2的端部2a側(開口側)。
[0099]如圖3所示,框架4具有緣部4a及保持部4b。
[0100]緣部4a呈框狀。在緣部4a上,設置有爪部4al。爪部4al的前端朝向框架4的中央側突出,從而能夠保持框體2的凸緣部2b。如圖4(a)、圖4(b)所示,框架4通過爪部4al而固定在框體2的端部2a側。
[0101]保持部4b的一端被設置于緣部4a,保持部4b的另一端朝向框架4的中央側突出。在保持部4b上,設置有用于安裝操作部5的孔部4bl??撞?bl具有沿規(guī)定方向延伸的形狀。在孔部4bl的內部,設置有未圖示的引導部,從而能夠保持操作部5并且能夠使操作部5沿著孔部4b I滑動。
[0102]而且,如圖1所示,緣部4a被設置在罩6之下。因此,能夠增大光的照射面即罩6的面積。
[0103]即,根據本實施方式,能夠增大照光面積。
[0104]保持部4b從罩6露出。因此,通過改變保持部4b的色彩或形狀等,從而容易融合于車輛內飾材的設計。
[0105]如前所述,框體2優(yōu)選由光的反射性高的材料或導熱率高的材料所形成。然而,若由光的反射性高的材料或導熱率高的材料所形成的框體2露出,則難以融合于車輛內飾材的設計。
[0106]另一方面,若僅罩6露出,則有可能無法實現(xiàn)設計性的提高。
[0107]根據本實施方式,可使框體2由光的反射性高的材料或導熱率高的材料形成,且使框架4由各種材料形成,所述框架4具有從罩6露出的保持部4b。
[0108]例如,可使用具有與車輛內飾材的設計相符的色彩或質感的材料,來形成框架4。
[0109]此時,框架4的材料可從金屬材料、樹脂材料、陶瓷等各種材料中選擇。
[0110]進而,只要更換框架4,便能夠融合于車輛內飾材的各種設計。
[0111]操作部5被設置在孔部4bl的內部。操作部5的一端從保持部4b突出。在操作部5的另一端,設置有未圖示的凹部。開關3c的凸鈕(knob) 3cl被插入在未圖示的凹部內。因此,通過使操作部5滑動,從而能夠使開關3c的凸鈕(knob)3cl滑動。
[0112]通過使操作部5沿著孔部4bl滑動,從而能夠選擇前述的照明裝置I的點亮狀態(tài)。例如,若使操作部5位于左側,則照明裝置I將點亮,若使操作部5位于中央,則照明裝置I成為門聯(lián)動狀態(tài),若使操作部5位于右側,則照明裝置I將熄滅。
[0113]此時,操作部5是由保持部4b予以保持。因此,可抑制對操作部5施加的力傳遞至開關3c。其結果,能夠抑制開關3c的破損。
[0114]操作部5的材料并無特別限定,例如可使用金屬材料、樹脂材料、陶瓷等各種材料。
[0115]罩6被設置在框架4之上。此時,罩6是以覆蓋框架4的緣部4a及框架4的開口的方式而設置。
[0116]罩6具有缺口部6a。在缺口部6a的內部,設置有框架4的保持部4b。因此,能夠使框架4的保持部4b從罩6露出。
[0117]罩6具有中央側呈凸狀的曲面形狀。但是,罩6的形狀并不限定于例示的形狀,可根據照明裝置I的用途或車輛內飾材的設計等來適當變更。
[0118]罩6是為了抑制眩光(glare)而設置。因此,罩6降低光的透過率,以減弱入射光的強度。
[0119]例如,通過對罩6的入射面及照射面中的至少任一者實施噴射(blast)加工等擴散處理,或者在罩6的入射面及照射面中的至少任一者上設置包含散射材料的散射層,從而降低光的透過率。
[0120]而且,通過使罩6由包含散射材料的透光性材料所形成,也能夠降低光的透過率。
[0121]對于散射材料,例如可采用在透光性材料中添加有微粒子的材料,所述微粒子具有與透光性材料不同的折射率。微粒子例如可采用包含氧化鈦等的微粒子。
[0122]此時,若將罩6中的光的直線透過率設為60%以下,便能夠有效地抑制眩光。
[0123]而且,若將罩6中的光的直線透過率設為30%以上且50%以下,便能夠更有效地抑制眩光,而不會損害作為照明裝置的功能。
[0124]而且,如圖4(b)所示,罩6具有朝向框架4側突出的爪部6b。
[0125]爪部6b的前端朝向罩6的外方突出,從而能夠保持框架4的緣部4a。如圖4(a)、圖4(b)所示,罩6通過爪部6b而固定于框架4的緣部4a。
[0126]圖5(a)、圖5(b)是用于例示另一實施方式的罩16及框架14的安裝的示意剖面圖。
[0127]另外,圖5(a)是用于例示罩16及框架14的安裝前的示意分解剖面圖。圖5 (b)是用于例示罩16及框架14的安裝后的示意剖面圖。
[0128]如圖5(a)所示,罩16具有多個朝向框體12側突出的連接部16a。連接部16a呈棒狀。
[0129]框架14在與連接部16a對應的位置具有孔部14a。
[0130]框體12在與連接部16a對應的位置具有孔部12a。
[0131]當將罩16及框架14安裝于框體12時,首先,將連接部16a插入孔部14a及孔部12a 內。
[0132]接下來,如圖5(b)所示,壓扁連接部16a的前端,從而將罩16及框架14安裝于框體12。
[0133]例如,當連接部16a包含金屬材料時,通過對連接部16a的前端進行斂縫,從而將罩16及框架14安裝于框體12。
[0134]當連接部16a包含樹脂材料時,通過對連接部16a的前端進行加熱以使其軟化,并壓扁該連接部16a的前端,從而將罩16及框架14安裝于框體12。
[0135]圖6是用于例示另一實施方式的照明裝置Ia的示意立體圖。
[0136]圖7是圖6中的D-D線方向的示意剖面圖。
[0137]如圖6及圖7所示,在照明裝置Ia中,設置有框體2、發(fā)光部3、框架24、操作部5及罩26。
[0138]框架24具有緣部24a、保持部24b及連接部24c。
[0139]緣部24a呈框狀。在緣部24a上,設置有爪部24al。爪部24al可采用與前述的爪部4al同樣的爪部。
[0140]保持部24b可采用與前述的保持部4b同樣的保持部。但是,保持部24b在遠離罩26的周緣的位置處露出。
[0141]連接部24c被設置在保持部24b與緣部24a之間。連接部24c具有貫穿厚度方向的孔部24d。
[0142]罩26被設置在框架24之上,且覆蓋連接部24c。
[0143]罩26具有孔部26a。在孔部26a的內部,設置有框架24的保持部24b。因此,能夠使框架24的保持部24b從罩26露出。
[0144]而且,如圖7所示,罩26具有導光部26b。導光部26b沿著框體2的側面2d,朝向發(fā)光部3延伸。
[0145]從發(fā)光部3的發(fā)光元件3b照射的光的一部分經由孔部24d而入射至罩26。
[0146]因此,與前述的框架4的保持部4b相比,能夠減少被保持部遮擋的光。
[0147]而且,從發(fā)光部3的發(fā)光元件3b照射的光的一部分入射至導光部26b,并在導光部26b的內部傳播,從而到達罩26的周緣附近。
[0148]因此,能夠效率良好地使光到達罩26的周緣附近。
[0149]根據本實施方式,能夠進一步增大照光面積。
[0150]另外,也可在前述的罩6、16上設置導光部26b。
[0151]圖8是用于例示另一實施方式的照明裝置Ib的示意立體圖。
[0152]圖9是照明裝置Ib的示意分解圖。
[0153]如圖8及圖9所示,在照明裝置Ib中,設置有框體2、發(fā)光部3、框架4、操作部15及罩6。
[0154]在前述的照明裝置I中,設置有I個滑動開關。與此相對,在照明裝置Ib中,設置有3個開關3c2,這3個開關3c2為輕觸式開關(tactile switch)。
[0155]而且,在前述的照明裝置I中,設置有I個滑動的操作部5。與此相對,在照明裝置Ib中,設置有3個沿照明裝置Ib的厚度方向移動的操作部15。
[0156]而且,在前述的照明裝置I中,設置有I個孔部4bl,該孔部4bl用于安裝操作部5且沿規(guī)定方向延伸。與此相對,在照明裝置Ib中,設置有3個用于安裝操作部15的孔部4b2。
[0157]如此,開關的形式或個數(shù)并無特別限定,可根據照明裝置的用途等來適當變更。
[0158]圖10是用于例示另一實施方式的照明裝置Ic的示意立體圖。
[0159]圖11是照明裝置Ic的示意分解圖。
[0160]如圖10及圖11所示,在照明裝置Ic中,設置有框體2、發(fā)光部3、框架4、操作部25及罩6。
[0161]在前述的照明裝置Ib中,設置有3個開關3c2,這3個開關3c2為輕觸式開關。與此相對,在照明裝置Ic中,設置有2個開關3c3,這2個開關3c3為照光式開關。
[0162]而且,在前述的照明裝置Ib中,設置有3個操作部15。與此相對,在照明裝置Ic中,設置有2個操作部25。
[0163]而且,在前述的照明裝置Ib中,設置有3個用于安裝操作部15的孔部4b2。與此相對,在照明裝置Ic中,設置有I個用于安裝操作部25的孔部4b3。
[0164]如此,開關的形式或個數(shù)并無特別限定,可根據照明裝置的用途等來適當變更。
[0165]以上,例示了本實用新型的若干實施方式,但這些實施方式僅為例示,并不意圖限定實用新型的范圍。這些新穎的實施方式能以其他的各種形態(tài)來實施,在不脫離實用新型的主旨的范圍內,可進行各種省略、替換、變更。這些實施方式及其變形例包含在實用新型的范圍或主旨內,并且包含在其均等的范圍內。而且,前述的各實施方式可相互組合而實施。
【權利要求】
1.一種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發(fā)光部,具有發(fā)光元件及開關,所述開關控制所述發(fā)光元件的點亮狀態(tài); 框體,收納所述發(fā)光部,且所述框體的一個端部開口 ; 罩,覆蓋所述框體的開口,且具有透光性;以及 框架,設置在所述框體與所述罩之間,且所述框架具有緣部及保持部,所述緣部呈框狀,所述保持部的一端設置于所述緣部,另一端從所述緣部突出,且所述保持部保持對所述開關進行操作的操作部,并從所述罩露出。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罩還具有導光部,所述導光部朝向所述發(fā)光部延伸。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框架還具備連接部,所述連接部設置在所述保持部與所述緣部之間, 所述連接部具有貫穿厚度方向的孔部, 所述罩覆蓋所述連接部。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框體的內部的側面朝向底面?zhèn)冉咏隹蝮w的中央側的方向傾斜。
【文檔編號】F21Y101/02GK204042666SQ201420394555
【公開日】2014年12月24日 申請日期:2014年7月16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8月28日
【發(fā)明者】白石寬光, 松田陽平, 土屋竜二 申請人:東芝照明技術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