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具有端蓋的燈具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燈具設備,特別是一種具有端蓋的燈具。
背景技術:
隨著LED技術的成熟發(fā)展,LED燈逐漸取代了傳統(tǒng)的白織燈、熒光燈等,LED燈相比這些傳統(tǒng)的燈具不僅有著壽命長、色度好的優(yōu)點,更重要的是在節(jié)能方面的顯著效果?,F(xiàn)有LED燈的主要由殼體、燈罩和內(nèi)部LED發(fā)光體,以及端蓋組成。一般用于給LED發(fā)光體供電的輸電線路由兩根導線提供,該兩根導線通常由端蓋穿過,然后與LED發(fā)光體電性連接。為了防止該LED燈在使用過程中,隨意拉拽該導線,使該導線與LED發(fā)光體連接不良,造成LED燈性能不穩(wěn)定。因此,會使用一個壓線板將與LED發(fā)光體電性連接的導線壓設在端蓋上。通常通過一個螺釘將該壓線板固定在端蓋上,同時壓緊所述導線,從而在固定該壓線板的同時,將導線壓緊在壓線板與端蓋之間。但是,上述的結構首先需要將導線穿過所述壓線板,然后再將該壓線板套設在端蓋上,最后再通過螺釘將該壓線板固定在端蓋上。因此,造成該結構的LED燈的結構復雜,人力成本較高的不利。
實用新型內(nèi)容有鑒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種結構簡單,使用人力較少的具有端蓋的燈具,以克服上述不足。一種具有端蓋的燈具,其包括一個燈架,以及兩個分別設置在該燈架兩端的端蓋。所述燈架具有一個用于卡接所述端蓋的卡接腔。所述端蓋包括一個剛性抵頂部,以及一個卡線部。所述抵頂部與卡線部卡接在卡接腔中以將端蓋設置在燈架上。所述卡線部包括一個第一卡線片,以及一個與第一卡線片間隔設置在第二卡線片。所述第二卡線片背向第一卡線片具有一個突起,該突起沿卡接方向到抵頂部的最大距離大于所述卡接腔的卡接距離。由于端蓋具有所述抵頂部與卡線部,同時卡線部由第一卡線片與第二卡線片構成,第二卡線片還具有一個突起,因此,當將該抵頂部與卡線部插入燈架的卡接腔中時,所述第一卡線片與第二卡線片不僅可以夾緊其之間穿過的導線,同時由于突起的存在,使得導線在設置突起的位置變彎,進而卡住該導線,達到防止導線被拉出燈具的目的。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該端蓋的結構沒有壓線板,以及固定壓線板的螺釘,使得該端蓋的結構簡單,同時裝配時減少人力,降低人力成本。
以下結合附圖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其中
圖1為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具有防水結構的燈具的結構分解示意圖。圖2為
圖1的具有防水結構的燈具的端蓋的結構示意圖。[0011]圖3為
圖1的具有防水結構的燈具沿A-A線的剖視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基于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例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作為實施例,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請參閱
圖1,其為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具有端蓋的燈具100的結構示意圖。所述燈具100包括一個燈架10,至少一個設置在該燈架10上的發(fā)光模組20,一個設置在所述燈架10的出光方向上的燈罩30,一條用于給所述發(fā)光模組20提供電源的導線40,以及兩個分別設置在該燈架10兩端的端蓋50??梢韵氲降氖?,該燈具100還包括其他零部件,如電源、插頭等,此為本領域技術人員所習知的技術,在此不再列舉與詳述。所述燈架10可以由金屬材料、樹脂材料等制成,在本實施例中,為了達到增加散熱的目的,該燈架10由金屬材料如鋁制成。該燈架10為一中空殼體,以再其兩端分別形成一個卡接腔101。所述卡接腔101可以為圓弧形、矩形、圓形等結構,在本實施例中,所述卡接腔101為圓弧形。當然可以想到的是,所述燈架10的除卡接腔101部分的結構可以與該卡接腔101的結構一致,即一體擠壓成型,也可以不一致,即通過螺接或焊接,或是機加工一體成型等方法制成。在本實施例中,所述燈架10 —體擠壓成型。為了使端蓋40能與燈架10準確裝配,所述圓弧形卡接腔101的弦上設置有至少一個插入槽102。在本實施例中,所述插入槽102具有間隔設置的兩個,以在橫向與縱向同時對準所述燈架10與端蓋40。所述發(fā)光模組20包括至少一個電路板21,以及多個設置在該電路板21上的LED燈22。所述電路板21設置在燈架10的圓弧形燈架10的卡接腔101的弦上,從而使得該發(fā)光模組20設置在所述燈架10上。由于在燈具100中,該發(fā)光模組40為本領域現(xiàn)有技術人員所習知,在些不再贅述。所述燈罩30罩設在燈架10上,其由透明材料、半透明材料、或經(jīng)過磨砂處理的透明材料制成。在本實施例中,所述燈罩30由透明材料制成,并具有一定的弧度,以與燈架10形成一定的空間以容納發(fā)光模組20。為了插設該燈罩30,所述燈架10專門設置有兩條插槽(圖未示),從而可以通過兩端設置的端蓋40來固定該燈罩30。所述導線40與發(fā)光模組20的電路板21電性連接,在本實施例中,所述導線40焊接在電路板21上。該導線40為現(xiàn)有技術,不再贅述。如圖2所示,所述端蓋50包括一個本體51,一個從該本體51的端面延伸出的剛性抵頂部52,一個與所述抵頂部52同側從本體51延伸出的卡線部53,以及至少一個用于將所述本體51設置在燈架10上的螺釘54。所述本體51用于蓋設所述燈架10的空腔以及燈罩30與燈架10形成的空腔。該本體51上設置有至少一個通孔511,用于收容所述螺釘54,優(yōu)選的是,該通孔511為一臺階孔,以可以將所述螺釘54埋入該通孔511中,增加美觀度。所述抵頂部52具有至少一個從本體51延伸出來的卡片,在本實施例中,所述抵頂部52具有兩個間隔設置在卡片,該兩個卡片式抵頂部52分別插入燈架10的插入槽102中。該兩個卡片式抵頂部52與插入槽102配合不僅可以在橫向與縱向對準所述燈架10與端蓋50,而且使該抵頂部52抵頂在燈架10上,從而與卡線部52配合卡接設置所述端蓋50。為了使所述抵頂部52為剛性,該抵頂部52為一片狀,并沿卡接方向縱向設置。所述卡線部53包括一個第一卡線片531,以及一個與第一卡線片531間隔設置的第二卡線片532。所述第一、第二卡線片531、532之間的間隔用于容置所述導線40。因此,優(yōu)選的是,所述第一、第二卡線片531、532之間的間隔寬度與導線40的厚度相當,以更容易夾緊該導線40。所述第二卡線片532背向第一卡線片531具有一個突起533。該突起533沿卡接方向,即低頂部53與卡線部53的排列方向,到抵頂部53的最大距離大于所述卡接腔101的卡接距離。所述卡接腔101的卡接距離為卡接槽102到相對的卡接腔101的內(nèi)部的距離。由于該突起533沿卡接方向到抵頂部53的最大距離大于所述卡接腔101的卡接距離,從而使第二卡線片532與抵頂部53都向第一卡線片531擠壓,從而在卡緊所述卡接腔101的同時,第一卡線片531與第二卡線片532可以夾緊所述導線40。如圖3所示,由于所述第二卡線片532背向第一卡線片531的一側具有一個突起533,當?shù)诙ň€片532朝第一卡線片531擠壓時,該突起533會頂起第二卡線片532相應的設置該突起533的部分,從而會使第二卡線片532在設置該突起533的位置變彎,進而與第一卡線片531相配合,使導線40在設置該突起533的位置變彎,改變其受力方向,從而可以達到進一步卡住所述導線40的目的,以防止導線40被拉出。為了增加第一卡線片531的強度,所述第一卡線片531背向第二卡線片532的一側設置有至少一條加強筋534。在本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卡線片531上設置有兩條加強筋534。另外,為了增加導線40的變彎幅度,所述卡線部53延伸出本體51的長度可以大于所述抵頂部53延伸同本體51的長度,同時所述突起533也盡量設置在第二卡線片532的自由端。所述螺釘54穿過端蓋50的本體51螺接在燈架10上,可以保證燈架10與端蓋50的固定結構,其為現(xiàn)有技術,不再贅述。由于端蓋50具有所述抵頂部52與卡線部53,同時卡線部53由第--^線片531與
第二卡線片532構成,第二卡線片532還具有一個突起533,因此,當將該抵頂部52與卡線部53插入燈架10的卡接腔101中時,所述第一卡線片531與第二卡線片532不僅可以夾緊其之間穿過的導線40,同時由于突起533的存在,使得導線40在設置突起533的位置變彎,進而卡住該導線40,達到防止導線40被拉出燈具100的目的。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該端蓋50的結構沒有壓線板,以及固定壓線板的螺釘,使得該端蓋50的結構簡單,同時裝配時減少人力,降低人力成本。以上所述僅 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的內(nèi)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的內(nèi)。
權利要求1.一種具有端蓋的燈具,其包括一個燈架,以及兩個分別設置在該燈架兩端的端蓋,所述燈架具有一個用于卡接所述端蓋的卡接腔,所述端蓋包括一個剛性抵頂部,以及一個卡線部,所述抵頂部與卡線部卡接在卡接腔中以將端蓋設置在燈架上,其特征在于,所述卡線部包括一個第一卡線片,以及一個與第一卡線片間隔設置的第二卡線片,所述第二卡線片背向第一卡線片具有一個突起,該突起沿卡接方向到抵頂部的最大距離大于所述卡接腔的卡接距離。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端蓋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端蓋還包括至少一個螺釘,用于螺接所述端蓋與燈架。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端蓋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還包括至少一根導線,所述第一、第二卡線片之間的間隔用于容置該導線。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端蓋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第二卡線片之間的間隔寬度與導線的厚度相當。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端蓋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線片具有至少一條沿卡接方向的加強筋。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端蓋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接腔為一圓弧形,所述抵頂部抵頂在該圓弧形的弦上,卡線部抵頂在該圓弧形的弧上。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具有端蓋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還包括至少一個發(fā)光模組,該發(fā)光模組設置在圓弧形卡接腔的弦上。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端蓋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接腔為一圓形結構。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端蓋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突起為一圓弧形結構。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端蓋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端蓋包括一個本體,所述抵頂部與卡線部從該本體的同側延伸出來,所述卡線部延伸出本體的長度大于所述抵頂部延伸同本體的長度,所述突起也盡量設置在第二卡線片的自由端。
專利摘要一種具有端蓋的燈具包括一個燈架,以及兩個分別設置在該燈架兩端的端蓋。所述端蓋包括一個剛性抵頂部,以及一個卡線部。所述抵頂部與卡線部卡接在卡接腔中以將端蓋設置在燈架上。所述卡線部包括一個第一卡線片,以及一個與第一卡線片間隔設置在第二卡線片。所述第二卡線片背向第一卡線片具有一個突起,該突起沿卡接方向到抵頂部的最大距離大于所述卡接腔的卡接距離。由于突起的存在,使得導線在設置突起的位置變彎,進而卡住該導線,達到防止導線被拉出燈具的目的。該端蓋的結構沒有壓線板,以及固定壓線板的螺釘,使得該端蓋的結構簡單,同時裝配時減少人力,降低人力成本。
文檔編號F21V17/10GK202915284SQ20122067375
公開日2013年5月1日 申請日期2012年11月27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11月27日
發(fā)明者周勇, 鄭兆勇, 林萬炯 申請人:林萬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