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無燈絲支架的機動車燈泡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機動車燈泡。
背景技術:
目前機動車燈泡的燈絲,主要采用較粗的鑰絲作為燈絲在玻璃泡殼中支撐固定部件,以使燈絲能夠矗立地安裝于玻璃泡殼中。這種結構的機動車燈泡在組裝時,首先必須預先采用鑰絲制作出燈絲架,然后再將細小的燈絲固焊在燈絲架,最后將燈絲架固定于玻璃泡殼中。然而,由于燈絲是非常細小的零部件,要將一根根細小的燈絲固焊在燈絲架上,不僅裝配工藝較為復雜,生產效率非常低,而且固焊質量也難以保證。因此,目前這種結構的機動車燈泡還存在裝配結構工藝復雜、生產效率低、質量較差等問題。此外,機動車燈泡對駕駛員來說,在夜晚行駛過程中,起到很好的照明作用。但目 前所用的機動車燈由于沒有防眩目功能,使得燈泡會直接發(fā)射出的刺眼照明光線,而這種刺眼照明光線會直接影響到從對面行走來的其它車輛和行人的視線,從而容易引發(fā)交通事故。介于目前機動車燈還存在的上述不足,因而有必要對其結構進行改良。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有利于簡化產品的裝配工藝,提高生產效率,確保了產品裝配品質,且結構簡單、生產成本低的機動車燈泡;在此基礎上,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具有防眩目功能,有利于提高機動車的行車安全的機動車燈泡。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這樣實現(xiàn)的一種無燈絲支架的機動車燈泡,包括燈架座與內置有燈絲的玻璃泡殼,其特點在于所述玻璃泡殼的下部分別做出有燈絲夾持部與插裝部,所述燈絲的二端分別做出有燈絲引腳,所述燈絲通過其燈絲引腳被置于燈絲夾持部中而實現(xiàn)安裝于玻璃泡殼內腔中;所述玻璃泡殼的插裝部插裝于燈架座的頂部。其中,上述玻璃泡殼中設有二條呈豎向設置的燈絲,以及在玻璃泡殼的插裝部中還分別設有三片鑰片,所述二條燈絲的其中一端燈絲引腳相絞合一起,并一起穿過燈絲夾持部,且與插裝部中的其中一片鑰片相焊接一起;該二條燈絲的另外一端燈絲引腳分別穿過燈絲夾持部,且分別與插裝部中的另外二片鑰片相焊接一起。為了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目的,上述泡殼頂部的頂部還做出有圓柱狀套接部,該圓柱狀套接部套裝有防眩頂蓋。其中,上述玻璃泡殼一側還設置有固定桿,該固定桿的一端與上述防眩頂蓋相連接,該固定桿的另一端與燈架座上相對應設有的連接部相連接。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效果(I)由于采用在玻璃泡殼上做出有燈絲夾持部、以及將燈絲的引腳置于燈絲夾持部來實現(xiàn)燈絲矗立安裝在玻璃泡殼中的結構,這樣不僅簡化了產品的裝配工藝,提高生產效率,確保了產品裝配品質,而且還減少了鑰絲材料的使用,降低了產品的生產成本。并且,使本產品結構與以往產品相比,得到了進一步地簡單化。(2)由于采用玻璃泡殼的頂部做出有圓柱狀套接部、以及在套接部上設有防眩頂蓋的結構,使本產品具有防眩目功能,有利于提高機動車的行車安全,使機動車行車更為安全。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說明
圖I為本實用新型的燈泡主體的正面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燈泡主體的側面結構示意圖。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裝配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3所示,本實用新型所述的一種無燈絲支架的機動車燈泡,包括燈架座I與內置有燈絲3的玻璃泡殼2。為了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的第一個目的,如圖I與圖2所示,在玻璃泡殼2的下部分別做出有燈絲夾持部21與插裝部22,該燈絲夾持部21與插裝部22是采用玻璃壓封工藝在玻璃泡殼2下部直接壓封而成,從而在玻璃泡殼2下部形成上、下二級的封裝結構。所述燈絲3的二端分別做出有燈絲引腳31,所述燈絲3通過其燈絲引腳31被置于燈絲夾持部21中而實現(xiàn)安裝于玻璃泡殼2內腔中。如圖I所示,所述玻璃泡殼2的插裝部22插裝于燈架座I的頂部。通過這樣的結構設計,不僅簡化了產品的裝配工藝,提高生產效率,確保了產品裝配品質,而且還減少了鑰絲材料的使用,降低了產品的生產成本。并且,使本產品結構與以往產品相比,得到了進一步地簡單化。此外,為了滿足機動車照明亮度的需要,如圖I至圖3所示,所述玻璃泡殼2中設有二條呈豎向設置的燈絲3,以及在玻璃泡殼2的插裝部22中還分別設有三片鑰片7,所述二條燈絲3的其中一端燈絲引腳31相絞合一起,并一起穿過燈絲夾持部21,且與插裝部22中的其中一片鑰片7相焊接一起;該二條燈絲3的另外一端燈絲引腳31分別穿過燈絲夾持部21,且分別與插裝部22中的另外二片鑰片7相焊接一起。二條燈絲3大體上呈一把刀形狀安裝于玻璃泡殼2中。另外,同以往現(xiàn)有產品一樣,在各鑰片7的底部還相應地分別連接有接線腳8,以使鑰片7通過接線腳8能夠方便地與燈架座I相電連接。為了滿足不同客戶需求,本實用新型所述玻璃泡殼2可以做成各種各樣的形狀構造。如圖I至圖3所示,本實施例中,將所述玻璃泡殼2上部做出有泡殼頂部24,該泡殼頂部24大體上呈葫蘆形狀結構。 為了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目的,如圖3所示,在玻璃泡殼2的泡殼頂部24頂部還做出有圓柱狀套接部23,該圓柱狀套接部23套裝有防眩頂蓋4。為了防眩頂蓋4能夠可靠地固定于玻璃泡殼2頂部,又如圖3所示,所述玻璃泡殼
2一側還設置有固定桿5,該固定桿5的一端與所述防眩頂蓋4相連接,該固定桿5的另一端與燈架座I上相對應設有的連接部6相連接。
權利要求1.一種無燈絲支架的機動車燈泡,包括燈架座(I)與內置有燈絲(3)的玻璃泡殼(2),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泡殼(2)的下部分別做出有燈絲夾持部(21)與插裝部(22),所述燈絲(3)的二端分別做出有燈絲引腳(31),所述燈絲(3)通過其燈絲引腳(31)被置于燈絲夾持部(21)中而實現(xiàn)安裝于玻璃泡殼(2)內腔中;所述玻璃泡殼(2)的插裝部(22)插裝于燈架座(I)的頂部。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無燈絲支架的機動車燈泡,其特征在于上述玻璃泡殼(2)中設有二條呈豎向設置的燈絲(3),以及在玻璃泡殼(2)的插裝部(22)中還分別設有三片鑰片(7),所述二條燈絲(3)的其中一端燈絲引腳(31)相絞合一起,并一起穿過燈絲夾持部(21),且與插裝部(22)中的其中一片鑰片(7)相焊接一起;該二條燈絲(3)的另外一端燈絲引腳(31)分別穿過燈絲夾持部(21),且分別與插裝部(22)中的另外二片鑰片(7)相焊接一起。
3.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無燈絲支架的機動車燈泡,其特征在于上述玻璃泡殼(2)上部做出有泡殼頂部(24)。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無燈絲支架的機動車燈泡,其特征在于上述泡殼頂部(24)的頂部還做出有圓柱狀套接部(23),該圓柱狀套接部(23)套裝有防眩頂蓋(4)。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無燈絲支架的機動車燈泡,其特征在于上述玻璃泡殼(2)—側還設置有固定桿(5),該固定桿(5)的一端與上述防眩頂蓋(4)相連接,該固定桿(5)的另一端與燈架座(I)上相對應設有的連接部(6)相連接。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無燈絲支架的機動車燈泡,包括燈架座與內置有燈絲的玻璃泡殼,其特點在于所述玻璃泡殼的下部分別做出有燈絲夾持部與插裝部,所述燈絲的二端分別做出有燈絲引腳,所述燈絲通過其燈絲引腳被置于燈絲夾持部中而實現(xiàn)安裝于玻璃泡殼內腔中;所述玻璃泡殼的插裝部插裝于燈架座的頂部。通過采用在玻璃泡殼上做出有燈絲夾持部、以及將燈絲的引腳置于燈絲夾持部來實現(xiàn)燈絲矗立安裝在玻璃泡殼中的結構,這樣不僅簡化了產品的裝配工藝,提高生產效率,確保了產品裝配品質,而且還減少了鉬絲材料的使用,降低了產品的生產成本。并且,使本產品結構與以往產品相比,得到了進一步地簡單化。
文檔編號F21W101/02GK202469801SQ20112052289
公開日2012年10月3日 申請日期2011年12月14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12月14日
發(fā)明者傅尚林 申請人:傅尚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