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照明器具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自立式的照明器具。
背景技術:
在充電方式中,提出有能夠根據(jù)使用者的用途使用發(fā)光部的照明器具(例如參照專利文獻1、2)。如圖10所示那樣,專利文獻I的照明裝置在通常使用時,在以從載置部100向上方延伸的支撐部101支撐燈體102的狀態(tài)下,使設置于燈體102的光源部103點亮。由此照射下方(朝向載置部的方向)而能夠作為通常的臺燈使用。而且,將燈體102從支撐部101卸下而能夠作為手電筒使用。另一方面,在斷電時等的緊急時期,通過預先對內(nèi)置于燈體102中的充電部常時 充電,能夠點亮光源部103的輔助光源104。輔助光源光軸105朝向與正照射下方的主光源106的主光源光軸107交叉的方向、即例如水平方向,所以即使在斷電時等的黑暗中也能夠容易辨認燈體102的位置。此外,輔助光源104是在緊急時點亮的裝置,但通常時也可以使
其點亮。而且,如圖11所示那樣,專利文獻2的照明裝置具備發(fā)光部108 ;連結(jié)部109,一端與該發(fā)光部108連接,并變形自如,具有形狀保持力;以及大致柱狀的主體110,與該連結(jié)部109的另一端連接。而且,具備可充電的未圖示的蓄電部,收納在該主體110的內(nèi)部;臺座部112,具有凹部111,并能夠?qū)⒅黧w110插入該凹部111中;以及供電部113,將來自工業(yè)電源的電力向臺座部112供電。當從臺座部112卸下主體110時,通過蓄電部能夠使發(fā)光部108點亮。在主體110與臺座部112連接時,通過來自供電部113的供電能夠使發(fā)光部108點売。專利文獻I :日本特開2007-335282號公報(權利要求I、圖1、0014段)專利文獻2 :日本特開2005-310496號公報(權利要求I、圖3、0011段)然而,專利文獻I的照明裝置,在將燈體102從支撐部101卸下而作為手電筒使用的情況下,不能使該燈體102自立。因此,不能將照明光保持為使其朝向所希望的方向的狀態(tài)。而且,專利文獻2的照明裝置,在想要使照明光朝向所希望的方向時,存在必須將變形自如的連結(jié)部109進行彎曲調(diào)整的麻煩。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是鑒于上述狀況而做出的,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通過改變自立角度,可以不像以往那樣用手拿、或者不用彎曲調(diào)整變形自如的連結(jié)部等,能夠?qū)⒄彰鞣较蜃兏鼮槎鄠€的照明器具。本發(fā)明的照明器具具備框體,在框體上部的前表面具有光源部,并且在框體下部具有電池以及對上述光源部供給該電池的電力的電源電路部,使設在框體下表面的直立支撐部與載置面接觸而直立;第一前傾支撐部,設置在與上述框體下表面連續(xù)的第一連續(xù)面上,在第一前傾姿勢下通過與上述載置面接觸并通過上述直立支撐部的前端部使上述框體自立;以及第二前傾支撐部,設置在與上述第一連續(xù)面連續(xù)的第二連續(xù)面上,在比上述第一前傾姿勢大的前傾角度的第二前傾姿勢下通過與上述載置面接觸并通過上述第一前傾支撐部使上述框體自立。然后,本發(fā)明的照明器具為,上述直立支撐部由在上述框體的前后方向上長的一對平行軌道部形成。而且,本發(fā)明的照明器具為,上述第一前傾支撐部由在上述框體的左右方向上長的一根肋形成。進一步,本發(fā)明的照明器具為,上述第二前傾支撐部由向上述框體的前方突出并與上述肋平行的突出前端緣部形成。而且,本發(fā)明的照明器具為,在上述框體上部設置有把手孔。 而且,本發(fā)明的照明器具為,上述框體上部在前后方向上形成為薄的扁平形狀;上述光源部沿著上述前表面具有多個半導體發(fā)光元件。而且,本發(fā)明的照明器具為,框體下部的前后方向的厚度形成為比框體上部的前后方向的厚度厚。此外,本發(fā)明的照明器具為,可以設定成,將重心配置在上述直立支撐部的前后范圍、上述直立支撐部的前端部和上述第一前傾支撐部的前后范圍、以及上述第一前傾支撐部和上述第二前傾支撐部的前后范圍中的任一個范圍的內(nèi)側(cè)。發(fā)明效果根據(jù)本發(fā)明所涉及的照明器具,能夠在直立姿勢、第一前傾姿勢、第二前傾姿勢的多個角度下自立,并通過改變自立角度,可以不像以往那樣用手拿、或者不用彎曲調(diào)整變形自如的連結(jié)部等,能夠使照明方向分三階段照射。
圖I是本發(fā)明涉及的照明器具的立體圖。圖2是圖I所示的照明器具的主視圖。圖3是圖2所示的照明器具的D-D剖視圖。圖4(A)是圖I所示的開關部的主視圖,圖4(B)是圖4(A)的E-E剖視圖,圖4(C)是圖4(A)的F-F剖視圖。圖5(A)是全點亮的情況下的光源部的主視圖,圖5(B)是減光點亮的情況下的光源部的主視圖。圖6是圖I所示的照明器具的后視圖。圖7是表示了重心位置的圖I所示的照明器具的仰視圖。圖8是表示了重心位置的圖I所示的照明器具的側(cè)視圖。圖9(A)是照明器具直立的情況下的側(cè)視圖,圖9(B)是照明器具處于第一前傾姿勢的情況下的側(cè)視圖,圖9(C)是照明器具處于第二前傾姿勢的情況下的側(cè)視圖。圖10是現(xiàn)有的照明器具的立體圖。圖11是其他現(xiàn)有的照明器具的立體圖。標記說明10照明器具
11框體12框體上部13前表面14光源部17把手孔18框體下部
19電池20電源電路部38框體下表面39直立支撐部40載置面41軌道部43第一連續(xù)面44前端部45第一前傾支撐部46肋47第二連續(xù)面48第二前傾支撐部49突出前端緣部
具體實施例方式以下,使用
本發(fā)明的照明器具的實施方式。如圖I 3所示那樣,照明器具10的縱長的框體11直立地自立。框體11在框體上部12的前表面13具有光源部14。光源部14沿前表面13具有多個半導體發(fā)光元件。各個半導體發(fā)光元件例如形成為四角形形狀,并縱橫地排列多個。在本實施方式中,設置有橫向四個、縱向四個、共計16個半導體發(fā)光元件。半導體發(fā)光元件由LED(light emittingdiode) 15構(gòu)成,但也可以是EL (電致發(fā)光件)。光源部14的周圍是以光源部14為底面的斜面。該斜面為紋理('> )加工面16。斜面通過實施紋理加工,而成為使來自光源部14的出射光漫反射的反射鏡。此外,在圖2中,只在左側(cè)示出紋理加工面16,右側(cè)省略圖示。LED15被安裝于未圖不的安裝基板。作為LED芯片,適于使用放射藍光(XN400 460nm)W GaN系藍色半導體發(fā)光元件。LED芯片的電極通過電線連接在設于安裝基板的電路部上。LED芯片、電線被由硅酮樹脂構(gòu)成的薄型樹脂覆蓋。薄型樹脂隔著空氣層還被熒光體罩覆蓋。例如,LED15是白色規(guī)格的情況下,熒光體罩使綠色熒光體、黃色熒光體、紅色熒光體分散到透光性硅酮樹脂后,使其硬化而形成。通過該熒光體罩,來自LED芯片的一部分藍光被變換成綠色光(XN 540 565nm)、黃色光(XN 560 580nm)、紅色光(X N 680 720nm ),這些光混合而生成白色光??蝮w上部12形成為在前后方向薄的扁平形狀。在框體上部12設置有矩形狀的把手孔17。照明器具10能夠通過將手指插入該把手孔17或?qū)⒃摪咽挚?7鉤掛到鉤子上等來保持框體11,能夠作為手提燈(力> 9 9 )或手燈(9 >夕 > )來使用??蝮w下部18的前后方向的厚度形成為比框體上部12的前后方向的厚度厚。由此,照明器具10在框體下部18能夠確保比框體上部12大的收容空間,能夠收容電池19和電源電路部20。如圖4以及5所示那樣,照明器具10在圖I所示的一個側(cè)面22的下部設置有用于插入充電線23的插口 24的充電口 25。充電線23通過將一端的插頭26插入未圖示的插座,將插口 24插入充電口 25,工業(yè)電源被供給到電源電路部20。在電源電路部20上連接有充電口 25、開關部21、送電顯示燈28、電池19以及控制部29。開關部21配置在前表面13的上下方向大致中央。如圖4(A)所示那樣,開關部21為,滑動按鈕31自由滑動地設置在形成于框體11的橫長的矩形孔30內(nèi)。如圖4(B)所示那樣,一對卡止腳部32在滑動按鈕31的背面突出。如圖4(C)所示那樣,卡止腳部32卡止 于在框體11的背面突出的一對平行的引導板33上并可自由滑動,從而防止從矩形孔30脫落。開關部21根據(jù)滑動按鈕31的滑動而被設定到三個位置(狀態(tài))。該三個位置為圖4(A)所示的中央位置(CP)、左位置(LP)以及右位置(RP)。在開關部21的下方設置有送電顯示燈28。送電顯示燈28在被供給工業(yè)電源的狀態(tài)下被控制部29點亮。電源電路部20通過對控制部29連接滑動按鈕31,進行點亮狀態(tài)的切換。電源電路部20根據(jù)滑動按鈕31的設定位置選擇供電切斷時(斷電時等)的顯示狀態(tài)。顯示狀態(tài)的選擇為,在斷電時、例如滑動按鈕31處于中央位置時,LED15不點亮。在滑動按鈕31處于右位置時,為圖5(A)所示的全點亮,在滑動按鈕31位于左位置時,為圖5(B)所示的減光點売(間隔點売)。此外,圖例的間隔模式是一個例子,間隔的模式也可以是任意的。在送電狀態(tài)下,若滑動按鈕31處于左右任一個位置,則LED15熄滅,變成只有送電顯示燈28點亮的狀態(tài)。在該狀態(tài)下斷電時,送電顯示燈28熄滅,LED15以滑動按鈕31所位于的選擇光量點亮。而且,在滑動按鈕31處于中央位置時,拔下充電線23,送電顯示燈28也熄滅。在該情況下,若滑動按鈕31向左右任一處滑動時,LED15以由滑動按鈕31選擇的光量點亮。由此,能夠進行作為通常的手電筒、手提燈、手燈等的基于便攜的使用。此外,即使在送電狀態(tài)下,若滑動按鈕31滑動到左右任一處,則LED15也與送電顯示燈28 —起點亮。在該情況下,電源電路部20將低頻交流轉(zhuǎn)換成通過全波整流器以及平滑電容器平滑化的直流,進而通過未圖示的高頻變換器將直流轉(zhuǎn)換成高頻,由此能夠以高頻驅(qū)動LED15。而且,電源電路部20在該狀態(tài)下也同時進行向電池19的充電。電源電路部20在驅(qū)動LED15和送電顯示燈28的電路中插入在送電時為接點接通、在電源切斷時為接點斷開的繼電器等。由此,在送電時在熄滅或者點亮LED15的同時,能夠點亮送電顯示燈28,在斷電時點亮LED15,并能夠使送電顯示燈28熄滅。如圖3以及6所示那樣,框體11在殼體主體34上形成有前表面13。殼體主體34的后方為殼體開口部35。該殼體開口部35被由多個小螺釘36固定于殼體主體34上的后蓋37堵塞。也就是說,框體11為,在殼體主體34上安裝后蓋37,從而形成收容電池19和電源電路部20的收容空間。后蓋37形成為平板狀,另一方面殼體主體34的下方向前方突出。由此,框體11如上所述在框體下部18確保較大的收容空間而能夠收容電池19和電源電路部20??蝮w11具有在角部設有圓角的美觀性較好的外部形狀。而且,框體11為如下形狀通過使框體上部12扁平、在框體下部18上設置較大的收容空間,而產(chǎn)生穩(wěn)定感,滿足美觀、功能這雙方。如圖7以及8所示那樣,照明器具10使設于框體下表面38的直立支撐部39與載置面40 (參照圖9)相接觸而直立。直立支撐部39通過在框體11的左右具有一定的間隔S、在框體11的前后方向較長的一對平行軌道部41形成??蝮w11通過使重心42位于被一對平行的軌道部41圍起來的四角形區(qū)域內(nèi)而能夠自立。而且,通過使直立支撐部39為軌道部41,能夠防止直立支撐部39為點狀的情況下產(chǎn)生的向載置面40的凹部等落入的情況,提聞了自立的穩(wěn)定性。
框體11形成與框體下表面38連續(xù)的第一連續(xù)面43。在本實施方式中,該第一連續(xù)面43以凸曲面形成。第一連續(xù)面43除此之外,還能夠做成平面、凹曲面。其中,如本實施方式那樣通過做成凸曲面,能夠順暢地進行向后述的前傾姿勢轉(zhuǎn)移時的動作。在第一連續(xù)面43上設置有第一前傾支撐部45,該第一前傾支撐部45在第一前傾姿勢下通過與載置面40接觸并通過軌道部41的前端部44使框體11自立。第一前傾支撐部45由在框體11的左右方向較長的一根肋46形成。照明器具10在處于第一前傾姿勢時,通過直立支撐部39的前端部44與第一前傾支撐部45使框體11自立。在該情況下,框體11通過三點支撐而自立。通過使第一前傾支撐部45為在框體11的左右方向上較長的肋46,使重心42的可設定范圍與肋46的長度成比例而變寬,從而提高了自立的穩(wěn)定性。在第一連續(xù)面43上連續(xù)地設置有第二連續(xù)面47。該第二連續(xù)面47也與第一連續(xù)面43同樣以凸曲面形成。第二連續(xù)面47除此之外也可做成平面、凹曲面,但通過做成凸曲面,能夠順暢地進行向前傾姿勢轉(zhuǎn)移時的動作。在第二連續(xù)面47上形成有第二前傾支撐部48,該第二前傾支撐部48在比第一前傾姿勢大的前傾角度的第二前傾姿勢下通過與載置面40接觸并通過第一前傾支撐部45使框體11自立。在本實施方式中,第二前傾支撐部48通過向框體11的前方突出并與肋46平行的突出前端緣部49形成。S卩,在第二前傾姿勢時,通過第一前傾支撐部45和突出前端緣部49使框體11自立。通過將此時與載置面40接觸的第二前傾支撐部48做成突出前端緣部49,而不形成專用支撐部,利用框體11的形狀,使外觀設計的美觀性變好。此外,在將照明器具10作為物體抓住的情況下,該物體由較小的分子構(gòu)成,重力作用在各個分子上。這些重力集中在I點而作用的作用點成為重心42。重心42 —直是恒定的點,即使物體的位置或放置方式改變其位置也不變。作為基于標準的重心42的求取方法,是以一點吊起照明器具10時,其鉛直線一定通過物體的重心42。若吊起照明器具10的相互不同的任意部位,并求取其作用線的交點,則可求取照明器具10的重心42。接著,參照圖9說明具有上述結(jié)構(gòu)的照明器具10的作用。如圖9(A)所示那樣,照明器具10通常以直立姿勢設置在桌子等的水平的載置面40上而使用。照明器具10以將重心42配置在直立支撐部39的前后范圍、直立支撐部39的前端部44和第一前傾支撐部45的前后范圍、以及第一前傾支撐部45和第二前傾支撐部48的前后范圍中的任一范圍的內(nèi)側(cè)的方式設定重心42的位置。在圖例中,以平行的一對后方鉛直假想線50和前方鉛直假想線51示出各自的姿勢中的前后范圍。在此,所謂鉛直方向是重力作用的方向。由此,能夠以圖9(A)所示的直立姿勢、圖9(B)所示的第一前傾姿勢以及圖9 (C)所示的第二前傾姿勢的多個角度自立。此外,照明器具10假設在任一姿勢下,重心42離開到后方鉛直假想線50和前方鉛直假想線51的外側(cè),則在該外側(cè)產(chǎn)生旋轉(zhuǎn)的力矩而翻倒。照明器具10為,在斷電時等,在LED15點亮的狀態(tài)下,在直立姿勢下來自LED15的照明光SL如圖9(A)所示那樣水平照射。而且,在第一前傾姿 勢下,如圖9(B)所示那樣,來自LED15的照明光SL照射桌子的作業(yè)區(qū)域整體。在第二前傾姿勢下,如圖9(C)所示那樣,來自LED15的照明光SL照射在近前。在照明器具10中,通過使具備光源部14的框體上部12為較薄的厚度,能夠進行不同的多個角度下的自立,并且,能夠較大地確保照射范圍。假設框體上部12是壁厚的塊體,則即使能夠較大地確保照射范圍,能夠以不同的多個前傾角度進行自立也是困難的。在照明器具10中,通過使框體上部12為較薄的厚度、使框體下部18較厚,能夠在框體下部18中確保比框體上部12大的收容空間,能夠收容電池19和電源電路部20。由此,能夠?qū)①|(zhì)量較大的部件集中于框體下部18來配置,重心位置的設定變?nèi)菀?。也就是說,即使改變自立角度也能夠容易保持平衡。而且,通過增厚框體下部18來確保收容電池19和電源電路部20,也能夠獲得將框體上部12做成較薄的厚度的效果。因此,根據(jù)本實施方式所涉及的照明器具10,能夠以直立姿勢、第一前傾姿勢、第二前傾姿勢的多個角度進行自立。由此,通過改變自立角度,可以不像以往那樣用手拿、或者不用彎曲調(diào)整變形自如的連結(jié)部等,能夠使照明方向分三階段照射。以上,本發(fā)明以特定的實施例為中心進行了說明,但本發(fā)明的主旨以及附加的權利要求內(nèi)的多種變形、變更或者修正可在該技術領域內(nèi)獲得,因此,上述的說明以及附圖不用于限定本發(fā)明的技術思想,而應該解釋為是用于舉例示出本發(fā)明的內(nèi)容。
權利要求
1.ー種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具備 框體,在框體上部的前表面具有光源部,并且在框體下部具有電池以及對上述光源部供給該電池的電カ的電源電路部,使設在框體下表面的直立支撐部與載置面接觸而直立; 第一前傾支撐部,設置在與上述框體下表面連續(xù)的第一連續(xù)面上,在第一前傾姿勢下通過與上述載置面接觸并通過上述直立支撐部的前端部使上述框體自立;以及 第二前傾支撐部,設置在與上述第一連續(xù)面連續(xù)的第二連續(xù)面上,在比上述第一前傾姿勢大的前傾角度的第二前傾姿勢下通過與上述載置面接觸并通過上述第一前傾支撐部使上述框體自立。
2.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干, 上述直立支撐部由在上述框體的前后方向上長的ー對平行軌道部形成。
3.如權利要求I或2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干, 上述第一前傾支撐部由在上述框體的左右方向上長的ー根肋形成。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干, 上述第二前傾支撐部由向上述框體的前方突出并與上述肋平行的突出前端緣部形成。
5.如權利要求I或2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干, 在上述框體上部設置有把手孔。
6.如權利要求I或2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干, 上述框體上部在前后方向上形成為薄的扁平形狀; 上述光源部沿著上述前表面具有多個半導體發(fā)光元件。
7.如權利要求I或2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干, 框體下部的前后方向的厚度形成為比框體上部的前后方向的厚度厚。
8.如權利要求I或2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干, 設定為,將重心配置在上述直立支撐部的前后范圍、上述直立支撐部的前端部和上述第一前傾支撐部的前后范圍、以及上述第一前傾支撐部和上述第二前傾支撐部的前后范圍中的任一個范圍的內(nèi)側(cè)。
全文摘要
提供一種照明器具,通過改變自立角度,可以不像以往那樣用手拿、或者不用彎曲調(diào)整變形自如的連結(jié)部等,能夠?qū)⒄彰鞣较蜃兏鼮槎鄠€。在照明器具中設置有框體,在前表面具有光源部,并在框體下部具有電池以及向光源部供給電池的電力的電源電路部,使設于框體下表面的直立支撐部與載置面接觸而直立;第一前傾支撐部,設置在與框體下表面連續(xù)的第一連續(xù)面上,在第一前傾姿勢下通過與載置面接觸并通過直立支撐部的前端部使框體自立;以及第二前傾支撐部,設置在與第一連續(xù)面連續(xù)的第二連續(xù)面上,在比第一前傾姿勢大的前傾角度的第二前傾姿勢下通過與載置面接觸并通過第一前傾支撐部使框體自立。
文檔編號F21V21/06GK102620226SQ201110426609
公開日2012年8月1日 申請日期2011年12月19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1月31日
發(fā)明者大槻成加, 秋山隆行, 菊澤充男, 阿部壯一郎 申請人:松下電器產(chǎn)業(yè)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