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燈具暗鉸鏈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lǐng)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燈具鉸鏈機構(gòu)。
背景技術(shù):
為了便于燈具的安裝和維護,一般都在燈具上設(shè)有便于開啟的鉸鏈機構(gòu),現(xiàn)有燈具鉸鏈置于燈具的上蓋和下框連接處,包括上下相對的活動鉸鏈座、固定鉸鏈座和鉸軸,活動鉸鏈座與上蓋固定,固定鉸鏈座與下框固定,結(jié)構(gòu)比較復(fù)雜,加工困難,可靠性難以保證;更重要的是現(xiàn)有各類鉸鏈機構(gòu)一部分露在燈具外面,影響燈具美觀和燈具的整體性;由于本身結(jié)構(gòu)形式的限制不能有很好的通用性。
技術(shù)內(nèi)容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燈具暗鉸鏈,解決把鉸鏈裝在燈具內(nèi)部、并使其構(gòu)造簡單、制造方便、且適用面廣的技術(shù)問題。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shù)方案燈具暗鉸鏈置于燈具的上蓋和下框連接處,包括上下相對的活動鉸鏈座、固定鉸鏈座和鉸軸,活動鉸鏈座與上蓋固定,固定鉸鏈座與下框固定,其特征在于活動鉸鏈座、固定鉸鏈座均為由橫梁和豎板T形組合形狀;其中活動鉸鏈座的橫梁平面與豎板的夾角是鈍角,其活動鉸鏈座橫梁與上蓋固定,活動鉸鏈座豎板上、下邊開有上鉸軸孔和下鉸軸孔;固定鉸鏈座橫梁與下框固定,固定鉸鏈座豎板左上邊和右下邊開有左上鉸軸孔和右下鉸軸孔;上鉸軸孔和左上鉸軸孔之間及下鉸軸孔和右下鉸軸孔之間各鉸接有一至兩個弧形連接板。
上述活動鉸鏈座和上蓋用螺釘固定連接。
上述固定鉸鏈座和下框用螺釘固定連接。
上述弧形連接板兩塊為一組,分別夾于活動鉸鏈座和固定鉸鏈座豎板的兩側(cè),四根鉸軸分別穿過鉸軸孔將弧形連接板分別與活動鉸鏈座和固定鉸鏈座鉸接。
上述鉸軸兩端較鉸軸孔直徑大。
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燈具暗鉸鏈裝于燈具內(nèi)部,使燈具外形整潔美觀,整體性好,便于設(shè)計師設(shè)計出新穎燈具,其特點是結(jié)構(gòu)簡單,制造、安裝、維修均方便,通用性好,適用面較廣,在內(nèi)部有一定空間的燈具上均可采用。
圖1是本實用新型外觀示意圖;圖2是本實用新型上蓋、下蓋扣合時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圖3是本實用新型上蓋、下蓋開啟時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圖4是本實用新型弧形連接板裝配局部示意圖;圖5是本實用新型開啟時外觀示意圖。
圖中1-活動鉸鏈座、2-下鉸軸孔、3-上鉸軸孔、4-弧形連接板、5-固定鉸鏈座、6-上蓋、7-下框、8-上蓋固定螺釘、9-下框固定螺釘、10-左上鉸軸孔、11-右下鉸軸孔、12-活動鉸鏈座橫梁、13-活動鉸鏈座豎板、14-固定鉸鏈座橫梁、15-固定鉸鏈座豎板。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如圖1-5所示,本實用新型燈具暗鉸鏈的上蓋6和下框7由內(nèi)部暗鉸鏈鉸接,暗鉸鏈位于上蓋6和下框7扣合的內(nèi)部,活動鉸鏈座1與上蓋6用螺釘8固定連接,固定鉸鏈座5和下框7用螺釘9固定連接。
活動鉸鏈座、固定鉸鏈座均為由橫梁和豎板T形組合形狀。其中活動鉸鏈座1的橫梁平面與豎板的夾角是鈍角,其活動鉸鏈座橫梁12與上蓋固定,活動鉸鏈座豎板13上、下邊開有上鉸軸孔3和下鉸軸孔2。固定鉸鏈座橫梁14與下框固定,T形固定鉸鏈座豎板15左上邊和右下邊開有左上鉸軸孔10和右下鉸軸孔11。
上鉸軸孔3和左上鉸軸孔10之間及下鉸軸孔2和右下鉸軸孔11之間各鉸接有兩個弧形連接板4。兩塊弧形連接板4分為一組,分別夾于活動鉸鏈座豎板13和固定鉸鏈座豎板15的兩側(cè),然后把四根鉸軸分別穿入鉸軸孔,鉸軸兩端較鉸軸孔直徑大,端部鉚合,鉚合后并要使活動鉸鏈座1在弧形連接板4的限制下按其運動軌跡擺動。上蓋6和下框7通過內(nèi)部暗鉸鏈鉸接后能夠?qū)崿F(xiàn)上蓋的開啟和關(guān)閉。
權(quán)利要求1.一種燈具暗鉸鏈,置于燈具的上蓋和下框連接處,包括上下相對的活動鉸鏈座、固定鉸鏈座和鉸軸,活動鉸鏈座與上蓋固定,固定鉸鏈座與下框固定,其特征在于活動鉸鏈座、固定鉸鏈座均為由橫梁和豎板T形組合形狀;其中活動鉸鏈座的橫梁平面與豎板的夾角是鈍角,其活動鉸鏈座橫梁與上蓋固定,活動鉸鏈座豎板上、下邊開有上鉸軸孔和下鉸軸孔;固定鉸鏈座橫梁與下框固定,固定鉸鏈座豎板左上邊和右下邊開有左上鉸軸孔和右下鉸軸孔;上鉸軸孔和左上鉸軸孔之間及下鉸軸孔和右下鉸軸孔之間各鉸接有一至兩個弧形連接板。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暗鉸鏈,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動鉸鏈座和上蓋用螺釘固定連接。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或2所述的燈具暗鉸鏈,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鉸鏈座和下框用螺釘固定連接。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暗鉸鏈,其特征在于所述弧形連接板兩塊為一組,分別夾于活動鉸鏈座和固定鉸鏈座豎板的兩側(cè),四根鉸軸分別穿過鉸軸孔將弧形連接板分別與活動鉸鏈座和固定鉸鏈座鉸接。
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或4所述的燈具暗鉸鏈,其特征在于所述鉸軸兩端較鉸軸孔直徑大。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燈具暗鉸鏈,活動鉸鏈座、固定鉸鏈座均為由橫梁和豎板T形組合形狀;其中活動鉸鏈座的橫梁平面與豎板的夾角是鈍角,其活動鉸鏈座橫梁與上蓋固定,活動鉸鏈座豎板上、下邊開有上鉸軸孔和下鉸軸孔;固定鉸鏈座橫梁與下框固定,固定鉸鏈座豎板左上邊和右下邊開有左上鉸軸孔和右下鉸軸孔;上鉸軸孔和左上鉸軸孔之間及下鉸軸孔和右下鉸軸孔之間各鉸接有一至兩個弧形連接板。較之已有各種燈具鉸鏈而言,本實用新型具有構(gòu)造簡單、制造方便、適用面廣的優(yōu)點,而且把鉸鏈置于燈具內(nèi)部,使燈具外形整潔美觀。
文檔編號F21V17/18GK2648282SQ20032010039
公開日2004年10月13日 申請日期2003年10月14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03年10月14日
發(fā)明者朱伯明 申請人:寧波燎原燈具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