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帶有空弦位品絲的弦樂器,該弦樂器包括弦枕、指板、若干根樂器弦和若干根品絲;弦枕設置在指板的前端,用于樂器弦前端的架設;樂器弦與弦枕的固定點稱為弦前端架設點;若干根品絲均平行布設在指板上表面,所有品絲的最高點至指板的垂直距離均相等;
相鄰兩根品絲之間的間距相等,其中,鄰近弦枕的品絲為第一品品絲;
其特征在于:弦樂器還包括一根空弦位品絲,該空弦位品絲設置在弦枕與第一品品絲之間的指板上;
空弦位品絲與第一品品絲相平行,空弦位品絲至弦枕之間的距離小于空弦位品絲至第一品品絲之間的距離;
空弦位品絲的最高點至指板的垂直距離與任一品絲最高點至指板的垂直距離相等;
弦前端架設點的高度低于空弦位品絲最高點的高度,當所有樂器弦架設完成后,每根樂器弦均與空弦位品絲上表面按壓接觸。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有空弦位品絲的弦樂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空弦位品絲至弦枕之間的距離為d1,空弦位品絲至第一品品絲之間的距離為d2,則d1≤1/4d2。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帶有空弦位品絲的弦樂器,其特征在于:空弦位品絲至弦枕之間的距離d1為5mm。
4.根據(jù)權利要求1-3所述的帶有空弦位品絲的弦樂器,其特征在于:空弦位品絲至第一品品絲之間的距離d2=XL/n,其中,XL表示有效樂器弦長度,n表示品位與有效樂器弦長度的比例系數(shù)。
5.根據(jù)權利要求1-4所述的帶有空弦位品絲的弦樂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弦樂器為吉他或提琴。
6.一種制作權利要求1所述帶有空弦位品絲的弦樂器時的弦固定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步驟1,尋找空弦位品絲設置點:根據(jù)有效樂器弦長度確定琴頭架弦點的位置,并獲取空弦位品絲距離第一品品絲p1的距離d2;在第一品品絲和指板前端之間的指板上,且與第一品品絲p1距離為d2的位置處即為所尋找的空弦位品絲設置點;
步驟2,設置凹槽:在步驟1尋找的空弦位品絲設置點處,設置與第一品品絲相平行的凹槽;
步驟3,安裝空弦位品絲p0:將空弦位品絲p0嵌入步驟2設置的凹槽,且使空弦位品絲p0的最高點距離指板的距離與第一品品絲的最高點距離指板的距離相同;
步驟4,設置弦枕:在指板前端的琴頸上設置弦枕,且使弦枕的高度低于空弦位品絲p0的最高點;弦枕與空弦位品絲之間的距離為d1,則d1≤1/4d2;
步驟5,固定樂器弦:將一端固定的樂器弦直接拉至空弦位品絲p0處,并使樂器弦與空弦位品絲p0上表面按壓接觸,樂器弦的尾端通過弦枕上的用于容納樂器弦的凹槽后,收納于琴頭處的旋鈕上。
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制作帶有空弦位品絲的弦樂器時的弦固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1中,空弦位品絲距離第一品品絲p1的距離d2根據(jù)有效樂器弦長度確定,d2=XL/n,其中,XL表示有效樂器弦長度,n表示品位與有效樂器弦長度的比例系數(shù)。
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制作帶有空弦位品絲的弦樂器時的弦固定方法,其特征在于:品位與有效樂器弦長度的比例系數(shù)n=17.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