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鏡單元及攝像裝置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在透鏡單元(1)中,第三透鏡(13)及第四透鏡(15)被壓入至透鏡鏡筒(7)的第一筒部(73),且利用形成于第一筒部(73)的外周面(73b)的螺紋槽(70)對透鏡鏡筒(7)進行固定。在透鏡鏡筒(7)的第一筒部(73)處形成有圓周槽(76),該圓周槽(76)在第一筒部(73)的內周面(73a)與外周面(73b)之間從像側端面(730)朝物體側(L1)凹陷,當從與光軸(L)正交的方向觀察時,圓周槽(76)的底部(769)位于比第四透鏡(15)的壓入部位(77)靠物體側(L1)的位置,該第四透鏡(15)在最靠像側(L2)的位置被壓入至第一筒部(73)的內周面(73a)。
【專利說明】
透鏡單元及攝像裝置
技術領域
[0001 ]本發(fā)明涉及透鏡被壓入至透鏡鏡筒的透鏡單元及攝像裝置。
【背景技術】
[0002]在透鏡單元中,有時采用多個透鏡中的至少一個透鏡被壓入固定至透鏡鏡筒的內側的結構。另外,當將透鏡單元應用于攝像裝置時,有時采用以下結構:將形成于保持件的內周面的陰螺紋固定至形成于透鏡鏡筒的外周面的螺紋槽,以將透鏡鏡筒和保持件一體化,并通過保持件保持攝像元件(參照專利文獻I)。
[0003]現(xiàn)有技術文獻
[0004]專利文獻
[0005]專利文獻1:日本專利特開2011 — 59396號公報
【發(fā)明內容】
[0006]發(fā)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
[0007]然而,在專利文獻I所記載的結構中,存在以下問題:當將透鏡鏡筒(透鏡保持件)設為樹脂制時,在將透鏡鏡筒擰入保持件(保持件底座)時透鏡鏡筒朝內側發(fā)生變形,被壓入至透鏡鏡筒的透鏡受到應力而發(fā)生變形。因此,如專利文獻I所記載的結構那樣,必須將所有的透鏡設為玻璃透鏡,從而存在不能使用塑料透鏡這樣的問題。另外,在專利文獻I所記載的結構中,還存在以下問題:在將透鏡鏡筒(透鏡保持件)設為樹脂制的情況下,當將透鏡壓入至透鏡鏡筒時透鏡鏡筒朝外側變形,不能將透鏡鏡筒順利地擰入至保持件(保持件底座)。因此,在專利文獻I所記載的結構中,在采用了利用壓入固定有透鏡的透鏡鏡筒的外周面的螺紋槽對透鏡鏡筒進行固定的結構的情況下,難以將透鏡鏡筒設為樹脂制。
[0008]鑒于以上問題,本發(fā)明的技術問題在于提供一種能采用以下結構的透鏡單元及攝像裝置:即便在將透鏡鏡筒設為樹脂制的情況下,也能利用形成于壓入固定有透鏡的透鏡鏡筒的外周面的螺紋槽對透鏡鏡筒進行固定。
[0009]解決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
[0010]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的透鏡單元包括:多個透鏡;以及樹脂制的透鏡鏡筒,該透鏡鏡筒具有壓入有多個所述透鏡中的至少一個透鏡的筒部,在所述筒部的外周面形成有螺紋槽,在所述筒部形成有圓周槽,該圓周槽在所述筒部的內周面與外周面之間從像側端面朝物體側凹陷,當從與光軸正交的方向觀察時,所述圓周槽的底部位于比以下透鏡的壓入部位靠物體側的位置,該透鏡是多個所述透鏡中的在最靠像側的位置被壓入至所述筒部的內周面的透鏡。
[0011]在本發(fā)明中,透鏡被壓入至透鏡鏡筒的筒部,且利用形成于筒部的外周面的螺紋槽對透鏡鏡筒進行固定。在上述情況下,也在透鏡鏡筒的筒部形成有圓周槽,該圓周槽在筒部的內周面與外周面之間從像側端面朝物體側凹陷,當從與光軸正交的方向觀察時,圓周槽的底部位于比以下透鏡的壓入部位靠物體側的位置,該透鏡是多個透鏡中的在最靠像側的位置被壓入至筒部的內周面的透鏡。因此,即便在將透鏡鏡筒設為樹脂制的情況下,當利用形成于筒部的外周面的螺紋槽固定透鏡鏡筒時,筒部也不易朝內側變形。特別地,即便是利用形成于筒部的外周面的螺紋槽固定透鏡鏡筒時容易受到筒部朝內側的變形影響的透鏡(在最靠像側的位置被壓入至筒部的內周面的透鏡),也不易受到較大應力,不易引起變形和偏心。另外,即便在將透鏡鏡筒設為樹脂制的情況下,筒部也不易在將透鏡壓入至透鏡鏡筒時朝外側變形。特別地,當利用形成于筒部的外周面的螺紋槽固定透鏡鏡筒時,筒部不易在容易引起阻礙的最靠像側的透鏡壓入部位處朝外側變形,因此,不易對透鏡鏡筒的固定產生阻礙。因此,即便在利用形成于壓入固定有透鏡的透鏡鏡筒的外周面的螺紋槽對透鏡鏡筒進行固定的情況下,也能將透鏡鏡筒設為樹脂制。
[0012]本發(fā)明在以下情況下是有效的:多個所述透鏡中的在最靠像側的位置被壓入至所述筒部的內周面的透鏡是塑料透鏡。在塑料透鏡的情況下,比起玻璃透鏡,容易因從外部施加來的應力而發(fā)生變形,但根據本發(fā)明,即便是上述玻璃透鏡,也不易在利用形成于筒部的外周面的螺紋槽固定透鏡鏡筒時受到應力。因此,塑料透鏡不易產生變形。
[0013]在本發(fā)明中,較為理想的是,具有光圈,該光圈位于多個所述透鏡中的相鄰的兩個透鏡之間,兩個所述透鏡被壓入至所述筒部的內周面,當從與光軸正交的方向觀察時,所述圓周槽的底部位于比兩個所述透鏡的壓入部位靠物體側的位置。在配置于光圈的兩側的透鏡中,偏心對光學特性的影響特別大,但根據本發(fā)明,當利用形成于筒部的外周面的螺紋槽固定透鏡鏡筒時,應力不易作用于上述兩個透鏡,因此,不易產生偏心。
[0014]在本發(fā)明中,較為理想的是,在多個所述透鏡中包括將塑料透鏡彼此接合而成的接合透鏡,并且,所述接合透鏡被壓入至所述筒部的內周面,當從與光軸正交的方向觀察時,所述圓周槽的底部位于比所述接合透鏡的壓入部位靠物體側的位置。在將塑料透鏡彼此接合而成的接合透鏡中,容易因應力而產生剝離,但根據本發(fā)明,當利用形成于筒部的外周面的螺紋槽固定透鏡鏡筒時,應力不易作用于上述接合透鏡,因此,不易產生剝離。
[0015]在本發(fā)明中,較為理想的是,當從與光軸正交的方向觀察時,所述圓周槽的底部位于比形成有所述螺紋槽的區(qū)域靠物體側的位置。根據上述結構,應力不易在筒部的外周面與內周面之間傳遞。
[0016]在本發(fā)明中,較為理想的是,所述圓周槽在所述筒部中的壓入有透鏡的部位形成于所述筒部的內周面與外周面之間的中央。根據上述結構,在筒部中壓入透鏡的部位,當對透鏡鏡筒進行樹脂成形時,不易產生因樹脂的縮孔而導致的尺寸精度、形狀精度的降低。另夕卜,在筒部的外周面形成螺紋槽的部位,也不易產生因樹脂的縮孔而導致的尺寸精度、形狀精度的降低。
[0017]在本發(fā)明中,較為理想的是,所述筒部的徑向的厚度因光軸方向上的位置不同而變化,所述圓周槽的槽寬度在光軸方向上變化,以使所述筒部中的位于比所述圓周槽靠徑向內側的位置的部分的徑向壁厚以及所述筒部中的位于比所述圓周槽靠徑向外側的位置的部分的徑向壁厚分別在光軸方向的任意位置處均相等。例如,所述筒部的徑向的厚度因光軸方向上的位置不同而逐級變化,所述圓周槽的槽寬度在光軸方向上逐級變化,以使所述筒部中的位于比所述圓周槽靠徑向內側的位置的部分的徑向壁厚以及所述筒部中的位于比所述圓周槽靠徑向外側的位置的部分的徑向壁厚在光軸方向的任意位置處均相等。根據上述結構,在筒部中的位于比圓周槽靠徑向內側的位置的部分以及位于比圓周槽靠徑向外側的位置的部分處,都能使壁厚均等化。因此,當對透鏡鏡筒進行樹脂成形時,不易產生因樹脂的縮孔而導致的尺寸精度、形狀精度的降低。
[0018]另外,較為理想的是,所述圓周槽的槽寬度在光軸方向上變化,以使所述筒部中的位于比所述圓周槽靠徑向內側的位置的部分的徑向壁厚和所述筒部中的位于比所述圓周槽靠徑向外側的位置的部分的徑向壁厚在光軸方向的任意位置處均相等。根據上述結構,當對透鏡鏡筒進行樹脂成形時,筒部整體不易產生因樹脂的縮孔而導致的尺寸精度、形狀精度的降低。
[0019]在本發(fā)明中,較為理想的是,所述透鏡鏡筒具有直徑在光軸方向的中途位置擴大的凸緣部。根據上述結構,當利用形成于筒部的外周面的螺紋槽對透鏡鏡筒進行固定時,能利用凸緣部對透鏡鏡筒進行定位。
[0020]在本發(fā)明中,較為理想的是,所述筒部具有鉚接部,該鉚接部將物體側透鏡朝向在比所述物體側透鏡靠光軸方向像側的位置被壓入至所述筒部的內周面的透鏡一側按壓,其中,所述物體側透鏡是多個所述透鏡中的位于最靠物體側的位置的透鏡。根據上述結構,能在光軸方向上對多個透鏡的位置進行固定。另外,能利用最靠物體側的透鏡對光軸進行調節(jié),因此,與利用靈敏度較高的光軸方向像側的透鏡進行位置調節(jié)的情況比較,能容易地進行位置調節(jié)。
[0021 ]本發(fā)明的透鏡單元能應用于攝像裝置,在該情況下,攝像裝置包括:保持件,在該保持件的內周面形成有固定于所述螺紋槽的陰螺紋;以及攝像元件,該攝像元件通過所述保持件保持于比所述透鏡單元靠像側的位置。另外,在該情況下,較為理想的是,包括配置于所述圓周槽的彈性密封件,所述彈性密封件對基板與所述圓周槽之間的間隙進行密封,所述基板安裝有所述攝像元件。這樣,能將圓周槽用作承接彈性密封件的承接部。
[0022]另外,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的透鏡單元包括:多個透鏡;以及樹脂制的透鏡鏡筒,該透鏡鏡筒具有壓入有多個所述透鏡中的至少一個透鏡的筒部,所述筒部通過壓入而固定于其它構件,在所述筒部形成有圓周槽,該圓周槽在所述筒部的內周面與外周面之間從像側端面朝物體側凹陷,當從與光軸正交的方向觀察時,所述圓周槽的底部位于比以下透鏡的壓入部位靠物體側的位置,該透鏡是多個所述透鏡中的在最靠像側的位置被壓入至所述筒部的內周面的透鏡。
[0023]本發(fā)明的透鏡單元能應用于攝像裝置,在該情況下,攝像裝置包括:保持件,所述筒部被壓入至該保持件;以及攝像元件,該攝像元件通過所述保持件保持于比所述透鏡單元靠像側的位置。
[0024]發(fā)明效果
[0025]在本發(fā)明中,即便在將透鏡鏡筒設為樹脂制的情況下,當利用形成于筒部的外周面的螺紋槽固定透鏡鏡筒時,筒部也不易朝內側變形。特別地,即便是利用形成于筒部的外周面的螺紋槽固定透鏡鏡筒時容易受到筒部朝內側的變形影響的透鏡(在最靠像側的位置被壓入至筒部的內周面的透鏡),也不易受到較大應力,不易引起變形和偏心。另外,即便在將透鏡鏡筒設為樹脂制的情況下,筒部也不易在將透鏡壓入至透鏡鏡筒時朝外側變形。特別地,當利用形成于筒部的外周面的螺紋槽固定透鏡鏡筒時,筒部不易在容易引起阻礙的最靠像側的透鏡壓入部位朝外側變形,因此,不易對透鏡鏡筒的固定產生阻礙。因此,即便在利用形成于壓入固定有透鏡的透鏡鏡筒的外周面的螺紋槽對透鏡鏡筒進行固定的情況下,也能將透鏡鏡筒設為樹脂制。
【附圖說明】
[0026]圖1是應用了本發(fā)明的透鏡單元的說明圖。
[0027]圖2是表示透鏡單元與基板之間的密封結構的另一例的說明圖。
[0028]圖3是表示應用了本發(fā)明的透鏡單元的變形例I的剖視圖。
[0029]圖4是表示應用了本發(fā)明的透鏡單元的變形例2的剖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30]參照附圖,對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進行說明。
[0031][透鏡單元的結構]
[0032]圖1是應用了本發(fā)明的透鏡單元I的說明圖,圖1(a)是透鏡單元I的剖視圖,圖1(b)是從像側L2觀察透鏡單元I中使用的透鏡鏡筒7的第一筒部73的說明圖。
[0033]如圖1所示,本實施方式的透鏡單元I具有:廣角透鏡10,該廣角透鏡10在光軸L方向上配置有多個透鏡;以及筒狀的透鏡鏡筒7,該透鏡鏡筒7在內側保持廣角透鏡1,透鏡單元I被使用在后述的攝像裝置100等中。
[0034]廣角透鏡10的視場角例如為190°。廣角透鏡10例如包括四組透鏡組。更具體而言,廣角透鏡10從物體側(被拍攝體側/前側)起依次具有第一透鏡組、第二透鏡組、第三透鏡組及第四透鏡組,其中,上述第一透鏡組由具有負光焦度的第一透鏡11構成,上述第二透鏡組由具有負光焦度的第二透鏡12構成,上述第三透鏡組由具有正光焦度的第三透鏡13構成,上述第四透鏡組由具有正光焦度的接合透鏡14構成。第一透鏡由玻璃透鏡或塑料透鏡構成,第二透鏡12及第三透鏡13由塑料透鏡構成。接合透鏡14是第四透鏡15和第五透鏡16的接合透鏡,其中,上述第四透鏡15由具有負光焦度的塑料透鏡構成,上述第五透鏡16由具有正光焦度的塑料透鏡構成。透鏡單元I在第三透鏡13與第四透鏡15之間具有光圈18。另外,透鏡單元I在比接合透鏡14靠像側L2的位置具有紅外線截止濾波器17。
[0035](透鏡鏡筒7的結構等)
[0036]第一透鏡11的外徑尺寸比第二透鏡12、第三透鏡13及接合透鏡14的外徑尺寸大。第二透鏡12的外徑尺寸與第三透鏡13的外徑尺寸大致相等,或者第二透鏡12的外徑尺寸比第三透鏡13的外徑尺寸稍大,并比第四透鏡15的外徑尺寸稍大。在接合透鏡14中,第四透鏡15的外徑尺寸比第五透鏡16的外徑尺寸大。
[0037]與上述形狀相對應,透鏡鏡筒7具有位于像側L2的第一筒部73(本發(fā)明的筒部)和位于比第一筒部73靠物體側LI的位置的筒狀的第二筒部75,第二筒部75的內徑尺寸比第一筒部73的外徑尺寸大。另外,透鏡鏡筒7在光軸L方向的中途位置(第一筒部73的物體側LI的端部)形成有直徑比第一筒部73及第二筒部75大的凸緣部74,由上述凸緣部74形成了朝向像側L2的臺階部。
[0038]在第一筒部73的最靠像側L2的位置形成有朝徑向內側突出的圓環(huán)部731,在上述圓環(huán)部731處固定有紅外線截止濾波器17。
[0039]第一筒部73從像側L2朝物體側LI形成為內徑尺寸不同的第一部分736、第二部分
737、及第三部分738,各部分的內徑滿足以下關系:第一部分736<第二部分737<第三部分738。因此,在第一部分736與第二部分737之間形成有朝向物體側LI的圓環(huán)狀的臺階部735。另外,第二部分737中的在物體側LI與臺階部735相鄰的部位形成有壓入用小徑部734,該壓入用小徑部734朝徑向內側小幅地突出。
[0040](透鏡的固定結構)
[0041]以下,對透鏡單元I的制造方法進行說明,并對透鏡固定于透鏡鏡筒7的固定結構進行說明。
[0042]首先,將接合第四透鏡15和第五透鏡16的接合透鏡14從物體側LI裝設于透鏡鏡筒7的內側。此時,第五透鏡16的外徑比第一部分736的內徑小,因此,在第五透鏡16的外周端部與第一部分736的內周面之間存在間隙。
[0043]與此相對,第四透鏡15的外徑比第一部分736的內徑大。因此,第四透鏡15配置于第二部分737的內側。此處,第四透鏡15的外徑比第二部分737的內徑小,但比壓入用小徑部734的內徑稍大。因此,第四透鏡15被壓入至壓入用小徑部734,并在上述壓入部位77處沿徑向對第四透鏡15(接合透鏡14)進行固定。另外,第四透鏡15的外周端部由臺階部735支承,以在光軸L方向上對第四透鏡15 (接合透鏡14)進行定位。
[0044]接著,在將光圈18配置于第一筒部73的內側之后,將第三透鏡13配置于第一筒部73的內側。第三透鏡13配置于第三部分738的內側,但第三透鏡13的像側L2的一部分進入第二部分737的內側。此處,第三透鏡13的外徑比第二部分737的內徑稍大。因此,第三透鏡13被壓入至第二部分737,并在上述壓入部位78處沿徑向對第三透鏡13進行固定。另外,利用第四透鏡15隔著光圈18從像側L2對第三透鏡13進行支承,以在光軸L方向上對第三透鏡13進行定位。
[0045]接著,將第二透鏡12(物體側透鏡)配置于第一筒部73的內側。其結果是,第二透鏡12配置于第三部分738的內側。此處,第二透鏡12的外徑比第三部分738的內徑稍小。因此,第二透鏡12未處于被壓入至第三部分738的狀態(tài)。接著,對第二透鏡12在X方向及Y方向上的位置進行調節(jié)。然后,使從第一筒部73的內周緣朝物體側LI突出的突部朝內側加熱變形而形成鉚接部739,使該鉚接部739蓋住第二透鏡12的外周端部,并利用該鉚接部739將第二透鏡12按壓固定于第三透鏡13—側。能通過該按壓固定可靠地在光軸L方向上對第二透鏡12、第三透鏡13、光圈18、接合透鏡14的位置進行固定。另外,在使比第二透鏡12靠光軸L方向像側的透鏡組(第三透鏡13及接合透鏡14)移動而對光軸L進行調節(jié)的情況下,靈敏度過高,需要進行高精度的位置調節(jié),但若利用第二透鏡12進行調節(jié),則靈敏度不會過高,因此,能比較容易地進行調節(jié)。
[0046]接著,在第二筒部75的內側,在第一筒部73的物體側LI的端部隔著橡膠制的O形環(huán)41配置第一透鏡11,并利用使第二筒部75的前端加熱變形而形成的鉚接部將第一透鏡11按壓固定于像側L2。此處,在透鏡鏡筒7的第一筒部73的物體側LI的端部的沿周向的多個部位形成有在像側L2處承接第一透鏡11的承接部79,因此,第一透鏡11固定于承接部79與第二筒部75的前端的鉚接部之間。另外,承接部79也可以形成為在全周范圍中相連的環(huán)狀。
[0047](螺紋槽70的結構)
[0048]在本實施方式的透鏡單元I中,在透鏡鏡筒7的第一筒部73的外周面73b形成有螺紋槽70。在本實施方式中,螺紋槽70形成于第一筒部73的外周面73b的沿光軸L方向的全部區(qū)域(范圍700)。
[0049](圓周槽76的結構)
[0050]在本實施方式的透鏡單元I中,在透鏡鏡筒7的第一筒部73處形成有圓周槽76,該圓周槽76在第一筒部73的內周面73a與外周面73b之間從像側端面730朝物體側凹陷。
[0051 ]在本實施方式中,圓周槽76具有當從與光軸L正交的方向觀察時、圓周槽76的底部769位于比形成有螺紋槽70的范圍700更靠物體側LI的位置的深度760。
[0052]其結果是,當從與光軸L正交的方向觀察時,圓周槽76的底部769位于比第四透鏡15的壓入部位77靠物體側LI的位置,該第四透鏡15是多個透鏡中的在最靠像側的位置被壓入至第一筒部73的內周面73a的透鏡。另外,當從與光軸L正交的方向觀察時,圓周槽76的底部769位于比多個透鏡中的被壓入至第一筒部73的內周面的接合透鏡14的壓入部位77靠物體側LI的位置。
[0053]另外,當從與光軸L正交的方向觀察時,圓周槽76的底部769位于比兩個透鏡(第三透鏡13及第四透鏡15)的壓入部位77、78中的任一壓入部位都靠物體側LI的位置,上述兩個透鏡(第三透鏡13及第四透鏡15)是多個透鏡中的位于光圈18的光軸L方向的兩側的透鏡。
[0054]此處,第一筒部73的徑向厚度因光軸L方向上的位置不同而變化。與上述結構相對應,圓周槽76的槽寬度在光軸L方向上變化,以使第一筒部73中比圓周槽76靠徑向內側的部分的徑向壁厚(第一筒部73的內周面73a與圓周槽76之間的壁厚)以及第一筒部73中比圓周槽76靠徑向外側的部分的徑向壁厚(第一筒部73的外周面73b與圓周槽76之間的壁厚)在光軸L方向的任意位置處均相等。
[0055]更具體而言,第一筒部73中的比凸緣部74靠像側L2的部分的外徑在光軸L方向上恒定,與此相對,第一筒部73中的比凸緣部74靠像側L2的部分的內徑在光軸方向上變化。在本實施方式中,第一筒部73中的位于比凸緣部74靠像側L2的位置的部分的內徑以與各透鏡的外徑相對應的方式隨著從像側L2朝物體側LI而在光軸L方向上逐級擴大。與上述形狀相對應,圓周槽76的位于徑向外側的壁面762的直徑在光軸L方向上恒定,與此相對,位于徑向內側的壁面763的直徑在光軸L方向上逐級擴大。因此,圓周槽76的槽寬度在光軸L方向上逐級變化,以使第一筒部73中的位于比圓周槽76靠徑向內側的位置的部分的徑向壁厚以及第一筒部73中的位于比圓周槽76靠徑向外側的位置的部分的壁厚分別在光軸L方向的任意位置處均相等。
[0056]另外,圓周槽76形成于第一筒部73的內周面73a與外周面73b之間的大致中央。因此,圓周槽76將第一筒部73的壁厚大致兩等分,在光軸L方向的任意位置處,均使第一筒部73中的位于比圓周槽76靠徑向內側的位置的部分的徑向壁厚(第一筒部73的內周面73a與圓周槽76之間的壁厚)與第一筒部73中的位于比圓周槽76靠徑向外側的位置的部分的壁厚(第一筒部73的外周面73b與圓周槽76之間的壁厚)相等。特別地,在第一筒部73的壓入部位77、78處,圓周槽76形成于第一筒部73的內周面73a與外周面73b之間的中央。因此,在第一筒部73的壓入部位77、78處,圓周槽76將第一筒部73的壁厚兩等分,以使第一筒部73的內周面73a與圓周槽76之間的壁厚和第一筒部73的外周面73b與圓周槽76之間的壁厚相等。
[0057](攝像裝置100的結構)
[0058]當將本實施方式的透鏡單元I用于攝像裝置100時,將形成于保持件8的內周面82的陰螺紋80固定于透鏡鏡筒7的螺紋槽70。在該狀態(tài)下,保持件8與凸緣部74抵接,以被定位在光軸L方向上。此外,還處于攝像元件90通過保持件8保持于比透鏡單元I靠像側L2的位置的狀態(tài)。
[0059]更具體而言,在安裝有攝像元件90的基板91與保持件8之間配置有彈性密封件5的狀態(tài)下,利用螺釘94將基板91固定于保持件8。此時,也可利用螺釘94的擰入量使彈性密封件5彈性變形,以對攝像元件90的光軸L方向的位置進行調節(jié)。另外,基板91與保持件8之間被彈性密封件5密封,因此,水分等異物不易從外部侵入。
[0060]也可利用彈性密封件5對圓周槽76與基板91之間進行密封,以代替利用彈性密封件5對基板91與保持件8之間進行密封。另外,也可以利用彈性密封件5對上述兩個部位進行密封。在對圓周槽76與基板91之間進行密封的情況下,也可形成在將液狀組成物涂布于圓周槽76之后、固化而成的不具有粘接性的彈性密封件。另外,在將由液狀組成物構成的彈性密封件配置于圓周槽76的情況下,將液狀組成物無間隙地涂布于圓周槽內,以不使空氣進入。另外,在對圓周槽76與基板91之間進行密封的情況下,也可配置O形環(huán)以作為彈性密封件。
[0061]圖2是表示透鏡單元I與基板91之間的密封結構的另一例的剖視圖。在圖2的例子中,在基板91與保持件8之間配置有O形環(huán)43,此外,還在基板91與圓周槽76之間配置有O形環(huán)42。利用形成于圓周槽76的O形環(huán)承接部44從物體側LI對配置于圓周槽76的O形環(huán)42進行支承。例如,在本實施方式中,圓周槽76的壁面763包括朝向像側L2的臺階面,該臺階面構成O形環(huán)承接部44。
[0062]另外,也可采用在基板91與保持件8之間配置有彈性密封件5、并在基板91與圓周槽76之間配置有O形環(huán)42的結構。
[0063]能利用上述密封結構抑制水分等從外部侵入攝像元件90的周圍。另外,能抑制在利用螺紋槽70和陰螺紋80進行螺紋固定時、因摩擦等而產生的塵埃附著于攝像元件90。
[0064](本實施方式的主要效果)
[0065]如上所述,在本實施方式中,第三透鏡13及第四透鏡15被壓入至透鏡鏡筒7的第一筒部73,且利用形成于第一筒部73的外周面73b的螺紋槽70對透鏡鏡筒7進行固定。即便在上述情況下,也在透鏡鏡筒7的第一筒部73處形成有圓周槽76,該圓周槽76在第一筒部73的內周面73a與外周面73b之間從像側端面730朝物體側LI凹陷,當從與光軸L正交的方向觀察時,圓周槽76的底部769位于比第四透鏡15的壓入部位77靠物體側LI的位置,該第四透鏡15在最靠像側L2的位置被壓入至第一筒部73的內周面73a。
[0066]因此,即便在將透鏡鏡筒7設為樹脂制的情況下,當利用形成于第一筒部73的外周面73b的螺紋槽70固定透鏡鏡筒7和保持件8時,第一筒部73也不易朝內側變形。特別地,當固定透鏡鏡筒7和保持件8時,第一筒部73的最靠像側L2的端部進入保持件8的內周面82,因此,在最靠像側L2的位置被壓入至第一筒部73的內周面73a的第四透鏡15容易受到較大的應力,但即便是上述第四透鏡15,在本實施方式中也不易受到較大的應力,因此,不易產生變形和偏心。另外,即便在將透鏡鏡筒7設為樹脂制的情況下,當將第四透鏡15壓入至透鏡鏡筒7時,第一筒部73也不易朝外側變形。特別地,在本實施方式中,當固定透鏡鏡筒7和保持件8時,第一筒部73的最靠像側L2的端部進入保持件8的內周面82,因此,上述端部容易引起阻礙,但根據本實施方式,即便在將第四透鏡15壓入至透鏡鏡筒7時,第一筒部73也不易朝外側變形。因此,即便在利用螺紋槽70對透鏡鏡筒7和保持件8進行固定的情況下,也能將透鏡鏡筒7設為樹脂制,其中,上述螺紋槽70形成于壓入固定有第四透鏡15的透鏡鏡筒7的外周面。
[0067]另外,在本實施方式中,第四透鏡15是塑料透鏡,但不易受到較大的應力,因此,不易引起變形。另外,即便在將透鏡鏡筒7設為樹脂制的情況下,當將第四透鏡15壓入至透鏡鏡筒7時,第一筒部73也不易朝外側變形。
[0068]另外,在本實施方式中,當從與光軸L正交的方向觀察時,圓周槽76的底部769位于比第四透鏡15的壓入部位77靠物體側LI的位置,因此,該底部769位于比被壓入至第一筒部73的內周面的接合透鏡14的壓入部位77靠物體側LI的位置。因此,固定透鏡鏡筒7和保持件8時的應力不易作用于接合透鏡14,因此,接合透鏡14不易產生剝離。尤其在本實施方式中,接合透鏡14將塑料透鏡彼此接合,因此,容易因變形而產生剝離,但根據本實施方式,即便是將塑料透鏡彼此接合而成的接合透鏡14,也不易產生剝離。
[0069]另外,在本實施方式中,當從與光軸L正交的方向觀察時,圓周槽76的底部769位于比兩個透鏡(第三透鏡13及第四透鏡15)的壓入部位77、78中的任一壓入部位都靠物體側LI的位置,上述兩個透鏡(第三透鏡13及第四透鏡15)是多個透鏡中的位于光圈18的光軸L方向的兩側的透鏡。上述兩個透鏡(第三透鏡13及第四透鏡15)的偏心對光學特性的影響特別大,但根據本實施方式,固定透鏡鏡筒7和保持件8時的應力不易作用于上述兩個透鏡,因此,不易產生偏心。因此,能抑制因偏心而產生的光學特性的降低。
[0070]另外,第一筒部73中的位于比凸緣部74靠像側L2的位置的部分在徑向上的厚度因光軸L方向上的位置不同而變化,但圓周槽76的槽寬度在光軸L方向上變化,以使第一筒部73中的位于比圓周槽76靠徑向內側的位置的部分的徑向壁厚(第一筒部73的內周面73a與圓周槽76之間的壁厚)以及第一筒部73中的位于比圓周槽76靠徑向外側的位置的部分的徑向壁厚(第一筒部73的外周面73b與圓周槽76之間的壁厚)分別在光軸L方向的任意位置處均相等。因此,即便第一筒部73的壁厚在像側L2較厚、在物體側LI較薄,在第一筒部73中的位于比圓周槽76靠徑向內側的位置的部分以及第一筒部73中的位于比圓周槽76靠徑向外側的位置的部分中的任一部分處,對透鏡鏡筒7進行樹脂成形時也不易產生因樹脂的縮孔而導致的尺寸精度、形狀精度的降低。
[0071 ]另外,圓周槽76形成于第一筒部73的內周面73a與外周面73b之間的大致中央,在光軸L方向的任意位置,都使第一筒部73中的位于比圓周槽76靠徑向內側的部分的徑向壁厚(第一筒部73的內周面73a與圓周槽76之間的壁厚)和第一筒部73中的位于比圓周槽76靠徑向外側的部分的徑向壁厚(第一筒部73的外周面73b與圓周槽76之間的壁厚)相等。因此,即便第一筒部73的壁厚在像側L2較厚、在物體側LI較薄,第一筒部73中的位于比圓周槽76靠徑向內側的部分的壁厚與第一筒部73中的位于比圓周槽76靠徑向外側的部分的壁厚也相等。因此,在第一筒部73的整體范圍中,對透鏡鏡筒7進行樹脂成形時都不易產生因樹脂的縮孔而導致的尺寸精度和形狀精度的降低。
[0072]特別地,在第一筒部73的壓入部位77、78處,圓周槽76將第一筒部73的壁厚兩等分,以使第一筒部73的內周面73a與圓周槽76之間的壁厚和第一筒部73的外周面73b與圓周槽76之間的壁厚相等。因此,在第一筒部73的外周面73b的供螺紋槽70形成的部位和第一筒部73的內周面73a的作為壓入部位77、78的部位處,對透鏡鏡筒7進行樹脂成形時均不易產生因樹脂的縮孔而導致的尺寸精度和形狀精度的降低。
[0073][透鏡單元的變形例I]
[0074]圖3(a)和圖3(b)是表示應用了本發(fā)明的透鏡單元的變形例I的剖視圖。另外,變形例I的基本結構與圖1所示的實施方式相同,因此,對共同部分標注相同符號并省略它們的說明。
[0075]在圖1所示的實施方式中,當從與光軸L正交的方向觀察時,圓周槽76的底部769位于比形成有螺紋槽70的范圍700靠物體側LI的位置,并位于比第四透鏡15的壓入部位77及第三透鏡的壓入部位78中的任一壓入部位靠物體側LI的位置。與此相對,在變形例I的透鏡單元IA中,如圖3(a)和圖3(b)所示,當從與光軸L正交的方向觀察時,圓周槽76A的底部769位于比第四透鏡15的壓入部位77靠物體側LI的位置,并位于比第三透鏡13的壓入部位78靠像側L2的位置。
[0076]在上述結構下,當從與光軸L正交的方向觀察時,圓周槽76A的底部769位于比第四透鏡15的壓入部位77靠物體側LI的位置,該第四透鏡15在最靠像側L2的位置被壓入至第一筒部73的內周面73a。因此,即便是容易受到將透鏡鏡筒7和保持件8固定時第一筒部73的變形的影響的第四透鏡15,也不易受到較大的應力。另外,當壓入第四透鏡15時,起到了第一筒部73的靠像側L2的端部不易朝外側變形這樣的效果。
[0077]與圖1所示的實施方式相同,變形例I的透鏡單元IA與基板91之間的密封結構能應用各種密封結構。例如,如圖3(a)所示,可采用在基板91與保持件8之間的一個部位配置有彈性密封件5的結構。另外,如圖3(b)所示,也可在基板91與保持件8之間配置彈性密封件43A,并在基板91與圓周槽76A之間配置彈性密封件42A,以進行雙重密封?;蛘撸部刹捎脙H利用彈性密封件42A進行密封的結構。例如,在圖3(b)中,使用了將液狀組成物無間隙地涂布于圓周槽內并加以固化的不具有粘接性的彈性密封件42A。另外,彈性密封件42A、43A的一方或兩方也可以是O形環(huán)。
[0078][透鏡單元的變形例2]
[0079]圖4是表示應用了本發(fā)明的透鏡單元的變形例2的剖視圖。另外,變形例2的基本結構與圖1所示的實施方式相同,因此,對共同部分標注相同符號并省略它們的說明。
[0080]在圖1所示的實施方式中,圓周槽76的內徑隨著從像側L2朝向物體側LI而在光軸L方向上逐級擴大。與此相對,在變形例2的透鏡單元IB中,如圖4所示,位于圓周槽76B的徑向內側的壁面763B形成為相對于光軸L方向傾斜的錐形面。因此,圓周槽76B的內徑隨著從像側L2朝向物體側LI而在光軸L方向上連續(xù)地(呈錐面狀地)擴大。上述結構也能實現(xiàn)與上述各實施方式相同的作用效果。
[0081]另外,變形例2的透鏡單元IB與基板91之間的密封結構與上述各實施方式相同。例如,能使用配置于基板91與保持件8之間的彈性密封件5。另外,如圖4中的虛線所示,也可在基板91與圓周槽76B之間追加彈性密封件42B,以進行雙重密封?;蛘撸部刹捎脙H利用彈性密封件42B進行密封的結構。另外,圓周槽76B的內徑隨著從像側L2朝向物體側LI而在光軸L方向上連續(xù)地(呈錐面狀地)擴大,因此,當將液狀組成物涂布于圓周槽76B的內部時,空氣不易殘留于圓周槽76B的內部。因此,不易在圓周槽76B的內表面與彈性密封件42B之間產生間隙,因此,能可靠地進行密封。
[0082][其它實施方式]
[0083](I)在上述各實施方式中,有時在第一筒部73的外周面73b的全周范圍中形成供橡膠制的O形環(huán)安裝的槽,但在這種結構的透鏡鏡筒7中也可應用本發(fā)明。
[0084](2)在上述各實施方式中,采用了以下結構:在透鏡鏡筒7的第一筒部73的外周面73b形成有螺紋槽70,當將透鏡單元1/1A/1B應用于攝像裝置100時,將形成于保持件8的內周面82的陰螺紋80固定于透鏡鏡筒7的螺紋槽70,但也可以采用以下結構:當將透鏡單元I/1A/1B應用于攝像裝置100時,將第一筒部73壓入固定于筒狀的保持件8等作為安裝對象的構件(其它構件)。在該情況下,將第一筒部73的外周面73b作為未形成有螺紋槽的固定面,并將保持件8的內周面82作為未形成有陰螺紋80的固定面。此外,只要通過壓入將第一筒部73側的固定面固定于保持件8側的固定面即可。
[0085](符號說明)
[0086]UlAUB 透鏡單元
[0087]5彈性密封件
[0088]7透鏡鏡筒
[0089]8保持件
[0090]10廣角透鏡
[0091]11第一透鏡
[0092]12第二透鏡
[0093]13第三透鏡
[0094]14接合透鏡
[0095]15第四透鏡
[0096]16第五透鏡
[0097]18光圈
[0098]41O 形環(huán)
[0099]42O 形環(huán)
[0100]42A彈性密封件
[0101]42B彈性密封件
[0102]43O 形環(huán)
[0103]43A彈性密封件
[0104]44O形環(huán)承接部
[0105]70螺紋槽
[0106]73第一筒部
[0107]73a第一筒部的內周面
[0108]73b第一筒部的外周面
[0109]74凸緣部
[0110]75第二筒部
[0111]76、76A、76B 圓周槽
[0112]77第四透鏡的壓入部位
[0113]78第三透鏡的壓入部位
[0114]79承接部
[0115]80陰螺紋
[0116]82內周面[Ο117]90攝像元件
[0118]91基板
[0119]100攝像裝置
[0120]730像側端面
[0121]731圓環(huán)部
[0122]734壓入用小徑部
[0123]735臺階部
[0124]736第一部分
[0125]737第二部分
[0126]738第三部分
[0127]739鉚接部
[0128]762位于圓周槽的徑向外側的壁面
[0129]763、763Β 位于圓周槽的徑向內側的壁面
[0130]769圓周槽的底部
[0131]L光軸
[0132]LI物體側
[0133]L2像側
【主權項】
1.一種透鏡單元,其特征在于,包括: 多個透鏡;以及 樹脂制的透鏡鏡筒,該透鏡鏡筒具有壓入有多個所述透鏡中的至少一個透鏡的筒部, 在所述筒部的外周面形成有螺紋槽, 在所述筒部形成有圓周槽,該圓周槽在所述筒部的內周面與外周面之間從像側端面朝物體側凹陷, 當從與光軸正交的方向觀察時,所述圓周槽的底部位于比以下透鏡的壓入部位靠物體側的位置,該透鏡是多個所述透鏡中的在最靠像側的位置被壓入至所述筒部的內周面的透Ho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透鏡單元,其特征在于, 多個所述透鏡中的在最靠像側的位置被壓入至所述筒部的內周面的透鏡是塑料透鏡。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透鏡單元,其特征在于, 具有光圈,該光圈位于多個所述透鏡中的相鄰的兩個透鏡之間, 兩個所述透鏡被壓入至所述筒部的內周面, 當從與光軸正交的方向觀察時,所述圓周槽的底部位于比兩個所述透鏡的壓入部位靠物體側的位置。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透鏡單元,其特征在于, 在多個所述透鏡中包括將塑料透鏡彼此接合而成的接合透鏡,并且,所述接合透鏡被壓入至所述筒部的內周面, 當從與光軸正交的方向觀察時,所述圓周槽的底部位于比所述接合透鏡的壓入部位靠物體側的位置。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透鏡單元,其特征在于, 當從與光軸正交的方向觀察時,所述圓周槽的底部位于比形成有所述螺紋槽的區(qū)域靠物體側的位置。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透鏡單元,其特征在于, 所述圓周槽在所述筒部中的壓入有透鏡的部位形成于所述筒部的內周面與外周面之間的中央。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透鏡單元,其特征在于, 所述筒部的徑向的厚度因光軸方向上的位置不同而變化, 所述圓周槽的槽寬度在光軸方向上變化,以使所述筒部中的位于比所述圓周槽靠徑向內側的位置的部分的徑向壁厚以及所述筒部中的位于比所述圓周槽靠徑向外側的位置的部分的徑向壁厚分別在光軸方向的任意位置處均相等。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透鏡單元,其特征在于, 所述筒部的徑向的厚度因光軸方向上的位置不同而變化, 所述圓周槽的槽寬度在光軸方向上逐級變化,以使所述筒部中的位于比所述圓周槽靠徑向內側的位置的部分的徑向壁厚以及所述筒部中的位于比所述圓周槽靠徑向外側的位置的部分的徑向壁厚分別在光軸方向的任意位置處均相等。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透鏡單元,其特征在于, 所述圓周槽的槽寬度在光軸方向上變化,以使所述筒部中的位于比所述圓周槽靠徑向內側的位置的部分的徑向壁厚和所述筒部中的位于比所述圓周槽靠徑向外側的位置的部分的徑向壁厚在光軸方向的任意位置處均相等。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透鏡單元,其特征在于, 所述透鏡鏡筒具有直徑在光軸方向的中途位置擴大的凸緣部。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透鏡單元,其特征在于, 所述筒部具有鉚接部,該鉚接部將物體側透鏡朝向在比所述物體側透鏡靠光軸方向像側的位置被壓入至所述筒部的內周面的透鏡一側按壓,其中,所述物體側透鏡是多個所述透鏡中的位于最靠物體側的位置的透鏡。12.—種攝像裝置,包括權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項所述的透鏡單元,其特征在于,包括: 保持件,在該保持件的內周面形成有固定于所述螺紋槽的陰螺紋;以及 攝像元件,該攝像元件通過所述保持件保持于比所述透鏡單元靠像側的位置。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攝像裝置,其特征在于, 包括配置于所述圓周槽的彈性密封件, 所述彈性密封件對基板與所述圓周槽之間的間隙進行密封,所述基板安裝有所述攝像元件。14.一種透鏡單元,其特征在于,包括: 多個透鏡;以及 樹脂制的透鏡鏡筒,該透鏡鏡筒具有壓入有多個所述透鏡中的至少一個透鏡的筒部, 所述筒部通過壓入而固定于其它構件, 在所述筒部形成有圓周槽,該圓周槽在所述筒部的內周面與外周面之間從像側端面朝物體側凹陷, 當從與光軸正交的方向觀察時,所述圓周槽的底部位于比以下透鏡的壓入部位靠物體側的位置,該透鏡是多個所述透鏡中的在最靠像側的位置被壓入至所述筒部的內周面的透Ho15.—種攝像裝置,包括權利要求14所述的透鏡單元,其特征在于,包括: 保持件,所述筒部被壓入至該保持件;以及 攝像元件,該攝像元件通過所述保持件保持于比所述透鏡單元靠像側的位置。
【文檔編號】G02B7/02GK105980904SQ201580008016
【公開日】2016年9月28日
【申請日】2015年2月10日
【發(fā)明人】堀內浩平, 中島知昭
【申請人】日本電產三協(xié)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