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鏡頭,尤其是一種魚眼鏡頭。
背景技術(shù):
目前,攝像鏡頭已經(jīng)廣泛應(yīng)用在各種攝像設(shè)備中。而隨著人們對視頻記錄功能的需求越來越大,攝像鏡頭也越來越多地被應(yīng)用在各種場合中。尤其對于全景拍攝和虛擬現(xiàn)實技術(shù),都會使用魚眼鏡頭作為圖像攝入的工具。
然而,現(xiàn)有魚眼鏡頭,由于要達到較大的視角范圍,而且不能產(chǎn)生較大的畸變,因此其尺寸無法進一步縮小,從而導(dǎo)致了魚眼鏡頭的使用不便。
技術(shù)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為了解決上述問題而提供的一種魚眼鏡頭,所述魚眼鏡頭自物方至像方依次包括:第一透鏡,第二透鏡,第三透鏡,光欄,第四透鏡,第五透鏡,第六透鏡,平行板和影像感測元件,所述第一透鏡和所述第四透鏡均為玻璃的正彎月形凸透鏡,所述第二透鏡為塑料的正彎月形凸透鏡,所述第三透鏡和所述第六透鏡均為塑料的雙凸透鏡,所述第五透鏡為玻璃的雙凸透鏡,所述第四透鏡與所述第五透鏡膠合。
具體地,所述第一透鏡的焦距為f1,-5<f1<-2;所述第二透鏡的焦距為f2,f2<-2.2;所述第三透鏡焦距為f3,f3>3;所述第四透鏡焦距為f4,f4<-2;所述第五透鏡的焦距為f5,f5>2;所述第六透鏡的焦距為f6,f6>3.5。
具體地,所述第二透鏡與所述第六透鏡的焦距之比的范圍為-1.5<f2/f6<-0.5。
具體地,所述第一透鏡的折射率為ND1,ND1>1.65;所述第二透鏡的折射率為ND2,ND2>1.48;所述第三透鏡的折射率為ND3,ND3>1.75;所述第四透鏡的折射率為ND4,ND4>1.75;所述第五透鏡的折射率為ND5,ND5>1.65;所述第六透鏡的折射率為ND6,ND6>1.48。
具體地,所述第一透鏡的色散系數(shù)為VD1,VD1>47;所述第二透鏡的色散系數(shù)為VD2,VD2>50;所述第三透鏡的色散系數(shù)為V3,VD3<29;所述第四透鏡的色散系數(shù)為V4,VD4<29;所述第五透鏡的色散系數(shù)為VD5,VD5>47;所述第六透鏡的色散系數(shù)為VD6,VD6>50。
具體地,所述魚眼鏡頭的整體長度小于13mm。
具體地,所述魚眼鏡頭的視角范圍為200°。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上述結(jié)構(gòu)能進一步縮小魚眼鏡頭的整體長度,而且不影響魚眼鏡頭的成像,畸變小。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涉及的魚眼鏡頭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jié)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闡述:
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的魚眼鏡頭自物方至像方依次包括:第一透鏡1,第二透鏡2,第三透鏡3,光欄9,第四透鏡4,第五透鏡5,第六透鏡6,平行板7和影像感測元件8。箭頭Do為朝向物的方向,箭頭Di為朝向像的方向,廣角鏡頭使用時,第一透鏡1為光線首次接觸的透鏡,畫面最終在影像感測元件8上成像。
其中,第一透鏡1和第四透鏡4均為玻璃的彎月形凸透鏡,凸向物方,即正彎月形凸透鏡;第二透鏡2為塑料的彎月形凸透鏡,凸向物方,即正彎月形凸透鏡;第三透鏡3和第六透鏡6均為塑料的雙凸透鏡;第五透鏡5為玻璃的雙凸透鏡;第四透鏡4與第五透鏡5膠合。
平行板7為一平板玻璃,用于保護影像感測元件8的成像面。影像感測元件8通常為電荷耦合器(CCD)或者補充性氧化金屬半導(dǎo)體(CMOS)。光欄9具有光圈,其可直接利用光圈的開孔大小控制進光量。
第一透鏡1的焦距為f1,-5<f1<-2;第二透鏡2的焦距為f2,f2<-2.2;第三透鏡3焦距為f3,f3>3;第四透鏡4焦距為f4,f4<-2;第五透鏡5的焦距為f5,f5>2;第六透鏡6的焦距為f6,f6>3.5。第二透鏡2與第六透鏡6的焦距之比的范圍為-1.5<f2/f6<-0.5。
第一透鏡1的折射率為ND1,ND1>1.65;第二透鏡2的折射率為ND2,ND2>1.48;第三透鏡3的折射率為ND3,ND3>1.75;第四透鏡4的折射率為ND4,ND4>1.75;第五透鏡5的折射率為ND5,ND5>1.65;第六透鏡6的折射率為ND6,ND6>1.48。
第一透鏡1的色散系數(shù)為VD1,VD1>47;第二透鏡2的色散系數(shù)為VD2,VD2>50;第三透鏡3的色散系數(shù)為V3,VD3<29;第四透鏡4的色散系數(shù)為V4,VD4<29;第五透鏡5的色散系數(shù)為VD5,VD5>47;第六透鏡6的色散系數(shù)為VD6,VD6>50。
通過上述結(jié)構(gòu)設(shè)置,能使魚眼鏡頭的整體長度TTL小于13mm,視角范圍大于200°,工作溫度范圍為-30℃至70℃,鏡頭成像的畸變小??梢姡鲜鼋Y(jié)構(gòu)能進一步縮小魚眼鏡頭的整體長度,而且不影響魚眼鏡頭的成像,畸變小。
以上所述實施例,只是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例,并非來限制本實用新型的實施范圍,故凡依本實用新型申請專利范圍所述的構(gòu)造、特征及原理所做的等效變化或修飾,均應(yīng)包括于本實用新型專利申請范圍內(nè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