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顯示器及其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顯示器及其制造方法,且特別涉及一種電子紙顯示器及其制造方法。
背景技術:
隨著科技的進步,顯示器朝向彩色化及可撓式的方向發(fā)展,可撓式顯示器(如電子紙顯示器)搭配觸控式面板可達成方便操作的優(yōu)點。圖1為現(xiàn)有技術顯示器的立體示意圖。請參閱圖1,現(xiàn)有技術的顯示器100包括主動元件陣列基板110、顯示層120及保護層130。保護層130配置于主動元件陣列基板110 上方,顯示層120則配置于主動元件陣列基板110與保護層130之間。由于保護層130的材料通常為復合材料,耐沖擊程度不佳,因此當重物掉落至保護層130上時,主動元件陣列基板110上的電路(圖未示)或顯示層120容易破裂而造成顯示異常。另外,當顯示器100 在受到其他不當外力作用時,也容易因元件損壞而產(chǎn)生顯示異常。
發(fā)明內容
有鑒于此,本發(fā)明提供一種顯示器,其耐沖擊程度佳,因此可具有較長的使用壽命。本發(fā)明還提供一種顯示器的制造方法,其可以低成本制成耐沖擊程度佳的顯示
ο為達成上述或其他優(yōu)點,本發(fā)明提出一種顯示器,其包括主動元件陣列基板、顯示層及透明沖擊吸收層。顯示層配置于主動元件陣列基板上。透明沖擊吸收層配置于顯示層上,透明沖擊吸收層由液態(tài)膠材固化而成。在本發(fā)明的其他實施例中,上述顯示器更包括配置于顯示層上的框體,而透明沖擊吸收層形成于框體內。在本發(fā)明的其他實施例中,上述顯示器更包括一個配置于透明沖擊吸收層與框體上的上層板。在本發(fā)明的其他實施例中,上述上層板包括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 (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 PET)板、聚碳酸月旨(Polycarbonate, PC)板或觸控板。在本發(fā)明的其他實施例中,上述主動元件陣列基板包括基底、薄膜晶體管及驅動電路,薄膜晶體管與驅動電路配置于基底上,且驅動電路與薄膜晶體管電連接。在本發(fā)明的其他實施例中,上述顯示器更包括配置于顯示層與透明沖擊吸收層之間的保護層。在本發(fā)明的其他實施例中,上述顯示器為電子紙顯示器。本發(fā)明還提出一種顯示器的制造方法,其包括以下步驟(a)提供主動元件陣列基板與顯示層,其中顯示層配置于主動元件陣列基板上;(b)將液態(tài)膠材涂布于顯示層上; (C)將液態(tài)膠材固化,而形成透明沖擊吸收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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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發(fā)明的其他實施例中,在步驟(a)之后與步驟(b)之前,更包括將一個框體配置于顯示層上,而后續(xù)再將液態(tài)膠材涂布于顯示層上及框體內。在本發(fā)明的其他實施例中,在步驟(b)之后與步驟(C)之前,更包括將一個上層板配置于液態(tài)膠材與框體上。本發(fā)明的顯示器在受到重物沖擊或不當外力作用時,可藉由透明沖擊吸收層來吸收作用力,以避免顯示層或主動元件陣列基板上的電路受損而造成顯示異常。上述說明僅是本發(fā)明技術方案的概述,為了能夠更清楚了解本發(fā)明的技術手段, 而可依照說明書的內容予以實施,并且為了讓本發(fā)明的上述和其他目的、特征和優(yōu)點能夠更明顯易懂,以下特舉較佳實施例,并配合附圖,詳細說明如下。
圖1為現(xiàn)有技術中的顯示器的立體示意圖。圖2為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顯示器的立體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為更進一步闡述本發(fā)明為達成預定發(fā)明目的所采取的技術手段及功效,以下結合附圖及較佳實施例,對依據(jù)本發(fā)明提出的顯示器及其制造方法的具體實施方式
、結構、特征及其功效,詳細說明如后。圖2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顯示器的立體示意圖。請參閱圖2,顯示器200例如為電子紙顯示器,其包括主動元件陣列基板210、顯示層220及透明沖擊吸收層230。透明沖擊吸收層230配置于主動元件陣列基板210上方,且例如是由液態(tài)膠材固化而成。顯示層 220則配置于主動元件陣列基板210與透明沖擊吸收層230之間,且本實施例的顯示層220 可以是微杯式電泳層、微膠囊式電泳層、電潤濕層或電子粉體層等,但本發(fā)明不以此為限。詳細而言,主動元件陣列基板210包括基底212、薄膜晶體管陣列(圖未示)及驅動電路213?;?12的材質包括玻璃,薄膜晶體管陣列配置于基底212上,驅動電路213 配置于基底212的邊緣,且與薄膜晶體管陣列電性連接,用以傳輸信號至薄膜晶體管陣列。特別的是,由于透明沖擊吸收層230是由液態(tài)膠材固化而成,因此為方便配置透明沖擊吸收層230,本實施例的顯示器200可進一步包括框體M0,框體240配置于顯示層 220上,并且在不影響顯示器200可視范圍的前提下,沿顯示層220的邊緣配置,而透明沖擊吸收層230即形成于框體MO內。除此之外,本實施例的顯示器200更可以包括上層板250,配置于透明沖擊吸收層 230與框體240上,以進一步提高顯示器200的耐沖擊度。上層板250包括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板、聚碳酸脂板或觸控板。當然,顯示器200也可以包括保護層沈0,配置于顯示層220與透明沖擊吸收層 230之間。保護層沈0的材質則與圖1的現(xiàn)有技術中的顯示器100的保護層130的材質相同或相似。為使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更加了解本發(fā)明,下文將舉實施例說明本發(fā)明的顯示器的制造方法。請再次參閱圖2,顯示器200的制造方法是先將顯示層220配置于主動元件陣列基
4板210上,接著將液態(tài)膠材涂布于顯示層220上。值得一提的是,在將液態(tài)膠材涂布于顯示層220上之前,本實施例例如是先在顯示層220上配置框體M0,而后續(xù)即是將液態(tài)膠材涂布在框體240所圍的區(qū)域內,以借助框體240來限制液態(tài)膠材的流動。然后,將液態(tài)膠材固化,而形成透明沖擊吸收層230。此時,透明沖擊吸收層230的形狀及厚度,即是由框體所圍成的區(qū)域的形狀及框體的高度所決定。雖然圖2所示框體MO的形狀為方形,但本發(fā)明并不限定框體MO的形狀,框體MO的形狀及高度可依據(jù)實際情況任意設定。而且,如前文所述,本實施例還可以在涂布液態(tài)膠材之前,將保護層260貼附于顯示層220的表面上。需說明的是,在完成透明沖擊吸收層230之后,還可以可將上層板250配置于液態(tài)膠材與框體240上,以進一步增加顯示器200的耐沖擊度。綜上所述,本發(fā)明的顯示器及其制造方法至少具有下列優(yōu)點1.本發(fā)明的顯示器在受到重物沖擊或不當外力作用時,透明沖擊吸收層可緩沖作用力,并且將作用力分散至顯示器的各層別。如此一來,顯示層或主動元件陣列基板上的電路便不易受損而造成顯示異常,進而可具有較長的使用壽命。2.在本發(fā)明的顯示器的制造方法中,透明沖擊吸收層是由液態(tài)膠材固化而成,制
程簡單。以上所述,僅是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對本發(fā)明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雖然本發(fā)明已以較佳實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發(fā)明,任何熟悉本專業(yè)的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發(fā)明技術方案范圍內,當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術內容作出些許更動或修飾為等同變化的等效實施例,但凡是未脫離本發(fā)明技術方案內容,依據(jù)本發(fā)明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與修飾,均仍屬于本發(fā)明技術方案的范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顯示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個主動元件陣列基板;一個顯示層,配置于該主動元件陣列基板上;以及一個透明沖擊吸收層,配置于該顯示層上,該透明沖擊吸收層由液態(tài)膠材固化而成。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器,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一個配置于該顯示層上的框體,該透明沖擊吸收層形成于該框體內。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顯示器,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一個配置于該透明沖擊吸收層與該框體上的上層板。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顯示器,其特征在于,該上層板包括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板、 聚碳酸脂板或觸控板。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器,其特征在于,該主動元件陣列基板包括一個基底、一個薄膜晶體管及一個驅動電路,該薄膜晶體管與該驅動電路配置于該基底上,且該驅動電路與該薄膜晶體管電連接。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器,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一個配置于該顯示層與該透明沖擊吸收層之間的保護層。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器,其特征在于,該顯示器為電子紙顯示器。
8.—種顯示器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a)提供一個主動元件陣列基板與一個顯示層,該顯示層配置于該主動元件陣列基板上;(b)將液態(tài)膠材涂布于該顯示層上;(c)將該液態(tài)膠材固化,而形成一透明沖擊吸收層。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顯示器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a)之后與步驟(b)之前,進一步包括提供一個配置于該顯示層上的框體,及涂布液態(tài)膠材于該顯示層上及該框體內。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顯示器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b)之后與步驟(c) 之前,進一步包括將一個上層板配置于該液態(tài)膠材與該框體上。
全文摘要
一種顯示器,包括主動元件陣列基板、顯示層及透明沖擊吸收層。透明沖擊吸收層配置于主動元件陣列基板上方,顯示層配置于透明沖擊吸收層與主動元件陣列基板之間。透明沖擊吸收層由液態(tài)膠材固化而成。本發(fā)明還提供上述顯示器的制造方法。本發(fā)明的顯示器在受到重物沖擊或不當外力作用時,可借助透明沖擊吸收層來吸收作用力,以避免顯示層或主動元件陣列基板上的電路受損而造成顯示異常。
文檔編號G02B26/02GK102402092SQ201010275480
公開日2012年4月4日 申請日期2010年9月8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9月8日
發(fā)明者呂文璋, 吳淇銘, 欒大年, 江明盛, 蔡弘毅, 蔡毓琦, 蔡淵智, 陳禮廷, 黃振勛 申請人:元太科技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