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固定裝置,尤其是涉及一種燈箱展示牌制作中應用的燈管扣件。
背景技術:
目前,管件的應用范圍越來越廣,對管件的固定要求也越來越高,現(xiàn)有的燈箱展示牌制作中應用的燈管扣件存在著牢固度不高、操作復雜的缺陷,降低了管件的使用性能,甚至造成安全隱患。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燈箱展示牌制作中應用的燈管扣件,克服了現(xiàn)有的燈箱展示牌制作中應用的燈管扣件牢固度不高、操作復雜的不足,通過本發(fā)明的技術,提高了產(chǎn)品的牢固度、操作簡便、增加了產(chǎn)品的適用范圍和安全性。
本發(fā)明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取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燈箱展示牌制作中應用的燈管扣件,包括固定塊一、固定塊二、卡槽、螺母、螺栓、扣環(huán)和襯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固定塊一設置為半圓形,并在其兩端設有通孔,所述的固定塊二設置為半圓形,在其兩端設有螺母,固定塊一通過螺栓與固定塊二連接,操作簡便,安裝塊一與安裝塊二包住管件,通過螺母緊固,提高了裝置的牢固度,所述的卡槽設置為圓弧形,與固定塊二通過一次注塑成型,并在其兩端分別設有觸角,可以卡在另一個管件上,增加了管件的適用性,進一步提高了裝置的牢固度,所述的螺母對稱設置在固定塊二的兩側,所述的螺栓通過固定塊一兩側的通孔與螺母連接,使裝置受力均勻,提高了牢固度。
進一步,所述的固定塊一與固定塊二的直徑相同,其直徑為45-50mm;
進一步,所述的卡槽,其直徑為35-45mm;
所述的固定塊一、固定塊二均設置為高分子橡膠材料;
所述的扣環(huán),其直徑為25-55mm。
有益效果:本發(fā)明克服了現(xiàn)有燈箱展示牌制作中應用的燈管扣件牢固度不高、操作復雜的問題,增強了燈箱展示牌制作中應用的燈管扣件的牢固度和安全性,結構簡單,操作簡便,適用范圍廣。廣泛應用后可降低生產(chǎn)成本,經(jīng)濟效益良好。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fā)明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固定塊一、2.固定塊二、3.卡槽、4.螺母、5.螺栓、6.扣環(huán)、7.襯墊。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將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進行較為詳細的說明。
實施例1:
一種燈箱展示牌制作中應用的燈管扣件,包括固定塊一1、固定塊二2、卡槽3、螺母4、螺栓5、扣環(huán)6和襯墊7,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固定塊一1設置為半圓形,并在其兩端設有通孔,所述的固定塊二2設置為半圓形,在其兩端設有螺母4,固定塊一1通過螺栓5與固定塊二2連接,安裝塊一1、安裝塊二2直徑相等,直徑為40mm,安裝塊一1與安裝塊二2包住管件,通過螺母4緊固,提高了裝置的牢固度,所述的卡槽3設置為圓弧形,直徑為40mm,與固定塊二2通過一次注塑成型,并在其兩端分別設有觸角,可以卡在另一個管件上,增加了管件的適用性,進一步提高了裝置的牢固度,所述的螺母4對稱設置在固定塊二2的兩側,所述的螺栓5通過固定塊一1兩側的通孔與螺母4連接,使裝置受力均勻,提高了管件安裝的牢固度和安全性,所述的固定塊一1、固定塊二2均設置為高分子橡膠材料,所述的扣環(huán)6,其直徑為35-45mm。本發(fā)明結構簡單、實施方便。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發(fā)明,凡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nèi)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
本發(fā)明未涉及部分均與現(xiàn)有技術相同或可采用現(xiàn)有技術加以實現(xià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