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數(shù)學教學用畫圖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數(shù)學教學用畫圖器技術領域[0001]本實用新型涉一種數(shù)學教學用畫圖器,特別涉及一種教師教學時在黑板上畫圖用的教學用畫圖器。
背景技術:
[0002]目前,教師在教授數(shù)學課時,經(jīng)常需要在黑板上畫一些圖形,例如,三角板、直尺等普通的繪圖板只能畫幾個簡單的圖形,需要不停的換畫圖工具,攜帶這些畫圖工具也不方便,而且由于黑板都是垂直的,在畫圖形時,必須用手摁住繪圖板才能畫,很不方便,還經(jīng)常會出現(xiàn)在繪圖過程中繪圖板移動影響繪圖,比較麻煩。發(fā)明內(nèi)容[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而提供一種方便攜帶,實用方便,可以快捷的畫出各種圖形的數(shù)學教學用畫圖器。[0004]為達到以上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數(shù)學教學用畫圖器,包括主尺板,所述主尺板上設置有三角形孔、圓形孔、多邊形孔、量角器孔和直尺,它還包括附尺板,所述附尺板的一端通過銷軸鉸接在主尺板上,另一端反面設置有吸盤,所述主尺板的反面設置有吸盤。[0005]進一步的,所述主尺板的正面設置有圓筒形粉筆固定槽。[0006]進一步的,所述主尺板反面的吸盤設置在主尺板的四個角位置。[0007]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攜帶方便;使用時將繪圖板通過吸盤臨時固定在黑板上,不需要用手再摁壓,避免了繪圖板移動,繪圖更加方便;增加了粉筆固定槽,攜帶粉筆比較方便,而且使用時可以節(jié)省取放粉筆的時間,提高了效率。
[0008]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jù)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0009]圖1為本實用新型系統(tǒng)框架圖。[0010]圖中:1.主尺板,2.吸盤,3.粉筆固定槽,4.附尺板,5.銷軸。
具體實施方式
[0011]
以下結(jié)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作詳細的描述,結(jié)合圖1,數(shù)學教學用畫圖器,包括主尺板1,所述主尺板I上設置有三角形孔、圓形孔、多邊形孔、量角器孔和直尺,可以一次性的繪出各種圖形,它還包括附尺板4,所述附尺板4的一端通過銷軸5鉸接在主尺板I上,另一端反面設置有吸盤2,所述主尺板I的反面四個角的位置各設置有一個吸盤2,可以將畫圖器暫時固定在黑板上,免去了教師手扶畫圖器;所述主尺板I的正面設置有圓筒形粉筆固定槽3用于放置粉筆,將本實用新型放在桌子上時也可以當做臨時筆筒使用放置鋼筆、鉛筆等物件,所述粉筆固定槽3為凸出于主尺板表面的筒形,攜帶時方便手持。筒形粉筆固定槽由套接的內(nèi)管和外管組成,內(nèi)管下端與主尺板一體設置,內(nèi)管表面設置有外螺紋,外管設置有內(nèi)螺紋,內(nèi)管與外管螺紋連接可以方便調(diào)整粉筆固定槽的整體高度。[0012]教師在教授解析幾何并需要畫坐標時,可以將附尺板與主尺板垂直設置并通過吸盤固定在黑板上,這樣可以直接畫出橫坐標和縱坐標,即方便畫圖的同時又吸引學生的注意力,增加了課堂的生動性。[0013]以上所述者,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用來限定本實用新型的實施范圍,即凡依本實用新型所作的均等變化與修飾,皆為本實用新型權(quán)利要求范圍所涵蓋,這里不再一一舉例。
權(quán)利要求1.學教學用畫圖器,包括主尺板,所述主尺板上設置有三角形孔、圓形孔、多邊形孔、量角器孔和直尺,其特征在于:它還包括附尺板,所述附尺板的一端通過銷軸鉸接在主尺板上,另一端反面設置有吸盤,所述主尺板的反面設置有吸盤。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數(shù)學教學用畫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尺板的正面設置有圓筒形粉筆固定槽。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數(shù)學教學用畫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尺板反面的吸盤設置在主尺板的四個角位置。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數(shù)學教學用畫圖器,包括主尺板,所述主尺板上設置有三角形孔、圓形孔、多邊形孔、量角器孔和直尺,它還包括附尺板,所述附尺板的一端通過銷軸鉸接在主尺板上,另一端反面設置有吸盤,所述主尺板的反面設置有吸盤。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攜帶方便;使用時將繪圖板通過吸盤臨時固定在黑板上,不需要用手再摁壓,避免了繪圖板移動,繪圖更加方便;增加了粉筆固定槽,攜帶粉筆比較方便,而且使用時可以節(jié)省取放粉筆的時間,提高了效率。
文檔編號B43L12/00GK202923224SQ20122062447
公開日2013年5月8日 申請日期2012年11月23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12年11月23日
發(fā)明者袁海燕, 賀丹, 宋成 申請人:黑龍江工程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