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廣告圖片展示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廣告圖片展示架。
背景技術:
隨著商業(yè)、廣吿業(yè)、展覽業(yè)的日益發(fā)展,廣告圖片展示架的需求量越來 越大,種類也日益增加。目前,市場上的廣告圖片展示架大都包括支攛架, 支據(jù)架的后部插接面定有斜向下的支攛腳,廣告圖片固定在支撐架上,起到 廣告和展示的作用。其中,支攛腳及構成支撣架的支撐桿大都為空心的圓管, 穩(wěn)定性較差,安裝起來需要固定件來固定定位,因此裝拆比較麻煩。
發(fā)明內(nèi)容
本實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種廣告圖片展示架,該展示架插接安裝后支 捸腳和支律桿不會發(fā)生轉動,因此無需使用固定件即可固定,安裝拆卸十分 方便,同時也增強了展示架的穩(wěn)定性。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廣告圖片展示架,包括用于掛放廣告圖 片的支撐架、用于支撣支據(jù)架的支攛腳,所述支捸架和支攛腳中至少有一個 由條形片材制作而成。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之一是一種廣告圖片展示架,包括用于掛放廣 告圖片的支攛架、用于支據(jù)支據(jù)架的支攛腳,所述支攛架和支撐腳中至少有 一個由條形片材制作而成;所述支律架包括位于中部的連接座,連接座內(nèi)上 下穿設固定有兩根交錯呈X形的支撐桿,支撐腳斜向下插接固定在連接座 的后部。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之二是 一種廣告圖片展示架,包括用于掛放廣 告圖片的支攛架、用于支據(jù)支撐架的支撣腳,所述支據(jù)架和支撐腳中至少有 一個由條形片材制作而成所述支撐架包括位于中部的連接座,連接座內(nèi)上 下穿設固定有一根支撣桿,支槺桿的兩端分別插接固定有左右向的掛桿,支 撐腳斜向下插接固定在連接座的后部。
上述支攛腳和支攛桿均由條形片材制作而成。
本實用新型優(yōu)點是本實用新型的支據(jù)桿或支據(jù)腳均由條形片材鑭作而 成,支律腳插接在遂接座或支撐桿插接在掛桿內(nèi)時不會發(fā)生轉動,因此無需 使用固定件即可固定,安裝十分方便,同時也增強了展示架的穩(wěn)定性。
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描述
圖1為本實施例一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施例二的結構示意圖。
其中l(wèi)支沐架2支據(jù)腳;3連接座;4支撐桿5掛桿。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一如圖l所示,一種廣告圖片展示架,包括用于掛放廣吿圖片 的支撐架1,支攛架1包括位于中部的連接座3,連接座3內(nèi)上下穿設固定 有兩根交錯呈X形的支攛桿4,連接座3的后部斜向下插接固定有支據(jù)腳2, 支攛腳3和支攛桿4均由條形片材制作而成。
使用時,先將兩支撣桿4的下端與支撐腳2形成三足立足于地面上,再 將廣告圖片的四角掛扣在兩支撣桿4的四端即可。
實施例二如圖2所示, 一種廣告圖片展示架,包括用于掛放廣告圖片 的支撐架l,支槺架1包括位于中部的連接座3,連接座3內(nèi)上下穿設固定 有一根支據(jù)桿4,支據(jù)桿4的兩端分別插接固定有左右向的掛桿5,連接座 3的后部斜向下插接固定有支撐腳2,支撐腳3和支撐桿4均由條形片材制 作而成。
使用時,先將位于下方的、橫向設置的掛桿5與支撐腳2立足于地面上, 再將廣告鬮片固定在上下掛桿5之間即可。
本實用新型的支據(jù)桿4或支攛腳2均由條形片材制作而成,因此支槺腳 2插接在連接座3內(nèi)或支撣桿4插接在掛桿5內(nèi)時不會發(fā)生轉動,因此無需 使用固定件即可固定,安裝十分方便。
權利要求1.一種廣告圖片展示架,包括用于掛放廣告圖片的支撐架(1)、用于支撐支撐架(1)的支撐腳(2),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架(1)和支撐腳(2)中至少有一個由條形片材制作而成。
2. 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廣告圖片展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攛架 (1)包括位于中部的連接座(3),連接座(3)內(nèi)上下穿設固定有兩根交錯呈X形的支撐桿(4),支據(jù)腳(2)斜向下插接固定在連接座(3)的后部。
3. 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廣告圖片展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攛架 (1)包括位于中部的連接座(3),連接座(3)內(nèi)上下穿設固定有一根支撐桿(4),支撐桿(4)的兩端分別插接固定有左右向的掛桿(5),支撐腳(2) 斜向下插接固定在連接座(3)的后部。
4. 按照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廣告圖片展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 撐腳(2)和支攛桿(4)均由條形片材制作而成。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廣告圖片展示架,包括用于掛放廣告圖片的支撐架,用于支撐支撐架的支撐腳,所述支撐架和支撐腳中至少有一個由條形片材制作而成;本實用新型插接安裝后支撐腳和支撐桿不會發(fā)生轉動,因此無需使用固定件即可固定,安裝拆卸十分方便,同時也增強了展示架的穩(wěn)定性。
文檔編號G09F1/10GK201004295SQ20072003424
公開日2008年1月9日 申請日期2007年2月2日 優(yōu)先權日2007年2月2日
發(fā)明者鄭國棟 申請人:鄭國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