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深井救生打撈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救生裝置,尤其是涉及一種深井救生打撈器。
背景技術:
人員掉入狹窄的深井后,當消防人員無法進入到深井內時,無法及時有效地開展救 援工作,受困深井內的人員常常因等待救援時間過長,生命受到嚴重威脅。中國專利申 請?zhí)枮?00810144835.9的發(fā)明專利申請公布說明書公開了一種深井救生打撈器,其圓形 的救援架的上端對稱可拆卸固定兩組連接桿和網袋,每組連接桿由多段可拆卸組成,以 便能將救援架伸到井底,所述網袋下端開口,開口處繞有鎖緊繩,鎖緊繩順著所述連接 桿繞在絞盤上,轉動絞盤通過縮緊繩可以將所述的網袋收口。如該專利的有益效果所述 深井救生打撈器使用攜帶方便,救援省時省力。但實際上存在一些缺點結構還是顯的 有點復雜,同時其體積太大,在一些狹窄的深井并不管用。
發(fā)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方便在狹窄的深井內進行救援的深井 救生打撈器。
本實用新型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為 一種深井救生打撈器,包括主 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主桿的最下端設置有打撈臂,所述的打撈臂通過第一橫銷軸接在 所述的主桿上,所述的第一橫銷上套設有第一彈簧,所述的打撈臂與所述的主桿之間設 置第一開關,所述的第一開關連接有可供人操作的拉繩,所述的打撈臂與所述的主桿之 間設置有可折疊的加強筋,所述的主桿上設置有第一活動輪,所述的主桿上通過第二橫 銷軸接有可伸縮的支撐桿,所述的第二橫銷上套設有第二彈簧,所述的支撐桿與所述的 主桿之間設置有第二開關,所述的支撐桿的末端設置有可在深井內壁滾動的第二活動 輪。
所述的主桿由多根連桿連接而成,所述的兩根連桿之間通過螺紋活動連接。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在于主桿可貼著井壁往下伸,伸入到深井內受200920118162.X 說明書第2/2頁
困人員位置時,第一彈簧的作用,使打撈臂與主桿成90度。打撈臂與主桿之間的加強筋 使打撈臂增強承受住重物??缮炜s的支撐桿在第二彈簧的作用下伸展開來,第二活動輪 緊貼在井壁上,可以保證主桿緊貼在井壁上,同時使受困人員在上升過程中能相對比較 穩(wěn)定。由于人的體型大多是扁形的,本打撈器可很容易伸到受困人員的一側,相較于其 他打撈器更加具有實際操作性。
主桿由多根連桿連接而成,兩根連桿之間通過螺紋活動連接。主桿的長度可以根據 井的深度而調節(jié)。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剖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描述。
一種深井救生打撈器,包括主桿l,主桿由多根連桿2連接而成,主桿l伸入到井 10內,兩根連桿2之間通過螺紋活動連接。主桿1的最下端設置有打撈臂3,打撈臂3 通過第一橫銷11軸接在主桿1上,第一橫銷11上套設有第一彈簧,打撈臂3與主桿之 間設置第一開關4,第一開關4連接有可供人操作的拉繩5,打撈臂3與主桿1之間設 置有可折疊的加強筋6,主桿1上設置有第一活動輪7,主桿1上通過第二橫銷12軸接 有可伸縮的支撐桿8,第二橫銷12上套設有第二彈簧,支撐桿8與主桿1之間設置有第 二開關(圖未顯示),支撐桿8的末端設置有可在深井內壁滾動的第二活動輪9。
權利要求1.一種深井救生打撈器,包括主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主桿的最下端設置有打撈臂,所述的打撈臂通過第一橫銷軸接在所述的主桿上,所述的第一橫銷上套設有第一彈簧,所述的打撈臂與所述的主桿之間設置第一開關,所述的第一開關連接有可供人操作的拉繩,所述的打撈臂與所述的主桿之間設置有可折疊的加強筋,所述的主桿上設置有第一活動輪,所述的主桿上通過第二橫銷軸接有可伸縮的支撐桿,所述的第二橫銷上套設有第二彈簧,所述的支撐桿與所述的主桿之間設置有第二開關,所述的支撐桿的末端設置有可在深井內壁滾動的第二活動輪。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深井救生打撈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主桿由多根連 桿連接而成,所述的兩根連桿之間通過螺紋活動連接。
專利摘要一種深井救生打撈器,包括主桿,主桿的最下端設置有打撈臂,打撈臂通過第一橫銷軸接在主桿上,第一橫銷上套設有第一彈簧,打撈臂與主桿之間設置第一開關,打撈臂與主桿之間設置有可折疊的加強筋,主桿上設置有第一活動輪,主桿上通過第二橫銷軸接有可伸縮的支撐桿,第二橫銷上套設有第二彈簧,支撐桿與主桿之間設置有第二開關,支撐桿的末端設置有可在深井內壁滾動的第二活動輪,其優(yōu)點是主桿可貼著井壁往下伸,伸入到深井內受困人員位置時,打撈臂與主桿成90度,可伸縮的支撐桿在第二彈簧的作用下伸展開來,第二活動輪緊貼在井壁上,可以保證主桿緊貼在井壁上,同時使受困人員在上升過程中能相對比較穩(wěn)定。
文檔編號A62B99/00GK201415014SQ20092011816
公開日2010年3月3日 申請日期2009年4月21日 優(yōu)先權日2009年4月21日
發(fā)明者吳炳發(fā) 申請人:吳炳發(f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