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智能鎖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智能防盜門鎖。
背景技術:
隨著對安全性要求的提高,對智能防盜門鎖的管理的要求也越來越高。目前,行業(yè)中智能防盜門鎖的管控及開啟,都需要智能防盜門鎖體本身有源供電。由于干電池存在壽命短、易損壞、成本高的缺點,因此,防盜門通常沒有使用備用干電池。當電網(wǎng)斷電情況下,防盜門會出現(xiàn)防盜門鎖無法打開的情況。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為了克服現(xiàn)有技術存在的上述缺陷,提供一種智能防盜門鎖。
本實用新型是通過下述技術方案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
一種智能防盜門鎖,其設于防盜門的門板上,其特點在于,所述門板上嵌設有鎖體,所述門板的兩側分別設有外面板和內面板,所述鎖體夾設于外面板和內面板之間,所述外面板上設有外把手,所述內面板上設有內把手;外面板上設有外接電源口;所述鎖體的內腔設有控制模塊、藍牙模塊、鎖舌模塊、門磁和鎖芯,鎖芯同時穿設于外面板和鎖體;所述鎖舌模塊包括主鎖舌和若干副鎖舌;所述控制模塊與所述藍牙模塊為電連接,所述控制模塊與所述鎖芯之間以開鎖控制線連接,所述控制模塊與所述外接電源口之間以外接電源線連接,所述控制模塊與所述鎖舌模塊之間以鎖舌控制線連接,所述控制模塊與所述門磁之間以門磁信號線連接;所述外接電源口上有設有電源線纜,所述電源線纜的一端設有與所述外接電源口相匹配的鎖體插頭,所述電源線纜的另一端設有至少一個外接頭。
較佳地,所述副鎖舌為三個。
較佳地,所述主鎖舌和所述副鎖舌均同于所述鎖體的同一側。
較佳地,所述門板內還設有內部電源,所述控制模塊與所述內部電源之間以內部電源線連接。
較佳地,所述外接頭為三個。
較佳地,其中一個外接頭為USB接頭。
本實用新型的積極進步效果在于:本實用新型的智能防盜門鎖,可以在正常供電失效的情況下,通過電源線纜外接充電寶或手機,快速實現(xiàn)防盜門鎖的正常供電,保證防盜門的正常使用,并提高了防盜門使用的安全性。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的鎖體內部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的外面板的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的電源線纜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舉個較佳實施例,并結合附圖來更清楚完整地說明本實用新型。
如圖1、圖2、圖3和圖4所示,一種智能防盜門鎖,其設于防盜門的門板100上,門板100上嵌設有鎖體10,門板100的兩側分別設有外面板101和內面板102,鎖體10夾設于外面板101和內面板102之間,外面板101上設有外把手103,內面板102上設有內把手104;外面板101上設有外接電源口20;鎖體10的內腔設有控制模塊30、藍牙模塊40、鎖舌模塊50、門磁60和鎖芯70,鎖芯70同時穿設于外面板101和鎖體10。
鎖舌模塊50包括主鎖舌51和三個副鎖舌52。主鎖舌51和副鎖舌52均同于鎖體10的同一側。
控制模塊30與藍牙模塊40為電連接,控制模塊30與鎖芯70之間以開鎖控制線71連接,控制模塊30與外接電源口20之間以外接電源線21連接,控制模塊30與鎖舌模塊50之間以鎖舌控制線501連接,控制模塊30與門磁60之間以門磁信號線61連接。
外接電源口20上有設有電源線纜80,電源線纜80的一端設有與外接電源口20相匹配的鎖體插頭81,電源線纜80的另一端設有三個外接頭,其中一個外接頭為USB接頭,其他兩個外接頭分別為用于連接安卓系統(tǒng)手機Micro-USB接口的外接頭和用于連接蘋果手機的Lightning接口的外接頭。
門板100內還設有內部電源(圖上未顯示),控制模塊30與內部電源之間以內部電源線連接。
在平常使用時,電源線纜不需要插設于外接電源口上。當內部電源斷電時,將電源線纜一端的鎖體插頭插設于電源線纜,另一端的外接頭可以與充電寶連接,或者與手機連接。通過充電寶和手機,為鎖體內的各個部件供電,使其能正常工作。
藍牙模塊接收到藍牙信號后,控制模塊向鎖舌模塊發(fā)出指令,實現(xiàn)開鎖或關閉。當鑰匙插入鎖芯時,鎖芯向控制模塊發(fā)出指令,控制模塊控制鎖舌模塊,實現(xiàn)開鎖或關閉。
鎖體上的門磁可以感應防盜門是否已經(jīng)安全關閉,如果防盜門未能完全關閉,門磁向控制模塊發(fā)出信號,從而發(fā)出警報。
在本技術領域中,控制模塊、鎖舌模塊、藍牙模塊、門磁、鎖芯和其他部件,均為現(xiàn)有部件,在此就不在贅述。
本實用新型的智能防盜門鎖,可以在正常供電失效的情況下,通過電源線纜外接充電寶或手機,快速實現(xiàn)防盜門鎖的正常供電,保證防盜門的正常使用,并提高了防盜門使用的安全性。
雖然以上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是本領域的技術人員應當理解,這僅是舉例說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是由所附權利要求書限定的。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實質的前提下,可以對這些實施方式做出多種變更或修改,但這些變更和修改均落入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