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屬于畜牧機械技術領域,具體地,涉及一種用于撿拾牦牛等草原牲畜糞便的多功能撿拾裝置。
背景技術:
牦牛糞便是青藏高原地區(qū)牧民賴以生存的燃料能源,牦牛糞便經自然晾曬、儲存后作為藏區(qū)牧民日常生活的燃料。如何方便、快捷、衛(wèi)生地撿拾,成為需要研究的內容。
目前現(xiàn)有技術中有關牦牛等草原牲畜糞便的撿拾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專利公開號CN103190352A公開了一種草原牲畜糞便撿拾及推運裝置,該裝置采用齒形耙狀機構以相互交錯的運動方式完成撿拾動作,通過線控裝置操控齒輪齒條等運動機構完成牦牛糞便摟起與拋送。但該裝置存在結構繁瑣、操作費力、穩(wěn)定性差等問題。
專利公開號CN103074861A公開了一種手推式半機械化牦牛糞便撿拾車,該撿拾車采用“剪刀往復式”鏟形結構進行牦牛糞便的撿拾,利用扭轉彈簧完成牦牛糞便的拋送。
專利公開號CN103283627A公開了一種自走式牦牛廢棄物撿拾處理機,該處理機采用機械動力撿拾牦牛糞便并進行后續(xù)處理工作。但該鏟車存在結構復雜的問題。
專利公開號CN103541378A公開了一種腳踏式牦牛糞便撿拾鏟車,該鏟車采用“鋸齒狀”鏟刀和拋送鏟結合完成撿拾,采用連桿機構完成拋送控制。但該鏟車存在連桿結構復雜的問題。
為解決現(xiàn)有技術中存在的問題,本發(fā)明提出了一種多功能撿拾裝置,該裝置結構簡單、操作便捷、可靠性強,既可用于撿拾牦牛糞便,經拆裝后也可用作日常生活的運輸車。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多功能草原牲畜糞便撿拾裝置,包括機架2、撿拾機構、連桿機構、儲運機構、手把7和車輪8,其特征在于:所述機架2水平設置在所述撿拾裝置的中間部位;所述撿拾機構設置在所述撿拾裝置的前部,所述撿拾機構包括撿拾鏟1和C軸10,所述撿拾鏟1分為前后2部分,其中前部為由叉齒組成的工作部件,后部為U型連接部件,所述連接部件的一端與所述叉齒連接,所述C軸10固接在所述機架2前部的所述桿的前端,所述連接部件的另一端與所述C軸10通過鉸鏈進行連接,使撿拾鏟1繞C軸10做旋轉運動;所述連桿機構對稱設置在機架2的兩側,包括連桿3、B軸5和U型腳踏桿6,所述連桿3一端與U型腳踏桿6通過鉸鏈進行連接,另一端與撿拾鏟1通過鉸鏈進行連接,B軸5固接在機架2上,U型腳踏桿繞B軸5做旋轉運動;所述儲運機構包括A軸4和料斗9,其中A軸4固接在機架2上,料斗9設置在機架2上方。
所述機架2分為前中后3部分,前部為左右對稱設置的桿,桿中間位置分別設有垂直方向的凸耳;中部為橫桿,其兩端設有垂直方向的豎桿;后部為垂直方向設置的L型桿,其一端垂直向下設置用于支撐所述撿拾裝置。
所述儲運機構的A軸4對稱固接在所述機架2前部桿的所述凸耳上,所述料斗9通過A軸4與機架2進行樞接,料斗9繞A軸4做旋轉運動。
所述撿拾機構、連桿機構、儲運機構設置成可拆卸的方式。
本發(fā)明有以下優(yōu)點:
1、與現(xiàn)有撿拾技術相比,本發(fā)明結構更加簡潔,撿拾更加方便;
2、連桿機構結構簡單、性能穩(wěn)定,很好地完成了拋送控制;
3、本發(fā)明快速經拆裝后可用作日常生活的運輸車,具體多功能性;
4、本發(fā)明不消耗電力資源。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fā)明多功能草原牲畜糞便撿拾裝置的整體示意圖;
圖2是撿拾裝置的撿拾機構、連桿機構和機架的結構關系示意圖;
圖3是撿拾裝置撿拾牦牛糞便的操作示意圖;
圖4是撿拾裝置卸除牦牛糞便的操作示意圖;
圖5是經拆裝后用作日常生活運輸車示意圖;
圖中:1-撿拾鏟,2-機架,3-連桿,4-A軸,5-B軸,6-U型腳踏桿,7-手把,8-車輪,9-料斗,10-C軸。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的實施例做進一步描述。應當注意的是,本實施例是用來解釋說明本發(fā)明的,而不能理解為對本發(fā)明進行任何限制。
如圖1和2所示,本發(fā)明的撿拾裝置整體結構呈左右對稱設置,包括機架2、撿拾機構、連桿機構、儲運機構、手把7和車輪8。
所述機架2位于撿拾裝置的中間部位,分為前中后3部分,整體上呈水平方向設置。其中前部為2個左右對稱設置的桿,2個桿中間位置分別設有垂直方向的凸耳;中部為橫桿,其兩端一方面分別與前部2個桿固接,另一方面設有垂直方向的豎桿;后部為垂直方向設置的L型桿,其一端與中部橫桿固接,另一端垂直向下設置用于支撐撿拾裝置。
所述撿拾機構位于撿拾裝置的前部,包括撿拾鏟1、C軸10。撿拾鏟1分為前后2部分,其中前部為工作部件,由若干個叉齒組成,本實施例中叉齒數量為10個,應當意識到,也可以是其他任何需要的數量,本實例例中叉齒形狀為細棍狀,應當意識到,也可以是任何其他可以實現(xiàn)撿拾功能的形狀;后部為連接部件,整體上呈U型,其一端與叉齒連接,另一端與C軸10連接,C軸10對稱固接在機架2前部2個桿的前端,連接部件通過C軸10與機架2進行樞接,可使撿拾鏟1繞C軸10做旋轉運動。
所述連桿機構對稱設置在機架2的兩側,整體上呈水平方向設置,從前到后依次設有連桿3、B軸5、U型腳踏桿6。其中連桿3對稱設置有2個,其一端與U型腳踏桿6通過鉸鏈進行連接,另一端與撿拾鏟1的連接部件通過鉸鏈進行連接;B軸5對稱固接在機架2前部2個桿上;U型腳踏桿可繞B軸5做旋轉運動。所述儲運機構包括A軸4和料斗9。其中A軸4對稱固接在機架22前部的凸耳上;料斗9設置在機架2上方,通過A軸4與機架2進行樞接,可繞A軸4做旋轉運動,料斗9設置成可拆卸的方式。所述手把7與機架2中部的豎桿連接,起到方便推行的作用,手把7設置成可拆卸的方式。
所述車輪8位于機架2兩側,采用常規(guī)的方式進行連接。
撿拾裝置的工作過程如圖3和4所示。
工作時,撿拾鏟1撿拾牦牛糞便,通過用腳踩動U型腳踏桿6將牦牛糞便拋送入料斗9,具體如圖3所示。
牦牛糞便進入料斗9后,撿拾鏟1在自身重力作用下復位,繼續(xù)撿拾。撿拾工作完成后,按照圖4所示方式卸料。
應當意識到,所述撿拾機構、連桿機構、儲運裝置都設置成可拆卸的方式,拆卸后可用作日常生活的運輸車,如圖5所示。
盡管上述通過舉例說明,已經描述了本發(fā)明最佳的具體實施方式,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僅限于上述說明,本領域一般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是,在不背離本發(fā)明所教導的實質和精髓的前提下,任何修改和變化都落入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