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帶有警示樁的道路護欄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路政設施領域,具體涉及ー種帶有警示樁的道路護欄。
背景技術:
警示樁作為ー種公路交通安全設施,用于引起行車人的注意,置于路ロ、道路護欄兩端、橋頭等地方一定程度上防止交通事故的發(fā)生。目前都是獨立設置,由于道路護欄和警示樁都是獨立的,就會存在容易遮擋一定高度的警示樁體,使得警示樁沒有發(fā)揮其最大的作用,被遮擋部分材料白白浪費。而且調整起來不方便。
發(fā)明內容為了克服現(xiàn)有技術的缺陷,本實用新型提供以下技術方案一種可安裝警示樁的道路護欄,包括護欄柱和護欄桿,所述護欄柱頂端開設安裝孔,所述安裝孔內可以安裝警示樁,所述護欄桿和護欄柱通過螺絲連接。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結構簡單,安裝拆卸便捷調整方便。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圖中標號1、護欄柱;2、護欄桿;3、警示樁;4、安裝孔。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進行詳細闡述,以使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領域技術人員理解,從而對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做出更為清楚明確的界定。見圖1,一種可安裝警示樁的道路護欄,包括護欄柱I和護欄桿2,護欄柱I頂端開設安裝孔4,安裝孔4內可以安裝警示樁3,護欄桿2和護欄柱I通過螺絲連接。這樣警示樁和道路護欄可以連成ー個整體,一方面美觀了道路,另ー方面不會存在護欄遮擋警示樁的問題,使得警示樁發(fā)揮最大的作用,而且結構簡單方便拆卸安裝調整。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
,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所揭露的技術范圍內,可不經(jīng)過創(chuàng)造性勞動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應該以權利要求書所限定的保護范圍為準。
權利要求1. 一種帶有警示樁的道路護欄,包括護欄柱和護欄桿,其特征在于,所述護欄柱頂端開設安裝孔,所述安裝孔內安裝警示樁,所述護欄桿和護欄柱通過螺絲連接。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提供一種帶有警示樁的道路護欄,包括護欄柱和護欄桿,所述護欄柱頂端開設安裝孔,所述安裝孔內可以安裝警示樁,所述護欄桿和護欄柱通過螺絲連接。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結構簡單,安裝拆卸便捷調整方便。
文檔編號E01F15/04GK202865780SQ20122031932
公開日2013年4月10日 申請日期2012年7月4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7月4日
發(fā)明者施曉艷 申請人:施曉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