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城市道路高架式人行道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城市市區(qū)道路高架人行通道。
技術背景
目前城市交通中,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人行道均在一個平面上,三者相互交叉, 相互干擾,既不安全又不快捷;同時受路旁建筑物的制約,城市道路拓寬十分困難,交通擁 堵現(xiàn)象日益嚴重。
公開號為CN1125^2A的中國專利申請公開了一種市區(qū)交叉路口交通分流橋梁, 其上層環(huán)島雖能解決人車分流問題,但交叉口機動車仍為燈控路口,交通能力較低,人和非 機動車需上下坡行進,人、非機動車、機動車三者均不方便。
公開號為CN200610098660. 3的中國專利申請公開了一種人、非機動車、機動車三者分離的道路系統(tǒng)及其交通方法,其人行道和非機動車道兩者為架空雙層慢行道路,人行 道和非機動車道的雙層慢行道路位于地面機動車道路中央的上方,這樣的三層設置,使引 橋結構十分復雜,人及非機動車上、下非常不便,不適合城市交通的改造。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能在現(xiàn)有城市市區(qū)道路上改建的、能拓寬機動車道的、能使機動 車道與非機動車道及人行道分離的城市道路高架式人行道,且取消對行人的紅綠燈控制, 以改善城市市區(qū)道路阻塞狀況。
本發(fā)明是這樣實現(xiàn)的城市道路高架式人行道包括地面道路及高架建筑物,其特 征是人行天橋橫跨機動車道架設在道路的原人行道上,人行天橋在機動車道上的凈高不 低于國家標準機動車通行許可的高度,人行天橋在原人行道上的凈高不低于國家標準非機 動車通行許可的高度,人行天橋的這一高度差通過斜坡道或臺階道來連接;人行天橋在住 宅區(qū)出口、商業(yè)區(qū)、醫(yī)院等公共區(qū)、主要路口附近或相隔一段距離上設置樓梯或電梯,供人 們上、下人行天橋之用;人行天橋在相應段上還架設著連接橋,供人們跨越道路之用;在人 行天橋橋下樓梯或電梯的出入口路段設置局部隔離欄,或在人行天橋橋下的一個路段設置 連續(xù)隔離欄;人行天橋橋下樓梯出入口的外端由護欄封閉,阻止人們下樓梯后突然進入原 人行道;同時將原人行道改造成非機動車道,原非機動車道改造成機動車道,實現(xiàn)機動車 道、非機動車道、人行道的分離。
同時,人行天橋也能將在原人行道上的高度與在機動車道上的高度相同,以消除 由于高度差而設置的斜坡道或臺階道。
其次,在人行天橋上能增設頂蓬;在人行天橋的斜坡道上能增設防滑裝置;支撐 人行天橋的承重梁能縱向設置,降低人行天橋的高度。
再次,供人們上、下人行天橋的電梯包括自動扶梯、垂直升降電梯。
本發(fā)明的作用是
(1).不必拆路邊建筑物、能在不封閉道路下施工,宜在城市市區(qū)現(xiàn)有道路上改建。
(2).將原人行道改造成非機動車道,原非機動車道改造成機動車道,并拆除了原 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的隔離設施,使機動車道得以拓寬。
(3).實現(xiàn)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及行人道的完全分隔,且取消了對行人的紅綠燈 控制。
(4).使行人與機動車、非機動車完全分離,消除了現(xiàn)有道路上行人與車輛爭奪的 現(xiàn)象,明顯改善了車輛通行安全狀況。
(5).能消除行人和非機動車駕駛員在雨、雪天出行拿傘或穿雨衣的不便,提高行 車安全。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一步說明。
圖1是本發(fā)明城市道路高架式人行道的軸測圖。
圖2是本發(fā)明城市道路高架式人行道A部分局部放大圖。
圖3是本發(fā)明城市道路高架式人行道連接橋局部視圖。
圖中1.人行天橋,2.機動車道,3.斜坡道,4.原人行道,5.頂蓬,6.局部隔離欄, 7.臺階道,8.防滑裝置,9.樓梯,10.連續(xù)隔離欄,11.護欄,12.連接橋,13.承重梁。
具體實施方式
圖中人行天橋1橫跨機動車道2架設在道路的原人行道4上,人行天橋1在機動 車道4上的凈高不低于國家標準機動車通行許可的高度,一般以不低于4. 5米為宜,人行天 橋1在原人行道4上的凈高不低于國家標準非機動車通行許可的高度,一般以不高于3. 5 米為宜,人行天橋1的這一高度差通過斜坡道3或臺階道7來連接。同時,人行天橋1在不 同路段的高度也可以相同,這樣能取消斜坡道3或臺階道7,使人們在人行天橋1上行走方 便,但增加了人們上、下人行天橋1的體力消耗,具體可根據(jù)改建道路的路口數(shù)量、應建的 樓梯9數(shù)量、是否能設置電梯等因素來定。
人行天橋1在住宅區(qū)出口、商業(yè)區(qū)、醫(yī)院等公共區(qū)、主要路口附近或相隔一定距離 的路段上設置樓梯9或電梯,供人們上、下人行天橋1之用。同時,人行天橋1也在相隔一 定距離的路段上還架設著連接橋12,供人們跨越道路走到對面的人行天橋1之用。
在人行天橋1橋下樓梯9或電梯的出入口路段設置局部隔離欄6,或在人行天橋1 橋下的一個路段設置連續(xù)隔離欄10,人行天橋1橋下樓梯9出入口的外端由護欄11封閉, 阻止人們下樓梯9后突然進入原人行道4,保障非機動車的行車安全。
將原人行道4改造成非機動車道,原非機動車道改造成機動車道2,這樣來實現(xiàn)機 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人行道的分離。
有條件的路段,在人行天橋1上增設頂蓬5,供人們遮陽、擋雨雪之用。同時,在人 行天橋1的斜坡道3上能增設防滑裝置8,防滑裝置8包括設防滑筋、嵌防滑條等設施。其 次,支撐人行天橋1的承重梁13以縱向設置為宜,即與道路平行設置,這樣能降低人行天橋 1的高度,減少人們上、下人行天橋1的體力消耗。
供人們上、下人行天橋1的電梯包括自動扶梯、垂直升降電梯,在有條件路段以設 置自動扶梯為佳。
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十分適宜于市區(qū)現(xiàn)有道路的改造,改造完成后能明顯提高城市 現(xiàn)有道路的通行能力和車輛通行安全性能,也給人們的日常行走帶來方便、安全等諸多好 處。
權利要求
1.一種城市道路高架式人行道,它包括地面道路及高架建筑物,其特征是人行天橋 (1)橫跨機動車道( 架設在道路的原人行道(4)上,人行天橋(1)在機動車道( 上的凈 高不低于國家標準機動車通行許可的高度,人行天橋(1)在原人行道(4)上的凈高不低于 國家標準非機動車通行許可的高度,人行天橋(1)的這一高度差通過斜坡道C3)或臺階道 (7)來連接;人行天橋(1)在住宅區(qū)出口、商業(yè)區(qū)、醫(yī)院等公共區(qū)、主要路口附近或相隔一段 距離上設置樓梯(9)或電梯,供人們上、下人行天橋(1)之用;人行天橋(1)在相應段上還 架設著連接橋(12),供人們跨越道路之用;在人行天橋(1)橋下樓梯(9)或電梯的出入口 路段設置局部隔離欄(6),或在人行天橋(1)橋下的一個路段設置連續(xù)隔離欄(10);人行天 橋(1)橋下樓梯(9)出入口的外端由護欄(11)封閉,阻止人們下樓梯(9)后突然進入原人 行道;同時將原人行道(4)改造成非機動車道,原非機動車道改造成機動車道O),實現(xiàn) 機動車道O)、非機動車道、人行道的分離。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道路高架式人行道,其特征是人行天橋(1)也能將在原 人行道(4)上的高度與在機動車道( 上的高度相同,以消除由于高度差而設置的斜坡道 (3)或臺階道(7)。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道路高架式人行道,其特征是在人行天橋(1)上能增設 頂蓬(5)。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道路高架式人行道,其特征是在人行天橋(1)的斜坡道 (3)上能增設防滑裝置(8)。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道路高架式人行道,其特征是供人們上、下人行天橋(1) 的電梯包括自動扶梯、垂直升降電梯。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道路高架式人行道,其特征是支撐人行天橋(1)的承重 梁(1 能縱向設置,降低人行天橋(1)的高度。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城市道路高架式人行道,它包括地面道路及高架建筑物,其特征是人行天橋橫跨機動車道架設在道路的原人行道上,不同路段人行天橋的高度差通過斜坡道或臺階道來連接;人行天橋在住宅區(qū)出口、商業(yè)區(qū)、醫(yī)院等公共區(qū)、主要路口附近或相隔一段距離上設置樓梯或電梯;人行天橋在相應段上還架設著連接橋;在人行天橋橋下樓梯或電梯的出入口路段設置局部隔離欄,或在人行天橋橋下的一個路段設置連續(xù)隔離欄;人行天橋橋下樓梯出入口的外端由護欄封閉,阻止人們下樓梯后突然進入原人行道;同時將原人行道改造成非機動車道,原非機動車道改造成機動車道,實現(xiàn)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人行道的分離。
文檔編號E01C1/04GK102031739SQ20101055718
公開日2011年4月27日 申請日期2010年11月13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11月13日
發(fā)明者張光裕 申請人:張光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