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零售店智能貨架。
背景技術:
現有的商品貨架大多只是單一的用于展示商品,而不具備依據檢測貨架上商品重量確定商品的個數的功能,與此同時,由于貨架上商品的流動性較大,若只是單純的在商品下放置重量檢測裝置,不能保證商品始終位于稱重裝置的中心,因此為商品的重量檢測帶來誤差。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上述問題,本發(fā)明提供一種能準確檢測貨架上商品重量的零售店智能貨架。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fā)明一種零售店智能貨架,包括支撐架和設置在支撐架上的呈層狀分布的商品展示板,以及若干電子顯示屏,各所述商品展示板上設置有若干用于承載商品的稱重平臺。
進一步地,每個電子顯示屏可以單獨定義,用于將服務器端定義的內容進行展示。
進一步地,各層商品展示板上還設置有用于將稱重平臺上的商品推至稱重平臺中心的防側翻裝置;
所述防側翻裝置包括與各稱重平臺一一對應、設置在各平臺上方的左/右推板組、前/后推板組以及驅動裝置,所述驅動裝置用于驅動所述左/右推板組和前/后推板組向稱重平臺中心移動。
進一步地,所述驅動裝置包括驅動所述左/右推板組的第一驅動電機和驅動所述前/后推板組的第二驅動電機;
所述第一驅動電機設置在支撐架上,所述第一驅動電機的輸出軸同軸設置有第一旋轉軸,所述第一旋轉軸沿貨架的長度方向設置,所述第一旋轉軸上設置有與稱重平臺一一對應的螺紋對;所述螺紋對中包括螺紋方向相反的第一螺紋段和第二螺紋段;各左/右推板組中的左推板通過第一螺母與第一螺紋段螺紋連接;各左/右推板組中的右推板通過第二螺母與第二螺紋段螺紋連接;所述第一螺母和第二螺母防轉設置在一滑槽內、且與所述滑槽滑動連接;
所述第二驅動電機設置在支撐架上,所述第二驅動電機的輸出軸同軸設置有第二旋轉軸,所述第二旋轉軸沿貨架的寬度方向設置、且與所述第一旋轉軸不在同一平面內;所述第二旋轉軸上對應稱重平臺的位置設置有螺紋對,所述螺紋對中包括方向相反的第三螺紋段和第四螺紋段;前/后推板組中的前推板通過第三螺母與第三螺紋段螺紋連接,前/后推板組中的后推板通過第四螺母與第四螺紋段螺紋連接;所述第三螺母和第四螺母防轉設置在一滑槽、且與所述滑槽滑動連接。
進一步地,還包括一同步裝置,所述同步裝置的輸入軸與第二驅動電機的輸出軸連接,所述同步裝置的輸出軸與各第二旋轉軸一一對應連接;
所述同步裝置包括與各第二旋轉軸一一對應的轉軸,所述轉軸上設置有第一轉輪和第二轉輪,相鄰兩個轉軸的第一轉輪與第一轉輪之間或第二轉輪與第二轉輪之間通過皮帶傳動連接;其中一轉軸的輸入端作為同步裝置的輸入端、與所述第二驅動電機的輸出軸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前推板和后推板的長度不小于稱重平臺的長度;所述左推板和右推板的長度不小于稱重平臺的寬度。
進一步地,所述左推板、右推板、前推板和后推板均通過一彈簧與螺母對應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稱重平臺包括承載板、用于實時檢測承載板壓力的壓力傳感器控制器以及電子顯示屏;所述壓力傳感器設置在承載板的下表面;所述控制器與所述壓力傳感器電性連接、用于接收壓力傳感器檢測的承載板壓力信息并進行處理得到商品重量信息;所述電子顯示屏與控制器電性連接、用于顯示商品的重量信息。
進一步地,各所述商品展示板上沿豎直方向設置有若干隔板、形成商品展示格,所述稱重平臺設置在商品展示格內,所述支撐架上對應所述商品展示格設置有格門,所述格門上設置有電子鎖。
進一步地,所述電子鎖為人臉識別鎖、指紋識別鎖、或密碼識別。
本發(fā)明中稱重平臺上的商品在被用戶取走后,利用防側翻裝置仍可以保證剩余的商品位于稱重平臺的中心,防止稱重平臺由于商品分布不均勻而側翻,同時也保證了稱重平臺能準確的檢測商品。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fā)明防側翻裝置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發(fā)明防側翻裝置及同步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說明書附圖對本發(fā)明做進一步的描述。
實施例1
本實施例零售店智能貨架,包括支撐架和設置在支撐架上的呈層狀分布的商品展示板,以及電子顯示屏,各所述商品展示板上設置有若干用于承載商品的稱重平臺。
其中,在本實施例1的基礎上,作為實施例1的具體方案,每個電子顯示屏可以單獨定義,用于將服務器端定義的內容進行展示,所述定義內容包括條形碼、二維碼、視頻、圖像、價簽等信息中的一種或幾種。
實施例2
結合圖1和圖2,作為實施例1的進一步改進,本實施例中還包括支撐架1和設置在支撐架上的呈層狀分布的商品展示板11,各所述商品展示板上設置有若干用于承載商品的稱重平臺2,各層商品展示板上還設置有用于將稱重平臺上的商品推至稱重平臺中心的防側翻裝置3;
所述防側翻裝置包括與各稱重平臺一一對應、設置在各平臺上方的左/右推板組4、前/后推板組5以及驅動裝置,所述驅動裝置用于驅動所述左/右推板組和前/后推板組向稱重平臺中心移動。
本實施例中,稱重平臺上的商品在被用戶取走后,利用防側翻裝置仍可以保證剩余的商品位于稱重平臺的中心,防止稱重平臺由于商品分布不均勻而側翻,同時也保證了稱重平臺能準確的檢測商品。
實施例3
作為實施例1的具體方案,所述驅動裝置包括驅動所述左/右推板組的第一驅動電機6和驅動所述前/后推板組的第二驅動電機7;
所述第一驅動電機6設置在支撐架上,所述第一驅動電機的輸出軸同軸設置有第一旋轉軸61,所述第一旋轉軸沿貨架的長度方向設置,所述第一旋轉軸上設置有與稱重平臺一一對應的螺紋對;所述螺紋對中包括螺紋方向相反的第一螺紋段62和第二螺紋段63;各左/右推板組中的左推板41通過第一螺母42與第一螺紋段62螺紋連接;各左/右推板組中的右推板43通過第二螺母44與第二螺紋段螺紋63連接;所述第一螺母和第二螺母防轉設置在一滑槽內、且與所述滑槽滑動連接;
所述第二驅動電機7設置在支撐架上,所述第二驅動電機的輸出軸同軸設置有第二旋轉軸71,所述第二旋轉軸沿貨架的寬度方向設置、且與所述第一旋轉軸不在同一平面內;所述第二旋轉軸上對應稱重平臺的位置設置有螺紋對,所述螺紋對中包括方向相反的第三螺紋段72和第四螺紋段73;前/后推板組中的前推板51通過第三螺母52與第三螺紋段72螺紋連接,前/后推板組中的后推板53通過第四螺母54與第四螺紋段73螺紋連接;所述第三螺母和第四螺母防轉設置在一滑槽、且與所述滑槽滑動連接。
本實施例中,商品再被取走一部分后,第一驅動電機驅動第一轉軸轉動,第一轉軸同一螺紋對上的兩個螺母相向移動,帶動左推板和右推板相向移動,進而將位于稱重平臺邊緣位置的商品推至稱重平臺的中心;同理第二驅動電機驅動第二轉軸轉動,第二轉軸螺紋對上的兩個螺母相向移動,帶動前左推板和后推板相向移動;本發(fā)明通過設置前推板、后推板、左推板和右推板,驅動前、后、左、右推板同時向稱重平臺中心移動,將商品推至稱重平臺中心。
實施例4
結合圖3,作為實施例2的進一步改進,還包括一同步裝置8,所述同步裝置的輸入軸與第二驅動電機的輸出軸連接,所述同步裝置的輸出軸與各第二旋轉軸71一一對應連接;
具體的,所述同步裝置包括與各第二旋轉軸一一對應的轉軸81,所述轉軸上設置有第一轉輪82和第二轉輪83,相鄰兩個轉軸的第一轉輪與第一轉輪之間或第二轉輪與第二轉輪之間通過皮帶傳84動連接;其中一轉軸的輸入端作為同步裝置的輸入端、與所述第二驅動電機的輸出軸連接。其中各轉軸通過軸承座固定在支架上。
本實施例中通過設置同步裝置各個稱重平臺上左右推板組只需要一個驅動電機即可,同步裝置的轉軸之間通過皮帶傳動連接,同時轉動、進而帶動第二轉軸轉動。
實施例5
作為實施例2的具體方案,所述前推板51和后推板53的長度不小于稱重平臺2的長度;所述左推板41和右推板43的長度不小于稱重平臺的寬度。
實施例6
作為實施例2的具體方案,所述左推板41、右推板43、前推板51和后推板53均通過一彈簧9與螺母對應連接。
本實施例中在推板與螺母之間設置彈簧,商品被推至平臺中心后,防止推板繼續(xù)移動而對商品產生過大的擠壓使商品損壞。
實施例7
作為實施例1的具體方案,所述稱重平臺包括承載板、用于實時檢測承載板壓力的壓力傳感器控制器以及電子顯示屏;所述壓力傳感器設置在承載板的下表面;所述控制器與所述壓力傳感器電性連接、用于接收壓力傳感器檢測的承載板壓力信息并進行處理得到商品重量信息;所述電子顯示屏與控制器電性連接、用于顯示商品的重量信息。
實施例8
作為實施例1的具體方案進一步改進,各所述商品展示板上沿豎直方向設置有若干隔板、形成商品展示格,所述稱重平臺設置在商品展示格內,所述支撐架上對應所述商品展示格設置有格門,所述格門上設置有電子鎖;
其中,所述電子鎖為人臉識別鎖、指紋識別鎖、或密碼識別。
本實施例中將貨架主體設置成格柜的形式,每個格柜中對應一種預定的商品,用戶選購商品前通過電子鎖進行身份確認后,格柜門開啟;服務器依據與商品一一對應的稱重平臺,確定被選購的商品種類及數量,然后與用戶身份對應,確定該用戶的消費賬單,提示用戶進行支付。其中預定商品為重量相同且價格一樣的一種或一種以上的商品。
以上,僅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但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發(fā)明揭露的技術范圍內,可輕易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應該以權利要求所界定的保護范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