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多功能食物料理機,包括料桶,所述料桶上端安裝有料蓋,所述料桶內(nèi)設有刀片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料蓋由第一料蓋和桶形第二料蓋連接組成,所述第二料蓋設于第一料蓋的上面,所述第一料蓋蓋在料桶上,所述第二料蓋上安裝有第一推料機構,所述第一推料機構的下方正對著刀片機構,所述第一推料機構包括卡在第二料蓋上的第一頂蓋,所述第一頂蓋下面設有第一容置管和多個第二容置管,所述第一容置管和多個第二容置管的上端均貫穿第一頂蓋,所述第一容置管和多個第二容置管伸入第二料蓋的內(nèi)腔。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功能食物料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料蓋上設置有供第一推料機構的第一容置管伸入的第一通孔及供多個第二容置管伸入的多個第二通孔。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多功能食物料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容置管與多個第二容置管呈間隔設置,所述第一容置管的內(nèi)徑大于各第二容置管的內(nèi)徑。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多功能食物料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料蓋上位于第一通孔與多個第二通孔之間的部位設置有供手指伸入把放料的拿出來的第三通孔。
5.根據(jù)權利要求2-4之一所述的多功能食物料理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二推料機構,所述第二推料機構包括第二頂蓋,所述第二頂蓋的下面設有第三容置管和多個第四容置管,所述第三容置管和多個第四容置管的上端均貫穿第二頂蓋,所述第三容置管的下端穿過第一頂蓋后伸入第一容置管的內(nèi)腔,多個所述第四容置管的下端穿過第一頂蓋后分別伸入多個第二容置管的內(nèi)腔。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多功能食物料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容置管的內(nèi)徑大于各第四容置管的內(nèi)徑。
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多功能食物料理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三推料機構,所述第三推料機構包括第三頂蓋,所述第三頂蓋的下端設有第五容置管和多個第六容置管,所述第五容置管和多個第六容置管的上端均貫穿第三頂蓋,所述第五容置管的下端穿過第二頂蓋、第一頂蓋后伸入第三容置管的內(nèi)腔,多個所述第六容置管的下端穿過第二頂蓋、第一頂蓋后分別伸入多個第四容置管的內(nèi)腔。
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多功能食物料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五容置管的內(nèi)徑大于各第六容置管的內(nèi)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