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防霾窗紗,其特征在于,包括接收層、膠層、聚合物納米纖維層和保護層,所述接收層為金屬絲網(wǎng)、無紡布或者織造布,所述接收層通過膠層與所述聚合物納米纖維層粘接,所述聚合物納米纖維層的厚度為0.1~100μm,孔徑為50~2000nm,所述保護層為無紡布或織造布。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霾窗紗,其特征在于,所述膠層為噴膠或熱溶膠。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防霾窗紗,其特征在于,所述膠層采用水性聚氨酯噴膠、水性氯丁噴膠或乙烯-醋酸乙烯熱熔膠。
4.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防霾窗紗,其特征在于,所述膠層采用水性氯丁噴膠。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霾窗紗,其特征在于,所述膠層的克重小于5g。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防霾窗紗,其特征在于,所述膠層的克重為0.1g-0.5g。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霾窗紗,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絲網(wǎng)的網(wǎng)眼間距為0.1-1mm,厚度小于0.5mm;無紡布或織造布的克重范圍為5g-50g。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霾窗紗,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絲網(wǎng)采用低碳鋼絲、銅絲、鋁鎂合金絲或不銹鋼絲。
9.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防霾窗紗,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絲網(wǎng)的材料為不銹鋼絲。
10.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霾窗紗,其特征在于,所述無紡布或織造布采用聚乙烯、聚丙烯、聚酯、聚酰胺、聚四氟乙烯、聚偏氟乙烯、聚苯硫醚或玻璃纖維。
11.根據(jù)權利要求10所述的防霾窗紗,其特征在于,所述無紡布或織造布的材料為聚酯。
1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霾窗紗,其特征在于,所述聚合物納米纖維層的纖維直徑為50~700nm。
1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霾窗紗,其特征在于,所述聚合物納米纖維層采用聚乙烯、聚丙烯、聚碳酸酯、聚酯、聚醚砜、聚丙烯腈、聚砜、聚乙烯醇、聚氧化乙烯、聚苯乙烯、聚乳酸、聚氨酯、聚偏氟乙烯、聚酰亞胺或聚酰胺。
14.根據(jù)權利要求13所述的防霾窗紗,其特征在于,所述聚合物納米纖維層的材料為聚酰胺。
1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霾窗紗,其特征在于,所述保護層與聚合物納米纖維層之間采用的復合方式為噴膠、超聲焊接、刺繡或雕花工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