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上蓋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上蓋殼體;
物料清洗裝置,用于清洗物料,所述物料清洗裝置能夠水平抽動地拆卸分離或配合組裝于所述上蓋殼體上;
所述上蓋殼體上設置有下料口,位于所述物料清洗裝置的下方。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上蓋組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上蓋殼體和所述物料清洗裝置中的一個上設置有第一滑道,所述上蓋殼體和所述物料清洗裝置中的另一個上設置有與所述滑道相配合安裝的第一滑動部,以使所述物料清洗裝置能夠水平抽動地拆卸分離或配合組裝于所述上蓋殼體上;或
所述上蓋殼體上設置有第一容置空間,所述第一容置空間的一側為開放切口,以使所述物料清洗裝置能夠水平抽動地拆卸分離或配合套裝于所述第一容置空間內(nèi)。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上蓋組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上蓋殼體和所述物料清洗裝置之間設置有第一限位結構,所述第一限位結構用于控制所述物料清洗裝置裝設在所述上蓋殼體上的指定位置處。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上蓋組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限位結構包括第一限位槽和與所述第一限位槽相匹配的第一限位肋,所述物料清洗裝置和所述上蓋殼體中的一個上設置有所述第一限位槽,另一個上設置有所述第一限位肋,所述第一限位槽與所述第一限位肋相配合以使所述物料清洗裝置裝設在所述上蓋殼體的指定位置。
5.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上蓋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物料清洗裝置包括:
柱塞,具有清洗腔體,所述清洗腔體設置有進料口和出料口;
柱塞套,套設于所述柱塞的外側,且所述柱塞套還設置有進入孔、排污孔和排放切口;和
驅(qū)動裝置,與所述柱塞或所述柱塞套連接,所述驅(qū)動裝置驅(qū)動所述柱塞或所述柱塞套中的一個相對另一個移動,使所述柱塞處于預設位置時,所述進入孔與所述進料口連通,以供物料進入所述清洗腔體內(nèi),或所述出料口與所述排污孔連通,以供污物排出,或所述出料口與所述排放切口連通,以供所述物料排出。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上蓋組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預設位置為第一預設位置、第二預設位置和第三預設位置中的一個,所述柱塞套設置有通氣孔,所述柱塞處于所述第一預設位置、所述第二預設位置和所述第三預設位置時,所述進料口與所述通氣孔連通;
其中,所述柱塞處于所述第一預設位置時,所述進入孔和所述進料口重合,所述物料進入所述清洗腔體內(nèi),所述柱塞處于所述第二預設位置時,所述出料口與所述排污孔重合,所述污物排出,且所述柱塞處于所述第三預設位置時,所述出料口與所述排放切口連通,所述物料排出。
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上蓋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驅(qū)動裝置包括:
驅(qū)動電機;和
傳動機構,與所述驅(qū)動電機相連,并抵接于所述柱塞或所述柱塞套,以驅(qū)動所述柱塞和所述柱塞套之間發(fā)生相對移動。
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上蓋組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傳動機構包括齒輪齒條。
9.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上蓋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上蓋組件還包括:
集污盒,所述集污盒能夠拆卸分離或配合組裝于所述物料清洗裝置的下端面,所述集污盒具有納污口,所述納污口與所述排污孔相連通以收集清洗物料后的污物。
10.根據(jù)權利要求9所述的上蓋組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集污盒和所述物料清洗裝置中的一個上設置有第二滑道,另一個上設置有與所述第二滑道配合安裝的第二滑動部,以使所述集污盒能夠水平抽動地拆卸分離或配合組裝于所述物料清洗裝置上;或
所述上蓋殼體上設置有第二容置空間,所述第二容置空間的一側為開放切口,以使所述集污盒能夠水平抽動地拆卸分離或配合套裝于所述第二容置空間內(nèi)。
11.根據(jù)權利要求10所述的上蓋組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容置空間的另一側為封閉結構,所述集污盒套裝于所述第二容置空間內(nèi)時,所述集污盒的一側端面抵靠于所述封閉結構上。
12.根據(jù)權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上蓋組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集污盒和所述物料清洗裝置之間設置有第二限位結構,所述第二限位結構用于控制所述集污盒裝設在所述物料清洗裝置下方的指定位置處。
13.根據(jù)權利要求12所述的上蓋組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限位結構包括第二限位槽和與所述第二限位槽相匹配的第二限位肋,所述集污盒和所述上蓋殼體中的一個上設置有所述第二限位槽,另一個上設置有所述第二限位肋,所述第二限位槽與所述第二限位肋相配合以使所述集污盒裝設在所述上蓋殼體的指定位置。
14.根據(jù)權利要求13所述的上蓋組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集污盒上位于所述第二容置空間的開放切口的側壁上設置有污水管接入孔,用于將所述集污盒內(nèi)的污水排出。
15.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上蓋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物料清洗裝置還包括:
攪拌裝置,與所述清洗腔體連通,用于攪拌清洗所述清洗腔體內(nèi)的所述物料。
16.根據(jù)權利要求15所述的上蓋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攪拌裝置包括:
攪拌電機,所述攪拌電機設于所述清洗腔體的外部,且具有輸出軸;和
攪棒,所述攪棒設于所述清洗腔體內(nèi);
其中,所述清洗腔體具有通孔,所述攪棒通過所述通孔連接至所述輸出軸,所述攪拌電機驅(qū)動所述攪棒轉動來攪拌清洗所述物料。
17.根據(jù)權利要求15所述的上蓋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攪拌裝置包括:
風機,所述風機設于所述清洗腔體的外部;和
風管,所述風管的一端與所述風機連通;
其中,所述清洗腔體設置有送風孔,所述風管的另一端與所述送風孔連通,以將所述風機產(chǎn)生的風送入所述清洗腔體內(nèi)。
18.根據(jù)權利要求16或17所述的上蓋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攪拌裝置還包括:
葉輪,所述葉輪可旋轉地設于所述清洗腔體內(nèi)部的所述攪棒上或所述送風孔處,所述攪棒或所述風機驅(qū)動所述葉輪轉動以攪拌清洗所述物料。
19.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上蓋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物料清洗裝置還包括:
密封件,填充于在所述柱塞與所述柱塞套之間以對所述清洗腔體進行密封。
20.根據(jù)權利要求19所述的上蓋組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密封件為密封圈,且所述清洗腔體的外部設置有容置所述密封件的安裝環(huán)槽。
21.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上蓋組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進入孔包括進液孔和進料孔,以供所述物料中的液態(tài)物料和固體物料分別通過所述進液孔和所述進料孔進入所述清洗腔體內(nèi)。
22.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上蓋組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柱塞為規(guī)則形狀或不規(guī)則形狀。
23.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上蓋組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柱塞為圓柱型柱塞或棱柱型柱塞。
24.根據(jù)權利要求23所述的上蓋組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棱柱型柱塞的棱邊為倒角或倒圓角結構。
25.根據(jù)權利要求23所述的上蓋組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圓柱型柱塞和所述柱塞套的相應位置設置有相配合的防旋轉結構。
26.根據(jù)權利要求25所述的上蓋組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防旋轉結構為限位槽和與所述限位槽相匹配的限位凸起,所述柱塞和所述柱塞套的一個上設置所述限位槽,另一個上設置所述限位凸起。
27.一種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鍋體;及
如權利要求1至26中任一項所述的上蓋組件,所述上蓋組件位于所述鍋體上方。
28.根據(jù)權利要求27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污水管,所述污水管一端與所述集污盒上的所述污水管接入孔相連接;
污水槽,所述污水管另一端伸入所述污水槽中,所述集污盒中的污水通過污水管排入到所述污水槽內(nèi)。
29.根據(jù)權利要求28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烹飪器具為電飯煲、電壓力鍋、電燉鍋或電蒸鍋中的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