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家用小電器技術領域,具體涉及料理機。
背景技術:
料理機是現(xiàn)在家庭中常用的廚房電器之一,它的作用非常多,可以用來制作豆?jié){、果汁、奶昔、果泥、果醬、面膜、干粉、豆粉、肉泥、辣椒面等,是現(xiàn)在家庭廚房必備的小家電,同時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了很多的方便,也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我們的生活品質(zhì)。
目前的料理機一般是采用攪拌刀在杯體內(nèi)部打碎食材,大杯內(nèi)設置一濾網(wǎng),可以過濾掉食物的皮等粗物質(zhì),在打果泥、奶昔等甜點時,過濾不夠徹底,會摻雜一些大粒的物質(zhì),影響口感;且目前的料理機大部分是打開開關即可,若在操作時忘記安裝大杯,或者誤操作打開開關,空轉(zhuǎn)造成一定危險。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基于此,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料理機,其具有多重過濾功能,打出的食材粒徑細,口感好;采用雙重開關,保證機器不會空轉(zhuǎn),減小危險。
為了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一種料理機,包括外罩、設于所述外罩內(nèi)的電機與開關件、與所述外罩的頂部連接的刀座組件、分別與所述刀座組件連接的大杯、絞肉杯、調(diào)理杯、過濾組件,以及杯蓋,所述開關件包括翹板開關以及微動開關,所述翹板開關、微動開關均與所述電機電連接,所述翹板開關的一端伸出所述外罩;所述刀座組件包括刀座以及位于所述刀座內(nèi)的攪拌刀;所述絞肉杯與調(diào)理杯的底部外側(cè)均設有第一卡接件,所述絞肉杯與調(diào)理杯均通過所述第一卡接件與所述刀座的內(nèi)側(cè)旋轉(zhuǎn)連接;所述大杯的底部外側(cè)設有第二卡接件,所述大杯通過所述第二卡接件與所述刀座旋轉(zhuǎn)連接,所述微動開關的觸動端與所述第二卡接件接觸;所述過濾組件位于所述大杯內(nèi)并與所述刀座旋轉(zhuǎn)連接,所述絞肉杯與所述調(diào)理杯均位于所述過濾組件的內(nèi)側(cè);所述杯蓋包括筒狀的杯蓋本體以及設于所述杯蓋本體頂端的手柄,所述杯蓋本體內(nèi)設有二次過濾網(wǎng),所述杯蓋本體與所述大杯的頂部適配連接。
在其中一些實施例中,所述過濾組件包括過濾架以及與所述過濾架的頂部連接的筒狀的一次過濾網(wǎng)。
在其中一些實施例中,所述外罩包括外罩本體以及底座,所述底座與所述外罩本體的底部旋轉(zhuǎn)連接,所述電機與所述底座連接并容設于所述外罩本體內(nèi)。
在其中一些實施例中,所述底座的中部設有一電機架,所述電機與所述電機架連接。
在其中一些實施例中,所述底座的底部設有若干防滑膠腳。
在其中一些實施例中,所述底座內(nèi)邊緣處設有連接柱,所述連接柱上設有連接螺絲,所述外罩本體的底部開設有螺絲孔,所述連接螺絲插入所述螺絲孔內(nèi),以連接所述外罩本體與所述底座。
在其中一些實施例中,所述大杯包括杯本體以及杯筒,所述杯本體的底部開口且與所述杯筒卡扣連接,所述杯本體的頂部開設有一與所述杯蓋本體適配的出口,所述杯本體的側(cè)面頂部開設有第一杯嘴,對應地在所述杯筒的側(cè)面頂部開設有與所述第一杯嘴對應的第二杯嘴。
在其中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杯本體對應于所述出口處設有若干卡接口,對應地在所述杯蓋本體的外側(cè)設有與所述卡接口適配的凸起扣,所述凸起扣容設于所述卡接口內(nèi),以連接所述杯蓋與所述大杯。
本實用新型所述的料理機,大杯內(nèi)設置了過濾組件,然后在杯蓋上也設置了二次過濾網(wǎng),使得食材在打完后再經(jīng)過一層過濾,打出來的食材更加細膩,口感更好;電機分別與一翹板開關和一微動開關連接,當翹板開關打開時,若機器未安裝到位,則微動開關沒有觸發(fā),電機也不會運轉(zhuǎn),只有機器安裝到位后,微動開關與翹板開關均打開時,才能啟動,從而使得該料理機使用起來更安全。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一較佳實施例所述的料理機的整體結(jié)構(gòu)示意圖;
圖2是圖1所述的料理機的局部分解結(jié)構(gòu)示意圖;
圖3是圖1所述的料理機的爆炸結(jié)構(gòu)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便于理解本實用新型,下面將參照相關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圖中給出了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但是,本實用新型可以以許多不同的形式來實現(xiàn),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實施例。相反地,提供這些實施例的目的是使對本實用新型的公開內(nèi)容的理解更加透徹全面。
需要說明的是,當元件被稱為“固定于”另一個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個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當一個元件被認為是“連接”另一個元件,它可以是直接連接到另一個元件或者可能同時存在居中元件。
除非另有定義,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術和科學術語與屬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通常理解的含義相同。本文中在本實用新型的說明書中所使用的術語只是為了描述具體的實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
實施例
請參照圖1至圖3,本實用新型所述的料理機100,包括外罩10、設于外罩10內(nèi)的電機20與開關件30、與外罩10的頂部連接的刀座組件40、分別與刀座組件40連接的大杯50、絞肉杯60、調(diào)理杯70、過濾組件80,以及杯蓋90,其中的外罩10用于容設電機20、開關件30等電子部件,刀座組件40用于攪拌打碎食物,絞肉杯60用于絞肉、豆?jié){、干粉、豆粉、辣椒面等時使用,調(diào)理杯70用于制作果汁、奶昔、果泥、果醬、面膜等時使用,絞肉杯60與調(diào)理杯70替換使用,過濾組件80用于對打碎的食物進行過濾,杯蓋90用于在封住大杯50上部的開口。
外罩10包括外罩本體11以及底座12,底座12與外罩本體11的底部旋轉(zhuǎn)連接,電機20與底座12連接并容設于外罩本體11內(nèi)。底座12的中部設有一電機架121,電機20與電機架121連接。底座12的底部設有若干防滑膠腳122,使得該料理機100置于臺面上時,不易滑動,防止在劇烈震動時產(chǎn)生滑動。底座12內(nèi)邊緣處設有連接柱123,連接柱123上設有連接螺絲124,外罩本體11的底部開設有螺絲孔(圖未示),連接螺絲124插入螺絲孔內(nèi),以連接外罩本體11與底座12。需要維修內(nèi)部的元器件時,可以通過上述的連接螺絲124將底座12與外罩本體11拆卸開。
開關件30包括翹板開關31以及微動開關32,翹板開關31以及微動開關32均與電機20連接,翹板開關31以及微動開關32均與電機20電連接,翹板開關31以及微動開關32均打開時,可控制電機20運轉(zhuǎn)。翹板開關31的一端伸出外罩本體11,并與一旋鈕13連接,通過該旋鈕13可以打開翹板開關31。
刀座組件40包括刀座41以及位于刀座41內(nèi)的攪拌刀42,刀座組件40內(nèi)側(cè)設有旋轉(zhuǎn)連接槽,以與絞肉杯60、料理杯70以及大杯50連接,絞肉杯60與調(diào)理杯70的底部外側(cè)均設有第一卡接件61,絞肉杯60與調(diào)理杯70均通過第一卡接件61與刀座41的內(nèi)側(cè)旋轉(zhuǎn)連接,即第一卡接件61位于刀座41的旋轉(zhuǎn)連接槽內(nèi),以連接絞肉杯60、調(diào)理杯70與刀座41。
杯蓋90包括筒狀的杯蓋本體91以及設于杯蓋本體91頂端的手柄92,杯蓋本體91內(nèi)設有二次過濾網(wǎng)(圖未示),杯蓋本體91與大杯50的頂部適配連接。
大杯50的底部外側(cè)設有第二卡接件51,大杯50通過第二卡接件51與刀座41旋轉(zhuǎn)連接,即即第二卡接件51位于刀座41的旋轉(zhuǎn)連接槽內(nèi),以連接大杯50與刀座41。安裝完成后,微動開關32的觸動端伸入刀座41內(nèi)并與第二卡接件51接觸,由此當大杯50安裝好以后,微動開關32才可以開啟,此時開啟翹板開關31,機器才開始轉(zhuǎn)動。在本實施例中,大杯50包括杯本體52以及杯筒53,杯本體52的底部開口且與杯筒53卡扣連接,杯本體52的頂部開設有一與杯蓋本體91適配的出口54,杯本體52的側(cè)面頂部開設有第一杯嘴55,對應地在杯筒53的側(cè)面頂部開設有與第一杯嘴55對應的第二杯嘴56,杯筒53安裝于杯本體52內(nèi)時,第二杯嘴56與第一杯嘴55疊合,以便內(nèi)部的食物倒出。杯本體52對應于出口54處設有若干卡接口57,對應地在杯蓋本體91的外側(cè)設有與卡接口57適配的凸起扣94,凸起扣94容設于卡接口57內(nèi),以連接杯蓋90與大杯50。
過濾組件80位于大杯50內(nèi)并與刀座41旋轉(zhuǎn)連接,絞肉杯60與調(diào)理杯70均位于過濾組件80的內(nèi)側(cè)。在本實施例中,過濾組件80包括過濾架81以及與過濾架81的頂部連接的筒狀的一次過濾網(wǎng)82。
本實用新型所述的料理機,大杯內(nèi)設置了過濾組件,然后在杯蓋上也設置了二次過濾網(wǎng),使得食材在打完后再經(jīng)過一層過濾,打出來的食材更加細膩,口感更好;電機分別與一翹板開關和一微動開關連接,當翹板開關打開時,若機器未安裝到位,則微動開關沒有觸發(fā),電機也不會運轉(zhuǎn),只有機器安裝到位后,微動開關與翹板開關均打開時,才能啟動,從而使得該料理機使用起來更安全。
以上所述實施例僅表達了本實用新型的幾種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專利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構(gòu)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因此,本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范圍應以所附權(quán)利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