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折疊桌,具體是一種便攜箱式旅游折疊桌。
背景技術:
隨著社會發(fā)展,人們的物質生活水平不斷提高,有車族越來越多,開車戶外旅行成為時尚,在戶外野餐、旅游、宿營等活動中,都要使用折疊桌,由于折疊桌可展可折疊,結構小巧緊湊、利于收納,因此折疊桌的市場需求量逐年增大。常規(guī)的桌面較大的折疊桌大多只是桌腿能夠折疊,對于現(xiàn)在的家用車來說,難以攜帶,而小型的折疊桌則難以滿足多人在野外野營的需求,并且小型的折疊桌如果不能將桌面進行折疊,在攜帶時也是很不方便,同時現(xiàn)有的折疊桌難以根據需求調節(jié)桌面大小,造成實用性不高。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便攜箱式旅游折疊桌,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便攜箱式旅游折疊桌,包括箱體,所述箱體包括兩個相同的凹槽板,兩個凹槽板通過合頁鉸接,所述合頁的數量為兩個,在每個凹槽板側面均固定有提拉把手,所述提拉把手由人造革材料制成,在凹槽板側面還設有牽引繩,每個凹槽板上牽引繩的數量為兩個,所述凹槽板具有方形的凹槽,在凹槽板內設有豎向的隔斷板,隔斷板將凹槽板內凹槽分為在桌腿腔和安置腔,所述桌腿腔內設有平行的轉軸,轉軸兩端分別轉動安裝在凹槽板內壁和隔斷板側面,在轉軸上固定有與轉軸互相垂直的桌腿,且同一桌腿腔內兩個轉軸上的桌腿交錯設置;所述安置腔內設有延伸板,在延伸板上開設有兩個沿延伸板寬度方向的圓形通孔,凹槽板側面的牽引繩從延伸板上的通孔穿過并連接有圓形扣環(huán),所述圓形扣環(huán)的直徑為延伸板上通孔直徑的兩倍;所述延伸板側面設有繞繩軸,繞繩軸前端設有圓盤形的凸起;所述繞繩軸的數量與牽引繩的數量相同并一一對應。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桌腿腔的寬度為安置腔寬度的1/2。
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延伸板厚度小于凹槽板上凹槽的深度。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裝置中箱體由兩個具有凹槽的凹槽板通過合頁鉸接組成,在不使用時可將桌腿和延伸板收入箱體內,大大減少裝置整體占用大小,攜帶方便,并且通過延伸板、牽引繩和繞繩軸的設置,能夠根據使用需求來改變桌面面積大小,實用性高。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展開時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中繞繩軸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箱體,11-合頁,12-提拉把手,2-凹槽板,3-隔斷板,4-桌腿腔,5-安置腔,6-轉軸,7-桌腿,8-延伸板,81-繞繩軸,9-牽引繩。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绢I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3,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一種便攜箱式旅游折疊桌,包括箱體1,所述箱體1包括兩個相同的凹槽板2,兩個凹槽板2通過合頁11鉸接,所述合頁11的數量為兩個,在每個凹槽板2側面均固定有提拉把手12,所述提拉把手12由人造革材料制成,在凹槽板2側面還設有牽引繩9,每個凹槽板2上牽引繩9的數量為兩個,所述凹槽板2具有方形的凹槽,在凹槽板2內設有豎向的隔斷板3,隔斷板3將凹槽板2內凹槽分為在桌腿腔4和安置腔5,所述桌腿腔4的寬度為安置腔5寬度的1/2,所述桌腿腔4內設有平行的轉軸6,轉軸6兩端分別轉動安裝在凹槽板2內壁和隔斷板3側面,在轉軸6上固定有與轉軸6互相垂直的桌腿7,且同一桌腿腔4內兩個轉軸6上的桌腿7交錯設置;所述安置腔5內設有延伸板8,所述延伸板8厚度小于凹槽板2上凹槽的深度,在延伸板8上開設有兩個沿延伸板8寬度方向的圓形通孔,凹槽板2側面的牽引繩9從延伸板8上的通孔穿過并連接有圓形扣環(huán),所述圓形扣環(huán)的直徑為延伸板8上通孔直徑的兩倍;所述延伸板8側面設有繞繩軸81,繞繩軸81前端設有圓盤形的凸起;所述繞繩軸81的數量與牽引繩9的數量相同并一一對應;
在對裝置整體攜帶時,將延伸板8放入安置腔5內并將桌腿7旋轉放入桌腿腔4內,通過合頁11將兩個凹槽板2對接合攏,使用提拉把手12便可將裝置提走,攜帶方便;當使用時,可將桌腿7旋出,并根據需要的大小來進行延伸板8的安裝,安裝延伸板8時將延伸板8與凹槽板2側面貼合,并將牽引繩9繞射在繞繩軸81上使延伸板8通過牽引繩9的拉力固定在凹槽板2側面,進而增加桌面面積,實用性高。
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本裝置中箱體1由兩個具有凹槽的凹槽板2通過合頁11鉸接組成,在不使用時可將桌腿7和延伸板8收入箱體1內,大大減少裝置整體占用大小,攜帶方便,并且通過延伸板8、牽引繩9和繞繩軸81的設置,能夠根據使用需求來改變桌面面積大小,實用性高。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