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櫥柜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大體涉及圍封件,更具體地,涉及櫥柜。
背景技術:
常規(guī)櫥柜可由諸如木材或金屬的相對較重的材料制成。這可能會不利地增加櫥柜 的重量,并且可能會增加運輸這些櫥柜的成本。此外,較大的重量可能會導致櫥柜的組裝很 困難和/或耗時。
發(fā)明內容
因此,存在對消除或減少上述缺點和問題的櫥柜的需求。一個方面是,可包括一個或多個側壁、上壁和下壁的櫥柜。櫥柜還可包括一個或多 個擱架。櫥柜可進一步包括一個或多個后壁以及一個或多個門。所述壁、擱架或門可包括 接合和/或重疊部分,這些接合和/或重疊部分的尺寸和結構設計成利用例如卡合、摩擦和 /或干涉配合而彼此接合和/或重疊。有利地,該接合和/或重疊部分可有助于櫥柜部件的 互連。此外,接合和/或重疊部分可有助于強化和/或增強櫥柜,并且可有助于防止櫥柜的 部件彎曲。此外,接合和/或重疊部分還可有助于防止在櫥柜的部件之間形成間隙。另一個方面是,下壁和側壁可包括其尺寸和結構可設計成彼此接合和/或重疊的 一個或多個部分。重要地,如果下壁和側壁的接合和/或重疊部分彼此接合,則側壁可有利 地幫助支撐下壁。例如,側壁可包括一個或多個形成凸緣的凸起,并且下壁可包括一個或多 個可支承在所述凸緣上的部分,從而允許側壁支撐下壁。此外,側壁可包括一個或多個容納 下壁部分的容納部分。另一個方面是,可包括一個或多個由塑料構成的部件的櫥柜。例如,櫥柜可包括利 用例如模制加工而由塑料構成的一個或多個壁、擱架,和/或門。另一個方面是,可包括由吹塑塑料構成的部件的櫥柜。例如,櫥柜的壁和/或擱架 可利用吹塑加工由塑料構成。吹塑塑料構成的壁和擱架可包括中空的內部部分,在吹塑加 工期間可將中空的內部部分一體地形成為整體的一件式結構的一部分。該中空的內部部分 可有助于使櫥柜的重量相對較輕,進而更易于移動并且運輸成本更低。櫥柜還可包括一個
6或多個長形增強構件,例如金屬管或棒,其可強化和/或增強所述壁和擱架。例如,可將一 個或多個增強構件連接到所述壁和擱架和/或設置在所述壁和擱架內,以幫助強化和/或 增強所述壁和擱架。例如,側壁和/或擱架可包括容納部分,該容納部分的尺寸和結構可設 計成容納一個或多個增強構件的一部分,所述增強構件可在側壁之間延伸和/或連接到側 壁。有利的是,當增強構件在側壁之間延伸和/或連接到側壁時,增強構件可幫助強化、增 強和/或支撐下壁。又一個方面是,一種安裝裝置,其尺寸和結構可設計成將櫥柜安裝到支撐表面上, 如墻壁或其它支撐表面。所述安裝裝置可包括例如支架。櫥柜可包括上壁、下壁、第一側壁、 相對的第二側壁、和后壁。側壁可包括其尺寸和結構可設計成容納和/或保持支架的一個 或多個容納部分,所述支架可在側壁之間延伸和/或連接到側壁。支架可包括一個或多個 間隔開的開口,可將一個或多個緊固件插入這些開口以便將支架、進而也將櫥柜連接到墻 壁或支撐表面。支架可以例如包括間隔開的多對開口,間隔距離為大約14到18英寸之間 (例如,大約16英寸)、大約22到26英寸之間(例如,大約24英寸)、或能夠使所述開口與 緊固件將緊固的間隔開的墻柱對齊的其它間隔距離。緊固件可延伸穿過支架中的開口,并 且如果需要的話還可延伸穿過櫥柜的后壁,但這不是必要的。再一個其它方面是,用于櫥柜的安裝裝置。所述安裝裝置和櫥柜可由不同的材料 構成并且/或者可具有不同的特性。例如,安裝裝置可包括由金屬構成的支架,而櫥柜的壁 可由諸如吹塑塑料的塑料構成。然而,所述壁和支架可由具有相同或類似特性的相同或類 似材料構成。另一個方面是一種櫥柜,其可包括擱架和一個或多個其尺寸和結構可設計成支撐 所述擱架的支撐件。櫥柜還可包括壁,所述壁可包括其尺寸和結構設計成容納和/或保持 所述支撐件的容納部分。所述容納部分和支撐件可利用卡合、摩擦和/或干涉配合而連接。 更具體地,櫥柜的一個或多個壁可包括槽道,并且所述槽道可包括例如靠近槽道端部設置 的容納部分。所述槽道還可包括斜面,該斜面的尺寸和結構可設計成幫助將所述支撐件引 導到這些容納部分中。例如,支撐件可具有從第一端延伸到第二端的長形結構。所述支撐 件的第一端可插入到第一側壁的槽道中的第一容納部分中。當所述支撐件的第一端插入到 所述第一容納部分時中,所述支撐件的第二端可插入到相對的第二側壁的槽道中。然后,可 將所述支撐件的第二端沿第二側壁的槽道中的斜面向上移動,并且卡合到第二側壁的槽道 中的第二容納部分中。這可有利地利用卡合、摩擦和/或干涉配合來緊固支撐件。因此,槽 道和/或斜面可幫助將支撐件引導成與櫥柜的壁卡合、摩擦和/或干涉配合。再一個方面是可對齊一個或多個櫥柜。例如,櫥柜可包括能夠使多個櫥柜對齊的 一個或多個對齊構件。更具體地,櫥柜的側壁、底壁,和/或上壁的外表面可包括幫助對齊 相鄰櫥柜的對齊構件,如互補的凸起和/或容納部分。具體地,可將一個櫥柜的容納部分的 尺寸和結構設計成容納相鄰櫥柜的凸起,以幫助對齊櫥柜。這可有助于以多種合適的結構, 如并排和/或彼此堆疊來布置櫥柜。還可利用一個或多個緊固件(例如螺釘或螺栓)、粘結 劑等來連接已對齊的櫥柜。如果需要,櫥柜或者櫥柜的一部分可以是至少大致可互換的,以 使它們能夠形成模塊化系統(tǒng)的一部分。再一個方面是一種儲存結構件,其可包括由吹塑塑料構成的第一側板,所述第一 側板可包括在吹塑加工期間一體形成的中空的內部部分和第一容納部分。所述儲存結構件還可包括由吹塑塑料構成的第二側板,所述第二側板可包括在吹塑加工期間一體形成的中 空的內部部分和第二容納部分。所述儲存結構件還可包括由吹塑塑料構成的上板,所述上 板可連接到由吹塑塑料構成的第一及第二側板,并且可包括在吹塑加工期間一體形成的中 空的內部部分。所述儲存結構件還可包括由吹塑塑料構成的下板,所述下板可連接到由吹 塑塑料構成的第一及第二側板,并且可包括在吹塑加工期間一體形成的中空的內部部分。 所述儲存結構件還可包括長形金屬安裝支架,所述支架包括第一端,其設置在由吹塑塑料 構成的第一側板的第一容納部分內;第二端,其設置在由吹塑塑料構成的第二側板的第一 容納部分內;第一開口,其尺寸和結構設計成容納將所述儲存結構件緊固到安裝表面的第 一緊固件;和第二開口,其尺寸和結構設計成容納將所述儲存結構件緊固到安裝表面的第 二緊固件。另一個方面是一種儲存結構件,其可包括由吹塑塑料構成的上板,所述上板可包 括在吹塑加工期間一體形成的中空的內部部分。所述儲存結構件還可包括由吹塑塑料構成 的下板,所述下板包括在吹塑加工期間一體形成的中空的內部部分、第一側邊和相對的第 二側邊。所述儲存結構件還可包括由吹塑塑料構成的第一側板,所述第一側板可連接到由 吹塑塑料構成的上板及下板,并且可包括在吹塑加工期間一體形成的中空的內部部分和至 少一個凸起。由吹塑塑料構成的所述第一側板的所述至少一個凸起可設置在由吹塑塑料構 成的所述下板的第一側邊下面并可支撐所述第一側邊。所述儲存結構件還可包括由吹塑塑 料構成的第二側板,所述第二側板可連接到由吹塑塑料構成的上板及下板,并且可包括在 吹塑加工期間一體形成的中空的內部部分和至少一個凸起。由吹塑塑料構成的第二側板的 所述至少一個凸起可設置在由吹塑塑料構成的下板的第二側邊下面并可支撐所述第二側 邊。再一個其它方面是,使用包括第一側板和第二側板的儲存結構件的方法。所述方 法可包括將第一長形構件的第一端插入到所述第一側板的第一容納部分;將所述第一長 形構件的相對的第二端卡合到所述第二側板的第一容納部分中;以及將擱架放置在所述第 一長形構件上,從而使所述第一長形構件支撐所述擱架的至少一部分。從下面對優(yōu)選實施方式的詳細說明以及所附權利要求中,本發(fā)明的這些和其它方 面、特征和優(yōu)點將變得更加明顯。
附圖包括了優(yōu)選實施方式的圖形,以進一步示出和闡明本發(fā)明的上述及其它方 面、優(yōu)點和特征。應當理解,這些圖只是說明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而不是用于限制其范 圍。將通過使用附圖更加明確和詳細地描述和說明本發(fā)明,其中圖1為示例性櫥柜的立體圖;圖2為圖1所示櫥柜的立體圖,示出了打開的櫥柜門;圖3為圖1所示櫥柜的分解圖;圖4為圖3所示櫥柜的一部分的放大圖,示出了后壁;圖5為圖3所示櫥柜的一部分的放大圖,示出了下壁;圖6為圖5所示下壁的一部分的放大圖;圖7為圖3所示櫥柜的一部分的立體圖,示出了一個側壁;示側壁的一部分的放大圖;圖9為圖3所示櫥柜的一部分的立體圖,示出了另一個側壁;圖10為圖4所示后壁的一部分的放大圖;圖11為圖9所示側壁的一部分的放大圖;圖12為圖3所示櫥柜的一部分的立體圖,示出了上壁;圖13為圖3所示櫥柜的一部分的立體圖,示出了支架;圖14為圖13所示支架的側視圖;圖15為圖9所示側板實施方式的一部分的立體圖,示出了斜面、槽道和容納部分; 以及圖16為圖7所示側板實施方式的一部分的立體圖,示出了斜面、槽道和容納部分。
具體實施例方式本發(fā)明大體涉及櫥柜。然而,本發(fā)明的原理并不局限于櫥柜。應當理解,在本公開 的教導下,這里公開的櫥柜可成功地與其它類型的結構、擱架、書柜、殼體等一起使用。此外,為了幫助說明該櫥柜,可使用諸如頂、底、前、后、右和左的詞語來描述附圖, 這些圖并不一定是按比例繪制的。然而,應當理解,櫥柜可位于多種期望位置和/或方向。 下面是對櫥柜的具體說明。圖1-2所示的櫥柜10可用于儲存和/或裝入多種物品。如圖1-3所示,櫥柜10可 包括一個或多個側壁12、14,上壁16和下壁18。櫥柜10還可包括一個或多個擱架20。櫥 柜10可進一步包括一個或多個后壁22、24和一個或多個門25。門25可以使用例如一個或多個鉸鏈、連接器等而可移動地連接到側壁12、14。然 而應當理解,門25并不是必要的。壁12、14、16、18、22、24,擱架20,門25和/或櫥柜的其它部件可利用吹塑加工而 由塑料板構成。吹塑塑料部件可包括間隔開的表面和至少部分地設置在這些表面之間的中 空的內部部分,在吹塑加工期間可將中空的內部部分一體地形成為整體的一件式部件的一 部分。該中空的內部部分可有助于使櫥柜10的重量相對較輕,從而更易于移動并且運輸成 本更低。然而應當理解,那些壁、擱架、門和/或櫥柜10的其它部件可使用其它模制和/或 加工工藝而由塑料、木材、金屬和/或其它合適的材料構成。櫥柜10可包括一個或多個長形支撐件或增強構件26、28、30??蓪㈤L形支撐件26、 28,30的尺寸和結構設計為能夠強化和/或增強櫥柜10,具體地,通過強化和/或增強壁 12、14、16、18、22、24,擱架20和門25中的一個或多個來實現(xiàn)。例如,為了強化和/或增強 這些壁、擱架和/或門,可將長形支撐件26、28、30連接到這些壁、擱架和/或門中的一個或 多個,和/或設置在這些壁、擱架和/或門中的一個或多個內。長形支撐件26、28、30可由金屬構成,例如當這些壁由塑料構成時,金屬可有利地 幫助顯著強化和/或增強壁12、14、16、18、22、24,擱架20和門25。長形支撐件26例如由 金屬板構成,而長形支撐件28、30可由金屬管或棒構成。如圖3所示,長形金屬支撐件26、 28、30可設置在大致水平的方向上。如果需要,可使長形支撐件26、28、30的強度足夠大,從 而不需要大致垂直的長形金屬支撐件。因此,在一些實施方式中,櫥柜10可不包括任何大 致垂直的長形金屬支撐件,這可利于減少制造成本和/或減少櫥柜的總體重量。然而應當理解,可將長形支撐件26、28、30水平地、垂直地或以任何其它方向定位。還應當理解,長形 支撐件26、28、30不必由金屬構成,并且長形支撐件26、28、30可由木材、金屬、塑料和/或 其它合適的材料構成。壁12、14、16、18、22、24,擱架20和門25可包括接合和/或重疊部分。接合和/或 重疊部分可包括凸起、容納部分、和/或其它特征,這些特征的尺寸和結構可設計成利用例 如卡合、摩擦和/或干涉配合而彼此接合、重疊和/或互鎖。有利地,該接合和/或重疊部 分可有助于壁的互連。此外,接合和/或重疊部分可有助于強化和/或增強櫥柜10,并且可 有助于防止壁12、14、16、18、22、24,擱架20和門25彎曲。此外,該接合和/或重疊部分還 可有利于防止在壁12、14、16、18、22、24,擱架20和門25之間形成間隙。除了接合和/或重 疊部分之外,櫥柜10可包括一個或多個可用于將任意相鄰的壁12、14、16、18、22、24,擱架 20和門25互連的緊固件。下面將進一步詳細討論示例性的接合和/或重疊構件。如圖4所示,后壁22、24可包括其尺寸和結構可設計成彼此接合和/或重疊的部 分。例如,后壁22、24可包括凸起32、34、36,這些凸起的尺寸和結構可設計成分別接合、重 疊、和/或容納于容納部分38、40、42。這可有利地幫助將后壁22、24互連和/或幫助將這 些后壁緊固成處于期望的相對位置。如圖5-8所示,側壁和下壁18可包括其尺寸和結構可設計成彼此接合和/或重疊 的部分。例如,側壁14可包括一個或多個凸起或長形凸緣44,這些凸起或長形凸緣44可接 觸、抵接和/或接合下壁18的側邊、邊緣或緣邊46。例如,下壁的側邊、邊緣或緣邊46可 重疊于和/或支承于側壁的凸起或凸緣44上,以允許側壁幫助支撐下壁。因此,凸起或長 形凸緣44可設置在下壁18的側邊、邊緣或緣邊46的下面。此外,側壁14可包括容納部分 48,該容納部分48的尺寸和結構可設計成容納和/或保持下壁的側邊、邊緣或緣邊46至少 一部分。側壁12也可包括如圖9所示的一個或多個凸起或長形凸緣50,如圖3所示的下壁 18的相對的第二側邊、邊緣或緣邊51可支承在凸起或長形凸緣50上,以幫助進一步支撐 下壁。因此,凸起或長形凸緣50可設置在下壁18的側邊、邊緣或緣邊51下面。此外,側壁 12可包括容納部分52,該容納部分52的尺寸和結構可設計成容納和/或保持下壁18的側 邊、邊緣或緣邊51的至少一部分。側壁12、14和下壁18可包括能彼此接合和/或重疊以形成圖1所示的斜接外觀 的部分。例如,如圖6和8所示,側壁14可包括傾斜的或成角度的部分54、56,其可接觸、 抵接和/或重疊于下壁18的互補的傾斜或成角度的部分58、60,以形成斜接外觀。側壁12 也可包括能夠接觸、抵接和/或重疊于下壁18的互補的傾斜或成角度的部分以形成斜接外 觀的傾斜或成角度的部分。側壁12、14和后壁22、24可包括其尺寸和結構可設計成彼此接合和/或重疊的部 分。具體地,后壁22、24可包括如圖4所示的長形凸起62,其大小和結構可設計成接合、重 疊和/或容納于圖7和9所示的側壁12、14的長形容納部分64 (例如,溝槽)。如圖10所 示,凸起62可包括朝向上方的部分66,其可形成鉤狀部等,所述鉤狀部等能夠接合和/或容 納于接合部64的朝向上方的凹部,從而將后壁22、24緊固到側壁12、14。有利的是,側壁和 后壁12、14、22、24可有利地包括多個凸起62和容納部分,以幫助沿它們的長度方向將力分 散開。
10
側壁12、14和上壁16可包括其尺寸和結構可設計成彼此接合和/或重疊的部分。 例如,上壁16可包括如圖12所示的凸起68,該凸起68可接合、重疊和/或容納于如圖7和 9所示的側壁12、14的容納部分70。此外,側壁12、14可包括傾斜或成角度的部分72、74、 76,78,該傾斜或成角度的部分72、74、76、78能夠接觸、抵接和/或重疊于上壁16的互補的 傾斜或成角度的部分80、82、84、86以形成斜接外觀。如圖13所示,支撐件26可包括安裝支架88。有利的是,安裝支架88可用于將櫥 柜10連接到諸如墻壁的安裝結構。具體地,可將安裝支架88的一個或多個部分插入到壁 12、14、16、20、22、24中的一個或多個壁的容納部分中。有利的是,如果安裝支架88的部分 插入到壁12、14、16、20、22、24的容納部分中,則安裝支架可在櫥柜連接到墻壁或支撐表面 時有助于更好地支撐櫥柜。安裝支架88還可包括開口,所述開口的大小和結構設計成容納 緊固件,以便將支架連接到墻壁或支撐表面和/或櫥柜10的部分上。更具體地,安裝支架88可具有在端部90、92之間延伸的長形結構。安裝支架88 的端部90、92可設置在側壁12、14中的容納部分94、96內。安裝支架88還可包括大致向 后延伸的凸起或緣邊98,并且該凸起或緣邊的至少一部分可設置在后壁22、24的容納部分 100,102 內。安裝支架88可包括一個或多個開口 104,該一個或多個開口 104可抵接和/或對 齊形成在上壁16中的部分106,并且緊固件可插入到該支架開口中,以便將安裝支架和上 壁互連。上壁16的部分106可包括開口和/或緊固件凸臺,該開口和/或緊固件凸臺能容 納和/或保持穿過安裝支架的開口 104插入的緊固件的至少一部分。安裝支架88還可包括一個或多個開口 108、110,該一個或多個開口 108、110可與 形成在后壁22、24中的部分112、114對齊,并且緊固件可插入到該支架開口中,以便將安裝 支架和后壁連接到墻壁或支撐表面。后壁22、24的部分112、114可包括凹部和/或開口, 該凹部和/或開口能容納和/或保持穿過安裝支架88中的開口 108、110插入的緊固件的 至少一部分。安裝支架88中的開口 108可以以第一距離間隔開,而安裝支架88中的開口 110 可以以較小的第二距離間隔開。具體地,開口 108可間隔大約24英寸而開口 110可間隔開 大約16英寸,這可使開口能夠與墻柱對齊。此外,開口 110的間隔可在大約14到18英寸 之間,而開口 108的間隔可在大約22到26英寸之間,這可使開口能夠與墻柱對齊。在開口 108或開口 110與墻柱對齊之后,緊固件就可以穿過這些開口插入形成在后壁22、24中的部 分112、114,并且進入墻柱,從而將櫥柜10緊固到墻柱。然而,應當理解,開口 108、110可以 以更大或更小的距離間隔開,并且這些開口無需與墻柱對齊。安裝支架88還可包括一個或多個開口 116和一個或多個開口 118,該一個或多個 開口 116可容納緊固件以便將安裝支架連接到側壁12、14和/或安裝表面,該一個或多個 開口 118可容納緊固件以便將安裝支架連接到后壁22、24和/或安裝表面。如圖3所示,櫥柜10可包括支撐件30。支撐件30可在側壁12、14之間延伸并且 /或者連接到側壁12、14。具體地,側壁12、14可包括容納部分,該容納部分的尺寸和結構 設計成利用例如卡合、摩擦和/或干涉配合而容納和/或保持支撐件30的一部分。擱架20 可接觸、抵接、接合和/或支承于一對支撐件30上,這可使支撐件30能夠強化、增強和/或 支撐擱架。擱架30可包括圖3所示的容納部分117,該容納部分117的尺寸和結構設計成
11利用例如卡合、摩擦和/或干涉配合而容納和/或保持支撐件30的一部分。在一個實施方式中,如圖7、9和11所示,容納部分116可包括位于該容納部分的 側壁中的開口 118。因此,支撐件30的第一端可經由側壁中的開口 118而插入第一側壁12、 14的容納部分116內,而支撐件30的第二端可經由側壁中的開口 118而插入第二側壁12、 14的容納部分116內。容納部分116可利用例如卡合、摩擦和/或干涉配合而容納和/或 保持支撐件30的端部。此外,開口 118可朝上,以便允許擱架20和放置在擱架上的物品在 支撐件30上施加向下的力,這可進一步幫助將支撐件30的端部保持在容納部分116中。在另一個實施方式中,如圖15和16所示,側壁12、14可包括槽道120,并且槽道 可包括例如靠近槽道端部設置的容納部分122。槽道120還可包括斜面124,該斜面124的 尺寸和結構設計成幫助將支撐件引導到容納部分122中。可將支撐件30的第一端插入到 第一側壁12、14的槽道120中的第一容納部分122中。當支撐件30的第一端插入到第一 容納部分122中時,支撐件30的第二端可插入到第二側壁12、14的槽道120中。然后,可 將支撐件30的第二端沿著第二側壁12、14的槽道120中的斜面124前移,直到支撐件的第 二端卡合到第二側壁的槽道中的第二容納部分122中。這可有利地利用卡合、摩擦和/或 干涉配合來緊固支撐件。因此,槽道120和/或斜面124可幫助將支撐件30引導成與櫥柜 10的側壁12、14卡合、摩擦和/或干涉配合。如圖1所示,櫥柜10可包括能使多個櫥柜對齊的一個或多個對齊構件。更具體 地,櫥柜10的側壁12、14,上壁16,和/或下壁18的外表面可包括幫助對齊相鄰櫥柜的對 齊構件126、128,如互補的凸起和/或容納部分。具體地,櫥柜10的容納部分的尺寸和結構 可設計成容納相鄰櫥柜10的凸起,以幫助對齊櫥柜。這可有助于以各種合適的結構,例如 并排和/或彼此堆疊來布置櫥柜10。還可利用一個或多個緊固件(例如螺釘或螺栓)、粘 結劑等來連接已對齊的櫥柜10。如果需要,櫥柜或者櫥柜的一部分可以是至少大致可互換 的,以便使它們能夠形成模塊化系統(tǒng)的一部分。在有些實施方式中,櫥柜10可包括可拆卸的上壁16。櫥柜10還可包括一個或多 個支腳或輪子,它們也是可拆卸的。有利地,這些支腳和/或輪子可使得櫥柜更通用。例如, 如果沒有輪子,則櫥柜10可擱置在地板上,但是如果有輪子,則櫥柜10可沿地板方便地滾 動。此外,如果沒有輪子或支腳和/或沒有上壁,則櫥柜10可安裝在墻壁上或其它類型的 支撐表面上。在有些實施方式中,櫥柜10可包括可為觀賞性或裝飾性的后壁。例如,后壁可包 括一個或多個圖案,這些圖案可以是重復的。這可有利地允許將一個或多個櫥柜10用作房 間間隔件。如上所述,壁12、14、16、18、22、24,擱架20和門25和/或其它部件可由塑料構成。 重要地,在模制加工期間可將塑料部件特征一體地形成為整體的一件式部件的一部分。例 如,凸起 32、34、36、62,容納部分 38、40、42、48、52、64、70、94、96、100、102,凸起或凸緣 44、 50,邊緣或緣邊46,傾斜的或成角度的部分54、56、58、60、72、74、76、78、80、82、84、86,對齊 構件126、128,和/或其它特征可在模制加工期間一體形成在壁12、14、16、18、22、24,擱架 20和門25中。雖然已經根據(jù)某些優(yōu)選實施方式描述了本發(fā)明,但是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很 明顯的其它實施方式也在本發(fā)明的范圍內。因此,本發(fā)明的范圍僅由以下權利要求書限定。
權利要求
一種儲存結構件,包括由吹塑塑料構成的第一側板,由吹塑塑料構成的所述第一側板包括在吹塑加工期間一體形成的中空的內部部分和第一容納部分;由吹塑塑料構成的第二側板,由吹塑塑料構成的所述第二側板包括在吹塑加工期間一體形成的中空的內部部分和第一容納部分;由吹塑塑料構成的上板,由吹塑塑料構成的所述上板連接到由吹塑塑料構成的所述第一側板及第二側板,由吹塑塑料構成的所述上板包括在吹塑加工期間一體形成的中空的內部部分;由吹塑塑料構成的下板,由吹塑塑料構成的所述下板連接到由吹塑塑料構成的所述第一側板及第二側板,由吹塑塑料構成的所述下板包括在吹塑加工期間一體形成的中空的內部部分;以及長形金屬安裝支架,所述長形金屬安裝支架包括第一端,所述第一端設置在由吹塑塑料構成的所述第一側板的所述第一容納部分內;第二端,所述第二端設置在由吹塑塑料構成的所述第二側板的所述第一容納部分內;第一開口,所述第一開口的尺寸和結構設計成容納將所述儲存結構件緊固到安裝表面的第一緊固件;和第二開口,所述第二開口的尺寸和結構設計成容納將所述儲存結構件緊固到安裝表面的第二緊固件。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儲存結構件,其中,所述安裝表面包括一對間隔開的墻柱;并且 其中,所述長形金屬安裝支架的所述第一開口及第二開口間隔開大約十六(16)英寸,以便 于將所述長形金屬安裝支架連接到所述一對間隔開的墻柱。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儲存結構件,其中,所述安裝表面包括一對間隔開的墻柱;并 且其中,所述長形金屬安裝支架的所述第一開口及第二開口間隔開大約十四(14)到十八 (18)英寸,以便于將所述長形金屬安裝支架連接到所述一對間隔開的墻柱。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儲存結構件,其中,所述安裝表面包括一對間隔開的墻柱;并且 其中,所述長形金屬安裝支架的所述第一開口及第二開口間隔開大約二十四(24)英寸,以 便于將所述長形金屬安裝支架連接到所述一對間隔開的墻柱。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儲存結構件,其中,所述安裝表面包括一對間隔開的墻柱;并 且其中,所述長形金屬安裝支架的所述第一開口及第二開口間隔開大約二十二(22)到 二十六(26)英寸,以便于將所述長形金屬安裝支架連接到所述一對間隔開的墻柱。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儲存結構件,進一步包括由吹塑塑料構成的第一后板,由吹塑塑料構成的所述第一后板包括在吹塑加工期間一 體形成的中空的內部部分和凸起;由吹塑塑料構成的第二后板,由吹塑塑料構成的所述第二后板包括在吹塑加工期間一 體形成的中空的內部部分和凸起;其中,由吹塑塑料構成的所述第一側板進一步包括在吹塑加工期間一體形成的第二容 納部分,所述第一后板的所述凸起與由吹塑塑料構成的所述第一側板的所述第二容納部分 互鎖;并且其中,由吹塑塑料構成的所述第二側板進一步包括在吹塑加工期間一體形成的第二容納部分,所述第二后板的所述凸起與由吹塑塑料構成的所述第二側板的所述第二容納部分互鎖。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儲存結構件,其中,所述長形金屬安裝支架的所述第一開口與 由吹塑塑料構成的所述第一后板的一部分對齊,以便允許所述第一緊固件延伸穿過由吹塑 塑料構成的所述第一后板以及所述長形金屬安裝支架的所述第一開口,從而將所述儲存結 構件緊固到所述安裝表面;并且其中,所述長形金屬安裝支架的所述第二開口與由吹塑塑料構成的所述第二后板的一 部分對齊,以便允許所述第二緊固件延伸穿過由吹塑塑料構成的所述第二后板以及所述長 形金屬安裝支架的所述第二開口,從而將所述儲存結構件緊固到所述安裝表面。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儲存結構件,其中,所述長形金屬安裝支架進一步包括 第三開口,所述第三開口與由吹塑塑料構成的所述第一側板的一部分對齊,以便允許第三緊固件延伸穿過由吹塑塑料構成的所述第一側板以及所述第三開口,從而將由吹塑塑 料構成的所述第一側板與所述長形金屬安裝支架互相連接;以及第四開口,所述第四開口與由吹塑塑料構成的所述第一側板的一部分對齊,以便允許 第三緊固件延伸穿過由吹塑塑料構成的所述第一側板以及所述第三開口,從而將由吹塑塑 料構成的所述第一側板與所述長形金屬安裝支架互相連接。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儲存結構件,其中,由吹塑塑料構成的所述第一側板進一步包 括設置在由吹塑塑料構成的所述下板的第一邊緣下面并支撐所述第一邊緣的長形凸緣;并 且其中,由吹塑塑料構成的所述第二側板進一步包括設置在由吹塑塑料構成的所述下板 的相對的第二邊緣下面并支撐所述第二邊緣的長形凸緣。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儲存結構件,進一步包括連接到由吹塑塑料構成的所述第一側板及第二側板的金屬管,所述金屬管包括第一端 和相對的第二端;以及至少部分地由所述金屬管支撐的擱架;其中,由吹塑塑料構成的所述第一側板進一步包括容納和保持所述金屬管的所述第一 端的第二容納部分;并且其中,由吹塑塑料構成的所述第二側板進一步包括利用卡合、摩擦和/或干涉配合而 容納和保持所述金屬管的所述第二端的第二容納部分。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儲存結構件,其中,由吹塑塑料構成的所述第二側板進一步 包括槽道,由吹塑塑料構成的所述第二側板的所述第二容納部分設置在所述槽道內;以及 設置在所述槽道內的斜面;其中,所述槽道和斜面的尺寸和結構設計成將所述金屬管引導成與由吹塑塑料構成的 所述第二側板的所述第二容納部分卡合、摩擦和/或干涉配合。
12.—種儲存結構件,包括由吹塑塑料構成的上板,其包括在吹塑加工期間一體形成的中空的內部部分; 由吹塑塑料構成的下板,其包括在吹塑加工期間一體形成的中空的內部部分、第一側 邊和相對的第二側邊;由吹塑塑料構成的第一側板,由吹塑塑料構成的所述第一側板連接于由吹塑塑料構成 的所述上板及下板,由吹塑塑料構成的所述第一側板包括在吹塑加工期間一體形成的中空 的內部部分和至少一個凸起,由吹塑塑料構成的所述第一側板的所述至少一個凸起設置在 由吹塑塑料構成的所述下板的所述第一側邊下面并支撐所述第一側邊;和由吹塑塑料構成的第二側板,由吹塑塑料構成的所述第二側板連接于由吹塑塑料構成 的所述上板及下板,由吹塑塑料構成的所述第二側板包括在吹塑加工期間一體形成的中空 的內部部分和至少一個凸起,由吹塑塑料構成的所述第二側板的所述至少一個凸起設置在 由吹塑塑料構成的所述下板的所述第二側邊下面并支撐所述第二側邊。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儲存結構件,其中,由吹塑塑料構成的所述第一側板的所述 至少一個凸起包括設置在由吹塑塑料構成的所述下板的所述第一側邊下面并支撐所述第 一側邊的長形凸緣;并且其中,由吹塑塑料構成的所述第二側板的所述至少一個凸起包括設置在由吹塑塑料構 成的所述下板的所述第二側邊下面并支撐所述第二側邊的第二長形凸緣。
14.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儲存結構件,進一步包括連接到由吹塑塑料構成的所述第一側板及第二側板的長形構件,所述長形構件包括第 一端和相對的第二端;至少部分地由所述長形構件支撐的擱架;其中,由吹塑塑料構成的所述第一側板進一步包括容納和保持所述長形構件的所述第 一端的容納部分;并且其中,由吹塑塑料構成的所述第二側板進一步包括容納和保持所述長形構件的所述第 二端的容納部分。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儲存結構件,其中,由吹塑塑料構成的所述第二側板進一步 包括槽道,由吹塑塑料構成的所述第二側板的所述容納部分設置在所述槽道內;以及 設置在所述槽道內的斜面;其中,將所述槽道和斜面的尺寸和結構設計成將所述長形構件引導成與由吹塑塑料構 成的所述第二側板的所述容納部分卡合、摩擦和/或干涉配合。
16.一種使用包括第一側板和第二側板的儲存結構件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將第一長形構件的第一端到插入所述第一側板的第一容納部分中;將所述第一長形構件的相對的第二端卡合到所述第二側板的第一容納部分中;以及 將擱架放置在所述第一長形構件上,從而使所述第一長形構件支撐所述擱架的至少一 部分。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側板進一步包括 槽道,所述第二側板的所述第一容納部分設置在所述槽道內;以及 設置在所述槽道內的斜面;其中,將所述第一長形構件的相對的第二端卡合到所述第二側板的第一容納部分中包 括將所述第一長形構件的所述第二端插入到所述槽道中;以及,沿著所述斜面移動所述 第一長形構件的所述第二端,直到所述第一長形構件的所述第二端卡合到所述第二側板的 所述第一容納部分中。4
18.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將第二長形構件的第一端插入到所述第一側板的第二容納部分中;將所述第二長形構件的相對的第二端卡合到由吹塑塑料構成的所述第二側板的第二 容納部分中;以及將擱架放置在所述第二長形構件上,使得所述第一長形構件支撐所述擱架的至少一部 分并且所述第二長形構件支撐所述擱架的至少一部分。
19.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將第二長形構件的第一端插入到所述第二側板的第二容納部分中;將所述第二長形構件的相對的第二端卡合到由吹塑塑料構成的所述第一側板的第二 容納部分中;以及將擱架放置在所述第二長形構件上,使得所述第一長形構件支撐所述擱架的至少一部 分并且所述第二長形構件支撐所述擱架的至少一部分。
20.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側板由吹塑材料構成,并且其中,由吹 塑塑料構成的所述第一側板的所述第一容納部分及第二容納部分在吹塑加工期間一體形 成;其中,所述第二側板由吹塑材料構成,并且其中,由吹塑塑料構成的所述第二側板的所 述第一容納部分及第二容納部分在吹塑加工期間一體形成;其中,所述第一長形構件由金屬構成;并且其中,所述第二長形構件由金屬構成。
全文摘要
一種櫥柜,可包括上壁、下壁和側壁。櫥柜可包括能用于將櫥柜連接到安裝表面的支架。側壁可包括容納支架的部分的容納部分。櫥柜還可包括一個或多個后壁。所述上壁、下壁、側壁和/或后壁可包括彼此重疊和/或接合的部分,所述彼此重疊和/或接合的部分可幫助將所述壁互連,并且強化和/或增強櫥柜。
文檔編號A47B47/04GK101917885SQ201080000816
公開日2010年12月15日 申請日期2010年3月31日 優(yōu)先權日2009年4月2日
發(fā)明者S·柯蒂斯·奈 申請人:一生產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