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屬于日常用品技術領域,涉及一種多功能櫥柜。
背景技術:
櫥柜是指廚房中存放廚具以及做飯操作的平臺,整體櫥柜是將櫥柜與操作臺以及廚房電器和各種功能部件有機結合在一起,并按照消費者家中廚房結構、面積、以及家庭成員的個性化需求,通過整體配置、整體設計、整體施工,最后形成成套產品;實現(xiàn)廚房工作每一道工序的整體協(xié)調,并營造出良好的家庭氣氛、濃厚的生活氣息。
中國專利文獻[公布號:CN 103948251 A]公開了一種多功能整體櫥柜,包括櫥柜以及置于櫥柜頂部的面板,所述面板設置有燃氣具安放部以及鍋具安放部,所述櫥柜內置有柴火灶,所述柴火灶設置有位于鍋具安放部下方的燃料腔和位于所述燃料腔下方的廢料腔,所述燃料腔和所述廢料腔之間設置有隔離網(wǎng)。這種整體櫥柜不但能利用天然氣和煤氣的燃燒烹飪,還能通過燃燒其它可燃燒來烹飪,如生活垃圾等,功能全面,安全環(huán)保。
上述方案雖然具有較好的效果,但是整體結構復雜,制造成本高,占地面積大,不適合房屋面積小的家庭。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針對上述問題,提供一種多功能櫥柜。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了下列技術方案:一種多功能櫥柜,包括櫥柜本體,所述的櫥柜本體頂部設有能用于放置烹飪器的烹飪器容置室,在櫥柜本體上還活動連接有一個當向烹飪器容置室方向移動時能蓋在烹飪器容置室上方從而使烹飪器容置室形成一個密閉空間的翻蓋,所述的櫥柜本體內活動連接有一個能延伸出櫥柜本體外并與地面形成支撐的案板組件。
在上述的多功能櫥柜中,所述的烹飪器容置室與櫥柜本體頂部之間具有一個臺階部,所述的翻蓋能壓設在臺階部上且當翻蓋壓設在臺階部上時,所述的翻蓋的頂部與櫥柜本體的頂部齊平。
在上述的多功能櫥柜中,所述的櫥柜本體頂部設有一個與翻蓋的端部相配適的槽口,所述的翻蓋的端部能扣入到槽口中。
在上述的多功能櫥柜中,所述的案板組件包括一塊與櫥柜本體活動連接的案板,該案板能沿著櫥柜本體的軸向前后移動從而使案板收納于櫥柜本體內或使案板延伸出櫥柜本體側壁外,當案板延伸出櫥柜本體側壁外時,所述的案板一端與地面形成支撐,另一端與櫥柜本體之間形成壓接配合。
在上述的多功能櫥柜中,所述的案板底部設有一個折疊式支架組件,所述的折疊式支架組件能向靠近案板底部或遠離案板底部的方向轉動。
在上述的多功能櫥柜中,所述的折疊式支架組件包括與案板鉸接的支架,案板底部還設有一個卡扣,該卡扣能與支架的端部卡接固定。
在上述的多功能櫥柜中,所述的櫥柜本體與案板組件相對置的一側設有一個暗柜,該暗柜上設有一個暗門,所述的暗柜內設有筷子架、毛巾架和若干掛鉤。
在上述的多功能櫥柜中,所述的櫥柜本體內設有一個抽屜式碗架及一個具有柜門的儲物柜。
在上述的多功能櫥柜中,所述的抽屜式碗架位于儲物柜上方,所述的抽屜式碗架包括碗架門及固定在碗架門上的不銹鋼碗架,所述的不銹鋼碗架與櫥柜本體內部滑動連接,在不銹鋼碗架下方設有一個用于支撐不銹鋼碗架的支撐架,該支撐架與櫥柜本體內壁固定連接。
在上述的多功能櫥柜中,所述的抽屜式碗架和儲物柜的寬度相同,在抽屜式碗架和儲物柜的側部設有若干開放式儲物間。
與現(xiàn)有的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在于:結構簡單,占地面積小,制造成本低。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爆炸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3是圖2的另一個方向的結構圖。
圖中,櫥柜本體1、烹飪器容置室2、翻蓋3、案板組件4、臺階部5、槽口6、案板7、折疊式支架組件8、支架9、暗柜10、暗門11、筷子架12、毛巾架13、掛鉤14、抽屜式碗架15、儲物柜16、碗架門17、不銹鋼碗架18、支撐架19、開放式儲物間20。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實施例1
一種多功能櫥柜,如圖1-3所示,包括櫥柜本體1,所述的櫥柜本體1頂部設有能用于放置烹飪器的烹飪器容置室2,在櫥柜本體1上還活動連接有一個當向烹飪器容置室2方向移動時能蓋在烹飪器容置室2上方從而使烹飪器容置室2形成一個密閉空間的翻蓋3,所述的櫥柜本體1內活動連接有一個能延伸出櫥柜本體1外并與地面形成支撐的案板組件4。
烹飪器容置室2與櫥柜本體1頂部之間具有一個臺階部5,所述的翻蓋3能壓設在臺階部5上且當翻蓋3壓設在臺階部5上時,所述的翻蓋3的頂部與櫥柜本體1的頂部齊平。烹飪器容置室2內可以放置烹飪設備。
櫥柜本體1頂部設有一個與翻蓋3的端部相配適的槽口6,所述的翻蓋3的端部能扣入到槽口6中。
案板組件4包括一塊與櫥柜本體1活動連接的案板7,該案板7能沿著櫥柜本體1的軸向前后移動從而使案板7收納于櫥柜本體1內或使案板7延伸出櫥柜本體1側壁外,當案板7延伸出櫥柜本體1側壁外時,所述的案板7一端與地面形成支撐,另一端與櫥柜本體1之間形成壓接配合。案板7不使用時收納于櫥柜本體內,減少了空間占有。
案板7底部設有一個折疊式支架組件8,所述的折疊式支架組件8能向靠近案板7底部或遠離案板7底部的方向轉動。
折疊式支架組件8包括與案板7鉸接的支架9,案板7底部還設有一個卡扣(圖中未示出),該卡扣能與支架9的端部卡接固定。
櫥柜本體1與案板組件4相對置的一側設有一個暗柜10,該暗柜10上設有一個暗門11,所述的暗柜10內設有筷子架12、毛巾架13和若干掛鉤14。
櫥柜本體1內設有一個抽屜式碗架15及一個具有柜門的儲物柜16。
抽屜式碗架15位于儲物柜16上方,所述的抽屜式碗架15包括碗架門17及固定在碗架門17上的不銹鋼碗架18,所述的不銹鋼碗架18與櫥柜本體1內部滑動連接,在不銹鋼碗架18下方設有一個用于支撐不銹鋼碗架18的支撐架19,該支撐架19與櫥柜本體1內壁固定連接。
抽屜式碗架15和儲物柜16的寬度相同,在抽屜式碗架15和儲物柜16的側部設有若干開放式儲物間20。
實施例2
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基本相同,不同之處在于,如圖1所示,不銹鋼碗架18由若干根不銹鋼條平行排列組成,通風透氣,使碗碟保持干燥。
實施例3
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基本相同,不同之處在于,如圖1所示,儲物間20由擋板分割而成,可大可小,可放置大小不等的物品。
本文中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是對本發(fā)明精神作舉例說明。本發(fā)明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對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做各種各樣的修改或補充或采用類似的方式替代,但并不會偏離本發(fā)明的精神或者超越所附權利要求書所定義的范圍。
盡管本文較多地使用了櫥柜本體、烹飪器容置室、翻蓋、案板組件、臺階部、槽口、案板、折疊式支架組件、支架、暗柜、暗門、筷子架、毛巾架、掛鉤、抽屜式碗架、儲物柜、碗架門、不銹鋼碗架、支撐架、開放式儲物間等術語,但并不排除使用其它術語的可能性。使用這些術語僅僅是為了更方便地描述和解釋本發(fā)明的本質;把它們解釋成任何一種附加的限制都是與本發(fā)明精神相違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