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具有加濕功能的座椅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座椅,特別涉及一種用于大型室內外公共場所如體育場的具有加濕功 能的座椅。
背景技術:
在體育場地等大型公共場所設計中,必須考慮給觀眾通風降溫的問題。如現有體 育場館中,降溫設備(如空調)都是安裝在頂端,由于與地面的距離較遠,導致觀眾降溫較 難實現。例如,室外的足球場的室外空間不是密閉的,到時普通降溫設備無法給觀眾降溫, 使得觀眾在室外接收熱空氣的煎熬,嚴重時甚至會導致觀眾中暑并有生命危險。又如,普通 體育場館中的空間較大,要使體育館內達到舒適的溫度,必須在開放前先開啟降溫裝置,從 而使得室內的溫度逐漸下降。此外,在部分場地的片區(qū)并沒有觀眾,但為了要達到降溫效 果,體育館仍要被迫開啟降溫裝置,從而造成能源的大大浪費。目前,市場上已出現一種通風座椅,風道連通主動式或被動式送風設備,低溫風能 夠直接吹拂座椅后的觀眾,從而使得室內、室外觀眾近距離降溫。特別是在室內,避免因場 內風速加劇而影響羽毛球、乒乓球等比賽的進程,且由于不用提前開啟降溫裝置并可人性 化地進行區(qū)域調控,有利于節(jié)省能源。但這種通風座椅仍存在缺陷,其僅能單純送風,易使 人皮膚干燥而造成人體不適。
發(fā)明內容
有鑒于此,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具有加濕功能的座椅,在通風的同時兼具加濕功能。為解決以上技術問題,本發(fā)明具有加濕功能的座椅,包括椅座(1)和由所述椅座 (1)支撐的椅背(2),所述椅背(2)設置有至少一個風道(3),所述風道(3)的進風口(31) 與外部送風裝置(4)的送風口連通,還設置有霧化裝置(5),所述霧化裝置(5)的送風口與 所述風道(3)連通。所述風道(3)中設置有至少一個過濾網(6)。所述風道中設置有風量調節(jié)閥(7)。所述風道(3)的出風口(32)設置有風向調節(jié)裝置(8)。所述風向調節(jié)裝置(8)包括至少一個導風板(81),所述導風板(81)至少可繞所述 出風口(32)的橫向轉動。所述風向調節(jié)裝置(8)包括帶有至少一個風嘴(821)的導風球(82),其中所述 風嘴(821)與所述出風口(32)的縱向夾一銳角,且所述導風球(82)至少可繞所述出風口 (32)的縱向轉動。所述出風口(32)的口徑自內至外逐步增大。所述風道(3)的出風口(32)設置于所述椅背(2)的后方,所述風道(3)的進風口 (31)設置于所述椅背(2)的下方。所述霧化裝置(5)為超聲波加濕器、直接蒸發(fā)型加濕器或熱蒸發(fā)型加濕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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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通風座椅設有風道,可通過外部送風裝置送風;同時,風 道還連通霧化裝置,使得外部送風裝置送過來的風被加濕;由此,吹向人體的風具有適宜的 濕度,避免人體感覺不適。
圖1是本發(fā)明具有加濕功能的座椅的示意圖;圖2為圖1中風向調節(jié)裝置的一種結構形式;圖3為圖1中風向調節(jié)裝置的另一種結構形式;圖4是圖1所示具有加濕功能的座椅的應用實例。其中,有關附圖標記為1、椅座;2、椅背;3、風道,31、進風口,32、出風口 ;4、外部送風裝置;5、霧化裝置;6、過濾網;7、風量調節(jié)閥;8、風向調節(jié)裝置,81、導風板,82、導風球,821、風嘴;9、軟管。
具體實施例方式本發(fā)明的基本構思是,設置霧化裝置,從而對椅背風道中的風進行加濕,保持送風 的適宜濕度。下面結合附圖與具體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行詳細描述。參見圖1,為本發(fā)明通風座椅一較優(yōu)實施例的示意圖,其包括椅座1和由椅座1支 撐的椅背2,該椅背2中設置有至少一個風道3,其進風口 31與外部送風裝置(如空調器、 鼓風機等)4的送風口連通,此外,還設置有霧化裝置5,其送風口與所述風道3連通。其中,所述霧化裝置5可以內置或外置,具體產品結構可采用以下多種形式例如,采用超聲波加濕器。通過超聲波高頻震蕩,將水霧化為1 5微米的超微粒 子,再通過風動裝置將水霧擴散到空氣中,使空氣濕潤并伴生豐富的負氧離子,從而清新空 氣,增進健康,營造舒適的環(huán)境。又如,采用直接蒸發(fā)型加濕器(純凈型加濕器)。通過分子篩蒸發(fā)技術,除去水中 的鈣鎂離子,徹底解決“白粉”問題。再如,采用熱蒸發(fā)型加濕器(電加熱式加濕器)。將水在加熱體中加熱到100度, 由此產生蒸氣,最后用電機將蒸氣送出。如圖所示,一般地將進風口 31設置于椅背2的下方,出風口 32設置于椅背2的后 方。在外部送風裝置啟動時,低溫風經過風道3后直接吹拂在后排座椅上的觀眾,從而有效 給觀眾通風。同時,由于對送出的風進行了加濕,使其具有比較合適的濕度,從而避免人體 感覺不適。
如圖1所示,風道3中設置有至少一個過濾網6,一般可設置在進風口 31或出風口 32附近,從而除去風中的灰塵等雜物。此外,出風口 32優(yōu)選為擴徑,即出風口 32的口徑自內至外逐步增大,這使得出口 的風速降低,可減小觀眾風吹時的不適感。另外,風道3在鄰近出風口 32或其它位置上設置風量調節(jié)閥7,可在預定范圍內無 級調節(jié)風速,由此根據需要調節(jié)最佳風量,以取得較好的通風效果,并避免人體產生不適。并在出風口 32內設置風向調節(jié)裝置8,可在預定一定角度內調節(jié)風向。該風向調 節(jié)裝置8可采用多種結構形式,以下為兩個實例。參見圖2,為風向調節(jié)裝置8的一種結構形式,其包括至少一個導風板81,可繞出 風口 32的橫向轉動。由此,對應轉動的不同角度,風的流向產生變化。此外,還可設置其它 自由度的轉軸,使得導風板81可作其它方向轉動。此種導風板81結構對出風口 82的截面 形式要求較低,可適用于如圓形、方形等多種出風口截面。參見圖3,為風向調節(jié)裝置8的一種結構形式,其包括帶有至少一個風嘴821的導 風球82,其中風嘴821與出風口 32的縱向夾一銳角;導風球82 —般做成半球,其可繞出 風口 82的縱向轉動。同樣地,也可設置其它自由度的轉軸,使得導風球可作萬向轉動。配 合此種導風球82結構,出風口 32的截面一般應為圓形。參見圖4,本發(fā)明應用實例包括多排座椅,其共用外部送風裝置4和霧化裝置5,以 便于中央設備進行控制。各座椅的風道3的進風口 31通過軟管9與外部送風裝置4和霧 化裝置5的送風口連通,且軟管9與進風口 31、外部送風裝置4和霧化裝置5的送風口之間 分別設置密封件。當外部送風裝置4霧化裝置5啟動時,前排座椅出風口 32的濕潤涼風吹 向后排觀眾,從而給其通風,人體感覺較為舒適。上述實施例中的風道3設置在椅背2之中,當然也可以采取其它的方式,例如,單 獨鋪設風道3并將其附在椅背2上。這類方式實質為上述實施例的等同替換,其工作原理 與過程一樣,在此不再贅述。以上僅是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的是,上述優(yōu)選實施方式不應視為對 本發(fā)明的限制,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應當以權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圍為準。對于本技術領域的 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的精神和范圍內,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 進和潤飾也應視為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一種具有加濕功能的座椅,包括椅座(1)和由所述椅座(1)支撐的椅背(2),所述椅背(2)設置有至少一個風道(3),所述風道(3)的進風口(31)與外部送風裝置(4)的送風口連通,其特征在于,還設置有霧化裝置(5),所述霧化裝置(5)的送風口與所述風道(3)連通。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加濕功能的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風道(3)中設置有至少 一個過濾網(6)。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加濕功能的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風道中設置有風量調 節(jié)閥(7)。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加濕功能的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風道(3)的出風口 (32)設置有風向調節(jié)裝置(8)。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具有加濕功能的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風向調節(jié)裝置(8)包括 至少一個導風板(81),所述導風板(81)至少可繞所述出風口(32)的橫向轉動。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具有加濕功能的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風向調節(jié)裝置(8)包括 帶有至少一個風嘴(821)的導風球(82),其中所述風嘴(821)與所述出風口(32)的縱向 夾一銳角,且所述導風球(82)至少可繞所述出風口(32)的縱向轉動。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加濕功能的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出風口(32)的口徑自 內至外逐步增大。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加濕功能的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風道(3)的出風口 (32)設置于所述椅背(2)的后方,所述風道(3)的進風口(31)設置于所述椅背(2)的下方。
9.如權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的具有加濕功能的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霧化裝置(5) 為超聲波加濕器、直接蒸發(fā)型加濕器或熱蒸發(fā)型加濕器之一。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一種具有加濕功能的座椅,包括椅座(1)和由所述椅座(1)支撐的椅背(2),所述椅背(2)設置有至少一個風道(3),所述風道(3)的進風口(31)與外部送風裝置(4)的送風口連通,還設置有霧化裝置(5),所述霧化裝置(5)的送風口與所述風道(3)連通。這種座椅在通風的同時兼具加濕功能,可使人體保持較高的舒適度。
文檔編號A47C7/62GK101904649SQ201010257140
公開日2010年12月8日 申請日期2010年8月13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8月13日
發(fā)明者雷愛新 申請人:廣州愛奇實業(y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