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于將可傾斜的滑動門接合至家具構件的主體的承重側壁的絞合結構的制作方法
用于將可傾斜的滑動門接合至家具構件的主體的承重側壁
的絞合結構 本發(fā)明涉及用于將可傾斜的滑動門接合至家具構件的主體的承重側壁的絞合結
構。這種絞合結構在家具內(nèi)部部分中具有特定但非排他性的應用,例如用于將可傾斜的滑動門與廚房墻壁單元接合。
已知可傾斜的滑動門通過一對鉸鏈與家具構件的主體連接,所述鉸鏈固定于兩個
家具構件側面的內(nèi)側表面。每個鉸鏈通常包括由固定至家具構件的側面的框架形成的接
合四邊形;固定至滑動門的連桿;以及一對使框架與連桿連接的平衡器。 所述鉸鏈必須能夠在初始開啟階段賦予滑動門通過沿著支撐表面本身橫向移動
來使其與家具構件的主體支撐表面分離的可能性,以在旋轉過程中不受到干擾。 已知方案中的接合四邊形通常按照這樣的方式設計,該方式使得相對側面為類似尺寸,以在滑動門的初始開啟狀態(tài)基本上起到接合四邊形的作用。使用一種這樣的絞合結構而產(chǎn)生的問題涉及滑動門在其旋轉過程中較差的穩(wěn)定性。 事實上適于接合四邊形的構造非常接近于接合四邊形,連桿的瞬時旋轉軸運行了非常遠離連桿本身的軌跡。 因此,在滑動門的旋轉過程中,兩個四邊形可能經(jīng)歷不平等的變形,結果滑動門扭曲。 因此為了穩(wěn)定滑動門,需要使兩個鉸鏈的接合四邊形與棒連接,這通過使其變形同步來防止滑動門的不需要的扭曲。 然而,該方案包括附加穩(wěn)定元件,并且限制了家具構件內(nèi)可使用的空間。 因此,本發(fā)明提出的技術任務是制備用于將可傾斜的滑動門接合至家具構件的主
體的承重側壁的絞合結構,該絞合結構允許消除現(xiàn)有技術的令人遺憾的技術缺點。 在該技術任務的范圍內(nèi),本發(fā)明的一個目的是制備用于將可傾斜的滑動門接合至
家具構件的主體的承重側壁的絞合結構,該絞合結構在不使用附加穩(wěn)定元件的情況下賦予
滑動門必需的穩(wěn)定性。 本發(fā)明的另一個目的是制備用于將可傾斜的滑動門接合至家具構件的主體的承重側壁的絞合結構,該絞合結構允許滑動門在初始開啟狀態(tài)遠離其支撐表面移動時運行最佳的軌跡,以在旋轉過程中不受到干擾。 本發(fā)明的另一個目的是制備用于將可傾斜的滑動門接合至家具構件的主體的承重側壁的絞合結構,該絞合結構是高效和可靠的,并且是簡化和緊湊的。 通過根據(jù)權利要求1制備用于將可傾斜的滑動門接合至家具構件的主體的承重側壁的絞合結構,實現(xiàn)了本發(fā)明的技術任務以及這些和其他目的。 必須注意,在滑動門的關閉位置連桿和框架的基本類似性使得滑動門在初始開啟狀態(tài)從其支撐表面移除,而不會受到干擾,同時連桿和框架的長度的明顯差異使得保持連桿的瞬時旋轉軸的軌跡接近連桿本身,結果鉸鏈可在不使用附加穩(wěn)定元件的情況下賦予滑動門必須的穩(wěn)定性。 另外,本發(fā)明的其他特性在隨后的權利要求中限定。
從根據(jù)本發(fā)現(xiàn)的用于將可傾斜的滑動門接合至家具構件的主體的承重側壁的絞 合結構的優(yōu)選但非排他性的實施方案的描述中,本發(fā)明的另外的特性和優(yōu)點是明顯的,所 述描述在附圖中示意性和非限定性地表示,其中-
圖1示出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家具構件的側視圖,該圖平行于其側面垂直截面,并且滑 動門開啟; _圖2示出圖1的家具構件在滑動門開啟的情況下的透視圖;
_圖3示出圖1的相同家具構件在滑動門關閉的情況下的圖;
-圖4示出圖2的相同家具構件在滑動門關閉的情況下的圖
_圖5示出圖1的家具構件的前視圖。 參照上述圖,示出用于將可傾斜的滑動門2接合至家具構件的主體4的承重側壁 或側面3的絞合結構1。 特別地,除了右側和左側側面3 (僅僅示出左側側面),家具構件4還具有底部5、 背部6和帽狀物7。 右側和左側側面3、帽狀物7和底部5在前部限定了滑動門2在其關閉位置的前支 撐表面8。 僅僅示出用于將滑動門2接合至側面3所必需的兩個絞合結構中的一個絞合結構 1 (左側絞合結構)。 應理解右邊鉸鏈具有與左邊鉸鏈類似的結構,這將在下面詳細描述。
絞合結構1包括由易于固定至所述側壁3的框架9形成的接合四邊形;易于固 定至所述滑動門2的連桿10 ;第一平衡器11,其具有和框架9絞合的第一軸12以及和連桿 10絞合的第二軸13 ;以及第二平衡器14,其具有和框架9絞合的第三軸15以及和連桿10 絞合的第四軸16。 絞合軸12、 13、 15和16都是自然地水平的并且彼此平行,以允許滑動門2在其關 閉位置和其開啟位置之間圍繞(水平的)瞬時旋轉軸旋轉,圖1中的17示出滑動門2處于 開啟位置(在圖1中,作圖線還指示用于鑒定在滑動門2的開啟位置的瞬時旋轉軸17)。
第一平衡器11置于共同垂直平面中的第二平衡器14的下方,并且其外形與第二 平衡器14的外形匹配,使得它們在滑動門2的關閉位置配合。 本發(fā)明的一個顯而易見的特性在于下列事實第一絞合軸12和第三絞合軸15之 間的距離不大于第二絞合軸13和第四絞合軸16之間的距離的二分之一,以及在滑動門2 的關閉位置,所述第一絞合軸12和第三絞合軸15的共有平面18基本上平行于所述第二絞 合軸13和第四絞合軸16的共有平面19。 特別地,在圖1中,粗體示出了由滑動門2的關閉位置的接合四邊形所呈現(xiàn)的構 造除了 18和19表示的平面,還示出第一絞合軸12和第二絞合軸13的共有平面20以及 第三絞合軸15和第四絞合軸16的共有平面21。 仍舊在圖1中,點劃線分別示出由連桿10的第二絞合軸13和第四絞合軸16在滑 動門2的關閉位置和開啟位置之間運行的軌跡22和23。 優(yōu)選地,第一絞合軸12和第三絞合軸15之間的距離不小于第二絞合軸13和第四 絞合軸16之間的距離的三分之一。 在滑動門2的關閉位置,相對于與前支撐表面8平行的垂直平面,第一絞合軸12
5和第三絞合軸15的共有平面18以及第二絞合軸13和第四絞合軸16的共有平面19具有在0° -12°的范圍內(nèi)的斜度。 框架9固定于側壁3的板25,在板25上設置適于驅動第一平衡器11的彈性線形傳動器26。 彈性線形傳動器26具有與固定板25絞合的第五軸27和與第一平衡器11的延伸體29(其超出第一絞合軸12延伸)絞合的第六軸28。 按照有利的方式,彈性線形傳動器26被設置為圍繞第五絞合軸27從滑動門2的開啟位置至關閉位置由側面3的后部到前部向下傾斜,其具有有限的角度范圍,優(yōu)選不大于30° 。 這允許進一步限制家具構件4的側面3上的框架9的尺寸。 彈性線形傳動器26更精確地由氣壓彈簧構成,所述氣壓彈簧包括圓柱體30,其具有與固定板25絞合的第五軸27 ;和柄31,其具有與第一平衡器11的延伸體29絞合的第六軸28。 柄31從彈性線形傳動器26的圓柱體30的抽出終點擋板決定了滑動門2的開啟位置,并且其被設計為在滑動門2的開啟位置在滑動門2和家具構件4的帽狀物7之間不產(chǎn)生干擾。 另外,第一平衡器11靠近滑動門2的關閉位置具有適于干擾的徑向凸起32,其具
有設置在固定板25上的已知類型的減速裝置33以使滑動門2的關閉減速。 彈性線形傳動器26的搖擺使第五絞合軸27和第六絞合軸28的共同平面從第一
絞合軸12和第五絞合軸27的共同平面的一側移動至靠近滑動門2的關閉位置的另一側。
此時,使得彈性線形傳動器26在第一平衡器11上施加的轉矩方向反向。 基本上,在滑動門2的初始開啟狀態(tài),彈性線形傳動器26產(chǎn)生與使用者施加的轉
矩不協(xié)調(diào)的轉矩,而在滑動門2的最終關閉狀態(tài)時,彈性線形傳動器26產(chǎn)生與使用者施加
的轉矩協(xié)調(diào)的轉矩,以使滑動門2在關閉位置穩(wěn)定。另外,在滑動門2的最終關閉狀態(tài),減
速裝置33的干擾防止了滑動門2針對前支撐表面8的猛烈碰撞。 必須注意,本發(fā)明的絞合結構1能夠在滑動門2的初始開啟狀態(tài)后(即,在第五絞合軸27和第六絞合軸28的共同平面從第一絞合軸12和第五絞合軸27的共同表面上面移動至該平面的下面后)、在經(jīng)過滑動門2的重量在第一平衡器11上產(chǎn)生的轉矩和沿著由彈性線形傳動器26在第一平衡器11上產(chǎn)生的相反方向的轉矩之間、在由接合四邊形呈現(xiàn)的每種構造中都產(chǎn)生實質上的平衡。 事實上,在相對于第一絞合軸12旋轉力的臂的變化(其由彈性線形傳動器26在第一平衡器11上產(chǎn)生)和在相對于第一絞合軸12反旋轉力的臂的變化(其由滑動門2的重量在第一平衡器11上產(chǎn)生)之間被認為是基本上正比例的。 基本上,為了使滑動門2運轉,使用者必須施加這樣的手動旋轉力,該旋轉力僅足以破壞第一平衡器11所經(jīng)歷的實質上的平衡。 現(xiàn)已證實在實際中本發(fā)明的絞合結構是如何特別有利的,其原因在于下列事實其通過保持接合四邊形的連桿的瞬時旋轉軸與連桿本身緊密,以防止滑動門不需要的扭曲,從而在不使用附加穩(wěn)定元件的情況下賦予滑動門所需的穩(wěn)定性。
所構思的絞合結構易于進行各種改變和變化,這都在本發(fā)明的范圍內(nèi);而且,所有細節(jié)都被技術上等同的細節(jié)所替代。 實際上,使用的材料和尺寸可以是根據(jù)需要和現(xiàn)有技術的任何類型。
權利要求
絞合結構,其將滑動門接合至家具構件的主體的承重側壁,所述滑動門能夠在所述家具構件的關閉位置和開啟位置之間傾斜,所述絞合結構包括由易于固定至所述側壁的框架形成的接合四邊形;易于固定至所述滑動門的連桿;第一平衡器,其具有和所述框架絞合的第一軸以及和所述連桿絞合的第二軸;以及第二平衡器,其具有和所述框架絞合的第三軸以及和所述連桿絞合的第四軸,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和第三絞合軸之間的距離不大于所述第二和第四絞合軸之間的距離的二分之一,以及在所述關閉位置,所述第一和第三絞合軸的共有平面基本上平行于所述第二和第四絞合軸的共有平面。
2.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絞合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和第三絞合軸之間的距離不 小于所述第二和第四絞合軸之間的距離的三分之一。
3. 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絞合結構,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關閉位置,相 對于正交于所述側壁的垂直平面,所述第一和第三絞合軸的共有平面以及所述第二和第四 絞合軸的共有平面具有0。
-12°的范圍內(nèi)的斜度。
4. 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絞合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包括固定于 所述側壁的板,在所述板上設置所述第一平衡器的彈性線形傳動器。
5. 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絞合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線形傳動器 具有與所示固定板絞合的第五軸;和與所述第一平衡器的延伸體絞合的第六軸,所述延 伸體超出所述第一絞合軸延伸。
6. 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絞合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線形傳動器 為氣壓彈簧,所述氣壓彈簧包括圓柱體,其具有與所述固定板絞合的第五軸;和柄,其具 有與所述第一平衡器的所述延伸體絞合的第六軸。
7. 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絞合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平衡器靠近 所述關閉位置具有適于干擾的徑向凸起,其具有設置在所述固定板上的減速裝置以使所述 滑動門的關閉減速。
8. 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絞合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平衡器位于 所述第二平衡器下方。
9. 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絞合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線形傳動器 能夠在所述開啟位置和所述關閉位置之間在不大于30°的角范圍內(nèi)搖擺。
10. 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絞合結構,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滑動門的運 轉過程中,所述第五和第六絞合軸的共同平面易于從所述第一和第五絞合軸的共同平面的 一側移動至該平面靠近所述關閉位置的另一側,以使所述彈性線形傳動器在所述第一平衡 器上產(chǎn)生的轉矩方向反向。
11. 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絞合結構,其特征在于相對于所述第一絞 合軸旋轉力的臂的變化和在相對于所述第一絞合軸反旋轉力的臂的變化是基本上正比例 的,其中所述相對于所述第一絞合軸旋轉力的臂的變化由所述彈性線形傳動器在所述第一 平衡器上產(chǎn)生,所述相對于所述第一絞合軸反旋轉力的臂的變化由所述滑動門的重量在所 述第一平衡器上產(chǎn)生。
12. 家具構件,其特征在于,其具有至少一個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一項或多項所述的 絞合結構。
13. 如上所述和所要求的絞合結構。
全文摘要
用于將滑動門(2)接合至家具構件的主體的承重側壁的絞合結構(1),所述滑動門(2)能夠在所述家具構件的關閉位置和開啟位置之間傾斜,所述絞合結構包括由易于固定至所述側壁的框架(9)形成的接合四邊形;易于固定至所述滑動門的連桿(10);第一平衡器(11),其具有和所述框架(9)絞合的第一軸(12)以及和所述連桿(10)絞合的第二軸(13);以及第二平衡器(14),其具有和所述框架絞合的第三軸(15)以及和所述連桿絞合的第四軸,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和第三絞合軸之間的距離不大于所述第二和第四絞合軸(16)之間的距離的二分之一,以及在所述關閉位置,所述第一和第三絞合軸的共有平面基本上平行于所述第二和第四絞合軸的共有平面。
文檔編號E05D15/46GK101772611SQ200880102229
公開日2010年7月7日 申請日期2008年4月30日 優(yōu)先權日2007年8月3日
發(fā)明者L·薩利切 申請人:阿圖羅薩里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