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安全防盜標簽組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防盜安全標簽組件,其可操作地附連在各種類型的商品上,而且它包括一指示器組件,其提供未經(jīng)許可從零售店或其它地方取走商品的一個或多個指示。提供屏蔽以便防止未經(jīng)許可從商品上取走標簽組件。
背景技術:
安全或防盜標簽被廣泛應用于零售業(yè)以及商業(yè)的許多其它領域。其最常見的樣式是,這種裝置以對檢查商品的人來說是清楚顯明的方式附連在各種類型的商品上。廣為知曉的這種裝置的使用和操作被認為可防止或至少限制從零售出口處或其它被監(jiān)視的區(qū)域偷盜或其它非法地取走商品。更具體來說,這種安全標簽裝置起作對未經(jīng)許可取走商品的一種威懾,這種威懾在于,潛在的偷盜者將認識到商品被“污染”或以其它方式做過標記,由此,強制取走安全標簽,會使商品變得無用?;蛘撸瑯撕灴蓸嬙煊幸粓缶到y(tǒng),當商品,包括其上的標簽通過通常位于零售店的出口處的監(jiān)視站時,它可致動該報警系統(tǒng)。
由于上述類型的安全或防盜裝置的普遍性,所以已作了各種努力來設計和構造一種裝置,其不僅用來威懾偷盜者,而且還包括結構上的裝置,以用來克服有經(jīng)驗的偷盜者所采用的破壞該裝置的任何企圖。此外,這種安全裝置的結構應該容易地固定到不同類型的物品上,以及從不同物品上取下,這樣,一基本上標準的結構的裝置可用來監(jiān)視和保護不同類型的商品。
上述的已知安全或防盜標簽的目的在于,提供某些指示,其或者使商品變得無用,或者發(fā)出不準許拿走物品的信號。這樣,至少有一種類型的指示器構造成當出現(xiàn)有從商品上強制取走安全裝置(例如,斷開外殼或其它部分)時,即釋放墨汁或顏色的污染劑。這種釋放的污染劑(如果不是不可能的話)難于從被保護的商品上去除,由此,明顯地指明該污染的物品已被偷盜。此外,這種防盜裝置可包括某種類型的電子信號機構。這種類型的裝置在物品通過或靠近一如上所述的預定的監(jiān)視站時,即致動一報警器。由于對這種安全裝置的大量的實際應用,所以,其不同的用戶會要求上述指示器類型中的一種或其它種指示器(墨汁污染或電子發(fā)出信號)。此外,零售商事實上還會要求不止一種類型的指示器,或者要求不同類型的“客戶化”的指示器或信號裝置,它們能更好地保護商品不讓其從給定的區(qū)域未經(jīng)許可而拿走。
盡管使用廣泛,但目前使用的大量的防盜標簽包括致使其未臻完全有效的諸多問題和缺點。具體來說,這種安全標簽結構特征上的知識的廣為傳布,使未經(jīng)許可的人士研制出諸種技術,該技術特地設計來以破壞上述指示器結構的方式從商品上移去標簽。因此,對于熟練的或有經(jīng)驗的偷盜者來說,他們研制出各種工具或技術,在絲毫不損壞偷盜物品或不致動報警或監(jiān)視系統(tǒng)的情況下,從監(jiān)視的區(qū)域取走商品,這種情況屢見不鮮。
因此,在防盜安全業(yè)界內,認識到要求有一種防盜裝置,其較佳地呈相對小的標簽組件的形式,它有效地鎖定在各種類型的商品上,并特別地構造成克服用來拿走或破壞這種裝置的已知技術。舉例來說,潛在偷盜者常用的一種方法是,使用由打火機產(chǎn)生的那種類型的熱量或小火,施加在標簽外殼的預定部分上。這樣,可進入到外殼內,以移去其上的可操作的部件,這些部件是用作保持裝置鎖定接合在商品上的部件,這樣做不會釋放污染劑或致動監(jiān)視報警器。
因此,一種改進的或較佳的安全標簽組件應包括特定的結構裝置,其克服任何想破壞該裝置的企圖,例如(但不限于)上述的方法。此外,這種保護的結構裝置應與標準化的標簽結構和構造相兼容。這能使標簽制造廠或提供者有效地將指示器組件“客戶化”,其中包括污染劑,電子信號發(fā)生裝置或兩者兼而有之,而不要求對全部的標簽或其余的與其相關的基本操作部件進行重新構造或重新設計。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安全標簽組件,通常也叫做防盜標簽,其構造成在一操作位置上與各種類型的商品連接。該裝置的所述的操作位置,將在其外殼安裝、固定在商品時作更為詳盡的描述,其外殼安裝在商品的大致明顯的位置上,這樣,告訴可能的顧客,該特定的商品已被保護,未經(jīng)許可不準拿走。
因此,本發(fā)明的安全標簽組件包括一外殼,其具有形成標簽的外部的至少兩個可分開部分。多個操作部件位于外殼內,介于分開的外殼部分之間,在某些情形中,連接在可分開的外殼部分的其中的一個部分上。此外,可分開部分之一包括一牢固地固定在其上的一連接件,并構造成可拆卸地與被保護的商品接合。在至少一個優(yōu)選的實施例中,連接件可呈一細長銷的形式,它穿過商品而在其上不留下可覺察的損壞。
此外,一鎖定組件安裝在外殼內,與連接件保持接納的關系。當連接件通過鎖定組件接合時,它保持在上述的操作位置上,其中,外殼被“鎖定”在商品上。鎖定組件構造成可選擇地定位在其與連接件鎖定的接合處和釋放該鎖定件的位置之間。在鎖定組件的后者的位置,外殼的可分開部分然后可被分開,且商品毫無損壞地可從外殼上脫開,這樣,當商品被妥善地購定時,則取下安全標簽是正當許可的。
如在下文中將詳細介紹的,鎖定組件可以是這樣類型的結構,即,當其暴露在外界施加的力(例如,一磁力)時,它可從連接件上有選擇地打開。使用由零售店提供的設備,磁力由授權人士從外殼的外面施加。當然,也可以另外構思鎖定組件可呈各種各樣的其它形式的結構,它們特別地操作以便將外殼保持在一操作的位置上,固定到商品上,或有選擇地從商品上脫開。
在制造和使用安全標簽組件或防盜標簽中,眾所周知的是,未經(jīng)授權的人士使用各種已知技術,企圖破壞安全標簽并從被保護的商品上取下。其中一個這樣的技術包括用熱和/或明火施加到外殼的一預定的外部位置,意圖使其失效,重新定向和/或從其與連接件的接合上取下鎖定組件。因此,本發(fā)明在結構上的一個可操作的裝置是包含一安裝在外殼內屏蔽組件,設置和構造其來保護鎖定組件免遭通過施加熱和火的侵入。
因此,本發(fā)明的屏蔽組件包括可以想象為一“杯形”的結構,它具有一中空的內部,一通常形成在其一端上的進入開口。進入的開口和中空的內部的尺寸和結構,使其能將至少大部分的鎖定組件納入其中。這樣,屏蔽組件基本上包圍或至少部分地封閉鎖定組件的主要部分。此外,屏蔽組件由金屬或其它耐熱材料制成,以阻止為了實現(xiàn)非法進入鎖定組件和/或欲對其進行操作而對外殼施加熱、明火等的外界侵襲。
本發(fā)明的另一結構上的特征在于,外殼以及其余的操作部件的通用化的標準結構,以便容納一個或多個預選的指示器部件。此外,標簽組件的制造商或提供者可容易地更換和/或“客戶化”指示器組件,他們只要提供多個不同的指示器部件,或一個或多個同樣類型的指示器部件,不需改變裝置的其余部件的結構上的構造,即可實現(xiàn)上述目的。如在安全標簽業(yè)界內所廣為知曉的,這樣的指示器可以是墨汁或污染劑盒或箱的形式,它們在企圖從商品上取走外殼時即行污染該商品。或者,一個或多個指示器部件可包括某種類型的電子信號裝置,其特地構造成致動位于監(jiān)視站內的一個或多個報警器,所述監(jiān)視站通常設置在零售店或其它被監(jiān)視的給定區(qū)域的出口處。需要強調指出的是,根據(jù)實施該安全標簽組件的用戶的愿望和要求,還可采用各種其它的指示器部件。
本發(fā)明的上述的和其它的目的、特征和優(yōu)點,在考慮諸附圖以及詳細的描述時,將會變得更加清楚和明白。
附圖的簡要說明為了更充分地理解本發(fā)明的實質,應結合諸附圖來參閱下列的描述,其中
圖1是本發(fā)明的安全標簽組件的外殼的立體圖。
圖2是圖1的實施例的外殼的可分開部分之一的前平面圖,其中,有一連接件固定在其上。
圖3是圖1的實施例的外殼的兩個可分開部分中另一個的前平面圖,其中,有一內外殼部分固定在其上。
圖4是圖2的實施例的立體圖。
圖5是圖3的實施例的俯視立體圖。
圖6是圖1至5的優(yōu)選的實施例的分解的視圖,示出可分開的外殼部分和容納在其中的可操作的部件。
圖7是本發(fā)明的一優(yōu)選實施例的連接件的前平面圖。
圖8是圖1的實施例的外殼的分開的部件的分解視圖,其中,包括與在圖3、5和6的實施例中公開的內外殼部分相關的一指示器組件的細節(jié)。
圖9是具有一指示器組件安裝在其上的內外殼部分的前平面圖。
圖9A是內外殼部分的另一優(yōu)選的實施例的前平面圖,其中,另一指示器組件用虛線表示。
圖10是一與本發(fā)明的安全標簽組件的至少一個優(yōu)選的實施例的指示器組件相關的保持件部分。
在所有的幾張附圖中,相同的標號表示相同的零件。
具體實施例方式
如附圖所示,本發(fā)明涉及的安全標簽組件,一般以標號10表示,其包括一外殼12。外殼包括多個可分開部分14和16,它們構造成互相鎖定但可拆卸地固定在一起,例如,當其位于一操作位置時。該操作位置進一步由固定在可分開的外殼部分14和16之間的多個不同類型的商品中的任何一個加以限定,這樣,從普通設置的周緣縫上向外延伸。因此,商品(為清楚起見,未予示出)夾在可分開部分14和16之間,并通過一連接件20保持在這樣的夾住位置,連接件20的尺寸和構造做成能穿過所述商品。
此外,如圖1至5所示,分開的外殼部分14和16具有基本上等同的尺寸和結構,這樣,便于形成特別靠近的配裝,并圍繞周緣縫緊密地密封。這樣,沿周緣縫18的長度實際上不存在間隙,而周緣縫常令非法人士在其間捅進一工具或器械,企圖努力分開該外殼部分14和16。還有,如下文中所詳細介紹的,提供一內外殼部分17來容納和固定標簽組件10的各種可操作部件。此外,如圖3所示,通過一大致凸起的外表面構造,內外殼部分17還構造成與分開外殼部分14和16合作。這樣的凸起構造還阻止或顯著地限制一器械或工具超越周緣縫18而進入。任何這樣的企圖會導致這樣的器械當其提升或向上延伸或向外超過周緣縫18時,它的插入端立即鄰接到外殼部分17的凸起的外表面。
主要參照圖6和7,連接件20的一優(yōu)選實施例可以更加具體地限定為一由不銹鋼或其它硬而耐用的材料制成的細長銷或類似的結構。此外,連接件銷包括一放大的頭部22,其嵌入或以其它方式牢固地和/或永久地固定在可分開部分之一(如標號14所示)的內端部分24上。連接件的外端或遠端26可以是也可以不是鋒利的或尖端的,并設置和構造成穿過商品。當由連接件20如此地接合起來時,商品保持在上述的操作位置上,并夾持在鎖定地固定的可分開部分14和16之間。
頭部22的放大的向外延伸和膨脹的構造,如果不是不可能通過已被連接件銷20的軸23穿過的商品的話,則使通過變得極其困難。因此,即使在一非法人士能夠突破外殼部分14的外表面,并想方設法從中移走連接件20的這樣一不可能事件中,也不可能或極端困難地達到使放大的頭部22通過被相對細的軸23穿過的商品。如下文所要闡述的,軸23將被鎖定地接合或被鎖定組件30夾住。因此,為了從連接件20上取走商品,一非法人士將必須強行使放大的頭部22通過商品,其結果導致商品的嚴重損壞,并由此致使商品變得無用。
本發(fā)明的安全標簽組件10的其它的結構部件包括安裝在如圖3、5和6所示的外殼12內的內外殼部分17。內外殼部分17與可分開部分之一(例如,標號16所示)可合作地進行設置和構造,以便可移動地和可操作地包含鎖定組件30。鎖定組件可移動地安裝在固定在內外殼部分17上的第一套筒部分32內。同樣地,當組裝時,鎖定組件30的各個部件互相合作地和可移動地定位在一固定在分開外殼部分16上的第二套筒結構34內。套筒32和34均包括中空的內部,且分別有至少一個敞開端33和35。此外,內外殼部分17包括一中心鉆孔或開孔19,其設置來接納連接件20通過其間,因其設置來鎖定但與鎖定接合件30保持可拆卸的接合。
在本發(fā)明的至少一個優(yōu)選的實施例中,鎖定組件30包括一具有多個嵌入其中的滾珠、滾子或諸如此類的移動件的鎖定件36,并能向內移動入鎖定件36的內部。滾珠37保持與通過鎖定件36的內部的連接件20的一部分接合,定位成相互摩擦。鎖定件36包括如圖6所示的大致的錐形結構。同樣地,鎖定保持件38也包括大致的錐形結構,其具有基本上大于鎖定件36的尺寸。鎖定件36被接納在鎖定保持件內,并且由于其合作的錐形的結構,多個滾珠37強制向內進入鎖定件36的內部,而互相基本上保持共面,并與連接件20的軸23摩擦地鎖定接合。應當強調指出的是,諸滾珠37安裝在鎖定件36上,應將它們保持在公共的平面內或相對于鎖定件36的縱向尺寸在一公共的高度上。因此,當諸滾珠允許移動(至少局部地)入鎖定件36的內部和從其內部向外時,所有的多個滾珠37保持在一公共的平面內。這保證與連接件20的軸23的最大夾持或鎖定接合,因為當它們在其公共位置上同時地接合軸23時,諸滾珠37在上述的公共平面內基本上彼此相對。
還有,因為鎖定件36和保持件38的合作的錐形結構,諸滾珠或諸如此類的部件37保持與連接件20的鎖定接合,直到鎖定件36強制地至少部分地從保持件的內部向外。因此,鎖定組件30還包括一偏壓彈簧40,當正常位于其操作方向時,其用作向上偏壓鎖定件36進入保持件38的內部。如上所闡述的,由此,諸滾珠或類似的部件37正常地保持在沿向內的定向,其在操作位置上,當其通過鎖定保持件38并進入鎖定件36的內部時,用作鎖定地接合連接件20。
盡管未予清楚示出,應該指出的是,鎖定件36和鎖定保持件38包括在其各自的大致的封閉端上的通孔或開孔。這些通孔與內外殼部分17內的孔19對齊,以允許連接件20進入與鎖定組件30的接合,和脫離與鎖定組件30的接合。
本發(fā)明優(yōu)選實施例的其它的特征包括一屏蔽組件42。屏蔽組件42由諸如金屬材料的耐熱和/或耐火的材料制成。此外,屏蔽組件42包括可以想像為一“杯形”的結構,其包括一中空的內部和至少一個敞開端44。此外,一向外延伸的周緣46包圍該敞開端44。屏蔽組件42設置在套筒34的內部,所述套筒34安裝在或一體地固定在可分開的外殼部分16上。屏蔽組件42通過套筒34的敞開端35的通入,容易地達到這樣的程度周緣46坐落在或圍繞在敞開端35的周緣上,并便于實現(xiàn)屏蔽組件42和套筒34的內部之間的摩擦的接合關系。
因此,在其組裝的形式中,偏壓彈簧40設置在屏蔽組件42的內部,這樣,彈簧的一端在底部抵靠住屏蔽組件42的內表面。鎖定件36由于偏壓彈簧40的定位,受到偏壓而至少局部地保持在保持件38的內部。保持件38和鎖定件36基本上也封閉在或至少局部地被包圍在杯形的屏蔽組件42的內部。因此,屏蔽組件42的敞開端46的尺寸做得足以將彈簧40、鎖定件36和保持件38容納在其內。同樣地,套筒32基本上包圍套筒34的外表面,這樣,完成上述操作部件的組裝。套筒32和套筒34可以永久地粘合在一起,例如,通過超聲波焊接或其它適用的方法。這樣,鎖定件30被屏蔽組件42保護在內外殼部分17和可分開部分16的內表面部分之間的外殼內部。
如以上所闡述,設置的偏壓彈簧40通常引導滾子或滾珠37向內地朝向鎖定件36的內部,并與連接件20的軸形成摩擦的鎖定接合。然而,外力的作用通常施加在如可分開部分16的16’處的外部附近,鎖定組件30可至少局部地從鎖定保持件38向外移動。然后,鎖定件36將設置在一解開的位置,這樣,便于從其上取下連接件20。然后,可分開部分14和16可從上述的操作位置內彼此移出。
在本發(fā)明的至少一個優(yōu)選的實施例中,上述的外力以磁力的形式提供的(示意地以標號50代表和表示)。當設置和鎖定在其操作位置(通常如圖1所示)時,外殼12可設置在磁體組件52的磁場50內。外殼暴露在磁場50內將起到移動鎖定件36的作用,使其至少部分地從保持件38向外,并朝向和抵靠偏壓彈簧40的偏壓力。一旦鎖定件這樣定位后,諸滾珠37允許從鎖定件36的內部向外移動,能使連接件20的軸從中釋放出來??煞珠_部分14和16可以脫開并從上述的操作位置中移出。
屏蔽組件42通過至少部分地包圍其至少的大部分,保持對鎖定組件30的保護關系。由此,屏蔽組件42保護鎖定件免遭外界的侵襲或操作,例如,當外界的熱或火作用到靠近鎖定組件30附近的外殼區(qū)域16’時。
現(xiàn)主要參照圖8至10,本發(fā)明的安全標簽組件10還包括一指示器組件,其包含至少一個但最好多個指示器件53、54和55。這些指示器件安裝在安裝保持件56上或其內,所述安裝保持件56固定在內外殼部分17的內部或下部,與其處于接合和/或保持關系。指示器件53、54和55可以具有共同的結構和操作的特征,或者也可不同。舉例來說,指示器件53、54和55中的一個或多個可包括一墨汁或污染劑,其通過形成在內外殼部分17上的適當位置處的開孔或小孔59釋放?;蛘撸趫D9中用標號56’表示的保持件56的下表面,可包括用來暴露一個或多個指示器件53、54和55的開孔。強制地和非法地分開外殼的可分開部分14和16,將破壞墨汁或污染劑盒,由此,支持墨汁等沾染到商品上,并致使商品變得無用。
指示器組件的其它的優(yōu)選實施例示于圖9A。如圖所示,多個指示器中的至少一個可包括一包含一電子信號裝置的指示器57。電子信號裝置57構造成致動位于監(jiān)視站內的相關的報警系統(tǒng),所述監(jiān)視站通常位于零售店或其它受監(jiān)視區(qū)域的出口。電子信號裝置57可安裝在表面56’的下面,并大致在保持件56和內外殼部分之間的空間內。因此,圖9A的實施例包括這樣的指示器組件,其包括呈污染劑盒的形式的一個或多個指示器件53和54,并結合呈電子信號裝置57的形式的指示器件。
此外,在內外殼部分17內的空間足以安裝多個額外的和不同類型的信號裝置,其中包括,但不限于電子信號發(fā)生裝置57。還應強調指出的是,本發(fā)明的標簽組件10的結構和尺寸做成能容納許多不同類型的指示器,包括各種不同的電子信號發(fā)生或報警的裝置。所有這些裝置可安裝在保持件56和內外殼部分17的內表面之間的空間內,而不需修改外殼12的尺寸、構造或整體的結構,或標簽組件10的其它的操作部件。
因此,本發(fā)明的一個特征在于,具有標準化本發(fā)明的安全標簽組件10的全部結構的能力,其中包括可分開部分14和16,以及內外殼部分17。這樣,各種預先選擇的指示器件53、54和55均可包括在制造廠或提供者那里,于是,可有效地“客戶化”指示器組件,而不需在安全標簽組件10的余下部分的尺寸、構造或整體結構上作修改。這種“客戶化”可以更好地滿足本發(fā)明的安全標簽組件的用戶和使用者的需要和愿望,而無需增加本發(fā)明的制造和組裝的成本。
由于可對上述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的細節(jié)作出許多改型、變體和修改,所以,在此要指出的是,在上述的描述和圖示的附圖中的所有內容應解釋為是說明性的,而無限制的意義。因此,本發(fā)明的范圍應由附后的權利要求書及其法定的等價物來加以確定。
至此,本發(fā)明已全部描述完畢。
權利要求
1.一種阻礙從給定區(qū)域非法取走商品的安全標簽組件,所述安全標簽組件包括a)一外殼,其構造成在操作位置時固定在商品上,b)一鎖定組件,其安裝在所述外殼上,并構造成可拆卸地將所述外殼保持在所述操作位置上,以及c)一屏蔽組件,其以保護所述鎖定組件的關系設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標簽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屏蔽組件由耐熱材料制成。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安全標簽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屏蔽組件設置在所述鎖定組件和所述外殼的鄰近部分的中間。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標簽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屏蔽組件包括一中空的內部和內部連通的可進入的開口,所述中空內部和所述可進入的開口的設置和尺寸做成可接納所述鎖定組件的至少一部分。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標簽組件,其特征在于,當所述外殼處于所述的操作位置時,所述屏蔽組件的設置基本上包圍所述鎖定組件的至少一部分。
6.一種阻礙從給定區(qū)域非法取走商品的安全標簽組件,所述安全標簽組件包括a)一外殼,其包括在操作位置時,可拆卸地互相連接的可分開部分,b)一連接件,其固定在所述外殼的內部,并構造成將商品連接到所述外殼上,c)一鎖定組件,其可拆卸地固定到所述連接件,并構造成與其合作,以將所述外殼的所述可分開部分固定在所述的操作位置上,以及d)一屏蔽組件,其以保護所述鎖定組件的關系設置在所述外殼內。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安全標簽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屏蔽組件由耐熱材料制成。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安全標簽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屏蔽組件由金屬材料制成。
9.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安全標簽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屏蔽組件設置和構造成限制通過所述外殼的外部進入所述鎖定組件。
10.如權利要求9的安全標簽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屏蔽組件設置在所述外殼的一內表面和所述鎖定組件之間。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安全標簽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屏蔽組件以至少部分地包圍所述鎖定組件的關系安裝在所述外殼的所述可分開部分之一上。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安全標簽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鎖定組件至少部分地安裝在所述外殼的所述可分開部分之一上。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安全標簽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件附連到相對于所述鎖定組件的所述外殼的所述可分開部分中的不同的一個上。
14.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安全標簽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屏蔽組件包括一基本上中空的內部,其尺寸做成可將所述鎖定組件的至少一部分接納在內。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安全標簽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屏蔽組件還包括一與所述中空內部連通的敞開端,所述敞開端的尺寸做成可允許所述鎖定組件通過其間進入到所述中空的內部。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安全標簽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屏蔽組件由耐熱材料制成。
1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安全標簽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屏蔽組件包括一杯形的結構,其包括一中空的內部和至少一個敞開端。
18.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安全標簽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杯形的結構的尺寸做成可通過所述敞開端將所述鎖定組件的至少一部分接納在所述中空內部中。
19.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安全標簽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杯形的結構以至少部分地包圍所述鎖定組件的關系設置。
20.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安全標簽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屏蔽組件設置在所述鎖定組件和所述外殼的至少一預定的部分的中間。
21.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安全標簽組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指示器組件,其構造成能指示出從給定區(qū)域非法取走連接在所述外殼上的商品。
22.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安全標簽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指示器組件包括一內外殼部分,其構造成能支承在其上的多個指示器結構中的至少一個。
23.如權利要求22所述的安全標簽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指示器結構包括不同的操作特征。
24.一構造成防止商品被盜的安全標簽組件,所述安全標簽包括a)一外殼,其包括在操作位置時,可拆卸地互相連接的可分開部分,b)一連接件,其安裝在所述外殼的內部,并構造成可拆卸地將商品固定到外殼上,c)一鎖定組件,其構造成鎖定地接合所述連接件,并將所述可分開部分保持在所述的操作位置上,d)所述鎖定組件還可選擇地設置成在暴露于在所述外殼外施加的預定的力情況下,與所述連接件脫開鎖定接合,以及e)一屏蔽組件,其以保護所述鎖定組件的關系設置。
25.如權利要求24所述的安全標簽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屏蔽組件由耐熱材料制成。
26.如權利要求24所述的安全標簽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屏蔽組件設置在所述鎖定組件和施加預定力的所述外殼的一部分的中間。
27.如權利要求26所述的安全標簽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預定力包括一磁力。
28.如權利要求24所述的安全標簽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屏蔽組件包括一中空的內部和與中空內部保持連通關系設置的可進入的開口,所述中空的內部和所述可進入的開口的尺寸和設置做成可將所述鎖定組件接納在內。
29.如權利要求28所述的安全標簽組件,其特征在于,當所述可分開部分處于所述的操作位置時,所述屏蔽組件的設置基本上包圍所述鎖定組件的至少大部分。
30.如權利要求29所述的安全標簽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屏蔽組件設置在所述鎖定組件和所述外殼的一鄰近部分的中間。
31.如權利要求30所述的安全標簽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屏蔽組件由耐熱材料制成。
全文摘要
一種指示出從諸如零售商店的給定區(qū)域中非法取走商品的安全標簽組件。一外殼包括具有連接件的可分開部分,所述連接件構造成可拆卸地將商品連接到外殼上,當外殼相對于商品處于一操作的位置時,連接件定位成與一鎖定組件可拆卸地鎖定接合。一屏蔽組件安裝在外殼上,相對于鎖定組件保持保護、較佳地包圍或至少部分地封閉的關系,以限制非法侵入到鎖定組件和/或相對于連接件的定位。
文檔編號E05B39/00GK1487484SQ0315226
公開日2004年4月7日 申請日期2003年7月29日 優(yōu)先權日2002年7月29日
發(fā)明者約翰·謝爾勒魯普, 約翰 謝爾勒魯普 申請人:約翰·謝爾勒魯普, 約翰 謝爾勒魯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