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吊頂?shù)凝埞菗Q風口,具體為一種方便集成化石膏板吊頂?shù)凝埞菗Q風口,屬于房屋裝潢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吊頂是指房屋居住環(huán)境的頂部裝修,簡單的說,就是指天花板的裝修,是室內(nèi)裝飾的重要部分之一,吊頂具有保溫,隔熱,隔聲,吸聲的作用,也是電氣、通風空調(diào)、通信和防火、報警管線設備等工程的隱蔽層,而吊頂?shù)凝埞且脖仨毦哂袚Q風口,是用來有效的進行散發(fā)龍骨槽內(nèi)燈具工作時產(chǎn)生的大量熱量。而目前石膏板吊頂?shù)凝埞菗Q風口的龍骨和組成部分采用一些高質(zhì)量的材料制成,成本就相對較高,有些換風口底部的相應擋板連接件比較簡單或者直接沒有設置,只是通過簡單粘接,這樣的連接方式效果不理想,因此,針對上述問題提出一種方便集成化石膏板吊頂?shù)凝埞菗Q風口。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為了解決上述問題而提供一種方便集成化石膏板吊頂?shù)凝埞菗Q風口。
本實用新型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xiàn)上述目的,一種方便集成化石膏板吊頂?shù)凝埞菗Q風口,包括第一龍骨,所述第一龍骨的上下兩側分別設置有上橫桿和下橫桿;所述第一龍骨的一端連接上橫板;所述上橫板連接第二龍骨;所述第二龍骨的底端一側連接下橫板;所述下橫板連接所述第一龍骨;所述下橫板上設置有第一換風口、第二換風口和第三換風口;所述下橫板的底部設置有連接桿;所述連接桿的底部設置有連接塊。
優(yōu)選的,所述第一龍骨、所述第二龍骨、所述上橫板和所述下橫板之間均通過螺栓連接。
優(yōu)選的,所述連接塊上設置有螺栓孔。
優(yōu)選的,所述連接塊與所述第一龍骨和上橫桿和下橫桿之間均呈U形結構。
優(yōu)選的,所述連接桿和所述連接塊對稱設置有兩組。
優(yōu)選的,所述第一龍骨、所述第二龍骨、所述上橫板和所述下橫板均采用木材制成,且所述第一龍骨、所述第二龍骨、所述上橫板和所述下橫板上均涂有防水漆和防火漆。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第一龍骨、上橫板、第二龍骨和下橫板之間是通過螺栓連接的,這樣的連接方式在組裝和拆卸方面都十分的方便,第一龍骨一側的上橫桿和下橫桿方便了第一龍骨和主骨以及石膏板之間的連接,第一換風口、第二換風口、第三換風口可以任意設計成不同的形狀,下橫板底部的連接桿和連接塊以及連接塊上的螺栓孔等方便了外接擋板或者其它物件,且第一龍骨、第二龍骨、上橫板和下橫板均采用木材制成,這樣不僅節(jié)約成本且整體質(zhì)量輕,第一龍骨、第二龍骨、上橫板和下橫板上還涂有防水漆和防火漆,這種方便集成化石膏板吊頂?shù)凝埞菗Q風口牢固耐用,各構件連接靈活。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連接桿和連接塊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第一龍骨;2、上橫板;3、螺栓;4、第二龍骨;5、下橫板;6、連接桿;7、連接塊;8、第一換風口;9、第二換風口;10、第三換風口;11、下橫桿;12、上橫桿;13、螺栓孔。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2所示,一種方便集成化石膏板吊頂?shù)凝埞菗Q風口,包括第一龍骨1,第一龍骨1的上下兩側分別設置有上橫桿12和下橫桿11;第一龍骨1的一端連接上橫板2;上橫板2連接第二龍骨4;第二龍骨4的底端一側連接下橫板5;下橫板5連接第一龍骨1;下橫板5上設置有第一換風口8、第二換風口9和第三換風口10;下橫板5的底部設置有連接桿6;連接桿6的底部設置有連接塊7。
第一龍骨1、第二龍骨4、上橫板2和下橫板5之間均通過螺栓3連接,組裝和拆卸都方便;連接塊7上設置有螺栓孔13,用于外接擋板;連接塊7與第一龍骨1和上橫桿12和下橫桿11之間均呈U形結構,留有空間方便外接其它物件;連接桿6和連接塊7對稱設置有兩組,用于外接擋板;第一龍骨1、第二龍骨4、上橫板2和下橫板5均采用木材制成,且第一龍骨1、第二龍骨4、上橫板2和下橫板5上均涂有防水漆和防火漆,節(jié)約成本且質(zhì)量輕、使用壽命長。
首先,將上橫桿12、下橫桿11和第一龍骨1的組成部分分別通過螺栓連接上上橫板2和下橫板5,在將燈具和一些連接線放到下橫板5的適合位置上,之后把第二龍骨4通過螺栓3連接上上橫桿12和下橫桿11,將上橫桿12和下橫桿11分別接上主骨和石膏板,最后把連接塊7通過螺栓、螺栓孔13和螺母連接上相應擋板即可。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nèi)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nèi)。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jīng)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