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可移動式上臺輔助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機械越障輔助裝置,具體為一種路邊汽車??可吓_階的可移動式上臺輔助裝置。
背景技術:
隨著社會的發(fā)展,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汽車已經(jīng)十分普及,私家車也走進了千家萬戶。隨著汽車數(shù)量的增加,停車位也成了社會發(fā)展過程中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其中,在市區(qū)內(nèi)臨時停車位的設置也是十分重要?,F(xiàn)在的市區(qū)臨時停車位大都是在路兩側的臺階上,而汽車要想上去,必須先越過路邊的臺階,然后才能停放車輛,而臺階的高度,給汽車爬上臺階帶了困難?,F(xiàn)有的汽車上 臺階輔助裝置,就是在一個用鋼管焊接成的具有斜坡度的輔助架1,輔助架I的斜坡面上焊接幾條扣著的三角鐵防滑帶2,就形成了上臺階輔助裝置。上述現(xiàn)有技術的缺陷在于,三角鐵防滑帶2雖能起到很好的防滑作用,但是三角鐵的菱角,也會因此減少汽車輪胎的壽命,同時,輔助架I僅僅為一個架子,長時間的受力,往往會下坡面下陷變形,輔助效果下降;同時,由于輔助裝置的底架與地面充分接觸,移動輔助裝置時阻力十分大,不僅會產(chǎn)生噪音,同時費事費力。
發(fā)明內(nèi)容為了克服上述現(xiàn)有技術中的不足,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結構簡單,在輔助上臺階的過程中能夠減少對汽車輪胎的損壞,且輔助架不易變形,移動方便的的新型上臺階輔助裝置。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這樣實現(xiàn)的可移動式上臺階輔助裝置,包括輔助架1,以及焊接在輔助架I下坡面上的防滑帶2,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防滑帶2為開口與輔助架I下坡面垂直的半圓管;所述的輔助架I內(nèi)還設置有與輔助架I斜坡面平行的第二支撐桿3,垂直于第二支撐桿3且連接輔助架I斜坡面與輔助架底桿的縱支撐桿4 ;所述的輔助架I的底部底桿上設置有通過液壓連接桿5連接的萬向輪6。積極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通過在輔助架內(nèi)增設了第二支撐桿3及縱支撐桿4,增強了輔助架的承重力,同時防滑帶2采用開口向下的半圓管,減少了對輪胎的磨損,輔助架I底部底桿上設置的萬向輪6,方便了輔助裝置的移動。
圖I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圖中為輔助架I、防滑帶2、第二支撐桿3、縱支撐桿4、液壓連接桿5、萬向輪6。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的說明如圖I所示,可移動式上臺階輔助裝置,包括輔助架1,以及焊接在輔助架I下坡面上的防滑帶2,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防滑帶2為開口與輔助架I下坡面垂直的半圓管;所述的輔助架I內(nèi)還設置有與輔助架I斜坡面平行的第二支撐桿3,垂直于第二支撐桿3且連接輔助架I斜坡面與輔助架底桿的縱支撐桿4 ;所述的輔助架I的底部底桿上設置有通過液壓連接桿5連接的萬向輪6。 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通過在輔助架內(nèi)增設了第二支撐桿3及縱支撐桿4,增強了輔助架的承重力,同時防滑帶2采用開口向下的半圓管,減少了對輪胎的磨損,輔助架I底部底桿上設置的萬向輪6,方便了輔助裝置的移動,同時,萬向輪6與輔助架I底部底桿的連接桿為液壓連接桿5,當汽車上臺階時,輔助裝置受力,液壓連接桿5就被充分壓縮,萬向輪6被收縮至輔助裝置內(nèi),當輔助裝置釋放壓力后,液壓連接桿5伸開,萬向輪6將輔助裝置頂起。
權利要求1.可移動式上臺階輔助裝置,包括輔助架(1),以及焊接在輔助架(I)下坡面上的防滑帶(2),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防滑帶(2)為開口與輔助架(I))下坡面垂直的半圓管。
2.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可移動式上臺階輔助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輔助架(I)內(nèi)還設置有與輔助架(I)斜坡面平行的第二支撐桿(3),垂直于第二支撐桿(3)且連接輔助架(I)斜坡面與輔助架底桿的縱支撐桿(4)。
3.根據(jù)權利要求I或2任意項所述的可移動式上臺階輔助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輔助架(I)的底部底桿上設置有通過液壓連接桿(5 )連接的萬向輪(6 )。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可移動式上臺階輔助裝置,包括輔助架(1),以及焊接在輔助架(1)下坡面上的防滑帶(2),防滑帶(2)為開口與輔助架(1)下坡面垂直的半圓管;所述的輔助架(1)內(nèi)還設置有與輔助架(1)斜坡面平行的第二支撐桿(3),垂直于第二支撐桿(3)且連接輔助架(1)斜坡面與輔助架底桿的縱支撐桿(4);所述的輔助架(1)的底部底桿上設置有通過液壓連接桿(5)連接的萬向輪(6)。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通過在輔助架內(nèi)增設了第二支撐桿(3)及縱支撐桿(4),增強了輔助架的承重力,同時防滑帶(2)采用開口向下的半圓管,減少了對輪胎的磨損,輔助架(1)底部底桿上設置的萬向輪(6),方便了輔助裝置的移動。
文檔編號E04G27/00GK202627561SQ20122019512
公開日2012年12月26日 申請日期2012年5月3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5月3日
發(fā)明者閆亞召, 李永輝, 李陽, 徐紅杰, 侯振國 申請人:中國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