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藻渣燃燒灰路面磚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專利屬于建材技術領域,具體涉及到利用藻渣燃燒灰為原料制作路面磚。
背景技術:
藻渣是富營養(yǎng)化水源水處理后的廢棄泥渣。藻渣中含有大量有機污染物、無機雜質及少量重金屬。藻渣一旦處理不當,將造成環(huán)境的深度污染?,F(xiàn)階段藻渣的處理方法主要是填埋、焚燒等,這樣不僅造成二次污染還將占用大量土地、浪費能源。目前對藻渣還沒有有效的處理手段,因此,如何有效的處理藻渣將會得到更多的關注。目前,路面磚的制作原料耗用大量粘土和水泥等有用資源,不利于保護環(huán)境。相應于國家節(jié)能減排政策,利用廢棄物制作路面磚,可節(jié)約資源、減少排放,成為制作路面磚的最佳路徑。利用藻渣為原料直接制作路面磚雖效果良好,但是藻渣利用率較低。相關研究表明利用藻渣為原料制作路面磚,其藻渣利用率在20%左右。而利用燃燒灰制取路面磚,藻渣利用率可達50%甚至更高。這不僅提高了藻渣的利用率,而且更大程度上代替了粘土,節(jié)約了土地資源。對藻渣燃燒灰進行化學分析,結果表明其中主要成分為無機物,主要是硅、鋁、鐵、 鈣等。藻渣燃燒灰和粘土成分類似,因此可以作為路面磚原料。利用藻渣燃燒灰配合粉煤灰或河泥制作的路面磚力學性能好、強度高,能達到路面磚應用標準。藻渣燃燒灰配合其他廢料制取路面磚解決了藻渣的處置問題,減少了廢棄物排放,保護了環(huán)境。
發(fā)明內容
為解決藻渣的處置問題,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以藻渣燃燒灰為原料的路面磚。本發(fā)明利用藻渣燃燒灰、河泥、粉煤灰、細集料等原料制取路面磚。藻渣在600°C 下灼燒處理,剩余殘灰即為藻渣燃燒灰。將烘干、球磨、篩分處理的藻渣燃燒灰、河泥或粉煤灰、細集料等按一定比例混合后加水攪拌,經過陳化處理,在模具中加壓成型,成型后的干坯經過干燥、焙燒得到路面磚。藻渣燃燒灰路面磚制作原料按重量百分比為藻渣燃燒灰 40-60%、河泥或粉煤灰30-50%、細集料10%。利用藻渣燃燒灰制作路面磚,不僅解決了當前藻渣因堆放處理而占用土地資源、 造成二次污染的問題,而且藻渣摻量高,利用率高。通過在制作工藝中加入細集料,增加透氣性,有效解決了在壓制成型過程、烘干過程、焙燒過程中的開裂問題。藻渣燃燒灰路面磚以藻渣燃燒灰代替粘土,變廢為寶,節(jié)約了土地資源,有利于環(huán)境保護,具有很好的社會效益、環(huán)境效益、經濟效益,符合當前國家節(jié)能減排的環(huán)保政策。
具體實施例方式實施例一將一定比例的河泥、藻渣燃燒灰磨細后過篩,在115°C下烘干,加入細集料后加水充分攪拌,室溫下陳化8h取出,置入模具中加壓ISMpa成型,將成型后的坯體放入干燥箱中烘干,烘干溫度105°C,之后置入電阻爐中焙燒,焙燒溫度950°C,保溫1. 取出,冷卻至室溫,得到藻渣燃燒灰路面磚。本發(fā)明的藻渣燃燒灰路面磚,是由以下重量百分比的原料制成河泥30%藻渣燃燒灰60%砂粒10%河泥、藻渣燃燒灰過60目篩,砂粒直徑l_2mm。藻渣路面磚尺寸為 100X100X50mm。實施例二 將一定比例的河泥、藻渣燃燒灰磨細后過篩,在115°C下烘干,加入細集料后加水充分攪拌,室溫下陳化1 取出,置入模具中加壓20Mpa成型,將成型后的坯體放入干燥箱中烘干,烘干溫度105°C,之后置入電阻爐中焙燒,焙燒溫度1000°C,保溫1.釙取出,冷卻至室溫,得到藻渣燃燒灰路面磚。本發(fā)明的藻渣燃燒灰路面磚,是由以下重量百分比的原料制成河泥40%藻渣燃燒灰50%砂粒10%河泥、藻渣燃燒灰過60目篩,砂粒直徑l_2mm。藻渣路面磚尺寸為 100X100X50mm。實施例三將一定比例的粉煤灰、藻渣燃燒灰磨細后過篩,在115°C下烘干,加入細集料后加水充分攪拌,室溫下陳化IOh取出,置入模具中加壓25Mpa成型,將成型后的坯體放入干燥箱中烘干,烘干溫度105°C,之后置入電阻爐中焙燒,焙燒溫度1050°C,保溫1.釙取出,冷卻至室溫,得到藻渣燃燒灰路面磚。本發(fā)明的藻渣燃燒灰路面磚,是由以下重量百分比的原料制成粉煤灰 50%藻渣燃燒灰40%砂粒10%粉煤灰、藻渣燃燒灰過60目篩,砂粒直徑l_2mm。藻渣路面磚尺寸為 100X100X50mm。
權利要求
1.一種藻渣燃燒灰路面磚,其特征在于制作原材料按重量百分比為藻渣燃燒灰 40-60%、河泥或粉煤灰30-50%、細集料10%。
2.根據權利1所述的藻渣燃燒灰路面磚,其特征在于細集料為砂。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屬于建筑材料技術領域,涉及一種環(huán)保的鋪路建筑材料。該藻渣燃燒灰路面磚按重量百分比為藻渣燃燒灰40-60%、河泥或粉煤灰30-50%、細集料10%。該藻渣燃燒灰路面磚使用的原料為藻渣燃燒灰,其摻入量較大,更好的解決了藻渣的處置問題。利用藻渣燃燒灰代替粘土,不僅節(jié)約土地資源,而且變廢為寶,具有良好的社會效益、環(huán)境效益和經濟效益,符合當前國家節(jié)能減排的環(huán)保政策。
文檔編號C04B28/00GK102249608SQ201110084430
公開日2011年11月23日 申請日期2011年4月6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4月6日
發(fā)明者于衍真, 馮巖, 李滿屯, 李玄, 索寧, 賈瑞寶, 趙友恒 申請人:濟南大學, 濟南市供排水檢測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