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陶瓷藝術磚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陶瓷藝術磚。
背景技術: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對環(huán)境的要求也越來越高?,F(xiàn)有的建筑用磚多為 粘土磚或粉煤灰磚等,這些磚以其價格便宜、強度高、重量輕等優(yōu)勢被廣泛應用。但是這些 磚外觀較差,對于一些在美觀上要求較高的建筑物來說,在采用現(xiàn)有的磚砌成墻后均需通 過外裝修才能達到美觀的效果,因此對于小面積的建筑來說來說,其整體成本也較高。
實用新型內(nèi)容為克服上述缺陷,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結構簡單、使用方便、成本低、 觀感較好的陶瓷藝術磚。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陶瓷藝術磚,包括采用高嶺土、氧化硅和破損陶瓷 再生原料燒制而成的磚體,在所述磚體的至少一側表面設置有釉層。其中,在上下表面之間的磚體上設有一個以上通孔。其中,所述磚體左右兩側端面的形狀為齒狀。其中,在所述釉層表面設有圖案層。其中,所述釉層與磚體表面之間設有圖案層。其中,所述的磚體為矩形,其高度為4cm-12cm,長度為4cm-30cm,寬度為 5cm-24cm。采用上述結構,磚體采用高嶺土、氧化硅和破損陶瓷再生原料燒制而成,成本較 低;在磚體前后表面設置有釉層,從而增加了整體的美感,滿足人們多方面的需求,且免去 了墻體外裝修的費用;在磚體的上下表面之間設置通孔,可在不降低強度的情況下減輕整 磚的重量,減少了陶瓷磚消耗的材料并且整磚的強度不受影響,這樣的設計即節(jié)約了成本 也減輕了建筑工作時工人搬運的工作強度。
圖1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另一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
做詳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 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部分實施例,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所獲 取的其它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如圖1和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的陶瓷藝術磚,至少由磚體1和釉層2所構成,其 中,磚體可采用高嶺土、氧化硅和破損陶瓷再生原料燒制而成,在所述磚體的至少一側表面設置有釉層,例如所述的釉層設置在磚體前后表面。磚體的形狀可以根據(jù)設計的需要制造, 如矩形、圓形、三角形等。常用的磚體為矩形,其高度為4cm-12cm,長度為4cm-30cm,寬度 為5cm-24cm。為了降低磚體重量和減少磚體所消耗的材料,可以在磚體上、下兩表面之間設置 一個以上的通孔,這樣有利于磚體的加工和施工;通孔的形狀不限,可以為圓形、方形、三角 形等。當然,如果加工和施工允許的情況下,還可在磚體的其它表面設置通孔。為了增加觀感,可依據(jù)設計需要,在所述釉層2表面設有圖案層3,如圖1所示;也 可在所述釉層2與磚體1表面之間設有圖案層(含浮雕圖案)3,如圖2所示。為了便于施工,可以在所述磚體左右兩側端面的形狀為齒狀,如圖2所示。其中, 齒的截面形狀可以為三角形(如圖2所示),矩形、半圓柱形等均可。以上,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 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揭露的技術范圍內(nèi),可輕易想到的變化或替 換,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的內(nèi)。因此,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應該以權利要求 所界定的保護范圍為準。
權利要求一種陶瓷藝術磚,其特征在于包括磚體,在所述磚體的至少一側表面設置有釉層。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陶瓷藝術磚,其特征在于在上下表面之間的磚體上設有一 個以上通孔。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陶瓷藝術磚,其特征在于所述磚體左右兩側端面的形狀為 齒狀。
4.根據(jù)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陶瓷藝術磚,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釉層表面設有圖案層。
5.根據(jù)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陶瓷藝術磚,其特征在于所述釉層與磚體表面之間設有圖案層。
6.根據(jù)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陶瓷藝術磚,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磚體為矩形,其高度 為 4cm-12cm,長度為4cm_30cm,寬度為5cm-24cm。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陶瓷藝術磚,為解決現(xiàn)技術中磚體外觀觀感較差、成本高等問題而發(fā)明。包括采用高嶺土、氧化硅和破損陶瓷再生原料燒制而成的磚體,在所述的磚體上前后表面設置有釉層。采用上述結構,磚體采用高嶺土、氧化硅和破損陶瓷再生原料燒制而成,成本較低;在磚體前后表面設置有釉層,從而增加了整體的美感,滿足人們多方面的需求;在磚體的上下表面之間設置通孔,可在不降低強度的情況下減輕整磚的重量,減少了陶瓷磚消耗的材料并且整磚的強度不受影響,這樣的設計即節(jié)約了成本也減輕了建筑工作時工人搬運的工作強度。
文檔編號E04F13/14GK201649523SQ20102011066
公開日2010年11月24日 申請日期2010年2月9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2月9日
發(fā)明者余亞洲 申請人:余亞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