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晾衣架,尤其是一種雙層晾衣架。
背景技術:
現(xiàn)在,我們在公寓、宿舍需要晾衣服的時候,往往只有一根單獨的晾衣桿,能夠晾的衣物有限。如果我們需要晾被罩、床單等大型物件的時候,晾衣桿根本就不夠用。如若要晾的衣服較多的話,我們需要將衣服與衣服之間的距離縮小的很小,這樣不僅減慢了晾干的速度,而且很容易將掉色衣服的顏色染到其他的衣服上,會給人們帶來很大的不便。如果增加晾衣桿的話,陽臺上也可能沒有多余的空間來裝晾衣桿。即使有多余的空間,人們還需要重新買晾衣桿,并且還需要將其裝在陽臺上,這樣就加大了用戶的勞動量。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現(xiàn)有技術存在的以上問題,提供一種雙層晾衣架,本申請晾曬自由,能夠伸縮折疊,不會占據(jù)太大空間,便于用戶存放,能夠遙控調節(jié)晾曬和太陽能發(fā)電時的受光角度,便于烘干和發(fā)電,能夠發(fā)電,獲取電力資源,綠色環(huán)保。
一種雙層晾衣架,包括第一晾衣架(1)和第二晾衣架(2),所述第一晾衣架(1)通過空心套桿(3)與第二晾衣架(2)上設置的連接桿(8)連接,所述連接桿(8)通過旋轉軸與第一伸縮桿(4)和第二伸縮桿(5)連接,所述第一伸縮桿(4)和第二伸縮桿(5)與底盤(10)連接,所述第一晾衣架(1)連接太陽能電池板(6),所述太陽能電池板(6)與蓄電池和電路板連接,所述太陽能電池板(6)中間設置有轉動套筒(7),所述轉動套筒(7)與空心套桿(3)內設置的驅動電機的旋轉軸緊固連接,所述驅動電機通過電路板與蓄電池連接,所述轉動套筒(7)還設置有緊固螺絲。
進一步的,所述第一伸縮桿(4)和第二伸縮桿(5)設置有尺寸刻度和緊固螺絲,所述緊固螺絲鎖定或解鎖所述第一伸縮桿(4)和第二伸縮桿(5)的實時長度。
進一步的,所述電路板設置有充電電路和無線接收電路,所述無線接收電路通過電磁波或紅外線與遙控器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空心套桿(3)、第一伸縮桿(4)和第二伸縮桿(5)上設置有卡槽。
進一步的,調節(jié)第一伸縮桿(4)和第二伸縮桿(5)伸長或縮短到不同的刻度,所述第一晾衣架(1)和空心套桿(3)歪斜。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該晾衣架放置的空間比較的自由,只要擺放到合理位置,即可晾衣了;
2.該晾衣架能夠伸縮折疊,不會占據(jù)太大空間,便于用戶存放;
3. 能夠遙控調節(jié)晾曬和太陽能發(fā)電時的受光角度,便于烘干和發(fā)電;
4.能夠發(fā)電,獲取電力資源,綠色環(huán)保。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
圖1 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第一晾衣架1、第二晾衣架2、空心套桿3、第一伸縮桿4、第二伸縮桿5、太陽能電池板6、轉動套筒7、連接桿8、烘干機9、底盤10。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描述
如圖1所示,一種雙層晾衣架,包括第一晾衣架1和第二晾衣架2,所述第一晾衣架1通過空心套桿3與第二晾衣架2上設置的連接桿8連接,所述連接桿8通過旋轉軸與第一伸縮桿4和第二伸縮桿5連接,所述第一伸縮桿4和第二伸縮桿5與底盤10連接,所述第一晾衣架1連接太陽能電池板6,所述太陽能電池板6與蓄電池和電路板連接,所述太陽能電池板6中間設置有轉動套筒7,所述轉動套筒7與空心套桿3內設置的驅動電機的旋轉軸緊固連接,所述驅動電機通過電路板與蓄電池連接,所述轉動套筒7還設置有緊固螺絲。
進一步的,所述第一伸縮桿4和第二伸縮桿5設置有尺寸刻度和緊固螺絲,所述緊固螺絲鎖定或解鎖所述第一伸縮桿4和第二伸縮桿5的實時長度。
進一步的,所述電路板設置有充電電路和無線接收電路,所述無線接收電路通過電磁波或紅外線與遙控器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空心套桿3、第一伸縮桿4和第二伸縮桿5上設置有卡槽。
進一步的,調節(jié)第一伸縮桿4和第二伸縮桿5伸長或縮短到不同的刻度,所述第一晾衣架1和空心套桿3歪斜。
進一步的蓄電池和電路板優(yōu)選設置在空心套桿3內。
具體實施例:
用戶在需要晾衣服的時候,需要將雙層晾衣架取出來,然后找一個陽光照射比較好的位置,展開雙層晾衣架,將其底盤放置在地面上;再展開的過程中,用戶需要將空心套桿、第一伸縮桿和第二伸縮桿拉升到用戶需要的位置,最后利用伸縮桿上的卡槽固定住,防止伸縮桿受到重力,收縮回去,接著用戶就將這樣晾曬的衣服掛在兩個晾衣架上,與此同時,第一晾衣架上的太陽能電池板就會不斷的將太陽能轉換電腦存儲在蓄電池內,調節(jié)第一伸縮桿4和第二伸縮桿5伸長或縮短到不同的刻度,所述第一晾衣架1和空心套桿3歪斜,用戶還可以通過遙控器控制驅動電機旋轉,調節(jié)第一晾衣架1位置;當用戶曬完衣服后,需要將衣服取下來,將雙層晾衣架上的伸縮桿收縮起來,并將晾衣架折疊放好就可以了,便于下次使用。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揭露的技術范圍內,可輕易想到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以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