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用于編織螺旋繩的編織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用于編織螺旋繩的編織機,屬于紡織機械【技術領域】。所述編織機包括安裝臺、繩纜編織機構、繩纜收集機構,繩纜編織機構在安裝臺上,繩纜收集機構通過支架軸安裝在繩纜編織機構的上方;繩纜編織機構包括工作臺面和底盤,底盤與工作臺面采用螺栓固定;工作臺面上包括若干編織繩芯用桃輪和設置在桃輪上的外編織層錠桿,桃輪與底盤之間均連接有套管和蓮花齒輪,兩個相鄰桃輪中心處分別開設通孔,通孔內(nèi)以可拆卸方式安裝彈力線錠桿,彈力線錠桿與通孔的上下接口處采用密封配合,且外編織層錠桿頂端與彈力線錠桿頂端的高度差大于等于3mm。本發(fā)明實現(xiàn)了兩種不同外編織層與芯線共同完成的編織工藝,使編織產(chǎn)品實現(xiàn)下機螺旋纏繞。
【專利說明】—種用于編織螺旋繩的編織機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紡織機械【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用于編織螺旋繩的編織機。
【背景技術】
[0002]編織螺旋繩是在常規(guī)編織繩的基礎上,在外編織層加入彈力線,改變圓繩一側張力,使之成螺旋狀纏繞。但現(xiàn)有編織設備只能進行表面平直的剛性繩或彈力繩的編織,并且編織出的編織繩表層張力均勻,沒有方向性改變,從而無法以螺旋纏繞的方式編織出螺旋繩。
【發(fā)明內(nèi)容】
[0003]為了解決現(xiàn)有編織繩設備無法實現(xiàn)螺旋繩編織的問題,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用于編織螺旋繩的編織機,包括安裝臺、繩纜編織機構、繩纜收集機構,所述繩纜編織機構安裝在安裝臺上,所述繩纜收集機構通過安裝臺上的支架軸安裝在繩纜編織機構的上方;所述繩纜編織機構包括工作臺面和底盤,所述底盤與工作臺面的邊緣采用螺栓固定;所述工作臺面上包括呈環(huán)形設置的若干編織繩芯用桃輪和設置在桃輪上的外編織層錠桿,每個桃輪與底盤之間均連接有套管和蓮花齒輪,其特征在于,兩個相鄰桃輪中心處分別開設通孔,每個通孔內(nèi)以可拆卸方式安裝彈力線錠桿,所述彈力線錠桿與通孔的上下接口處采用密封配合,且所述外編織層錠桿頂端與彈力線錠桿頂端的高度差大于等于3mm。
[0004]所述彈力線錠桿為空心結構;所述彈力線錠桿頂端裝有瓷環(huán),所述瓷環(huán)中心設置有孔;所述彈力線錠桿底端設置有螺紋,且所述彈力線錠桿底端與底盤通過螺母固定。
[0005]本發(fā)明用于編織螺旋繩的編織機是在原編織機的基礎上,通過增加彈力線錠桿,從而實現(xiàn)了兩種不同外編織層與芯線共同完成的編織工藝,使編織產(chǎn)品實現(xiàn)下機螺旋纏繞;同時,彈力線錠桿采用可拆卸方式安裝在桃輪上,這樣在不生產(chǎn)螺旋編織繩時拆除彈力線錠桿,使編織機恢復原機械性能,正常生產(chǎn)原編織產(chǎn)品,達到了一機兩用的效果。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6]圖1是本發(fā)明實施例編織機的工作臺面及其內(nèi)部桃輪分布的結構示意圖;
[0007]圖2是本發(fā)明實施例彈力線錠桿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08]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fā)明技術方案作進一步描述。
[0009]本發(fā)明實施例用于編織螺旋繩的編織機是在不改變現(xiàn)有編織繩設備結構的前提下,通過對現(xiàn)有編織繩設備上的桃輪進行改造,從而實現(xiàn)了兩種不同外編織層與芯線共同完成的編織工藝,使編織產(chǎn)品實現(xiàn)下機螺旋纏繞。
[0010]參見圖1,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用于編織螺旋繩的編織機,包括安裝臺、繩纜編織機構、繩纜收集機構;其中,繩纜編織機構安裝在安裝臺上,繩纜收集機構通過安裝臺上的支架軸安裝在繩纜編織機構的上方;繩纜編織機構包括工作臺面2和底盤(未示出),底盤與工作臺面2的邊緣采用螺栓固定;工作臺面上包括呈環(huán)形設置的若干編織繩芯用桃輪1和設置在桃輪上的外編織層錠桿,每個桃輪與底盤之間均連接有套管和蓮花齒輪,兩個相鄰桃輪中心處分別開設通孔3,每個通孔3內(nèi)以可拆卸方式安裝彈力線錠桿,彈力線錠桿與通孔的上下接口處采用密封配合,且外編織層錠桿頂端與彈力線錠桿頂端的高度差大于等于3mm。如圖2所示,彈力線錠桿為空心結構;彈力線錠桿頂端裝有瓷環(huán)4,瓷環(huán)4中心設置有孔5 ;彈力線錠桿底端設置有螺紋6,且彈力線錠桿底端與底盤通過螺母固定。
[0011]本發(fā)明實施例用于編織螺旋繩的編織機,由單一的外編織層實現(xiàn)由雙層不同性能的紗線共同完成織造過程,即外編織層由加壓預張力后的彈力紗線軸通過在編織機上的彈力線錠桿導出與另外紗線錠桿上的剛性編織紗共同按工藝設計完成編織繩生產(chǎn),下機后編織層的彈力線張力釋放,帶動剛性編織紗沿編織工藝設計方向旋轉,形成螺旋編織繩的生產(chǎn)。
[0012]本發(fā)明實施例用于編織螺旋繩的編織機是在原編織機的基礎上,通過增加彈力線錠桿,從而實現(xiàn)了兩種不同外編織層與芯線共同完成的編織工藝,使編織產(chǎn)品實現(xiàn)下機螺旋纏繞;同時,彈力線錠桿采用可拆卸方式安裝在桃輪上,這樣在不生產(chǎn)螺旋編織繩時拆除彈力線錠桿,使編織機恢復原機械性能,正常生產(chǎn)原編織產(chǎn)品,達到了一機兩用的效果。
[0013]以上所述的具體實施例,對本發(fā)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和有益效果進行了進一步詳細說明,所應理解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發(fā)明,凡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nèi),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編織螺旋繩的編織機,包括安裝臺、繩纜編織機構、繩纜收集機構,所述繩纜編織機構安裝在安裝臺上,所述繩纜收集機構通過安裝臺上的支架軸安裝在繩纜編織機構的上方;所述繩纜編織機構包括工作臺面和底盤,所述底盤與工作臺面的邊緣采用螺栓固定;所述工作臺面上包括呈環(huán)形設置的若干編織繩芯用桃輪和設置在桃輪上的外編織層錠桿,每個桃輪與底盤之間均連接有套管和蓮花齒輪,其特征在于,兩個相鄰桃輪中心處分別開設通孔,每個通孔內(nèi)以可拆卸方式安裝彈力線錠桿,所述彈力線錠桿與通孔的上下接口處采用密封配合,且所述外編織層錠桿頂端與彈力線錠桿頂端的高度差大于等于3_。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編織螺旋繩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彈力線錠桿為空心結構;所述彈力線錠桿頂端裝有瓷環(huán),所述瓷環(huán)中心設置有孔;所述彈力線錠桿底端設置有螺紋,且所述彈力線錠桿底端與底盤通過螺母固定。
【文檔編號】D04C3/00GK103668772SQ201310693645
【公開日】2014年3月26日 申請日期:2013年12月17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12月17日
【發(fā)明者】劉克平, 杜建文 申請人:北京光華紡織集團有限公司, 北京光華五洲紡織集團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