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紡紗機的牽伸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具有根據獨立權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所述的
Kepa牽伸裝置的紡織機。而且,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具有根據獨立權利 要求28的前序部分所述的雙皮圈牽伸裝置的紡織機。
背景技術:
紡紗機的牽伸裝置在這里將被理解為在紡紗過程中實際紡紗之 前的最后一個設備,其將所輸送的在橫截面上具有大約40000根纖維 的纖維束(粗紗)牽拉或牽伸成大約4000根。如果纖維束在更大程 度上被牽伸,這就被稱為大牽伸。在牽伸過程中,纖維必須互相之間 盡可能一致地移動,克服靜摩擦,從而得到盡可能均勻的纖維束,并 因而得到盡可能平滑的紗。
一般來說,牽伸裝置包括多個依次布置的羅拉對,所述羅拉對分 別由下羅拉和上壓力羅拉組成。通過這些羅拉對分別夾緊穿過羅拉對
被輸送到實際紡紗中的纖維束。牽伸是通過用下面的方式驅動羅拉而 產生的,即沿著纖維行進的方向,圓周速度從一羅拉對到下一羅拉對 不斷增加。在沿著纖維行進方向的最后兩個羅拉對之間的牽伸被稱為 主牽伸,而在它們之前的部分被稱為預牽伸。因此存在具有一個或兩 個預牽伸的紡紗機,但是僅具有兩個羅拉對(即僅具有實際的主牽伸) 的紡紗機是很少的。
纖維在羅拉表面上,或者在羅拉上方被引導的皮圈上被拉緊 (take-up),從而將纖維拉開。為此,纖維必須大約具有羅拉的圓周 速度。羅拉的運動可能僅通過摩擦而傳遞到待輸送的纖維。但是,因 為纖維束太粗,不能使得每個單獨的纖維與羅拉相接觸,這導致了各 個纖維分配了不同的張力,因此導致了不均勻的牽伸。除了羅拉之間 或皮圏與羅拉之間的滑動以外,影響牽伸的其它因素例如有纖維在纖維束中的布置,纖維之間的粘性,纖維長度和鉗口距離(nipping distance )。
輸送越多不受引導的浮游纖維,牽伸就越少被控制,并且纖維束 變得越不規(guī)則,由這些纖維束所紡得的紗線也是 一 樣。
從羅拉對的最后 一 個鉗口點終止主牽伸的該對羅拉有助于良好 的纖維引導。在這種情況下,通常兩個羅拉之一增設有至少一個偏轉 部件以及圍繞偏轉部件和羅拉延伸的皮圏。這一設計確保了改進和延 長的纖維引導。其主要問題是由于在摩擦力傳遞過程中的滑動而產生 旋轉速度的不同。
替換上述牽伸裝置的是Kepa牽伸裝置,其根據發(fā)明人Kern和 Pauen的名字而命名,這種牽伸裝置改進了現(xiàn)有的結構下羅拉和開 始主牽伸的羅拉對的罩籠(cage)由大的下羅拉所取代,而上皮圈或 罩籠具有特別長的結構,從而為了獲得最佳的纖維引導,上皮圏和大 的下羅拉盡可能長地相接觸。和通常的牽伸裝置一樣,Kepa牽伸裝
置可被設置成二羅拉、三羅拉或四羅拉牽伸裝置,也就是說大的下羅 拉可以開始單個牽伸或只開始整個牽伸中的部分牽伸。Kepa牽伸裝 置也用作大牽伸的牽伸裝置,結果是對纖維的準確引導的要求更加嚴 格。例如在歐洲專利EP 0 350 797 Bl中描述了這樣的牽伸裝置。
幾十年前就已經發(fā)明了 Kepa牽伸裝置,盡管其在結構和經濟上 有明顯優(yōu)勢(與皮圏相比,大的羅拉在使用壽命和維護方面具有優(yōu)勢, 具有更少的移動部件、更少的滑動),〗旦是在經濟上(in economic terms)仍不能得到最佳的利用,因為與皮圏/羅拉引導相比,通常使 用的雙皮圏引導在對全部纖維束的控制上仍然被證明是具有更多的 優(yōu)勢。
發(fā)明內容
因此,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源于現(xiàn)有技術提出了 一方面是Kepa 牽伸裝置,另一方面是用于紡織機尤其是紡紗機的雙皮圏牽伸裝置, 其能夠更好地滿足良好的纖維引導所需的增長的要求。
這一目地是通過具有獨立權利要求1和28的特征部分中的特征的紡織機來實現(xiàn)。從屬權利要求涉及更有利的改進方案。
對于在本專利申請的范圍內列出的所有方案來說,本發(fā)明的本質
是減少或消除在牽伸裝置中的滑動。為此,提出至少部分地通過形狀 配合連接在皮圈之間、在羅拉和皮圏之間和/或在牽伸羅拉對的羅拉 之間傳遞驅動力,而不是通過摩擦連接、和/或通過改進的摩擦連接。 上皮圏優(yōu)選經由上羅拉直接或間接地驅動通過下羅拉。但是,上羅拉 和下羅拉兩者或者僅僅上羅拉可被驅動。作為進一步的改進,可提供 額外的驅動裝置以及被驅動的下羅拉和/或上羅拉。這 一 額外的驅動 裝置可驅動下羅拉和/或上羅拉,或者替換地驅動下皮圈和/或上皮圈。
下面將描述一方面與Kepa牽伸裝置有關,另一方面與"具有大 的主牽伸下羅拉的雙皮圈牽伸裝置"有關的驅動方案。
根據本發(fā)明的Kepa牽伸裝置由兩個或更多的羅拉對構成,在主 牽伸區(qū)域的上皮圈裝置中,上皮圏通過上羅拉和引導裝置以這樣的方 式被張緊,使得所述上皮圏環(huán)繞主牽伸下羅拉即Kepa下羅拉的部分 圓周。也就是說,上皮圏沿著Kepa下羅拉的部分圓周運行。在共同 部分環(huán)繞的區(qū)域內,紗條在上皮圏和Kepa下羅拉之間^皮引導。該部 分圓周可為Kepa下羅拉的整個圓周的至少1/8,優(yōu)選為至少1/4,并 且尤其是至少1/3。此外,該部分圓周可能為Kepa下羅拉整個圓周的 最多1/2,優(yōu)選為最多3/8。
如下文中更加詳細描述的,Kepa下羅拉優(yōu)選被設計為約大于相 關的上羅拉或常規(guī)的雙皮圈牽伸裝置的主牽伸下羅拉。
為了防止滑動,在移動部件處提供形狀配合(positive)的引導裝 置,例如引導皮圏和羅拉。大的Kepa下羅拉以及上皮圏裝置和/或上 羅拉被設計為例如相互之間具有形狀配合連接。這意味著Kepa下羅 拉的表面或者其至少部分表面具有凸起和凹陷,它們與上皮圏和/或 上羅拉的互補設計的凹陷和凸起相接合。因此上皮圏被設計成可形狀 配合連接至所配置的上羅拉,和/或該上羅拉被設計成可形狀配合連 接至Kepa下羅拉。上皮圏可由Kepa下羅拉和/或上羅拉和/或至少一 個另外的驅動部件來驅動。所述形狀配合連接優(yōu)選為齒的形式。因此, 上皮圏的內表面或外表面和Kepa下羅拉的表面可分別在各自的至少
13部分表面上具有齒。
總的來說,根據本發(fā)明的牽伸裝置可單獨或以任意組合的方式包
含下列形狀配合的驅動引導裝置(例如齒)
a. 上皮圏具有外齒,該外齒與在Kepa下羅拉上的外齒嚙合或接 合;
b. 上皮圈具有內齒,該內齒與上羅拉的外齒嚙合或接合;
c. 上羅拉具有外齒,該外齒與Kepa下羅拉的外齒嚙合或接合。 上羅拉的外齒可對應根據b項的外齒。Kepa下羅拉的外齒可 對應根據a項的外齒。
在本專利申請中,"齒"意指在相應機器部件的表面上的任意凸 起和/或凹陷或者穿孔結構,同時在相對的機器部件上設有鏡像對稱 地形成的凹陷和/或凸起,使得兩個所述部件形狀配合接合,也就是 i兌互相嚙合。
所述齒優(yōu)選是任何所希望的類型的齒,例如在通用機械工程的齒 技術中所使用的齒,例如漸開線齒。對于皮圏上的齒的情形,齒深優(yōu) 選不超過模數,從而確保穩(wěn)定性。
設計用于Kepa牽伸裝置的一替換牽伸裝置涉及具有大的主牽伸 下羅拉的雙皮圏牽伸裝置,其在尺寸上與Kepa牽伸裝置相當,但是 下皮圏至少部分地圍繞該主牽伸下羅拉。下文中將這一實施方式稱為 "具有大的主牽伸下羅拉的雙皮圏牽伸裝置"。
通過與Kepa牽伸裝置類似的方法,上皮圏可圍繞在主牽伸下羅 拉的部分圓周上,此外,下羅拉同樣地圍繞在該部分圓周上。根據本 發(fā)明進一步的改進,上皮圏和下皮圏可因此共同圍繞下羅拉的部分圓 周。在這種情況下,"圍繞"意指遵循相應的羅拉輪廓。此外,當涉 及到下皮圏時,"圍繞"意指通過圍繞區(qū)域與下羅拉形成摩擦連接。
在共同部分圍繞的范圍內,紗條在上皮圏和下皮圏之間被引導。 所述部分圓周的范圍可與相關于Kepa牽伸裝置的上述數量級相對 應。
此外,在主牽伸區(qū)域的流出側上可設置有用于朝向輸出羅拉的下 皮圏的引導裝置,所述引導裝置能夠使下皮圏沿著纖維流動方向成一角度(例如相切)地離開下羅拉。在這種情況下,上皮圈優(yōu)選從動于 下皮圈的運動。這因此有可能減少在大的下羅拉和輸出羅拉對之間紗 條的自由且不受引導的區(qū)域。
也可以想到在上羅拉和下羅拉之間4甘口線的上游的流入側上詔: 置引導裝置,該引導裝置能夠使下皮圈沿著與纖維流動方向相反的方 向成一角度(例如相切)地離開下羅拉。
優(yōu)選地,在下皮圏引導裝置以及下羅拉的結構上,單獨設置有額 外的皮圈引導裝置,用于形成纖維引導表面的幾何形狀。
在本發(fā)明的 一 改進中,也可將上皮圏設置為不圍繞或僅稍微部分 圍繞主牽伸下羅拉。在該實施方式中,下皮圏在朝向上皮圏的部分上 大致相切地被引導離開主牽伸下羅拉,并通過引導裝置(尤其是轉向 橋)而引導,該引導裝置沿著纖維流動方向設置在主牽伸下羅拉之后 并與主牽伸下羅拉分開一段距離。在罩籠內被引導的上皮圏與下皮圏
一起在上羅拉與下羅拉的鉗口點和轉向橋之間形成紗條的引導區(qū)域。 與傳統(tǒng)下皮圏引導裝置相比,所述具有皮圏引導裝置的下羅拉的 獨特特征在于,下皮圏在主牽伸下羅拉的基本上更大的部分圓周上被 引導。在下羅拉和下皮圏之間的滑動因此明顯地減少。此外,主牽伸 下羅拉獲得了用于皮圏的特定運行表面,這將在下文中更加詳細地描 述。
下皮圈在大的下羅拉上的圍繞角a有利地達到至少140°,優(yōu)選達 到至少180° 。此外,圍繞角a優(yōu)選為最大270。,尤其為最大225。。 所述圍繞角形成了下羅拉的圓周區(qū)域,皮圏支承在該圓周區(qū)域上并相 應地經受驅動傳遞。
在一優(yōu)選的方案中,下皮圏的偏轉僅通過下羅拉和設置在下羅拉 與輸出羅拉之間的轉向橋而發(fā)生。
此外,根據本發(fā)明的"具有大的主牽伸下羅拉的雙皮圏牽伸裝置" 可單獨或以任意適當組合的方式包含下列形狀配合的驅動引導裝置 或齒
a. 下皮圏具有內齒,該內齒與主牽伸下羅拉的外齒嚙合或接合;
b. 下皮圏具有外齒,該外齒與上皮圈的外齒嚙合或接合;C.上皮圏具有外齒,該外齒與在主牽伸下羅拉上的外齒嚙合或接
合;
d. 上皮圈具有內齒,該內齒與上羅拉的外齒嚙合或接合;
e. 上羅拉具有外齒,該外齒與主牽伸下羅拉的外齒嚙合或接合。 兩羅4i的外齒可對應于依照a或d的外齒;
f. 下皮圏具有外齒,該外齒與上羅拉的外齒嚙合或接合。 下面的描述同時適用于根據本發(fā)明的Kepa牽伸裝置和根據本發(fā)
明的"具有大的主牽伸下羅拉的雙皮圏牽伸裝置"。
形狀配合的驅動連接可靠近紗條所在的區(qū)域,和/或可在紗條的 支承區(qū)域上延伸。如果兩個羅拉形成形狀配合的驅動連接,該驅動連 接優(yōu)選橫向位于皮圏運行范圍之外。
大的下羅拉優(yōu)選被理解為用于Kepa牽伸裝置的羅拉。大的下羅 拉的直徑D有利地為至少30mm,優(yōu)選為至少35mm,尤其是至少 40mm,更加優(yōu)選為至少50mm。直徑D有利地是最大100mm,優(yōu)選 是最大80mm,尤其是最大70mm。特別優(yōu)選的直徑范圍是45-60mm。 具有或不具有下皮圏引導裝置的包含大的下羅拉的牽伸裝置的主牽 伸羅拉對中,下羅拉與上羅拉的優(yōu)選直徑比為至少1.2,尤其是至少 1.5,特別是至少1.8。所述直徑比優(yōu)選是最大3,尤其是最大2.5,特 別是最大2.2。
纖維引導長度,也就是纖維在上皮圏和下皮圏或Kepa下羅拉之 間被引導的距離,其取決于待加工的原材料(例如棉花或合成纖維) 及其原材料的長度。所述纖維引導長度有利地大致對應于至今在雙皮 圈牽伸裝置中使用的纖維引導長度。
在牽伸裝置的兩個方案中,主牽伸下羅拉或Kepa下羅拉可包含 外層或運行表面,所述外層或運行表面由對于下皮圏或纖維具有最佳 粘性的塑料制成。所述塑料優(yōu)選是彈性體,尤其是橡膠。所述橡膠例 如由天然橡膠和/或合成橡膠制成。
外層優(yōu)選具有至少0.5mm的厚度,尤其是至少lmm。外層優(yōu)選 是最多10mm, 尤其是最多5mm。
形成下皮圈的運行表面的外層可通過材料一體地連接、形狀配合連接、摩擦連接或傳力連接來應用于下羅拉。外層可以是涂層形式、 牽拉到羅拉上的帶狀部件形式或帶狀中空圓柱形部件的形式,其中帶 狀中空圓柱形部件在下羅拉上方滑動并緊密地(也就是摩擦地)支承 下羅拉。在本發(fā)明的一改進方案中,相關的上羅拉也可裝備有上述類 型的用于上皮圏的運行表面。
主牽伸下羅拉是進入主牽伸區(qū)域的輸入羅拉,如果合適的話,其
在一個或多個預牽伸區(qū)域之后。因為根據本發(fā)明的兩個設計,在羅拉 之間的滑動被消除或至少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因此也可省卻預牽伸 區(qū)域。也就是說,牽伸裝置可僅包括一個牽伸區(qū)域,即主牽伸區(qū)域。 在具有大的主牽伸下羅拉的單個牽伸區(qū)域中,輸入羅拉對之前直接地 或間接地設有粗紗張緊設備,而不是帶有鉗口的羅拉對,所述粗紗張 緊設備朝著輸入羅拉對適當地預張緊粗紗,即紗條。這種張緊裝置將 在下面的例舉實施方式中進行說明。
根據本發(fā)明的具有牽伸裝置的紡織機相應地包含沿著機器縱向 方向依次設置的多個牽伸裝置。所述牽伸裝置可設置在機器的僅一側 上,或者相應地鏡向對稱地設置在機器兩側上。
大的主牽伸下羅拉可設計為下錫林,其沿著機器縱向方向在機器 一側的全部或多個工作臺上延伸,并具有一個或多個中心驅動裝置。 在本發(fā)明的一優(yōu)選實施方式中,各個牽伸裝置或由兩個相鄰的牽伸裝 置形成的雙牽伸裝置分別包括特定的主牽伸下羅拉,所述主牽伸下羅 拉被設計成獨立于同一紡織機的其它牽伸裝置的主牽伸下羅拉。下羅 拉或雙下羅拉相應地被單獨驅動。這可能使得例如所述下羅拉配置有 特定驅動裝置,或者所述下羅拉通過相應的傳輸裝置或齒輪(例如通 過摩擦驅動裝置、齒輪或齒形帶驅動裝置)從沿著機器縱向方向在全 部或多個工作臺上延伸的中心驅動的錫林獲得扭矩。根據驅動概念,
設置有相應設計的驅動控制器。由此例如在DE 39 04 348中所述的, 可獨立于其它(雙)牽伸裝置而對牽伸裝置或雙牽伸裝置進行操作或
停止操作。
牽伸裝置羅拉或雙牽伸裝置羅拉被設計成互相獨立,它們可被看 作組件,該組件可與另一個牽伸裝置羅拉組件簡單地并且低成本地互換。單牽伸裝置或雙牽伸裝置由此可通過互換牽伸裝置羅拉組件的方 式,而根據將在該(雙)牽伸裝置上生產的產品(例如紗線)單獨做 出調整。這同樣適用于羅拉之間的相互調整以及在牽伸裝置中的幾何 形狀的調整。通過根據單牽伸裝置或雙牽伸裝置劃分下羅拉,例如,
可單獨設置羅拉間隙。
如果單牽伸裝置或雙牽伸裝置被獨立于其它牽伸裝置而驅動和
啟動,那么在一個紡紗機上可以加工不同的紗線支數。此外,在同一 個紡紗機上,也可以加工不同的原材料或原材料合成物,并因此可以 在不同的紡紗臺上生產由不同材料制成的紗線。所述牽伸裝置帶有與 要生產的紗線相對應的牽伸裝置羅拉組件,并且具有相應的設置(例 如羅拉間隙)。進一步地,除了普通紗線,也可以在紡紗機上生產花 式紗線。為此,牽伸裝置被相應地單獨啟動。也就是說,根據要生產 的紗線,在各個牽伸裝置上可以執(zhí)行不同的紡紗程序。
此外,尤其是在紡紗機中,在牽伸裝置的牽伸區(qū)域的流出側上可 設置有對被牽伸的紗條進行搓條的機械的或氣動的搓條裝置。在牽伸 裝置之后,也就是在牽伸裝置或搓條裝置之后,設有用于將形成的紗 線加捻和巻繞的裝置。
紡織機可以是環(huán)錠紡紗機、漏斗式紡紗機、離心紡紗機或噴氣式 紡紗機。此外,根據本發(fā)明的牽伸裝置也可適用于翼錠粗紡機。在紡 紗機中,在牽伸裝置內可安裝用于生產花式紗線和/或包芯紗線的附 加組件。當制造包芯紗線時,這些附加組件可例如為偏轉引導裝置, 其在流入側將包芯紗線供給到輸出羅拉對的鉗口或者進給到扭曲阻 止間隙。
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進行更加詳細的說明,其中描述是以例 舉的方式給出的,不應當被理解為決定性的。特別地,全文中將牽伸 裝置表示為三羅拉牽伸裝置,這不應當被理解為限定性的,只是為了
更加清楚。
在附圖中
18圖1顯示了根據本發(fā)明的第一種牽伸裝置的橫截面示意圖; 圖2a顯示了根據本發(fā)明的第二種牽伸裝置的橫截面示意圖; 圖2b-2f顯示了在流入區(qū)域內的紗條引導裝置的各種形式; 圖3顯示了牽伸裝置的移動部件的齒的立體圖; 圖4顯示了根據本發(fā)明的第三種牽伸裝置的橫截面示意圖; 圖5顯示了根據本發(fā)明的第四種牽伸裝置的橫截面示意圖; 圖6顯示了根據本發(fā)明的第五種牽伸裝置的橫截面示意圖; 圖7a、 7b顯示了橫向于羅拉軸的Kepa牽伸裝置的視圖; 圖8a顯示了根據本發(fā)明的具有大的下羅拉的雙皮圏牽伸裝置的 橫截面;
圖8b顯示了紡織機中根據圖8a的牽伸裝置的頂視圖9顯示了另一種具有大的下羅拉的雙皮圏牽伸裝置的橫截面
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所有的附圖都是基于將牽伸裝置放置在紡織機械中紗條39沿 著箭頭方向被供給至牽伸裝置,并穿過牽伸裝置而被輸送到工作臺, 尤其是紡紗裝置(圖中未顯示)。這里所示的位于輸入羅拉對1和中 間羅拉對2之間的預牽伸并不是必須的。也可想到不具有預牽伸或具 有多個預牽伸羅拉對的牽伸裝置。但是,為了更加清楚,圖中例舉了 三羅拉牽伸裝置,預牽伸在該牽伸裝置的第一羅拉對1和第二羅拉對 2之間進行,主牽伸在該牽伸裝置的第二羅拉對2和第三羅拉對3之 間進行。
通過附圖和下面的描述可了解本發(fā)明的詳細情況。 圖1示出了根據本發(fā)明的用于牽伸紗條39的Kepa牽伸裝置,其 中,大的Kepa下羅拉IO和上皮圏裝置50的上皮圏30被設計成在其 表面上配置為相互嚙合,使得任何類型的齒在下羅拉IO和上皮圏30 之間形成形狀配合連接。下羅拉10的齒用標記11表示,上皮圏的齒 用標記31表示。這種設置一方面避免了在上皮圈30和下羅拉10之 間的滑動,另一方面還確保了纖維可靠地粘附在羅拉10上,并由此確保改進的引導。上皮圈30被引導圍繞上羅拉20,上羅拉也被稱為 壓力羅拉。上皮圈裝置50可固定在加載臂(圖中未顯示)上。在一 特別有利的改進中,上皮圏30額外通過彈性引導裝置14而壓靠在下 羅拉10上。具有上羅拉12和下羅拉13的輸出羅拉對3可被理解為 搓條裝置的一個例子。上皮圏30可具有額外的引導裝置8或多個引 導裝置8、 9。被牽伸的紗條40沿著工作臺的方向離開輸出羅拉對3。
圖2a顯示了根據圖1的Kepa牽伸裝置的示例性實施方式的改進 方案,其不具有輸入羅拉對,也就是說不具有預牽伸。替代地,在紗 條39的流入區(qū)域41內設置有搓條器和/或制動器形式或功能的引導 裝置。該引導裝置的任務是使流至第一牽伸羅拉對2的紗條39預張 緊,但又不對紗條進行牽伸。預張緊這樣進行,使得引導裝置對流經 的紗條39施加阻力并且例如對紗條進行制動。同時,紗條也可^14成 地結合,也就是搓條。阻力通過增加引導裝置處的滑動阻力而產生。 這可通過例如使用或不使用彈簧彈性夾緊操作縮窄通道,或通過例如 經由羅拉偏轉紗條來實現(xiàn)。
圖2b-2f中顯示了在流入區(qū)域41內的這種引導裝置的詳細情況。 在圖2b-2f中,流入的紗條分別用虛線表示。根據圖2b-2f的引導裝 置設置在根據圖2a的流入區(qū)域41內,從而紗條分別沿著箭頭的方向 被供給。
圖2b顯示了剛性設計的搓條裝置43,其在纖維流動方向上具有 縮窄部分,紗條39必須流經所述縮窄部分。圖2c顯示了同樣在纖維 流動方向上縮窄的搓條裝置44,該搓條裝置44還具有彈簧加載的側 壁。圖2d顯示了銷、羅拉或板條形式的偏轉引導裝置45,紗條在其 上偏轉并通過由此產生的摩擦阻力相應地制動。圖2f顯示了多個剛 性或彈簧彈性片形式的搓條引導裝置47,所述搓條引導裝置47依次 成對地設置,并同樣分別在紗條上施加沿著纖維流動的方向縮窄的作 用。最后,圖2e顯示了通道46形式的搓條裝置,其沿著纖維流動方 向縮窄,可以是彎曲的金屬片或者一個完整體。
具有上述引導裝置的無預牽伸的牽伸裝置可用于根據本發(fā)明的 Kepa牽伸裝置和根據本發(fā)明的"具有大的主牽伸下羅拉的雙皮圏牽伸裝置,,,也可用于附圖中所示的所有設計變例。因此,省略了預牽 伸以及相應的(預牽伸)羅拉對。
圖3示意性地示出了根據圖1的Kepa牽伸裝置的變例,其中下 羅拉IO和上皮圈30并非在整個寬度上,而是在部分區(qū)域內分別具有 齒形設計。在這里例舉的實施方式中,僅在上皮圏30的邊緣區(qū)域21、 22上和下羅拉10的邊緣區(qū)域23、 24上具有在操作過程中形成形狀 配合連接的突起或凹陷,而纖維引導區(qū)域25保持平滑(clear),換 句話說,纖維引導區(qū)域不存在形狀配合的表面結構。這一變例尤其適 合于敏感性纖維,這是因為,盡管這些纖維由于形狀配合連接不能橫 向脫離引導裝置,它們仍然因此不能被夾住。同樣也可以想到僅嚙合 沿裝置一側的邊緣區(qū)域,例如22、 23。同樣也可以想到使皮圏30和 羅拉10的其它任何希望的部分區(qū)域相互形成形狀配合連接。
圖4顯示了根據圖1的示例性實施方式中的根據本發(fā)明的Kepa 牽伸裝置,但是與圖1相比,其區(qū)別在于并非是上皮圏具有齒形設計, 而是上羅拉20和大的下羅拉10分別在各自的外表面上具有齒11、 32。這里,同樣地,優(yōu)選在一個或兩個邊緣區(qū)域上進行嚙合,也就是 說在纖維引導區(qū)域或皮圈引導區(qū)域以外進行。
圖5顯示了根據本發(fā)明的Kepa牽伸裝置,其與圖l、 2a和4中 相似,但是區(qū)別在于,這里的大的Kepa下羅拉10具有外齒11,上 羅拉20具有外齒32,而上皮圈30在其內表面上具有內齒33。
這里各種變例是可能的羅拉10和所配置的上羅拉20和/或上 皮圈30可被設計成沿著纖維行進的方向靠近用于紗條39的傳輸表面 在一側或兩側上嚙合。也可能在同一裝置中使用不同的齒,也就是說 上皮圏30和上羅拉20在至少部分區(qū)域上具有用于形狀配合連接的 齒,而上皮圏30在另一區(qū)域上具有能夠與下羅拉IO形成形狀配合連 接的表面。此外,也可以想到上皮圏30被形狀配合連接(32)至上 羅拉20(31、 32),并且如果合適的話,上羅拉20通過額外的齒被 形狀配合連接(11 )至下羅拉10。
此外,圖6顯示了具有用于上皮圈30的額外的驅動裝置35的 Kepa牽伸裝置的實施方式。在這種情況下,根據圖1-5的所有羅拉/皮圏裝置都可被考慮到(envisage)。對本發(fā)明來說,額外的上皮圏 驅動裝置的設置位置并不重要其可被設置在皮圏以內或以外。這里 示出了在上皮圏裝置50中,偏轉部件之一被設計為驅動裝置35。術 語"上皮圏裝置"被理解為包含上羅拉20、上皮圈30和例如另一偏 轉部件,該偏轉部件優(yōu)選是根據圖8a的罩籠116。額外的驅動裝置 35可同樣與皮圏形成形狀配合連接,例如嚙合接合。
圖7a顯示了 Kepa牽伸裝置91的橫向于羅拉軸的視圖。牽伸裝 置91包含設置有齒94的Kepa下羅拉95,齒94與相關的上羅拉97 上的齒93接合。齒的基圓用在94和93之間的點劃線表示,其直徑 優(yōu)選與用于紗條39的支承表面區(qū)域內的下羅拉95的外徑相同。此外, 在上羅拉97上有齒102,該齒102與上皮圈100的內齒99嚙合。作 為這種齒的替換或這種齒的附加部分,輪廓或齒98可形成在紗條39 區(qū)域內的上羅拉97的外表面上,并與上皮圏IOO的內齒或內輪廓接 合。此外,通過與上述方案相似的方式,在下羅拉95上和上皮圏100 的外側上可額外設置有輪廓或齒96。用于下羅拉95和上羅拉97的 支架92和101分別示意性;也示出。
圖7b中包含了不同變例中的另一種
下羅拉95在其與上羅拉97的鉗口區(qū)域之外具有齒103,該齒103 與上皮圏100的外齒104相接合。這些齒的基圓用點劃線表示,其優(yōu) 選與紗條39的支承區(qū)域內的下羅拉95的外徑具有相同的尺寸。此外, 附加地或替換地,下羅拉95的外圓周上可設有用虛線表示的齒96, 該齒96與上皮圏100的齒相4妾合。在圖7a和7b的示例性實施方式 中的齒96可靠近紗條39所在的區(qū)域,或者甚至可以在紗條39的支 承區(qū)域上延伸。此外,上皮圈100的內側可具有齒,該齒與上羅拉 97的外齒98相接合。當下羅拉95在與上羅拉97的鉗口區(qū)域之外額 外地具有與上羅拉97的齒93相接合的齒94時,這是尤其有利的。 用于下羅拉92和上羅拉101的支架再次用附圖標記92和101標示。 需要明白的是,牽伸裝置的功能越精確,下羅拉95和上皮圏裝置91 之間或者在牽伸裝置中就設置越多的齒,用于減少或避免滑動。
引導裝置(尤其是搓條裝置84或壓桿)和/或具有穿孔表面72或穿孔皮圏的吸入羅拉71可被設置在牽伸裝置的下羅拉9 5的流出側 上(見圖9),所述吸入羅拉用于纖維束的緊貼(close-fitting)傳輸。
圖8a顯示了具有大的主牽伸下羅拉112的雙皮圏牽伸裝置的一 個實施方式,下皮圏114通過主牽伸下羅拉112來引導。下皮圈114 圍繞大的下羅拉112超過下羅拉112—半的圓周。下皮圏114通過轉 向橋形式的引導裝置118在輸出側上被引導,且更靠近輸出羅拉對 110和111之間的鉗口線。轉向橋118使下皮圈114偏離纖維引導方 向而轉向下羅拉112。還可選擇設置下壓羅拉119形式的另一個引導 部件,其將下皮圈引導或壓在下羅拉112的外圓周上。此外,可設置 側部限制裝置120,例如側部引導部件,其確保下皮圈不會滑出或越 過下羅拉112。側部限制裝置120可被結合到上述引導部件119。
上皮圏115被引導圍繞相關的上羅拉113,并在罩籠116內運行。 下皮圏114通過轉向橋118沿著纖維流動方向與下羅拉112的圓周成 一角度(例如相切)地引導,且盡可能靠近輸出羅拉對110和111的 鉗口 。上皮圈115通過皮圏罩籠116在該區(qū)域內被引導,并支承下皮 圈使得兩皮圏形成纖維引導區(qū)域。這種情況下,上皮圏相對于轉向橋 118位于下皮圏114之后。從輸出羅拉對110和111的鉗口出來的經 牽伸的紗條40隨后被供給到工作臺,尤其是紡紗裝置(圖中未顯示)。 作為輸出羅拉對110和111的替換或者輸出羅拉對110和111的附加 部分,主牽伸區(qū)域也可從動有氣動搓條裝置(圖中未顯示)。
主牽伸下羅拉112,以及轉向橋118、引導部件119和側部限制 裝置被安裝或固定在支座205之內或之上。
輸入羅拉對202、 204位于主牽伸羅拉對112和113之前,并且 在這兩個羅拉對之間形成預牽伸區(qū)域。如上文已經提到的,輸入羅拉 對202、 204和預牽伸區(qū)域可以省卻,并且替換地,可設置用于預張 緊紗條的上述引導部件。上羅拉111、 113和202被安裝在加載臂213 中。
圖8b示意性地示出了根據圖8a的多個牽伸裝置的頂視圖,多個 牽伸裝置沿著紡織機例如紡紗機或翼錠粗紡機的縱向方向依次設置。 這里示出了例如四個牽伸裝置200a、 200b、 200c、 200d,其分別用于
23分配到牽伸裝置的工作臺,例如紡紗裝置。牽伸裝置包括在機器縱向
方向上連續(xù)的輸入羅拉204,以及連續(xù)的輸出羅拉110。各個牽伸裝 置配置有中間的大的主牽伸下羅拉112,下皮圏114圍繞下羅拉112。 下皮圏114通過轉向橋118來額外地引導。下羅拉204、 112和212 配置有相應的上羅拉202、 113、 lll(圖中未顯示;見圖8a),上羅 拉通過加載臂213被壓在相關的下羅拉上,并與下羅拉形成鉗口線。 在輸入羅拉204和主牽伸下羅拉112之間形成預牽伸區(qū)域。在主牽伸 下羅拉112和輸出羅拉IIO之間形成主牽伸區(qū)域,紗條在主牽伸區(qū)域 內的上皮圈115和下皮圈114之間被引導。
加載臂被固定到機架上的支座203上。所述加載臂容納具有共同 軸的雙上羅拉對,這些上羅拉對分別配置到兩個相鄰的牽伸裝置,它 們被稱為雙牽伸裝置201a、 201b。也就是說,為兩個相鄰的牽伸裝置 設置一個加載臂213。主牽伸下羅拉112可單獨:沒計,或同樣如圖8b 所示,設計為具有共同軸208的雙羅拉對。替換地,牽伸裝置的主牽 伸下羅拉112可通過共同的牽伸裝置錫林形成為類似于輸入羅拉和 輸出羅拉,所述錫林沿著紡織機的縱向方向在多個(例如一個區(qū)段)
或全部紡紗臺上延伸,并在中心被驅動。根據一特定方案,主牽伸下 羅拉具有共同的驅動裝置或單獨的驅動裝置。
主牽伸下羅拉112被安裝在與機架連接的支座205內。支座可用 于各個主牽伸下羅拉112或雙主牽伸羅拉對。主牽伸下羅拉通過其兩 軸端被安裝在支座205內。如圖8b所示,雙主牽伸羅拉對也可通過 其連接軸被懸掛安裝在支座205內。為此,在支座205上設置有對應 的插孔209。
如果設置了轉向橋,該轉向橋同樣通過固定點210被固定到支座 205上。轉向橋可以是連續(xù)的,也就是說可沿著機器縱向方向在全部 或多個紡紗臺上延伸,或者各個牽伸裝置或各個雙牽伸裝置可配置有 特定的轉向橋,也就是說轉向橋沿機器縱向方向被劃分為在一個,兩
個或多個牽伸裝置上延伸的區(qū)段。
主牽伸下羅拉或雙主牽伸羅拉對優(yōu)選被設計為組件,所述組件可
從支座移除并可通過提升羅拉軸而使用很少的操作來替換。如前文所述,預牽伸也可省卻。在這種情況下,牽伸裝置不包括
輸入羅拉204。替換地,紗條通過預張緊裝置被進給至在主牽伸下羅
拉和相關的上羅拉之間的主牽伸區(qū)域。
作為所示的輸出羅拉對110、 111的替換或輸出羅拉對110、 111
的附加部分,主牽伸區(qū)域還可從動有氣動的搓條裝置(未示出)。
根據圖8b的紡織機中的牽伸裝置也應用于Kepa牽伸裝置,在這 種情況下牽伸裝置不具有下皮圈和轉向橋。
根據圖9的示例性實施方式示出了具有大的主牽伸下羅拉64的 雙皮圏牽伸裝置的另一實施方式,下皮圈65通過主牽伸下羅拉64來 引導。牽伸裝置包含輸入羅拉對60,具有主牽伸下羅拉64和相關的 上羅拉66的中間羅拉對61,以及輸出羅拉對62。上皮圏68部分圍 繞上羅拉66,而下皮圏65至少部分圍繞下羅拉64。上皮圏68在下 羅拉64的部分圓周上互補地圍繞下羅拉64,并與下皮圏65 —起在 該部分上形成纖維引導裝置。
根據本發(fā)明的牽伸裝置具有下列形狀配合的引導裝置或齒
a. 下皮圏65具有內齒81,該內齒與下羅拉64的外齒63嚙合;
b. 上皮圏68具有內齒69,該內齒與上羅拉66的外齒67接合;
c. 上羅拉具有外齒67,該外齒與下羅拉64的外齒63接合。 下皮圏65的引導裝置77、 78可額外地設置在流入側和/或輸出
側上。引導裝置改進了引導,并由此改進了牽伸過程中在流入牽伸區(qū) 域的流入側和流出牽伸區(qū)域的輸出側上的紗條39的控制。引導裝置 77、 78具有這樣的作用,使下皮圏分別向外例如相切地引導離開下 羅拉的圓周方向,并繞引導裝置77、 78偏轉,然后再引導朝向下羅 拉64。紗條因此通過皮圏引導裝置從輸入羅拉對60更早地拾取,或 者更遲地傳遞到輸出羅拉對62。從而上皮圏引導裝置在流入側和輸 出側上從動于下皮圏引導裝置,并與下皮圈引導裝置一起在引導裝置 77、 78之間形成纖維引導區(qū)域。額外的引導裝置78或者兩引導裝置 77和78必須這樣設置,使得在上皮圏68和下皮圏65之間獲得用于 紗條39的合適的引導長度L。
具有上羅拉70和下羅拉71的輸出羅拉對形成了輸出鉗口線,并由此形成牽伸區(qū)域的末端。在上皮圏68中設置有所謂的罩籠75,該 罩籠引導上皮圏68,并相距下羅拉64—特定距離。為了保持或改變 這一距離(稱為鉗口開度),可設置墊片85,其優(yōu)選插入下羅拉64 的支架和罩籠75的罩籠引導裝置86之間,并且可使用各種墊片85 來改變所述距離。墊片85也可直接插入罩籠75和下羅拉64之間。 作為墊片的替換方案,罩籠75相距下羅拉64的距離可根據雙箭頭通 過操作裝置74來改變。操作裝置可設計為固定螺釘、調節(jié)杠桿、活 塞/汽缸組件等。此外,也可設置用于上皮圏68的另一偏轉引導裝置 76。
此外,牽伸裝置包括搓條裝置82,該搓條裝置82在牽伸區(qū)域之 后,并在主牽伸下羅拉64的流出側上氣動地合并紗條。搓條裝置82 包含其內具有抽吸裝置80的吸入羅拉71,該吸入羅拉71具有穿孔 72。還可設置承受(subjected to )抽吸的旋轉穿孔皮圏(未示出)來 代替吸入羅拉71。吸入羅拉71和承受抽吸的皮圏通過驅動裝置驅動。 這可通過例如以下方式實現(xiàn),即在下羅拉64和吸入羅拉71或者穿孔 皮圏之間,中間羅拉79將下羅拉64的運動以確定的圓周速度傳遞給 吸入羅拉71或者穿孔皮圏。但是,吸入羅拉71也可直接驅動。
在搓條裝置82的流出側和/或下羅拉64的流出側上,如果沒有 搓條裝置,那么在紡紗機的情況下就設有工作臺,尤其是用于要形成 的紗線的加捻裝置和巻繞裝置。搓條裝置82的圓周上設有扭曲阻止 羅拉(twist-blocking) 83,其在吸入羅拉71的圓周上夾緊經牽伸的 紗條40,使得扭曲不會從加捻裝置返回到搓條區(qū)域或者牽伸區(qū)域。 除了扭曲阻止羅拉83以外,還設置有另一上羅拉70,其形成了牽伸 區(qū)域的輸出鉗口線。作為搓條裝置82的替換或者除了搓條裝置82以 外,還可在主牽伸下羅拉64的流出側上設置機械的搓條裝置84,以 將纖維束40集成一束。此外,牽伸裝置可包含用于供給包芯紗線的 偏轉引導裝置73。
根據圖9的例舉實施方式所描述的特征中除了下皮圈裝置、相關 的下皮圏引導裝置和與下皮圏接合的相關的齒以外的特征也基本適 用于Kepa牽伸裝置。
權利要求
1. 一種紡織機尤其是紡紗機的Kepa牽伸裝置,其用于牽伸紗條(39),并至少具有形成主牽伸區(qū)域的第一和第二羅拉對(2、3),所述第一羅拉對包含Kepa下羅拉(95),所述Kepa下羅拉配置有上皮圈裝置(91),所述上皮圈裝置具有上羅拉(97)和通過上羅拉(97)引導的上皮圈(100),并且具有至少一個上皮圈引導裝置(75),通過引導使得所述上皮圈(100)在所述Kepa下羅拉(95)的部分圓周上圍繞所述Kepa下羅拉(95),其特征在于,在所述Kepa下羅拉(95)和上皮圈裝置(50)之間,通過凸起和凹陷或凹槽的相互接合來形成形狀配合的引導,尤其是驅動連接,以避免至少部分相互接觸的表面的滑動。
2.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牽伸裝置,其特征在于,在配置到所述 上皮圏(100)的上羅拉(97)和所述Kepa下羅拉(95)彼此接觸且 相互配置的外側表面或部分外側表面上,形成有形狀配合的驅動連接。
3. 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牽伸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皮 圈(100)和所述Kepa下羅拉(95)分別在各自外側的至少一部分上 形成有形狀配合的驅動連接。
4. 如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牽伸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 上皮圈(100)的內側和所述上羅拉(97)的外側形成有形狀配合的驅動連接。
5. 如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牽伸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 形狀配合的驅動連接包括在相互形狀配合地接合的兩才幾器部件上相 互4妻合的齒或凸起和凹陷或凹槽。
6. 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牽伸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齒是在相 應機器部件的表面上任意布置的凸起和/或凹陷,在相對的機器部件 上同樣形成有凹陷和/或凸起,^_得兩個所述部件相互形狀配合地接-合。
7. 如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牽伸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形狀 配合的驅動連接是漸開線齒,所述皮圏上的齒的齒深優(yōu)選不超過模 數,從而確保穩(wěn)定性。
8. 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牽伸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皮圈的內側具有內齒。
9. 如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牽伸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 形狀配合的驅動連接通過機器部件的外側,例如上皮圏、上羅拉或下 羅拉的外側來形成,并且所述機器部件的外側具有外齒。
10. 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牽伸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Kepa下 羅拉(95)具有齒(96),該齒與所述上皮圏(100)的外齒相接合, 并且在所述紗條(39)的支撐區(qū)域內,這些齒的分度圓與所述Kepa 下羅拉(95)的外徑尺寸相同。
11. 如權利要求1-10中任一項所述的牽伸裝置,其特征在于,所 述形狀配合的驅動連接設置在所述紗條(40)所位于的區(qū)域附近和/ 或設置在所述紗條(39)的支撐區(qū)域內。
12. 如權利要求1-11中任一項所述的牽伸裝置,其特征在于,所 述上皮圏(30)可通過所述Kepa下羅拉(10)或上羅拉(20)直接或間接地驅動。
13. 如權利要求1-12中任一項所述的牽伸裝置,其特征在于,設 置有用于驅動所述上皮圈(30)的另一驅動部件(35)。
14. 如權利要求1-13中任一項所述的牽伸裝置,其特征在于,所 述牽伸裝置僅包含在所述第一羅拉對和第二羅拉對之間的單個牽伸區(qū)域。
15. 如權利要求1-14中任一項所述的牽伸裝置,其特征在于,所 述牽伸裝置包含具有預牽伸區(qū)域的預牽伸裝置。
16. 如權利要求1-15中任一項所述的牽伸裝置,其特征在于,所 述牽伸裝置是具有機械的或氣動的搓條裝置的搓條牽伸裝置。
17. 如權利要求1-16中任一項所述的牽伸裝置,其特征在于,所 述牽伸裝置配置有包芯紗線供給裝置(73)。
18. 如權利要求1-17中任一項所述的牽伸裝置,其特征在于,所 述牽伸裝置的羅拉的驅動裝置具有控制裝置,該控制裝置這樣設計, 使得用于生產花式紗線的轉速變化是可能的。
19. 如權利要求1-18中任一項所述的牽伸裝置,其特征在于,在 所述Kepa下羅拉(10)的流出側上設置有引導裝置,尤其是搓條裝 置(84)或壓桿,和/或用于緊貼輸送所述紗條的具有穿孔表面或穿 孔皮圈的吸入羅拉(71 )。
20. 如權利要求1-19中任一項所述的牽伸裝置,其特征在于,在 所述紗條(39)的流出側上的所述上皮圏(68)中設置有引導裝置, 尤其是罩籠(75)。
21. 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牽伸裝置,其特征在于,設置有用于所述罩籠(75)的操作裝置(74),通過此裝置可改變所述罩籠和所 述Kepa下羅拉(64 )之間的距離。
22. 如權利要求20或21所述的牽伸裝置,其特征在于,設置有 墊片(85),其被插入所述罩籠(75)和所述Kepa下羅拉(64)之 間,以調整所述罩籠(75)和所述Kepa下羅拉(64)之間的距離。
23. 如權利要求1-22中任一項所述的牽伸裝置,其特征在于,所 述Kepa下羅拉(95)的直徑D為至少30mm,優(yōu)選為至少40mm, 并且所述直徑小于100mm,優(yōu)選小于70mm。
24. 如權利要求1-23中任一項所述的牽伸裝置,其特征在于,所 述Kepa下羅拉帶有對于所述下皮圏具有最佳粘附性的塑料外層,優(yōu) 選是彈性體,特別是由天然橡膠和/或合成橡膠制成的橡膠。
25. 如權利要求24所述的牽伸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層的 厚/復為至少0.5mm,優(yōu)選為至少lmm。
26. 如權利要求1-25中任一項所述的牽伸裝置,其特征在于,所 述Kepa下羅拉與所述上羅拉的直徑比為至少1.2,尤其是至少1.5, 特別是至少1.8。
27. 如權利要求1-26中任一項所述的牽伸裝置,其特征在于,所 述紡織機是噴氣式紡紗機、環(huán)錠紡紗機、漏斗式紡紗機、環(huán)路紡紗機 或離心紡紗機,或者是翼錠粗紡機。
28. —種紡織機尤其是紡紗機的牽伸裝置,其用于牽伸紗條 (39),并至少具有形成主牽伸區(qū)域的第一和第二羅拉對(61、 62),所述第一羅拉對包含主牽伸下羅拉(64),所述主牽伸下羅拉(64) 是上皮圏裝置,其具有上羅拉(66)和通過所述上羅拉(66)引導的上皮圈(68),并且所述下羅拉(64)是具有下皮圏(65)的下皮圈 裝置的一部分,所述下皮圏至少部分地圍繞所述下羅拉(64), 其特征在于,所述主牽伸下羅拉(64)的直徑D至少為30mm,所述下皮圈(65) 圍繞所述主牽伸下羅拉(64)的圍繞角度a至少為140° 。
29. 如權利要求28所述的牽伸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皮圏 (68)配置有上皮圏引導裝置(75),該上皮圈引導裝置(75)這樣設計,使得所述上皮圈(68)在所述主牽伸下羅拉(64)的部分圓周 上圍繞所述主牽伸下羅拉(64)。
30. 如權利要求28或29所述的牽伸裝置,其特征在于,設置有 用于所述下皮圏(65)的額外的引導裝置(78),優(yōu)選為轉向橋,所 述引導裝置在主牽伸區(qū)域中的紗條流出側上面對輸出羅拉(70、 71 ), 并且所述引導裝置(78)這樣設置,使得引導纖維的下皮圈表面的平 均彎曲半徑大于所述主牽伸下羅拉(64)的半徑。
31. 如權利要求28-30中任一項所述的牽伸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下皮圏(65)在流入側上配置有流入引導裝置(77),優(yōu)選為轉 向橋,并且所述流入引導裝置(77)這樣設置,使得引導纖維的下皮 圈表面的平均彎曲半徑大于所述主牽伸下羅拉(64)的半徑。
32. 如權利要求28-31中任一項所述的牽伸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流入和/或流出引導裝置(77、 78)這樣設置,使得所述引導纖 維的下皮圈表面與所述上皮圏(68) —起形成基本平坦或稍微彎曲的引導表面。
33. 如權利要求28-32中任一項所述的牽伸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流入和/或流出引導裝置(77、 78)這樣設置,使得所述引導纖 維的下皮圏表面與所述上皮圏(68) —起至少在區(qū)段上形成彎曲的引導表面,所述引導表面具有與所述主牽伸下羅拉(64)的半徑相對應 的彎曲半徑。
34. 如權利要求28-33中任一項所述的牽伸裝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下皮圏裝置和所述上皮圏裝置之間通過凸起和凹陷或凹槽相 互接合形成形狀配合的引導,尤其是驅動連接,以避免至少部分相互 接觸的表面的滑動
35. 如權利要求28-34中任一項所述的牽伸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下羅拉(64)的直徑至少為40mm,優(yōu)選至少為50mm,并且所 述直徑小于100mm,優(yōu)選小于70mm。
36. 如權利要求28-35中任一項所述的牽伸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引導裝置(78)或多個引導裝置(77、 78)這樣設置,使得所述 下皮圈(65)圍繞大的下羅拉(64),圍繞角度a至少為140° ,優(yōu) 選地至少為180° 。
37. 如權利要求36所述的牽伸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下皮圏 (65)在大的下羅拉(64)上的圍繞角度a最大達到270° ,優(yōu)選最大為225° 。
38. 如權利要求28-37中任一項所述的牽伸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牽伸裝置是具有機械的或氣動的搓條裝置的搓條牽伸裝置。
39. 如權利要求28-38中任一項所述的牽伸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牽伸裝置配置有包芯紗線供給裝置(73)。
40. 如權利要求28-39中任一項所述的牽伸裝置,其特征在于, 用于所述牽伸裝置的羅拉的驅動裝置具有控制裝置,該控制裝置這樣 設計,使得用于生產花式芯紗的轉速變化是可能的。
41. 如權利要求28-40中任一項所述的牽伸裝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主牽伸下羅拉(64)的流出側上設置有搓條裝置(84)和/或 吸入羅拉(71),該吸入羅拉具有用于緊貼輸送紗條的穿孔表面或穿 孔承吸皮圈。
42. 如權利要求28-41中任一項所述的牽伸裝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紗條(39)的流出側上的所述上皮圏(69)內設置有引導裝置, 尤其是罩籠(75)。
43. 如權利要求42所述的牽伸裝置,其特征在于,設置有用于 罩籠(75)的操作裝置(74),通過此裝置可改變所述罩籠和所述下 羅拉(64)之間的距離。
44. 如權利要求42或43所述的牽伸裝置,其特征在于,設置有 墊片(85),其被插入所述罩籠(75)和所述下羅拉(64)之間,以 調整所述罩籠(75)和所述下羅拉(64)之間的距離。
45. 如權利要求28-44中任一項所述的牽伸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下皮圈(65)與所述下羅拉(64)形成形狀配合的驅動連接,所 述下皮圏(65)優(yōu)選具有內齒(81),該內齒與下羅拉(64)的外齒(63 )嚙合。
46. 如權利要求28-45中任一項所述的牽伸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下皮圏與所述上皮圏形成形狀配合的驅動連接,所述下皮圏優(yōu)選 具有外齒,該外齒與所述上皮圏的外齒相接合。
47. 如權利要求28-46中任一項所述的牽伸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上皮圏(68)與所述上羅拉(66)形成形狀配合的驅動連接,所 述上皮圏(68 )的內側優(yōu)選具有內齒(69 ),該內齒與所述上羅拉(66 )的外齒(67)相接合。
48. 如權利要求28-47中任一項所述的牽伸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下羅拉(64)與所述上羅拉(66)形成形狀配合的驅動連接,所 述下羅拉(64)優(yōu)選具有外齒(63),該外齒與所述上羅拉(66)的 外齒(67)相接合。
49. 如權利要求28-48中任一項所述的牽伸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下皮圈與所述上羅拉形成形狀配合的驅動連接,所述下皮圈優(yōu)選 具有外齒,該外齒與所述上羅拉的外齒相接合。
50. 如權利要求28-49中任一項所述的牽伸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下羅拉與所述上皮圈形成形狀配合的驅動連接,所述下羅拉優(yōu)選 具有外齒,該外齒與所述上皮圏的外齒相接合。
51. 如權利要求28-50中任一項所述的牽伸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下皮圈與所述上羅拉形成形狀配合的驅動連接,所述下皮圏優(yōu)選 具有外齒,該外齒與上羅拉的外齒相接合。
52. 如權利要求28-51中任一項所述的牽伸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主牽伸下羅拉帶有對于下皮圏具有最佳粘附性的塑料外層,優(yōu)選 是彈性體,特別是由天然橡膠和/或合成橡膠制成的橡膠。
53. 如權利要求52所述的牽伸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層的 厚度至少為0.5mm,優(yōu)選至少為lmm,并且所述厚度最多為10mm, 優(yōu)選最多為5mm。
54. 如權利要求28-53中任一項所述的牽伸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主牽伸下羅拉與相關的上羅拉的直徑比至少為1.2,尤其是至少 為1.5,特別是至少為1.8。
55.如權利要求1-54中任一項所述的牽伸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紡織機是噴氣式紡紗機、環(huán)錠紡紗機、漏斗式紡紗機、環(huán)路紡紗機 或離心紡紗機,或者是翼錠粗紡機。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紡紗機的牽伸裝置,其具有大的主牽伸下羅拉,所述牽伸裝置被設置成通過形狀配合的驅動(12a、22a、22b、32b)來避免在大的主牽伸下羅拉(10)和上皮圈裝置(50)之間的滑動。額外的皮圈(34)可部分地圍繞主牽伸下羅拉(10)。
文檔編號D01H5/00GK101548038SQ200780040704
公開日2009年9月30日 申請日期2007年9月3日 優(yōu)先權日2006年10月31日
發(fā)明者丹尼爾·迪特里希, 盧德克·馬利納, 安德烈亞斯·里謝 申請人:里特機械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