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模仿鞭炮聲響的破氣球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lǐng)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破氣球裝置。
多年來,鞭炮一直是過年、過節(jié)、開業(yè)大吉等喜慶場合必不可少的用品,劈靂啪啦的聲響會給人們帶來更加歡樂的氣氛,鞭炮雖然能給人們帶來喜慶,也會給人們帶來災(zāi)難,由鞭炮引起的火災(zāi)、傷亡事故履見不鮮,因此近年來全國許多城市紛紛禁止燃放鞭炮,隨之而來,“歡樂球”成為了鞭炮的替代產(chǎn)品,人們將吹起的氣球踩破、抓破發(fā)出響聲增加氣氛,由于要一個個地踩破抓破或以其它方式弄破氣球,不僅需費力氣,而且發(fā)出的聲音是間斷不均勻的,很難達到放鞭炮的聲音效果,這使得人們在歡樂的同時總是感到有些遺憾。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能模仿鞭炮聲響的破氣球裝置。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這樣實現(xiàn)的。一種模仿鞭炮聲響的破氣球裝置它包括殼體、刺球件、刺球件脫落控制器,所述刺球件脫落控制器安裝于所述殼體中,所述殼體上部內(nèi)面帶有氣球懸掛環(huán)。
所述刺球件可以包括刺針、刺針固定件、吊線、吊環(huán),所述吊線一端與刺針固定件連接,另一端與所述吊環(huán)連接,所述刺針固定件中間有孔。
所述刺球件脫落控制器可以包括遙控器、栓桿、固定安裝于殼體頂部內(nèi)面上的遙控接收器、二個栓桿插放耳,所述栓桿一端與所述遙控接收器的輸出端固定連接。
所述刺球件脫落控制器也可以包括栓桿、拉線、固定于殼體頂部內(nèi)面上的定滑輪和二個栓桿插放耳,所述拉線一端固定連接所述栓桿,另一端經(jīng)過定滑輪后伸出該裝置。
圖1是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結(jié)構(gòu)示意圖圖2是
圖1剖視示意圖圖3是本實用新型另一個實施例剖視示意圖如
圖1、2所示,殼體1底部開口,其頂部外面有掛環(huán)13,其頂部內(nèi)面上固定有遙控接收器2,所述遙控接收器輸出端固定連接一個栓桿3,所述栓桿3可在遙控接收器2的作用下插入、抽出栓桿插放耳4的插孔中。刺針固定件5上固定有尖朝下的刺針6,吊線7一端固定連接在刺針固定件5上,另一端連接一吊環(huán)8,所述刺針固定件5中間有孔9。所述殼體1頂部內(nèi)面上安裝有氣球懸掛環(huán)10,使用時,將掛有一串氣球的繩14通過孔9連接在氣球懸掛環(huán)10上(如
圖1所示),吊環(huán)8套在栓桿3上,栓桿3插在栓桿插放耳4的插孔中,只要使用遙控器給出信號,遙控接收器2就會發(fā)出動作將栓桿3抽回,這時吊環(huán)8脫出栓桿3,刺針固定件5在重力的作用下下落,其上的刺針6,不斷地扎破氣球,一連串的氣球逐漸地被扎破發(fā)出聲響、酷似放鞭炮的聲音,遙控器及遙控接收器可選用現(xiàn)有的產(chǎn)品,比如選用市場上已有的FF-7ups型產(chǎn)品等。殼體1頂面上的掛環(huán)13可使該裝置在使用時掛在門戶等任何地方。該裝置既不會發(fā)生危險,同時酷似鞭炮的聲響會給人們帶來喜慶氣氛。
本實用新型還可采用手動結(jié)構(gòu),如圖3所示,不用遙控器及遙控接收器2,將栓桿3連接在一根拉線12上,拉線12通過固定于殼體1頂部內(nèi)面上的定滑輪11,其另一端伸出該裝置。使用時,將刺針固定件5掛好,只要拉動拉線12,栓桿就會從栓桿插放耳4的孔中抽出,這樣也會達到如
圖1、2實施例一樣的效果。
權(quán)利要求1.一種模仿鞭炮聲響的破氣球裝置,其特征在于它包括殼體、刺球件、刺球件脫落控制器,所述刺球件脫落控制器安裝于所述殼體中,所述殼體上部內(nèi)面帶有氣球懸掛環(huán)。
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模仿鞭炮聲響的破氣球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刺球件包括刺針、刺針固定件、吊線、吊環(huán),所述吊線一端與刺針固定件連接,另一端與所述吊環(huán)連接,所述刺針固定件中間有孔。
3.如權(quán)利要求1或2所述的模仿鞭炮聲響的破氣球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刺球件脫落控制器包括遙控器、栓桿、固定安裝于殼體頂部內(nèi)面上的遙控接收器、二個栓桿插放耳,所述栓桿一端與所述遙控接收器的輸出端固定連接。
4.如權(quán)利要求1或2所述的模仿鞭炮聲響的破氣球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刺球件脫落控制器包括栓桿、拉線、固定于殼體頂部內(nèi)面上的定滑輪和二個栓桿插放耳,所述拉線一端固定連接所述栓桿,另一端經(jīng)過定滑輪后伸出該裝置。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模仿鞭炮聲響的破氣球裝置,它包括殼體、刺球件、刺球件脫落控制器,所述刺球件脫落控制器安裝于所述殼體中,所述殼體上部內(nèi)面帶有氣球懸掛環(huán)。該裝置能夠使氣球發(fā)出酷似鞭炮的聲響,給人們帶來更加喜慶的氣氛。
文檔編號A63H5/00GK2235309SQ9521167
公開日1996年9月18日 申請日期1995年5月24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1995年5月24日
發(fā)明者連亞平 申請人:連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