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電動玩具,尤其涉及一種垂直升降飛行器。
背景技術:
遙控飛碟類飛行玩具從面世以來一直為人們所喜愛,為滿足消費者需求,玩具廠商不斷開發(fā)各種遙控飛碟類飛行玩具模型并進行持續(xù)改進,以期制造出一種可穩(wěn)定飛行并易于控制的遙控飛碟類飛行玩具。目前市場上的遙控飛碟類飛行玩具普遍存在著飛行不穩(wěn)定且不易于操作的問題,飛行不穩(wěn)定的原因主要在于飛行時螺旋槳從靜止到旋轉產(chǎn)生了單向力造成遙控飛碟類飛行玩具在飛行時不能保持平衡狀態(tài),從而使飛行不穩(wěn)定。而不宜于操作則是由于目前市場上的遙控飛碟類飛行玩具的轉向機構多采用尾翼轉向結構,轉向控制部件和飛行控制部件不在一起,從而使操作難度加大。
此外,目前市場上的遙控飛碟類飛行玩具的下支架主要是沒有滾輪的腳架結構,這種結構最大的缺點在于安全性差。當遙控飛碟類飛行玩具降落時經(jīng)常還有較大的前沖力,并且由于遙控飛碟類飛行玩具并不總是與地面呈垂直方向著陸,下支架由于沒有滾輪而容易造成遙控飛碟類飛行玩具摔毀。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提供一種飛行平穩(wěn)、易于操作且安全性高的遙控飛碟類飛行玩具以克服現(xiàn)有技術的缺點十分必要。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飛行平穩(wěn)、易于操作且安全性高的遙控飛碟類飛行玩具。
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提供一種遙控飛碟類飛行玩具,包括骨架、產(chǎn)生升力裝置以及下支架,所述骨架包括控制電路板、動力源和主骨架,所述主骨架包括由主骨架上部、主骨架下部構成的中空的腔室和主支架,所述控制電路板和動力源電性相連并收容于所述中空的腔室內(nèi),所述產(chǎn)生升力裝置安裝在所述骨架頂部,所述下支架安裝在所述骨架底部。所述產(chǎn)生升力裝置包括一主傳動桿和一中空傳動桿,所述中空傳動桿的長度比所述主傳動桿的長度短,所述中空傳動桿為中空結構,且中空半徑大于所述主傳動桿半徑,所述主傳動桿從所述中空傳動桿的中空部位穿過,該主傳動桿一端固定一主螺旋槳,該主傳動桿另一端則安裝一主傳動桿齒輪,所述主傳動桿齒論能夠帶動主傳動桿旋轉進而帶動主螺旋槳旋轉,所述中空傳動桿上安裝一副螺旋槳,在所述中空傳動桿的靠近所述副螺旋槳的一側安裝一轉向部件和一中空傳動桿齒輪,所述中空傳動桿齒輪能夠帶動中空傳動桿做與所述主傳動桿旋轉方向相反的旋轉進而帶動副螺旋槳做與所述主螺旋槳旋轉方向相反的旋轉
所述下支架包括兩個首部滑輪和一個尾部滑輪,所述兩個首部滑輪分別安裝在一輪軸的兩端,所述輪軸安裝在所述骨架底部的前端,所述尾部滑輪安裝在所述骨架底部的后端。
所述動力源主電機、從電機和一轉向電機,所述動力源主電機、從電機和一轉向電機,所述主電機驅(qū)動所述主傳動桿齒輪,所述從電機驅(qū)動所述從電機,所述轉向電機與所述轉向部件相連,用于驅(qū)動該轉向部件。
所述產(chǎn)生升力裝置還可以包括一重心控制裝置,該重心控制裝置安裝在所述主傳動桿的位于靠近所述主螺旋槳的頂端。
所述主支架包括上機殼和下機殼,所述上機殼安裝在所述主支架上部的靠近尾部的一端,所述下機殼安裝在所述主支架下部的靠近頭部的一端。
所述主支架進一步包括一個垂直尾翼和兩個水平翼,所述垂直尾翼垂直安裝在所述上機殼的尾部,所述水平翼分別水平安裝在所述主支架的中部靠前的兩側。
所述骨架還包括直流電源,該直流電源安裝在所述主支架下部,該直流電源與所述控制電路板和所述動力源電性相連。
所述遙控器的技術為本領域一般技術人員公知,故不再贅述。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提供的這種遙控飛碟類飛行玩具采用主、副螺旋槳結構,且主、副螺旋槳可以相互方向旋轉,從而克服了單槳單方向旋轉引起的單向力使遙控飛碟類飛行玩具飛行不穩(wěn)定的缺點,而且在飛行過程中,副螺旋槳相對于主螺旋槳的反方向旋轉起到了動態(tài)制衡作用,與單一使用重心控制裝置平衡的結構相比能夠使玩具直升機飛行更平穩(wěn)。
而且,本發(fā)明提供的這種遙控飛碟類飛行玩具的轉向部件安裝在產(chǎn)生升力裝置上,從而使提供飛行動力的旋轉機構和控制轉向的轉向機構結合成一體,這樣的設計使得該玩具直升機更易于控制。
最后,本發(fā)明提供的這種遙控飛碟類飛行玩具采用了帶有滾輪的下支架,該遙控飛碟類飛行玩具降落時,不論是與地面水平還是與地面形成一角度降落,帶有滾輪的下支架的輪子都會通過滾動的方式為該遙控飛碟類飛行玩具提供一個緩沖,從而避免該遙控飛碟類飛行玩具的骨架與地面碰撞。因此,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該遙控飛碟類飛行玩具具有安全性高的優(yōu)點。
為使本發(fā)明更加容易理解,下面將結合附圖進一步闡述本發(fā)明一種遙控飛碟類飛行玩具的具體實施例。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遙控飛碟類飛行玩具機體的整體結構圖;
圖2為本發(fā)明遙控飛碟類飛行玩具機體的分解圖。
具體實施方式
圖1為本發(fā)明一種遙控飛碟類飛行玩具的機體整體結構圖,圖2為該遙控飛碟類飛行玩具的機體分解圖,為了更容易理解本發(fā)明,請同時參考上述兩圖。
本發(fā)明提供的一種遙控飛碟類飛行玩具,包括產(chǎn)生升力裝置1,骨架2和下支架3,產(chǎn)生升力裝置1安裝在骨架2上部,下支架3安裝在骨架2下部。
產(chǎn)生升力裝置1包括主傳動桿10,該主傳動桿10的一端(該實施例中為上端)用緊固件(圖未示)固定著主螺旋槳12。該主傳動桿10的軸身(圖未示)則穿過中空傳動桿11,所述中空傳動桿11為中空結構,且中空半徑大于所述主傳動桿10的軸身半徑,也即是說,主傳動桿10和中空傳動桿11可以互不干擾的各自旋轉。主傳動桿10的軸身長度要大于中空傳動桿11的長度,以便能夠露出該主傳動桿10的另一端(該實施例中為下端),該主傳動桿10的另一端(下端)安裝主傳動桿齒輪14,該主傳動桿齒輪14旋轉時,能夠帶動主傳動桿10旋轉,進而也就帶動主螺旋槳12旋轉。
所述中空傳動桿11上用緊固件(圖未示)固定著副螺旋槳13,在靠近該副螺旋槳13的一側(該實施例中為下側)安裝轉向部件16,在該轉向部件16的下部則安裝中空傳動桿齒輪15,該中空傳動桿齒輪15旋轉時,能夠帶動中空傳動桿11旋轉,進而也就帶動副螺旋槳12旋轉。
所述產(chǎn)生升力裝置1還可以包括一重心控制裝置17,該重心控制裝置17安裝在所述主傳動桿10的靠近所述主螺旋槳12的頂端。
所述骨架2包括控制電路板20,動力源21和主骨架22。所述主骨架22包括主骨架上部220、主骨架下部221和主支架222,該主骨架上部220和主骨架下部221扣合在一起組成一中空的腔室(圖未示),中空的腔室內(nèi)安裝所述控制機構20和動力源21,且控制機構20和動力源21電性相連。在主骨架上部220和主骨架下部221的中部各有一孔,孔的大小以能夠容納所述中空傳動桿11在其內(nèi)自由旋轉為準,所述中空傳動桿11穿入上述兩孔,而所述主傳動桿10則貫穿所述中空傳動桿11從所述主骨架下部221的孔內(nèi)穿出,然后安裝所述主傳動桿齒輪14,也即是說,所述主骨架下部220和所述主骨架下部221組成的中空的腔室不僅收容了所述控制機構20和所述動力源21,還同時固定主傳動桿10和中空傳動桿11于其中部,而該中空的腔室則安裝在所述主支架222上,由此,產(chǎn)生升力裝置1便安裝在骨架2上了。
所述動力源21包括主電機210,從電機211和轉向電機212。主電機210通過一大馬達銅齒輪(圖未示)與所述主傳動桿齒輪14嚙合,而從電機211則通過另一大馬達銅齒輪(圖未示)與所述中空傳動桿齒輪15嚙合,上述兩個大馬達裝載方向相反,在本實施例中,主電機210頭部向下,從電機211頭部向上,由此,上述兩個大馬達同時運作時,旋轉方向互逆,從而也就使所述主傳動桿10和所述中空傳動桿11的旋轉方向互逆,也就使所述主螺旋槳12和副螺旋槳13旋轉方向互逆。上述兩個大馬達都安裝在所述主骨架上部220和所述主骨架下部221組成的中空的腔室內(nèi),而它們的頭部都位于所述中空的腔室的外部,以便和各自的齒輪相嚙合。所述轉向電機212安裝在所述主骨架下部221上,其馬達頭(圖未示)伸出所述主骨架上部220,以便能夠連接并驅(qū)動所述轉向部件16。
所述主支架222包括主支架2220、上機殼2221、下機殼2222。所述上機殼2221安裝在所述主支架2220上部靠近尾部的一端,而所述下機殼2222則安裝在所述主支架2220下部靠近頭部的一端。所述主支架222還可以進一步包括一垂直尾翼2223和兩個水平翼2224,所述垂直尾翼2223安裝在所述上機殼2221的尾部,所述兩個水平翼2224則分別安裝在所述主支架2220中部靠前的兩側,在本實施例中,安裝在所述主骨架上部220和主骨架下部221組成的中空的腔室的下部。垂直尾翼2223和水平翼2224的作用是保持機體的平衡。
所述骨架2還包括直流電源23,該直流電源23安裝在所述下機殼2222內(nèi),并且與所述控制電路板20和所述動力源21電性相連。
所述下支架3包括兩個首部滑輪30和一個尾部滑輪32,所述兩個首部滑輪30分別安裝在一輪軸31上,而該輪軸31則橫向安裝在所述下機殼2222的底部,尾部滑輪32安裝在主支架2220的底部的尾端。
所述遙控器技術為本領域一般技術人員公知,故不再贅述,也沒有提供相關附圖。
本發(fā)明提供的這種遙控飛碟類飛行玩具飛行時,所述主螺旋槳12和所述副螺旋槳13在各自的馬達帶動下互逆旋轉,從而使該遙控飛碟類飛行玩具飛行平穩(wěn)且飛行穩(wěn)定。轉向部件16就是產(chǎn)生升力裝置1的組成部件,這樣的設計使該遙控飛碟類飛行玩具的控制更加容易。降落時,帶有滾輪的下支架提供的滾動緩沖提高了該遙控飛碟類飛行玩具的安全性。
以上所揭露的僅為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而已,當然不能以此來限定本發(fā)明之權利范圍,因此依本發(fā)明申請專利范圍所作的等同變化,仍屬本發(fā)明所涵蓋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