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網球自主練習系統(tǒng),其特征是包括有:
光控單元,其朝向預設發(fā)球區(qū)發(fā)出光線,以改變拋送到預設發(fā)球區(qū)中的練習球的顏色;
識別單元,其朝向默認發(fā)球區(qū)中的練習球發(fā)出雷射光或電磁波,以監(jiān)測練習球在預設發(fā)球區(qū)中拋送的反射波時間;
嵌入式處理單元,其與識別單元電連接,嵌入式處理單元是接受識別單元的反射波時間,當反射波時間由逐漸減少到開始增加,即發(fā)出擊球信號;
碰球單元,其與嵌入式處理單元電連接,碰球單元是接受嵌入式處理單元的擊球信號,轉換為可見或可聽的提示信息。
2.根據權利要求書1所述的網球自主練習系統(tǒng),其特征,練習球是由樹脂制成,其內側披覆有混合熒光粉,混合熒光粉的成分及比例為銪激活的氧化釔∶銪激活的鋁酸鋇鎂=3.2∶6.8。
3.根據權利要求書2所述的網球自主練習系統(tǒng),其特征,銪激活的氧化釔的成分為YAG熒光粉,其化學式為Y3A15012,銪激活的鋁酸鋇鎂的成分為Nitride熒光粉,其化學式為MSi2-xAlx02+xN2-x:R(M與R分別代表1個以上的元素)。
4.根據權利要求書2或3所述的網球自主練習系統(tǒng),其特征,光控單元是藍光雷射,其發(fā)出波長為457.5到460nm的藍色光以與混色熒光粉反應而發(fā)出黃色光。
5.根據權利要求書1到3中任項所述的網球自主練習系統(tǒng),其特征,識別單元的雷射光是波長大在630nm的紅光雷射。
6.根據權利要求書4所述的網球自主練習系統(tǒng),其特征,識別單元的雷射光是波長大在63Onm的紅光雷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