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新型的拼圖魔方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新型的拼圖魔方,它涉及益智玩具【技術領域】。其特征在于它包含魔方本體(1)、移動式拼圖面板(2)、移動拼圖塊(3)、移動軌道槽(4)、移動塊安裝口(5),所述的魔方本體(1)六面其中一面為移動式拼圖面板(2),移動式拼圖面板(2)的內(nèi)部移動軌道槽(4),移動軌道槽(4)一角設置有移動塊安裝口(5),移動軌道槽(4)內(nèi)卡接有移動拼圖塊(3)。它結構簡單,集合了傳統(tǒng)的魔方和移動拼圖游戲,將兩者巧妙的結合在一起,增加傳統(tǒng)魔方的趣味性,更加新穎。
【專利說明】一種新型的拼圖魔方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益智玩具【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新型的拼圖魔方。
【背景技術】:
[0002]魔方,又叫魔術方塊,也稱魯比克方塊。是匈牙利布達佩斯建筑學院厄爾諾?魯比克教授在1974年發(fā)明的。魔方系由富于彈性的硬塑料制成的6面正方體。魔方與中國人發(fā)明的“華容道”,法國人發(fā)明的“獨立鉆石”一塊被稱為智力游戲界的三大不可思議。而魔方受歡迎的程度更是智力游戲界的奇跡。但是現(xiàn)有的魔方對于一般人只能夠進行單純的旋轉(zhuǎn)拼湊,對于多數(shù)人只能夠拼湊出一面,在大多數(shù)人看來可玩性不大。
實用新型內(nèi)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新型的拼圖魔方,它結構簡單,集合了傳統(tǒng)的魔方和移動拼圖游戲,將兩者巧妙的結合在一起,增加傳統(tǒng)魔方的趣味性,更加新穎。
[0004]為了解決【背景技術】所存在的問題,本實用新型是采用以下技術方案:它包含魔方本體1、移動式拼圖面板2、移動拼圖塊3、移動軌道槽4、移動塊安裝口 5,所述的魔方本體I六面其中一面為移動式拼圖面板2,移動式拼圖面板2的內(nèi)部移動軌道槽4,移動軌道槽4一角設置有移動塊安裝口 5,移動軌道槽4內(nèi)卡接有移動拼圖塊3。
[0005]所述的移動拼圖塊3包含圖案移動塊6和中心可拆卸移動塊7,所述的圖案移動塊6底部設置有防脫限位塊6-1,所述的中心可拆卸移動塊7底部設置有球形卡接塊7-1。
[0006]本實用新型使用方法:首先將帶有字母圖案的面板拼湊在同一面上,然后將中間的中心可拆卸移動塊7拔出,然后并可以左右上下平移圖案移動塊6,使他們按照字母排列循序依次排列起來即可。
[0007]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它結構簡單,集合了傳統(tǒng)的魔方和移動拼圖游戲,將兩者巧妙的結合在一起,增加傳統(tǒng)魔方的趣味性,更加新穎。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8]圖1是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0009]圖2是本實用新型移動軌道槽4俯視圖;
[0010]圖3是本實用新型移動軌道槽4的截面圖;
[0011]圖4是本實用新型圖案移動塊6結構示意圖; [0012]圖5是本實用新型中心可拆卸移動塊7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3]參看圖1-5,本【具體實施方式】采用以下技術方案:它包含魔方本體1、移動式拼圖面板2、移動拼圖塊3、移動軌道槽4、移動塊安裝口 5,所述的魔方本體I六面其中一面為移動式拼圖面板2,移動式拼圖面板2的內(nèi)部移動軌道槽4,移動軌道槽4 一角設置有移動塊安裝口 5,移動軌道槽4內(nèi)卡接有移動拼圖塊3。
[0014]所述的移動拼圖塊3包含圖案移動塊6和中心可拆卸移動塊7,所述的圖案移動塊6底部設置有防脫限位塊6-1,所述的中心可拆卸移動塊7底部設置有球形卡接塊7-1。
[0015]本【具體實施方式】使用方法:首先將帶有字母圖案的面板拼湊在同一面上,然后將中間的中心可拆卸移動塊7拔出,然后并可以左右上下平移圖案移動塊6,使他們按照字母排列循序依次排列起來即可。
[0016]本【具體實施方式】具有以下有益效果:它結構簡單,集合了傳統(tǒng)的魔方和移動拼圖游戲,將兩者巧妙的結合在一起,增加傳統(tǒng)魔方的趣味性,更加新穎。
【權利要求】
1.一種新型的拼圖魔方,其特征在于它包含魔方本體(I)、移動式拼圖面板(2)、移動拼圖塊(3)、移動軌道槽(4)、移動塊安裝口(5),所述的魔方本體(I)六面其中一面為移動式拼圖面板(2),移動式拼圖面板(2)的內(nèi)部移動軌道槽(4),移動軌道槽(4) 一角設置有移動塊安裝口(5),移動軌道槽(4)內(nèi)卡接有移動拼圖塊(3)。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型的拼圖魔方,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移動拼圖塊(3)包含圖案移動塊(6)和中心可拆卸移動塊(7),所述的圖案移動塊(6)底部設置有防脫限位塊(6-1),所述的中心可拆卸移動塊(7)底部設置有球形卡接塊(7-1)。
【文檔編號】A63F9/08GK203803093SQ201420100637
【公開日】2014年9月3日 申請日期:2014年3月5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3月5日
【發(fā)明者】余科 申請人: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