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用于健身娛樂的運動圈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健身娛樂用的娛樂裝置。
背景技術:
手推運動圈(鐵環(huán))是一種非常普遍的娛樂健身玩具,它具有成本低下、不限地形、不限地點的優(yōu)點,雖然玩耍時非常簡單,但是對人的運動、大腦的協調性具有非常大的作用,特別是對于小孩的大腦協調性訓練具有非常大的作用,且運動時需要手、腳、大腦的同時運動。但是這些鐵環(huán)都直接由鋼圈圍成,相對非常簡單,長時間玩耍后感覺非常單調,趣味性不是很強。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設計了一種用于健身娛樂的運動圈,它具有運動簡單、趣味性強的優(yōu)點。本實用新型由運動圈1、操控桿2組成,運動圈由金屬外圈1-1、外內圈1-2、數片扇葉1-3、內圈1-4、中心圓1-5、發(fā)光元件1-6、音樂盒1-7組成,外內圈1-2固定在金屬外圈1-1內,數片扇葉1-3均勻分布在外內圈1-2的內壁上,扇葉1-3的另一端與內圈1-4相固定連接,中心圓1-5固定在運動圈1的中心處并固定在內圈1-4的內壁上,發(fā)光元件1-6和音樂盒1-7固定在中心圓1-5的內部;操控桿2由金屬凹鉤2-1和塑料桿2-2、把手2-3組成,金屬凹鉤2-1的一端與塑料桿2-2的一端相連接并能調節(jié)長度,塑料桿2-2的另一端與把手2-3相連接。本實用新型由金屬凹鉤2推動運動圈1滾動,在滾動過程中由于震動可以使發(fā)光元件1-6閃亮發(fā)光,音樂盒1-7發(fā)出音樂聲,本實用新型可以大大增強運動圈的趣味性、可玩性,而且可以根據需要變換不同的扇葉1-3調換不同的圖案,使得本實用新型外形更美觀。本實用新型既能健身,又能播放音樂具有極強的趣味性、娛樂性。
圖1是本實用新型中運動圈1的結構示意圖,圖2是圖1的A-A向視圖,圖3是本實用新型中金屬凹鉤2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本具體實施方式
由運動圈1、操控桿2組成,運動圈由金屬外圈1-1、外內圈1-2、數片扇葉1-3、內圈1-4、中心圓1-5、發(fā)光元件1-6、音樂盒1-7組成,外內圈1-2固定在金屬外圈1-1內,四片扇葉1-3均勻分布在外內圈1-2的內壁上,扇葉1-3的另一端與內圈1-4相固定連接,中心圓1-5固定在運動圈1的中心處并固定在內圈1-4的內壁上,發(fā)光元件1-6和音樂盒1-7固定在中心圓1-5的內部;操控桿2由金屬凹鉤2-1和塑料桿2-2、把手2-3組成,金屬凹鉤2-1的一端與塑料桿2-2的一端相連接并能調節(jié)長度,塑料桿2-2的另一端與把手2-3相連接。本實用新型由金屬凹鉤2推動運動圈1滾動,在滾動過程中由于震動可以使發(fā)光元件1-6閃亮發(fā)光,音樂盒1-7發(fā)出音樂聲,并且發(fā)光元件1-6和音樂盒1-7在中心圓1-5的內部可以自由滾動,增強了趣味性。本實用新型可以大大增強運動圈的趣味性、可玩性,而且可以根據需要變換不同的扇葉1-3調換不同的圖案,使得本實用新型外形更美觀。本實用新型既能健身,又能播放音樂具有極強的趣味性、娛樂性。
權利要求1.一種用于健身娛樂的運動圈,它由運動圈(1)、操控桿(2)組成,其特征在于運動圈由金屬外圈(1-1)、外內圈(1-2)、數片扇葉(1-3)、內圈(1-4)、中心圓(1-5)、發(fā)光元件(1-6)、音樂盒(1-7)組成,外內圈(1-2)固定在金屬外圈(1-1)內,數片扇葉(1-3)均勻分布在外內圈(1-2)的內壁上,扇葉(1-3)的另一端與內圈(1-4)相固定連接,中心圓(1-5)固定在運動圈(1)的中心處并固定在內圈(1-4)的內壁上,發(fā)光元件(1-6)和音樂盒(1-7)固定在中心圓(1-5)的內部;操控桿(2)由金屬凹鉤(2-1)和塑料桿(2-2)、把手(2-3)組成,金屬凹鉤(2-1)的一端與塑料桿(2-2)的一端相連接并能調節(jié)長度,塑料桿(2-2)的另一端與把手(2-3)相連接。
專利摘要一種用于健身娛樂的運動圈,它涉及一種健身娛樂用的娛樂裝置。運動圈由金屬外圈(1-1)、外內圈(1-2)、數片扇葉(1-3)、內圈(1-4)、中心圓(1-5)、發(fā)光元件(1-6)、音樂盒(1-7)組成,外內圈(1-2)固定在金屬外圈(1-1)內,數片扇葉(1-3)均勻分布在外內圈(1-2)的內壁上,扇葉(1-3)的另一端與內圈(1-4)相固定連接,發(fā)光元件(1-6)和音樂盒(1-7)固定在中心圓(1-5)的內部。本實用新型可以大大增強運動圈的趣味性、可玩性,而且可以根據需要變換不同的扇葉(1-3)調換不同的圖案,使得本實用新型外形更美觀。本實用新型既能健身,又能播放音樂具有極強的趣味性、娛樂性。
文檔編號A63H33/00GK2897366SQ20062001213
公開日2007年5月9日 申請日期2006年4月19日 優(yōu)先權日2006年4月19日
發(fā)明者曹甲乙 申請人:曹甲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