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固定于桌面并適用于不同大小桌面的舒適感桌布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可固定于桌面并適用于不同大小桌面的舒適感桌布,包括桌布本體(1),所述桌布本體(1)朝著桌面的一側縫制有搭扣(2),所述搭扣(2)至少包括第一搭扣(21)及第二搭扣(22),第一搭扣(21)及第二搭扣(22)的位置分別對應于布所鋪設的不同大小桌子的桌腳處,桌布本體(1)還包括獨立設置的綁帶(3),該綁帶(3)穿過第一搭扣(21)或者第二搭扣(22)并系于對應大小的桌子的桌腳。所述桌布本體(1)由織物制成,所述織物由經(jīng)線和緯線相互浮沉交織而成。本設置的桌布使用方便,且本設置無多余綁帶設置,減少成本。本發(fā)明具有極大的舒適感與自由動感。
【專利說明】可固定于桌面并適用于不同大小桌面的舒適感桌布
(-)【技術領域】
[0001 ]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布制品,尤其是一桌布。
(二)【背景技術】
[0002]桌布作為生活中的必備品,經(jīng)常出現(xiàn)在各種桌面上,由于桌布上花紋形態(tài)各異大大提高了可欣賞度,愉悅人們的心情,然而,通常都是將桌布直接置鋪設于桌面上,如此沒有固定裝置使得人們不小心拉扯到桌布時會帶動桌面上的擺放物一起滑落,造成不必要的麻煩與損失。且不具有舒適感與自由動感。
(三)
【發(fā)明內(nèi)容】
[0003]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不足,提供一種能較好地固定于桌面并適用于不同大小桌面的桌布。
[0004]本發(fā)明的目的是這樣實現(xiàn)的:一種可固定于桌面并適用于不同大小桌面的舒適感桌布,包括桌布本體,所述桌布本體朝著桌面的一側縫制有搭扣,所述搭扣至少包括第一搭扣及第二搭扣,所述第一搭扣及第二搭扣的位置分別對應于布所鋪設的不同大小桌子的桌腳處,所述桌布本體還包括獨立設置的綁帶,該綁帶穿過第一搭扣或者第二搭扣并系于對應大小的桌子的桌腳,所述桌布本體由織物制成,所述織物由經(jīng)線和緯線相互浮沉交織而成,經(jīng)線和緯線中的一種為彈力包覆紗,所述的彈力包覆紗由位于中心的氨綸絲和包覆在所述的氨綸絲上的多根尼龍低彈絲組成。
[0005]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
[0006]1、本設置的桌布即可固定于桌面又可適用于不同大小的桌面,使用方便,且本設置無多余綁帶設置,減少成本的同時也避免因多余的綁帶懸掛著而影響美觀。
[0007]2、本發(fā)明具有極大的舒適感與自由動感。
(四)【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8]圖1為本發(fā)明桌布朝著桌面的一側的示意圖;
[0009]圖中:
[0010]桌布10
[0011]布I
[0012]搭扣2
[0013]第一搭扣21
[0014]第二搭扣22
[0015]綁帶3。
(五)【具體實施方式】
[0016]如圖1,一種桌布10包括桌布本體1,可鋪設于不同大小的桌子的桌面上(未圖示),圖1中所示虛線為大致示意對應桌子的桌面大小,其中所述桌布本體I朝著桌面的一側縫制有搭扣2,所述搭扣2至少包括第一搭扣21及第二搭扣22,所述第一搭扣21及第二搭扣22的位置分別對應于桌布10所鋪設的不同大小桌子的桌腳處。
[0017]所述桌布本體I還包括獨立設置的綁帶3,實際使用時,根據(jù)實際桌面的大小,將所述綁帶3穿過第一搭扣21或者第二搭扣22并系于對應大小的桌子的桌腳,使得桌布與桌子相對固定,避免人們不小心拉扯到桌布時會帶動桌面上的擺放物一起滑落,從而減少不必要的麻煩與損失。需要更換桌布時,解開系于桌腳的綁帶3取走桌布即可。本設置的桌布即可固定于桌面又可適用于不同大小的桌面,使用方便,且本設置無多余綁帶3設置,減少成本的同時也避免因多余的綁帶懸掛著而影響美觀。
[0018]所述桌布本體I由織物制成,所述織物由經(jīng)線和緯線相互浮沉交織而成,經(jīng)線和緯線中的一種為彈力包覆紗,所述的彈力包覆紗由位于中心的氨綸絲和包覆在所述的氨綸絲上的多根尼龍低彈絲組成。
【權利要求】
1.一種可固定于桌面并適用于不同大小桌面的舒適感桌布,包括桌布本體(1),其特征在于:所述桌布本體(I)朝著桌面的一側縫制有搭扣(2),所述搭扣(2)至少包括第一搭扣(21)及第二搭扣(22),所述第一搭扣(21)及第二搭扣(22)的位置分別對應于布所鋪設的不同大小桌子的桌腳處,所述桌布本體(I)還包括獨立設置的綁帶(3),該綁帶(3)穿過第一搭扣(21)或者第二搭扣(22)并系于對應大小的桌子的桌腳,所述桌布本體(I)由織物制成,所述織物由經(jīng)線和緯線相互浮沉交織而成,經(jīng)線和緯線中的一種為彈力包覆紗,所述的彈力包覆紗由位于中心的氨綸絲和包覆在所述的氨綸絲上的多根尼龍低彈絲組成。
【文檔編號】A47G11/00GK103654068SQ201210378653
【公開日】2014年3月26日 申請日期:2012年9月21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9月21日
【發(fā)明者】吳孟濤 申請人:吳孟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