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電動吸塵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具有塵埃分離部、電動風機、從所述塵埃分離部至所述電動風機形成的吸氣風道的電動吸塵器。
背景技術:
至今已有利用電動風機的驅動產生負壓,通過該負壓將塵埃等吸入進行捕集的電動吸塵器。
一般來說,電動吸塵器的結構為,電動風機配置在構成吸塵器本體外壁的本體殼體的后部內,該電動風機的吸氣口朝向前方。另外,在電動風機的前方設有集塵過濾器和集塵容器等捕集構件,電動風機使該集塵容器內變成負壓,使塵埃聚集在集塵容器內。
但是,上述結構的電動吸塵器,存在電動風扇的風扇旋轉所產生的噪音非常嘈雜這樣的問題。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能減小風扇旋轉產生的噪音的電動吸塵器。
本
發(fā)明內容
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1的電動吸塵器,包括設置在本體殼體前部的空氣吸氣口;與該吸氣口連通的塵埃分離部;以及設置在后部的電動風機,形成從所述塵埃分離部至所述電動風機的吸氣風道,其特征在于,在與所述電動風機的吸氣口相對的所述吸氣風道上配置有隔音構件,該隔音構件的比重比構成所述本體殼體的材料的比重大且具有比所述吸氣口的投影面寬大的面。
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5的電動吸塵器,包括設置在本體殼體前部的空氣吸氣口;與該吸氣口連通的塵埃分離部;以及設置在后部的電動風機,形成從所述塵埃分離部至所述電動風機的吸氣風道,其特征在于,將比重比構成所述本體殼體的材料的比重大且具有比所述電動風機的吸氣口的投影面寬大的面的電池,中介有對與所述電動風機的吸氣口相對的所述吸氣風道劃分的壁部進行配置。
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8的電動吸塵器,包括設置在本體殼體前部的空氣吸氣口;與該吸氣口連通的塵埃分離部;以及設置在后部的電動風機,形成從所述塵埃分離部至所述電動風機的吸氣風道,其特征在于,將所述電動風機朝下傾斜配置,以使所述吸氣口朝下方且朝向斜前方,形成與所述吸氣口相對且對所述吸氣風道的底部進行劃分的底壁部,在該底壁部的下面配置了用于驅動所述電動風機的電池。
附圖的簡單說明
圖1是表示本發(fā)明的實施例的電動吸塵器本體結構的縱剖視圖。
圖2是表示本發(fā)明的電動吸塵器的立體圖。
圖3是表示第2實施例的電動吸塵器的說明圖。
圖4是表示第3實施例的電動吸塵器的說明圖。
圖5是表示下殼的說明圖。
圖6是表示電動風機的吸氣口的投影面的說明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以下,參照附圖對本發(fā)明的電動吸塵器的實施例進行說明。
圖2中,1是電動吸塵器本體(電動吸塵器),2是與電動吸塵器本體1的前面可拆裝地連接的蛇腹狀的軟管,3是設置在軟管2前端的手操作管,4是可拆裝地與手操作管3連接的伸縮式的延長管,5是可拆裝地與延長管4的前端連接的吸入口體。
電動吸塵器本體1如圖1所示,具有本體殼體17,本體殼體17包括設有作為前輪的轉輪11和后輪12的樹脂制的下殼13;設置在該下殼13上的樹脂制的上殼14;具有借助鉸鏈部15可開閉地設置在上殼14上的抓手16a的樹脂制上蓋16。另外,在電動吸塵器本體1的前部,吸氣口18由上蓋16的一部分形成,軟管2可拆裝地與該吸氣口18連接。
而且,在電動吸塵器本體1的前部,吸氣口18的下方由上殼14的一部分形成平坦的載放部14a,杯狀的集塵容器19可拆裝地載放在該載放部14a內。另外,在電動吸塵器本體1內的后部配置有電動風機20。電動風機20的吸氣口20a朝下側且朝前側地傾斜配置。另外,在電動吸塵器本體1內,在電動風機20的下方位置配置有驅動該電動風機20的電池(隔音構件電池組)21。
電池21由1個蓄電池構成,但也可由多個單蓄電池以及將這些多個單蓄電池組裝起來的罩子構成的電池組。另外,電池21隔著后敘的橫壁(底壁部)14d與電動風機20的吸氣口20a相對地配置。換言之,電池21與電動風機20的吸氣口20a相對地配置。
而且,電池21的上面21k和橫壁14d如圖6所示,具有比將電動風機20的吸氣口20a沿著該吸氣口20a的中心軸線L的方向朝其上面21k投影時的投影面Sa、Sb0大的面積。另外,電池(電池本體)21的比重比構成本體殼體17的樹脂的比重大。
在下殼13設有收放空間13b,該收放空間13b在底面形成有用于更換電池21等的收放口13a。該收放口13a由電池蓋22可開閉。另外,在下殼13的上面形成圖5所示的開口13c,上壁即收放壁13d與該開口13c一體地形成。而且,在下殼13的底面與后面的角部形成充電凹部13c,收放有電池21的狀態(tài)下可進行充電的充電器(未圖示)的接點部(未圖示)位于該處。
在上蓋16形成與集塵容器19的上部開口19a連通的第1吸氣風道23。
另外,在本體殼體17內形成有第2吸氣風道24和第3吸氣風道25,第2吸氣風道24上面具有開口24a并朝上下延伸,第3吸氣風道25與該第2吸氣風道24連通且與電動風機20的吸氣口20a連通。第2吸氣風道24的開口24a與上蓋1 6的第1吸氣風道23連通,其開口24a設有過濾器26。第2吸氣風道24由與上殼14一體形成的縱壁14b、14c等劃分形成,第3吸氣風道25由與上殼14一體形成的橫壁14d等劃分形成。另外,該橫壁14d劃分形成第3吸氣風道25的底部。如圖5所示,該橫壁14d的一部分堵塞下殼13的開口13c,同時與電池21的外面(上面)21k接觸。
電動風機20由形成開口27a的電動風機蓋27覆蓋,同時由防振橡膠28吸收振動。
下面,對上述實施例的電動吸塵器的動作進行說明。
當電動風機20驅動,第2吸氣風道25及第1吸氣風道24成為負壓,該負壓通過上蓋16的第1吸氣風道23及集塵容器19的上部開口19a使集塵容器19內成為負壓,塵埃與空氣一起在該負壓的作用下從吸氣口體5吸入,該吸入的塵埃及空氣通過延長管4及軟管2吸入上蓋16的連接口18。吸入該連接口18的塵埃及空氣被導入集塵容器19內。
導入集塵容器19內的空氣及塵埃形成渦流沿集塵容器19的周壁流動,成為渦流流動時,塵埃與空氣分離,塵埃逐漸聚集在集塵容器19的底部。即,集塵容器19具有將塵埃從空氣中進行分離的塵埃分離部的功能和將分離后的塵埃進行聚集的集塵部的功能。
被分離后的空氣從集塵容器19的上部開口19a通過上蓋16的第1吸氣風道23朝本體殼體17的第2吸氣風道24及第3吸氣風道25吸引,進一步朝電動風機20的吸氣口20a吸引。
朝電動風機20的吸氣口20a吸引的空氣從電動風機蓋27的開口27a排出,進一步從設置在后輪12側方的未圖示的排氣口朝外面排出。
電池21通過利用比重比構成本體殼體17的樹脂的比重大的材料(比如,鐵、鋁、煤焦油、橡膠等)構成的蓋子(隔音構件)對電池21的外壁進行覆蓋,能高效地遮斷和衰減從電動風機20的吸氣口20a放出的風扇的旋轉引起的噪音。
而且,即使是由比重輕的蓋子覆蓋電池21,因電池本體比重大,且厚度(圖1中上下方向的高度)也充分,故電池21能有效地遮斷和衰減從電動風機20的吸氣口20a放出的噪音。因此,從吸塵器本體1的底部泄漏的噪聲小,成為安靜的電動吸塵器。
但是,吸入第1吸氣風道23內的空氣沿橫壁14d流向電動風機20的吸氣口20a,因而通過該橫壁14d對電池21進行冷卻,因該空氣未對電動風機20進行冷卻,故其溫度低,因而能對電池21進行充分的冷卻。而且,通過橫壁14d的一部分與電池21的外面21k接觸,可提高其冷卻效率。
另外,朝第3吸氣風道25流動的風量與吸引塵埃的風量相同,故能以大的風量對橫壁14d進行冷卻。這樣,電池21的冷卻更為充分。
而且,使電動風機20傾斜,并配置成為一側與電池21抵接的狀態(tài),因而能降低吸塵器本體1的高度,而且通過從第3吸氣風道25朝電動風機20的吸氣口20a吸引的空氣的流動方向不發(fā)生大的變化,可減小風道阻力。
另外,橫壁14d與構成本體殼體17一部分的上殼14為分體構件,同時其材料也可是比構成本體殼體17的樹脂(比如,ABS和PP等)的比重大的材料(比如,硬鋁、鋁、鐵、鉛等,比本體殼體17的樹脂傳熱性高的材料)。通過采用比構成本體殼體17的樹脂比重大的材料(隔音構件),與吸氣口20a相對的部位能有效地對由電動風機20驅動的風扇的旋轉引起的噪音進行遮斷(衰減)。此時,使用的材料可以是厚度為3mm左右的薄壁薄片,因而不會成為對電動吸塵器本體1的總重量產生不良影響的重物,可進行隔音。
而且,該重的材料傳熱性好,因而能進一步提高對電池21的冷卻效果。
上述實施例中,電動風機20是傾斜配置的,但即使不使該電動風機20傾斜并使其吸氣口20a朝下配置,因與該吸氣口20a相對的位置具有電池21,故能可靠地對風扇的噪音進行遮斷和衰減,該噪音不會從吸塵器本體1的底部通過地板等擴散,能實現安靜的電動吸塵器。
圖3表示實施例2的電動吸塵器本體1,該電動吸塵器本體1中,在橫壁14d上形成開口14e,利用電池21的外面21k對該開口14e進行堵塞,同時對第3吸氣風道25進行劃分,朝第3吸氣風道25流動的空氣與電池21的外面21k直接接觸而進行冷卻。即,由電池21構成第3吸氣風道25的一部分,將電池21與電動風機20的吸氣口20a直接相對。由此,能進一步提高電池21的冷卻效率。
該場合,橫壁14d的開口14e也是由電池21的外面21k堵塞,故電動風機20的風扇的噪音被電池21遮斷和衰減,故與實施例1相同,從吸塵器本體1的底部泄漏的噪音很小。
圖4表示實施例3的電動吸塵器。該實施例3中,將與橫壁14d的開口14e相對的電池組21的外面21k的一個側面21f做成金屬(比本體殼體17的樹脂傳熱性好的構件)。由此,通過該一個側面21f的金屬(隔音構件)對噪音進行遮斷或衰減,因而能使從吸塵器本體1的底部泄漏的噪音更小。不過,也可僅使與橫壁14d的開口14e相對的電池21的外面21k的一部分做成金屬性。
發(fā)明的效果本發(fā)明能減小電動風機的風扇產生的噪音。
權利要求
1.一種電動吸塵器,包括設置在本體殼體前部的空氣吸氣口;與該吸氣口連通的塵埃分離部;以及設置在后部的電動風機,形成從所述塵埃分離部至所述電動風機的吸氣風道,其特征在于,在與所述電動風機的吸氣口相對的所述吸氣風道上配置有隔音構件,該隔音構件比構成所述本體殼體的材料比重大且具有比所述吸氣口的投影面寬大的面。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吸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隔音構件是用于驅動所述電動風機的電池。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吸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隔音構件構成所述吸氣風道的一部分壁面。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動吸塵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壁面設有開口,通過該開口將作為所述隔音構件的電池與所述電動風機的吸氣口相對,利用所述電池的一部分將所述開口堵塞。
5.一種電動吸塵器,包括設置在本體殼體前部的空氣吸氣口;與該吸氣口連通的塵埃分離部;以及設置在后部的電動風機,形成從所述塵埃分離部至所述電動風機的吸氣風道,其特征在于,將比重比構成所述本體殼體的材料的比重大且具有比所述電動風機的吸氣口的投影面寬大的面的電池,中介有對與所述電動風機的吸氣口相對的所述吸氣風道劃分的壁部進行配置。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動吸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壁部由比構成所述本體殼體的材料傳熱性好的材料構成,將所述電池與該壁部抵接。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吸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隔音構件位于所述吸氣口的下方。
8.一種電動吸塵器,包括設置在本體殼體前部的空氣吸氣口;與該吸氣口連通的塵埃分離部;以及設置在后部的電動風機,形成從所述塵埃分離部至所述電動風機的吸氣風道,其特征在于,將所述電動風機朝下傾斜配置,以使所述吸氣口朝下方且朝向斜前方,形成與所述吸氣口相對且對所述吸氣風道的底部進行劃分的底壁部,在該底壁部的下面配置用于驅動所述電動風機的電池。
全文摘要
一種電動吸塵器,包括設置在本體殼體(17)前部的空氣吸氣口(18);與該吸氣口(18)連通的集塵容器(19);以及設置在后部的電動風機(20),形成從集塵容器(19)至電動風機(20)的吸氣風道(23,24,25),其特征在于,為了減小因電動風機(20)的風扇旋轉引起的噪音,在與電動風機(20)的吸氣口(20a)相對的吸氣風道(25)上配置有隔音構件(14d),該隔音構件(14d)比構成本體殼體(17)的材料比重大且具有比吸氣口(20a)的投影面寬大的面。
文檔編號A47L9/28GK1642465SQ0380589
公開日2005年7月20日 申請日期2003年7月24日 優(yōu)先權日2002年7月25日
發(fā)明者松野真愛, 江部清, 田中正俊, 原田健司, 竹本律雄 申請人:東芝泰格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