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新孟氏后象燈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治療眼疾的醫(yī)療器械即孟氏后象燈,特別是對原有的孟氏后象燈的改進。
原有的孟氏后象燈是哈爾濱醫(y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yī)院眼科孟祥成教授研制,并于1963年起應用于矯治兒童弱視的簡易醫(yī)療器械,其結構,形狀見延邊人民出版社1992年3月出版《眼科器械及其用法》一書、弱視治療系中第一節(jié)“孟氏后象燈”。后象法治療弱視是cuppers氏發(fā)明后象鏡后一直用于國內外在醫(yī)院內矯治弱視的傳統和經典治療法,但它有一定缺點(1)用后象鏡治療應于醫(yī)院內進行,花費時間長,醫(yī)護人員負擔大,常常因家長無法帶領兒童堅持治療而半途而廢,錯過了矯治弱視的最佳年齡時機,造成終生殘疾。(2)該方法需要貴重設備,至少千元以上,不易普及。(3)用cuppers氏后象鏡所進行的矯治主要是中心注視。自孟氏后象燈問世后,使治療工作家庭化,由家長根據情況隨時在家中安排訓練,由于其設計合理,操作簡單,三十年來在東北三省各大醫(yī)院已做為治療兒童弱視的主要儀器,現已推廣到全國,國內許多權威性醫(yī)院專家論證認為,“該產品設計科學,合理,在國內外后象療法基礎上有創(chuàng)新和突破,給弱視兒童的治療工作創(chuàng)造了方便條件和有效方法,通過30年臨床實踐已被證明是理想的家庭及醫(yī)院兩用治療儀,該儀器的進一步推廣和應用必將收到極大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紤]到我國約有一千余萬弱視兒童急待診治,為不失治療時機,增強治療效果,在引入集成電路塊控制可控硅使之產生穩(wěn)定的閃爍頻率之后,又進行了下述結構上的重大改進,推出新孟氏后象燈。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集照明,后象法治療兩用,即能在后象療法中刺激黃斑中心凹,又能進一步提高視功能的節(jié)能的新孟氏后象燈。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通過下述結構實現的在原有的孟氏后象燈的燈泡處的電路上并聯了一個有色燈,有色燈及燈座安裝在原燈架或改形后的燈架上。
本發(fā)明就是在原有的電路上增加了有色燈(HD)、進行照明和閃爍選擇的切換開關(K2)、選擇有色燈/原有普通燈中一者導通的切換開關(K1),原有的孟氏后象燈的電路圖和改進,增加原件的位置可參考圖2。
本發(fā)明還可以在上述情況下做下述改動,即在原有的降壓電阻處改為降壓電容C1,實現電容降壓,大大減少了發(fā)熱和能耗,其位置參見圖2。
本發(fā)明的有色燈可采用紅色光白熾燈。
圖2中除上述增加,改動電路外為原有電路。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通過下述方式完成的1)當切換開關K2撥向輸入端2,電流由輸入端電源經切換開關K2其輸出端和負載間的切換開關K1用以選擇普通光燈或有色燈中一者工作。
2)當切換開關K2撥向輸入端1,電流進入閃爍電路Ⅰ,可使燈具閃爍電路較多,現以圖2所示為例加以說明,電流首先進入由降壓電容C1和與之并聯的輔助放電電阻R1組成的降壓電路,再經由整流二極管D1和濾波電容C2成為低壓直流供電電源,為穩(wěn)定供電壓在整流二極管D1負極與地線之間接有穩(wěn)壓管D2,集成電路塊Ⅰc的第4、第8腳并聯后接在濾波電容C2的正端,集成電路塊Ⅰc的第1腳接地線,濾波電容C2的負端的接線即為前述的直流電源的地線,集成電路塊Ⅰc的第4、第8腳并聯后接電阻R2,電阻R2的另一端接集成電路塊Ⅰc的第7腳,集成電路塊Ⅰc的第2、第6腳并聯后接可變電阻Rw,可變電阻Rw的另一端也接集成電路塊Ⅰc的第7腳上,集成電路塊Ⅰc的第2、第6腳并聯后還接有電容C3,電容C3的另一端接地線,集成電路塊Ⅰc的第3腳接觸發(fā)電阻R3,觸發(fā)電阻R3的另一端接雙向可控硅BCR的觸發(fā)端,雙向可控硅一端與輸入電源相連,另一端與切換開關K2的輸入端1相連,因而,進入集成電路塊Ⅰc的電流通過集成電路塊Ⅰc、觸發(fā)電阻R3等,觸發(fā)雙向可控硅BCR,電流由輸入電源經雙向可控硅BCR,在由觸發(fā)電阻R3流過來的電流的控制下,通過切換開關K2的輸入端點1、切換開關K2的輸出端、切換開關K1的兩個輸出端之一流經普通白熾燈BD或有色白熾燈HD,使之在一定頻率下實現閃爍,流過白熾燈的電流流往電源另一端。
本發(fā)明較原有的孟氏后象燈有以下發(fā)展和改進1、照明、治療兩用,在家中除作為療效甚佳的醫(yī)療儀器外,還可作為調整室內亮度、色彩,和閃亮效果的照明燈具。
2、增加了有色燈特別是紅燈的閃爍,增強了治療弱視的效果,其作用是用紅光刺激經過后象燈強光照射和刺激的弱視黃斑區(qū)的視錐細胞,其黃斑區(qū)的視錐細胞接受紅光閃爍刺激之后,視覺功能逐漸提高,通過視覺通道傳至皮質中樞,消除抑制,重新建立起視覺感知能力和綜合分析信息中樞與皮質下中樞及視網膜的聯系,促進視覺功能的發(fā)育和提高。
3、將原有的電阻降壓電路改為電容降壓電路,減少了發(fā)熱,節(jié)省了能源。
4、弱視是不能通過光學鏡片(眼鏡)進行矯治的一種發(fā)病率較高的眼科疾病,弱視的注視狀態(tài)分為兩類,一類是中心凹注視,一類是中心旁注視,其中很大一部分是中心旁注視,對于后一類只有將旁注視點中心消除,使之轉變成中心注視后視力才會迅速提高,旁中心注視治療法(后象法)是在30°強光照射范圍中心部裝有3~7°不同大小的黑圓點即所述園片,用以保護中心凹,其周圍30°范圍的視網膜受強光(所述的普通白熾燈)刺激后,視機能呈一時減低,包括偏中心固視點在內,因中心凹被黑點保護未受到強光刺激,在感應之下反而相對地提高了中心凹功能,經過一段時間訓練后,中心凹的功能顯著提高,而旁中心注視點的功能逐漸減低,最終轉變?yōu)橹行陌甲⒁?,視力也隨之提高,特別是紅光及其閃爍的治療后,(其作用見效果2)將從根本上使生理機能大幅度改善,其顯效率和顯效發(fā)生速度均大幅度提高,而對一千多萬名急需矯治期有限的患兒,該產品由于其結構上和醫(yī)學原理、治療性能上的顯著先進性,必將取得巨大的社會效益以及附帶的商業(yè)上的成功。
5、治療過程中在白光治療后及時轉入紅光治療,是將效果第2、第4條中效果突發(fā)性增大的關鍵,特別是在65-80次/分閃爍下,效果最好,沒有本發(fā)明在結構上的保證,(沒有及時的方便的轉換手段和位置上的保證),無法達到預期效果。
6、由于上述效果,使得多年來的弱視治療方案,有了大幅度的進步,由于在家庭中即可進行治療和時間可在一天中隨意指定,使得治療手段和治愈率均取得了顯著的技術進步。
圖1為本發(fā)明示意2為包含本發(fā)明所有權利要求所涉及元件的電原理圖實施例1在原有的孟氏后象燈的普通白熾燈處并聯一個紅色、黃色或藍色的有色白熾燈泡,特別是紅燈泡為最好,原有的普通白熾燈泡可選用60W、100W、150W等,有色燈可選用15W、25W等,有色燈及燈座也裝在原臺燈燈架或改形燈架上,有色燈可裝在原燈的前下方或左右,切換開關K1用來選擇原孟氏后象燈或有色燈中一者導通,切換開關K2用來選擇使負載連接電源或使負載連接在使負載閃爍的電路上,切換開關K1、K2也裝在燈架上。
實施例2
在實施例1基礎上作以下改動即將原有的電阻降壓元件改為電容降壓即在直流的入口處,亦即原有電阻處改接降壓電容C1,降壓電容C1位置的位置見圖2。
實施例3在對實施例1或2中所述的電子元件通過反復計算、試驗后,選擇下述數值為本發(fā)明的最佳值普通白熾燈為100W,有色燈為紅色光白熾燈15W,電容C3為10μF,濾波電容C2為470μF,電容R2為40KΩ,觸發(fā)電阻R3為900Ω,可變電阻Rw為68KΩ,集成電路塊為NE555型,雙向可控硅為TLC336型,在上述數值下,可采用12V穩(wěn)壓管,與之配合的降壓電容C1為0.47μF,其輔助放電電阻為1MΩ,本例中各元件間的連接關系可參見本發(fā)明目的實現的方式中所述,在此不再重復,由此可落入65-80次/分的閃爍頻率,當然還有許多組合可以達到該閃頻,該閃頻是醫(yī)治弱視取得最佳效果的必要條件之一。
權利要求
1.一種新孟氏后象燈,其組成包括孟氏后象燈,其特征是在所述孟氏后象燈的燈泡處并聯一個有色燈,該有色燈及燈座安裝在所述孟氏后象燈的燈架上,切換開關(K1)裝在選擇原孟氏后象燈燈泡或有色燈中一者導通處,切換開關(K2)裝在使負載連接電源或使負載連接閃爍電路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孟氏后象燈,其特征是在輸入電源的原有降壓電阻處,改接降壓電容(C1)。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新孟氏后象燈,其特征是所述的有色燈為紅色光白熾燈。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新孟氏后象燈,其特征是當所述的有色燈為15W時,所述孟氏后象燈電路中的電子元件的最佳值為普通光白熾燈取100W,電容(C3)為10μF,濾波電容(C2)為470μF,電容(R2)為40KΩ,觸發(fā)電阻(R3)為900Ω,可變電阻(Rw)為68KΩ,集成電路塊為NE555型,雙向可控硅為TLC336型,上述數值下,用12V穩(wěn)壓管,配合的降壓電容(C1)為0.47μF,電阻(R1)為1MΩ,由此落入65-80次/分的最佳治療效果的閃爍頻率中。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新孟氏后象燈,其特征是所述的有色燈為紅色光白熾燈。
全文摘要
新孟氏后象燈,它是在原有孟氏后象燈上進行的改進,以增強其醫(yī)療效果。其改進是在原有孟氏后象燈電路上增加了與原有燈泡并聯的有色燈,有色燈及燈座安裝在孟氏后象燈燈架上,該燈用于兒童弱視治療,對于旁中心注視的弱視亦有明顯療效,利用本發(fā)明,患兒在家中即可得到有效治療。
文檔編號A61F9/00GK1108919SQ9311440
公開日1995年9月27日 申請日期1993年11月10日 優(yōu)先權日1993年11月10日
發(fā)明者孟祥成, 孟令勇 申請人:孟令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