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中移動上牙列裝置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提供遠中移動上牙列裝置,涉及口腔器械領域。所述遠中移動上牙列裝置,包括牙齒固著部件和上腭固著部件;所述牙齒固著部件包括與上腭組織面形狀相適應的弓狀主體、掛鉤和用于附著于牙齒的連接頭,所述弓狀主體的兩端對應于待移動牙齒位置設有連接頭,所述弓狀主體對應于上頜左、右第一雙尖牙位置設有掛鉤;所述上腭固著部件與上腭形狀相適應,所述上腭固著部件包括由左右臂構成的人字形主體、與左右臂相連的固位孔。本發(fā)明裝置,操作簡單、安全,能夠有效實現(xiàn)上牙列整體遠中移動,避免合平面的旋轉。
【專利說明】遠中移動上牙列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口腔器械領域,具體涉遠中移動上牙列裝置。
【背景技術】
[0002]遠中移動上牙列是解決牙列輕度擁擠的一個方法。實現(xiàn)牙列遠中移動可以借助于口外支抗(口外弓)、口內支抗(例如擺式矯治器)以及微種植支抗釘??谕庵Э剐枰颊叩暮献鳎Чy以保證;口內支抗(如擺式矯治器)容易引起前牙支抗的喪失。目前臨床上多在顴牙槽嵴植入微種植釘或者小鈦板用以遠中移動上牙列,但因受前庭溝深度的影響,加力線往往位于阻力中心的合方,容易導致磨牙的遠中傾斜和合平面的旋轉。對于年齡小的患者,顴牙槽嵴植入種植支抗釘?shù)某晒β瘦^低,采用微種植鈦板成功率加大,但需要二次手術,患者難以接受。
【發(fā)明內容】
[0003]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遠中移動上牙列裝置,操作簡單、安全,能夠有效實現(xiàn)上牙列整體遠中移動,避免合平面的旋轉。
[0004]本發(fā)明的目的采用如下技術方案實現(xiàn)。
[0005]遠中移動上牙列裝置,包括牙齒固著部件和上腭固著部件;所述牙齒固著部件包括弓狀主體、掛鉤和用于附著于牙齒的連接頭,所述弓狀主體的兩端對應于待移動牙齒位置設有連接頭,所述弓狀主體對應于上頜左、右第一雙尖牙位置設有掛鉤;所述上腭固著部件包括由左右臂構成的人字形主體、與左右臂相連的固定板,所述固定板設有固位孔。
[0006]在本發(fā)明中,所述弓狀主體、上腭固著部件與上腭表面相貼合。
[0007]在本發(fā)明中,所述人字形主體的左、右臂分別對應于腭中縫兩側位置,所述與左、右臂相連的固定板分別對應于腭中縫兩側位置;所述固定板至少設有一個固位孔。
[0008]在本發(fā)明中,所述連接頭與牙齒的舌側外輪廓形狀相適應的。所述連接頭優(yōu)選為爪狀。
[0009]優(yōu)選的技術方案中,所述人字形主體左、右臂的末端分別設有凹槽。
[0010]優(yōu)選的技術方案中,所述掛鉤設于對應于合平面根方5-7臟或10—12111111處。掛鉤的位置應該考慮到磨牙近遠中向的傾斜度以及磨牙遠中移動的量,如果磨牙近中傾斜,掛鉤的位置可以設置于對應于合平面根方5--7_處,如果磨牙較直立,掛鉤設置于對應于合平面根方10—12mm處。
[0011]優(yōu)選的技術方案中,所述弓狀主體兩端對應于每顆待移動牙齒處分別設有一個連接頭。
[0012]采用本發(fā)明遠中移動上牙列裝置進行矯治時,將雙側上后牙與牙齒固著部件連成一整體,通過上腭固著部件固定于上腭實現(xiàn)在腭側加力,使上后牙整體遠中移動;待上后牙移動到位后,將上后牙與上腭固著部件被動結扎穩(wěn)定上后牙的位置,然后牽拉上前牙向后移動,進而實現(xiàn)上牙列整體后移。由于本發(fā)明的上腭固著部件通過微種植釘固定在腭中縫兩側,操作簡單。腭中縫及兩側因骨量較多,骨密度較大,微種植釘植入的成功率較大,矯治后拆除方便,即使對于年齡小的患者在腭中縫植入微種植釘仍能獲得足夠的穩(wěn)定性。常規(guī)在腭中縫兩側植入2— 3枚微種植釘。另外,牙齒固著部件將雙側待移動牙齒連接成一個整體進行移動,避免在遠移過程中牙齒發(fā)生旋轉。在上腭固著部件人字形主體的左右臂末端分別設有凹槽,有利于在加力過程中控制橡圈的高度與方向,實現(xiàn)上牙列整體遠中移動,避免合平面的旋轉。在遠中移動結束后還可以控制力線的位置靠近根尖(位于合平面根方16mm)位置,促進牙根遠中移動,減小術后復發(fā)的趨勢。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3]圖1是遠中移東上牙列裝置的主視圖。
[0014]圖2是圖1中牙齒固著部件的左視圖。
[0015]圖3是本發(fā)明的使用狀態(tài)示意圖。
[0016]其中1-弓狀主體,2-連接頭,3-人字形主體,4-固位孔,5-掛鉤,6-橡皮圈,7-第二雙尖牙,8-第二磨牙,9-第一磨牙。
【具體實施方式】
[0017]結合圖1、2和3對本發(fā)明進行描述。
[0018]遠中移動上牙列裝置,包括牙齒固著部件和上腭固著部件;牙齒固著部件包括弓狀主體1、掛鉤5和用于附著于牙齒的連接頭2,弓狀主體I的兩端對應于待移動牙齒位置設有連接頭2,弓狀主體I對應于上頜左、右第一雙尖牙位置設有掛鉤5 ;上腭固著部件包括由左右臂構成的人字形主體3、與左右臂相連的固定板,所述固定板設有固位孔4。固定板是一塊金屬材料的板。左右臂各與一個固定板相連,每個固定板設有至少一個固位孔。使用時,將牙齒固著部件的連接頭粘接在待遠中移動的牙齒上,將上腭固著部件人字形主體的左右臂通過微種植釘固定于腭中縫兩側區(qū)域,采用橡皮圈將上腭固著部件與牙齒固著部件相連。一根橡皮圈的兩端分別與腭中縫同側的掛鉤和人字形主體的臂相連。橡皮圈的牽引部位需要考慮到力線與所牽引牙齒阻力中心的關系,對于近中傾斜的磨牙,力線可以位于阻力中心的合方,對于較直立的牙齒,力線應該在阻力中心附近。
[0019]在本發(fā)明中,弓狀主體和上腭固著部件分別與上腭表面相貼合。弓狀主體、上腭固著部件與上腭貼合的面帶有弧度,以便與上腭更好的相貼合
在本發(fā)明中,人字形主體3的左、右臂分別對應于腭中縫兩側位置,與左、右臂相連的固定板分別對應于腭中縫兩側位置;固定板至少設有一個固位孔4。
[0020]在本發(fā)明中,連接頭2與牙齒的舌側外輪廓形狀相適應的,這樣連接頭能夠更穩(wěn)定的附著于牙齒表面的。連接頭優(yōu)選為爪狀。
[0021]優(yōu)選的技術方案中,人字形主體3左、右臂的末端分別設有凹槽,有利于在加力過程中控制橡圈的位置與方向,實現(xiàn)上牙列整體遠中移動,避免合平面的旋轉。
[0022]優(yōu)選的技術方案中,掛鉤設于對應于合平面根方5_7111111或10—12111111處。掛鉤的位置應該考慮到磨牙近遠中向的傾斜度以及磨牙遠中移動的量,如果磨牙近中傾斜,掛鉤的位置可以設置于對應于合平面根方5-7_處,如果磨牙較直立,掛鉤設置于對應于合平面根方10_12_處。
[0023]優(yōu)選的技術方案中,弓狀主體兩端對應于每顆待移動牙齒處分別設有一個連接頭,對應于雙尖牙位置分別設有一個掛鉤。
[0024]采用本發(fā)明遠中移動上牙列裝置進行矯治,分為下述兩個步驟:
(O上后牙的遠中移動:待移動牙齒為上頜左右側第二雙尖牙、第一磨牙和第二磨牙。牙齒固著部件的弓狀主體對應于每顆待移動牙齒處均設有一個連接頭。將上后牙與牙齒固著部件連成一整體,通過上腭固著部件固定于上腭實現(xiàn)在腭側加力,使上后牙整體遠中移動。具體來說,弓狀主體I兩端對應于第二雙尖牙、第一磨牙和第二磨牙處分別設有連接頭,對應于左右第一雙尖牙處分別設有一個掛鉤(掛鉤距腭中縫4一6mm)。將微種植釘穿過固位孔固定于腭中縫兩側區(qū)域,使上腭固著部件人字形主體的左右臂分別位于腭中縫兩偵牝用橡皮圈連接上腭固著部件和牙齒固著部件。一根橡皮圈的兩端分別與腭中縫同側的掛鉤和人字形主體的臂相連。橡皮圈的牽引部位需要考慮到力線與所牽引牙齒阻力中心的關系,對于近中傾斜的磨牙,力線可以位于阻力中心的合方,對于較直立的牙齒,力線應該在阻力中心附近。本發(fā)明將左右側的第二雙尖牙、第一磨牙和第二磨牙連接成一整體進行移動,避免在遠移過程中牙齒發(fā)生旋轉。
[0025](2)上前牙的遠中移動:待上后牙移動到位后,將上腭固著部件與上后牙被動連接以穩(wěn)定上后牙的位置,然后利用主弓絲、托槽、橡皮圈牽引上前牙遠中移動,進而實現(xiàn)上牙列整體后移。
【權利要求】
1.遠中移動上牙列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牙齒固著部件和上腭固著部件;所述牙齒固著部件包括弓狀主體、掛鉤和用于附著于牙齒的連接頭,所述弓狀主體的兩端對應于待移動牙齒位置設有連接頭,所述弓狀主體對應于上頜左、右第一雙尖牙位置設有掛鉤;所述上腭固著部件包括由左、右臂構成的人字形主體、與左右臂相連的固定板,所述固定板設有固位孔。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遠中移動上牙列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弓狀主體、上腭固著部件與上腭表面相貼合。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遠中移動上牙列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人字形主體的左、右臂分別對應于腭中縫兩側位置,所述與左、右臂相連的固定板分別對應于腭中縫兩側位置;所述固定板至少設有一個固位孔。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遠中移動上牙列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頭與牙齒的舌側外輪廓形狀相適應的。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遠中移動上牙列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頭呈爪狀。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遠中移動上牙列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人字形主體左、右臂的末端分別設有凹槽。
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遠中移動上牙列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掛鉤設于對應于合平面根方5-7_或10~1 2mm處。
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遠中移動上牙列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弓狀主體兩端對應于每顆待移動牙齒處分別設有一個連接頭。
【文檔編號】A61C7/10GK104367386SQ201410757453
【公開日】2015年2月25日 申請日期:2014年12月12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12月12日
【發(fā)明者】馬曉晴, 秦飛, 周建華, 徐培成, 項飛 申請人:上海市徐匯區(qū)牙病防治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