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局部換洗床單的病床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方便局部換洗床單的病床,包括:床架和置于床架上的床板,覆蓋在床板上的床單,床板上設有多個定位件,床單組成有:多個并列放置的床單單元,床單單元組成有:床單本體,置于床單本體上并對應于定位件的限位件。床單局部被弄臟時,不需要整個換床單,只需換局部的床單,減輕了護士的負擔,也避免病人因換床單而移動。
【專利說明】方便局部換洗床單的病床
【技術領域】
[0001]一種病床,特別是一種方便局部換洗床單的病床。
【背景技術】
[0002]現(xiàn)有技術中可能床單還沒到要換洗的周期,但是由于在住院過程中,打針或其他生理情況發(fā)生,導致經(jīng)常性的床單局部易臟,就需要整個換床單,增加了護士的負擔,現(xiàn)有技術未解決這樣的問題。
【發(fā)明內(nèi)容】
[0003]為解決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方便局部換洗床單的病床。
[0004]為了實現(xiàn)上述目標,本發(fā)明采用如下的技術方案:
方便局部換洗床單的病床,包括:床架和置于床架上的床板,覆蓋在床板上的床單,床板上設有多個定位件,床單組成有:多個并列放置的床單單元,床單單元組成有:床單本體,置于床單本體上并對應于定位件的限位件。
[0005]前述的方便局部換洗床單的病床,定位件、限位件為魔術貼。
[0006]前述的方便局部換洗床單的病床,魔術貼置于床板和床單的兩側邊緣。
[0007]前述的方便局部換洗床單的病床,位于中間位置的床單單元為中間床單單元,中間床單單元的中部設有容納硅膠墊的凹槽。
[0008]前述的方便局部換洗床單的病床,硅膠墊適應于人體臀部的形狀。
[0009]前述的方便局部換洗床單的病床,床單單元為三個。
[0010]本發(fā)明的有益之處在于:床單局部被弄臟時,不需要整個換床單,只需換局部的床單,減輕了護士的負擔,也避免病人因換床單而移動。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1]圖1是本發(fā)明的一種實施例的主視圖;
圖2是本發(fā)明定位件和限位件的一種實施例的主視圖;
圖中附圖標記的含義:
I床架,2床板,3床單,4定位件,5床單單元,501床單本體,502硅膠墊,6限位件?!揪唧w實施方式】
[0012]以下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具體的介紹。
[0013]方便局部換洗床單的病床,包括:床架I和置于床架I上的床板2,覆蓋在床板2上的床單3,床板2上設有多個定位件4,床單3組成有:多個并列放置的床單單元5,床單單元5組成有:床單本體501,置于床單本體501上并對應于定位件4的限位件6。作為一種優(yōu)選,定位件4、限位件6為魔術貼。
[0014]為了不讓病人直接睡在魔術貼上,有不適感,魔術貼置于床板2和床單3的兩側邊緣。
[0015]位于中間位置的床單單元5為中間床單單元5,中間床單單元5的中部設有容納硅膠墊502的凹槽。硅膠墊502適應于人體臀部的形狀。這樣的設計適應于長期臥床的病人,硅膠墊502的設置減輕病人腰部的負擔,為了透氣,在硅膠墊502上設有多個透氣孔,孔徑不超過1mm,不然不適合病人常期臥床。
[0016]床單單元5最好為三個,外側兩個床單單元5弄臟時,不需要搬動病人就可以換床單3。
[0017]床單3局部被弄臟時,不需要整個換床單3,只需換局部的床單3,減輕了護士的負擔,也避免病人因換床單3而移動。
[0018]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發(fā)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優(yōu)點。本行業(yè)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上述實施例不以任何形式限制本發(fā)明,凡采用等同替換或等效變換的方式所獲得的技術方案,均落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內(nèi)`。
【權利要求】
1.方便局部換洗床單的病床,包括:床架和置于上述床架上的床板,覆蓋在上述床板上的床單,其特征在于,上述床板上設有多個定位件,上述床單組成有:多個并列放置的床單單元,上述床單單元組成有:床單本體,置于上述床單本體上并對應于上述定位件的限位件。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便局部換洗床單的病床,其特征在于,上述定位件、限位件為魔術貼。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便局部換洗床單的病床,其特征在于,上述魔術貼置于上述床板和床單的兩側邊緣。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便局部換洗床單的病床,其特征在于,位于中間位置的床單單元為中間床單單元,上述中間床單單元的中部設有容納硅膠墊的凹槽。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便局部換洗床單的病床,其特征在于,上述硅膠墊適應于人體臀部的形狀。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便局部換洗床單的病床,其特征在于,上述床單單元為三個。
【文檔編號】A61G7/05GK103494684SQ201310501646
【公開日】2014年1月8日 申請日期:2013年10月23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10月23日
【發(fā)明者】宋正權 申請人:南京市秦淮醫(y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