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特征:1.一種外科手術燈(1),其用于照亮布置在選定距離處的手術位置,該外科手術燈(1)包括:具有光軸(11)的燈體(2),所述燈體(2)包括至少一個第一光源(5)和至少一個第二光源(6),其中,第一光源(5)和第二光源(6)在手術位置上以相應的不同的直徑(d1,d2)生成第一光場(14)和第二光場(17),且所述光場(14、17)形成合成光場(18),所述合成光場(18)是大致圓形的并具有符合外科手術燈標準的光分布,所述光分布在預定直徑(dx)上具備符合所述標準的預設相對照度(Ecx),用于所述光源(5、6)的控制裝置(9),控制單元(28),所述光源(5,6)經由控制單元(28)分別連接到控制裝置(9),其中,所述控制裝置(9)被構造成:能單獨地控制第一光源(5)的光強度和第二光源(6)的光強度,使得在選定距離處在預定直徑(dx)上具備預設相對照度(Ecx),用于探測燈體(2)與手術位置之間的距離的裝置(24),以及用于觸發(fā)所述第一和第二光源(5、6)的光強度的單獨控制的改變的器件(25),其中,所述控制裝置(9)被構造成:通過用于觸發(fā)的器件(25)觸發(fā),能單獨地控制各個所述光源(5、6)的光強度,使得當燈體(2)與手術位置之間的預先選定的距離隨后變化時,在手術位置上合成光場(18)的預設相對照度(Ecx)所對應的直徑(dx)基本保持不變,其中,為了防止所述合成光場(18)的預設相對照度(Ecx)所對應的直徑(dx)擴大,用于生成具有較小的直徑(d1)的光場(14)的第一光源(5)被控制成:使所述第一光源(5)的光強度增加,和/或用于生成具有較大的直徑(d2)的光場(17)的第二光源(6)被控制成:使所述第二光源(6)的光強度降低,以及其中,為了防止所述合成光場(18)的預設相對照度(Ecx)所對應的直徑(dx)減小,用于生成具有較小的直徑(d1)的光場(14)的第一光源(5)被控制成:使所述第一光源(5)的光強度降低,和/或用于生成所述光場(17)的第二光源(6)被控制成:使所述第二光源(6)的光強度增加。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外科手術燈(1),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裝置(9)被構造成:在距離變化時保持所述合成光場(18)的與所述標準相符的中心照度(Ec)不變。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外科手術燈(1),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和第二光源(5、6)中的至少一部分可傾斜地布置在燈體(2)中。4.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外科手術燈(1),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科手術燈(1)包括多個單獨的模塊,第一光源(5)中的至少一個和第二光源(6)中的至少一個分別相應地布置在所述模塊中,其中,所述模塊可相對于彼此傾斜。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外科手術燈(1),其特征在于,燈體(2)的光線逸出表面(29)被劃分為:大致圓形的內區(qū)域(I)和繞著所述內區(qū)域(I)布置的至少一個外區(qū)域(II),其中,第一和第二光源(5、6)至少在所述內區(qū)域(I)中剛性地布置,以及在所述至少一個外區(qū)域(II)中提供了能分別生成具有不同直徑的光場的至少一個第三光源(7)和至少一個第四光源(8),以及第三和第四光源(7、8)可傾斜地支撐在燈體(2)中,并包括通過控制裝置(9)控制的驅動裝置(10),所述驅動裝置(10)用于使第三和第四光源(7、8)以一傾斜角度傾斜,其中,所述控制裝置(9)被構造成:能控制第三光源(7)的和第四光源(8)的光強度以及驅動裝置(10),使得第一、第二、第三和第四光源(5、6、7、8)的合成光場的預設相對照度(Ecx)所對應的直徑(dx)基本保持不變。6.如權利要求1或5所述的外科手術燈(1),其特征在于,用于觸發(fā)光強度的單獨控制的改變的器件(25)是運動傳感器,所述控制裝置(9)被構造成:它能分析處理探測到的燈體(2)與手術位置之間的距離,并在通過所述運動傳感器探測到的燈體(2)運動完成后適當?shù)乜刂扑龅谝缓偷诙庠?5、6)或第一至第四光源(5、6、7、8)。7.如權利要求1、2或5所述的外科手術燈(1),其特征在于,第一光源(5)包括第一透鏡,第二光源(6)包括第二透鏡,第一透鏡和第二透鏡分別包括不同的光學有效表面,所述不同的光學有效表面被構造成:能使所生成的光場具有不同的光分布。8.如權利要求1、2或5所述的外科手術燈(1),其特征在于,第一光源(5)包括第一透鏡,第二光源(6)包括第二透鏡,第一透鏡和第二透鏡分別具有不同的直徑。9.如權利要求1、2或5所述的外科手術燈(1),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科手術燈(1)包括與所述控制裝置(9)連接的至少一個輸入器件(22),所述輸入器件(22)用于設置第一和第二光源(5、6)的或第一至第四光源(5、6、7、8)的合成光場的預設相對照度(Ecx)所對應的直徑(dx)。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外科手術燈(1),其特征在于,所述輸入器件(22)是用于在預設相對照度(Ecx)所對應的不同的可選的預設直徑(dx)中進行選擇的器件。11.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外科手術燈(1),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5、6、7、8)被按組分組,其中,用于分組的至少一個標準是由所述光源(5、6、7、8)生成的所述光場的直徑(d1,d2),另一標準是所述光源(5、6、7、8)離所述光軸(11)的距離,所述控制裝置(9)被構造成:所述光源(5、6、7、8)在各個組中可分別類似地被控制,且所述組可單獨地被控制。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外科手術燈(1),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裝置(9)包括存儲部分,且所述控制裝置(9)被構造成:在所述存儲部分中將各個組中的第一和第二光源(5、6)或第一至第四光源(5、6、7、8)的光強度作為電流強度以組合特征曲線的形式存儲,且所述光強度可根據(jù)燈體(2)與手術位置之間的距離通過所述控制裝置以電流強度的混合比獲取。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外科手術燈(1),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裝置(9)被構造成:所述傾斜角度根據(jù)燈體(2)與手術位置之間的距離存儲在所述存儲部分中,且可根據(jù)燈體(2)與手術位置之間的距離通過控制裝置(9)獲取。14.一種用于操作如前面權利要求中任一所述的外科手術燈(1)的方法,具有以下步驟:通過用于探測燈體與手術位置之間的距離的裝置(24)探測燈體(2)與手術位置之間的距離的變化,在距離變化完成后,通過改變所述至少一個第一光源(5)和所述至少一個第二光源(6)的相應的光強度觸發(fā)對所述第一和第二光源(5、6)的或第一至第四光源(5、6、7、8)的合成光場的預設相對照度(Ecx)所對應的直徑(dx)的調整,使得在距離變化之前預先設置的、預設相對照度(Ecx)所對應的直徑(dx)基本保持不變。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和第二光源(5、6)的或第一至第四光源(5、6、7、8)的合成光場的預設相對照度(Ecx)所對應的期望直徑(dx)被預先設置。16.如權利要求14或1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和第二光源(5、6)的或第一至第四光源(5、6、7、8)的合成光場的期望中心照度(Ec)被預先設置。17.如權利要求14或1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為了防止所述第一和第二光源(5、6)的或第一至第四光源(5、6、7、8)的合成光場的預設相對照度(Ecx)所對應的直徑(dx)擴大,用于生成具有較小的直徑(d1)的光場(14)的第一光源(5)被控制成:使所述第一光源(5)的光強度增加,和/或用于生成具有較大的直徑(d2)的光場(17)的第二光源(6)被控制成:使所述第二光源(6)的光強度降低,以及為了防止所述合成光場的預設相對照度(Ecx)所對應的直徑(dx)減小,用于生成具有較小的直徑(d1)的光場(14)的第一光源(5)被控制成:使所述第一光源(5)的光強度降低,和/或用于生成所述光場(17)的第二光源(6)被控制成:使所述第二光源(6)的光強度增加。18.一種外科手術燈(1),其用于照亮沿著光軸(11)布置在選定距離處的手術位置,所述外科手術燈(1)包括:具有光軸(11)的燈體(2),所述燈體(2)包括至少一個第一光源(5)和至少一個第三光源(7),其中,所述第一光源不可移動地容納在燈體(2)中,所述第三光源(7)可傾斜地容納在燈體(2)中,第一光源(5)生成第一光場(14),第三光源(7)生成第三光場(17、17′),所述第一光場(14)和所述第三光場(17、17′)在手術位置上具有基本相同的直徑(d1)和基本相同的光分布,以及所述光場(14、17)形成合成的、大致圓形的光場,所述合成的、大致圓形的光場具有符合外科手術燈標準的光分布,所述光分布在所述光軸(11)上在預定直徑(dx)上具備符合所述標準的預設相對照度(Ecx);用于所述光源(5、7)的控制裝置(9),所述控制裝置(9)被構造成:能單獨地控制第一光源(5)的和第三光源(7)的光強度以及第三光源(7)的傾斜角度,使得在選定距離處的預定直徑(dx)上具備預設相對照度(Ecx);以及用于探測燈體(2)與手術位置之間沿著所述光軸(11)的距離的裝置(24),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裝置(9)被構造成:能單獨地控制各個所述光源(5、7)的光強度以及第三光源(7)的傾斜角度,使得當燈體(2)與手術位置之間的已經預先選定的距離隨后變化時,在手術位置上合成光場的預設相對照度(Ecx)所對應的預定直徑(dx)基本保持不變。19.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外科手術燈(1),其特征在于,在與最大工作距離相等的距離處,所述合成光場的所述預定直徑(dx)最大與最小的可預定直徑(dx)一樣大。20.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外科手術燈(1),其特征在于,在比最大工作距離大的距離處,所述合成光場的所述預定直徑(dx)最大與最小的可預定直徑(dx)一樣大。21.如權利要求18-20中任一所述的外科手術燈(1),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科手術燈(1)具有用于觸發(fā)所述第一和第三光源(5、7)的光強度的單獨控制的改變的或第三光源(7)的傾斜角度的改變的器件(25)。22.如權利要求18-20中任一所述的外科手術燈(1),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裝置(9)被構造成:當距離變化時,所述合成光場的與所述標準相符的中心照度(Ec)保持不變。23.如權利要求18-20中任一所述的外科手術燈(1),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科手術燈(1)包括單獨的模塊,其中,第一光源(5)中的至少一個和第三光源(7)中的至少一個布置在內模塊中,且第三光源(7)布置在另外的模塊中。24.如權利要求23所述的外科手術燈(1),其特征在于,燈體(2)的或所述內模塊的光線逸出表面(29)被劃分為大致圓形的內區(qū)域(I)和繞著所述內區(qū)域(I)布置的至少一個外區(qū)域(II),其中,所述至少一個第一光源(5)至少處于所述內區(qū)域(I)中,以及所述至少一個第三光源(7)至少設置在所述至少一個外區(qū)域(II)中。25.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外科手術燈(1),其特征在于,用于觸發(fā)光強度的單獨控制的改變的或傾斜角度的改變的器件(25)是運動傳感器,所述控制裝置(9)被構造成:能分析處理探測到的燈體(2)與手術位置之間的距離,并在通過所述運動傳感器探測到的燈體運動完成后相應地控制所述第一和第三光源(5、7)。26.如權利要求18-20中任一所述的外科手術燈(1),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科手術燈(1)包括與所述控制裝置(9)連接的至少一個輸入器件(22),所述輸入器件(22)用于設置合成光場的預設相對照度(Ecx)所對應的直徑(dx)。27.如權利要求26所述的外科手術燈(1),其特征在于,所述輸入器件(22)是用于在預設相對照度(Ecx)所對應的不同的可選的預設直徑(dx)中進行選擇的器件。28.如權利要求18-20中任一所述的外科手術燈(1),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5、7)被按組分組,其中,用于分組的至少一個標準是所述第一光源(5)的不可移動地容納或第三光源(7)的可傾斜地容納,其中,所述傾斜角度通過控制裝置(9)控制,所述控制裝置(9)被構造成:所述光源(5、7)在各個組中同樣地被控制,且所述組可單獨地被控制。29.如權利要求28所述的外科手術燈(1),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裝置(9)包括存儲部分,且所述控制裝置(9)被構造成:在所述存儲部分中將各個組中的光源(5、7)的光強度作為電流強度以組合特征曲線的形式存儲,并將所述傾斜角度存儲在所述存儲部分中,且根據(jù)燈體(2)與手術位置之間的距離,所述光強度和所述傾斜角度可通過所述控制裝置以電流強度的混合比獲取。30.如權利要求18-20、25、27、29中任一所述的外科手術燈(1),其特征在于,提供了可傾斜地容納在燈體(2)中的第五光源(26)來代替不可移動地容納在燈體(2)中的第一光源(5),提供了可傾斜地容納的第六光源(27)來代替可傾斜地容納在燈體(2)中的第三光源(7),各個第五光源的光束生成了合成光束,所述合成光束具有可傾斜的光軸(28)而不是燈體的光軸(11),用于探測燈體(2)與手術位置之間的距離的裝置(24)是用于探測燈體(2)與手術位置之間的沿著所述可傾斜的光軸(28)的距離的裝置,以及燈體(2)與手術位置之間的距離的隨后變化是燈體(2)與手術位置之間的沿著所述可傾斜的光軸(28)的距離的變化。31.一種用于操作如權利要求18-29中任一所述的外科手術燈(1)的方法,具有以下步驟:探測燈體(2)與手術位置之間的距離的變化,改變所述至少一個第一光源(5)的和所述至少一個第三光源(7)的相應的光強度,并改變所述至少一個第三光源(7)的傾斜角度,使得在距離變化之前設置的直徑基本保持不變。32.如權利要求3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合成光場的預設相對照度(Ecx)所對應的期望直徑(dx)被預先設置。33.如權利要求31或3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合成光場的期望中心照度(Ec)被預先設置。34.如權利要求31或3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對所述合成光場的預設相對照度(Ecx)所對應的直徑(dx)的設置在距離變化完成后被觸發(fā)。35.如權利要求3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為了防止所述合成光場的預設相對照度(Ecx)所對應的直徑(dx)擴大,第三光源(7)的傾斜角度被控制成:使第三光場(17)沿著所述光軸(11)的方向徑向向內地移動,且生成第一光場(14)的第一光源(5)和生成第三光場的第三光源(7)被控制成:使相對照度(Ecx)所對應的直徑(dx)基本保持不變,以及為了防止所述合成光場的預設相對照度(Ecx)所對應的直徑(dx)減小,第三光源(7)的傾斜角度被控制成:使第三光場(17)沿著所述光軸(11)的方向徑向遠離地移動,且第一光源(5)和第三光源(7)被控制成:使相對照度(Ecx)所對應的直徑(dx)基本保持不變。36.如權利要求35所述的方法,用于操作如權利要求22所述的外科手術燈,其特征在于,在防止所述合成光場的預設相對照度(Ecx)所對應的直徑(dx)擴大的過程中,第三光源(7)的傾斜角度被控制成:使第三光場(17、17′)沿著所述光軸(11)的方向徑向向內地移動,且生成第一光場(14)的第一光源(5)和生成第三光場(17、17′)的第三光源(7)被控制成:使中心照度(Ec)也基本保持不變,以及在防止所述合成光場的預設相對照度(Ecx)所對應的直徑(dx)減小的過程中,第三光源(7)的傾斜角度被控制成:使第三光場(17)沿著所述光軸(11)的方向徑向遠離地移動,且第一光源(5)和第三光源(7)被控制成:使中心照度(Ec)也基本保持不變。37.一種用于設計如權利要求18-29中任一所述的外科手術燈的光源(5、7)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比可選擇為最大的距離大或替代性地相等的距離處,所述合成光場的所述預定直徑(dx)最大與最小的可預定直徑(dx)一樣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