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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頭保護裝置和安全針組件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867234閱讀:346來源:國知局
專利名稱:針頭保護裝置和安全針組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針頭保護裝置,尤其是能夠防止注射器和采血器等醫(yī)療器械所使用的針頭在使用后發(fā)生意外刺傷的針頭保護裝置。本發(fā)明還涉及一種包括這種針頭保護裝置的安全針組件。
背景技術
在醫(yī)療實踐中,帶有尖銳的針頭的醫(yī)療器械使用得非常廣泛,例如注射器、采血器等。這些醫(yī)療器械不僅是在醫(yī)療機構中由專業(yè)人員使用和處理,而且還常常由非專業(yè)人員在家庭中使用和處理,例如糖尿病人自行注射胰島素。由于注射器等醫(yī)療器械在使用后其針頭露在外面,很容易刺傷相關人員,給收集處理造成非常大的困難。這種刺傷還可引起感染病菌。為了防止意外刺傷的發(fā)生,人們提出了使用后針頭能夠縮回的注射器。但是,這種注射器結構復雜,成本高。

發(fā)明內容
相應地,為了能夠以簡單的結構和低的成本防止帶有針頭的注射器和采血器等醫(yī)療器械在使用后發(fā)生意外刺傷,本發(fā)明一方面提供了一種針頭保護裝置,其包括能夠與針頭的針座結合在一起的連接部、能夠將針頭的針接收在內部的保護臂和鉸鏈構件。所述鉸鏈構件連接在所述連接部和所述保護臂之間,使得所述保護臂能夠相對于所述連接部轉動。所述針頭保護裝置還包括一對卡持構件,其分別形成在所述保護臂的近側端部和所述連接部上,當所述保護臂相對于所述連接部轉動到最接近針頭的針的完全保護位置時,所述一對卡持構件能夠以不可退出的方式接合。所述針頭保護裝置進一步包括一對定位臂, 其分別形成在所述保護臂的近側端部和所述連接部上。所述一對定位臂上分別形成有至少一對互補的卡合特征,當所述保護臂相對于所述連接部轉動到至少一個中間位置時,所述至少一對卡合特征能夠以可分離的方式接合。其中,所述中間位置相對于所述完全保護位置遠離針頭的針,使得在所述中間位置,所述一對卡持構件處于非接合位置,即所述一對卡持構件不會以不可退出的方式接合。本發(fā)明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種安全針組件,包括針頭和上面所述的針頭保護裝置。 針頭包括針和針座。所述針座可以包括錐頭套和位于所述錐頭套上端中心位置的針接收部。所述錐頭套具有錐形的內表面,能夠與針筒的錐頭相互配合而將所述針座固定在針筒上。所述針接收部內部形成有用來接收所述針的內孔。所述針座還包括多個肋,連接在所述錐頭套的上端邊緣位置與所述針接收部的周面之間以懸承所述針接收部。所述肋的前端沿徑向向外擴張而形成突出部。在本發(fā)明中,一對定位臂是由位于第一、二卡持構件同一側的、能夠相互接合的第一定位臂和第二定位臂組成。優(yōu)選地,所述針頭保護裝置可以包括兩對定位臂,所述兩對定位臂可以對稱地位于所述一對卡持構件的兩側。所述一對卡持構件可以包括第一卡持構件,所述第一卡持構件包括第一柱狀部和形成在所述第一柱狀部上的端頭;第二卡持構件,所述第二卡持構件包括形成在一個通孔邊緣上的一個或多個卡爪,所述一個或多個卡爪伸向所述通孔的中心,所述卡爪的末端或者所述卡爪的末端與所述通孔的邊緣限定了一個孔,所述孔的最大徑向尺寸小于所述端頭的后端相對應的最大徑向尺寸。其中,所述一個或多個卡爪構造成當所述保護臂轉動到所述完全保護位置時,所述卡爪的末端能夠允許所述端頭的前端通過所述通孔而能夠以不可退出的方式卡住所述端頭的后端。所述第一卡持構件可以形成在所述保護臂的近側端部上。所述第二卡持構件可以形成在所述連接部上,所述通孔形成在所述連接部上。所述卡爪形成在所述通孔的邊緣,伸向所述通孔的中心并向所述第一卡持構件所在一側的相反側傾斜,使得當所述保護臂轉動到所述完全保護位置時,所述端頭的前端能夠通過所述通孔并越過所述卡爪并使其后端被所述卡爪以不可退出的方式卡住?;蛘撸龅谝豢ǔ謽嫾梢孕纬稍谒鲞B接部上,所述第二卡持構件形成在所述保護臂的近側端部上。其中,所述通孔形成在所述保護臂的近側端部上,所述卡爪形成在所述通孔的邊緣,伸向所述通孔的中心并向所述第一卡持構件所在一側的相反側傾斜,使得當所述保護臂轉動到所述完全保護位置時,所述端頭的前端能夠通過所述通孔并越過所述卡爪并使其后端被所述卡爪以不可退出的方式卡住。所述第一卡持構件還可以包括位于所述端頭和所述第一柱狀部之間的第二柱狀部,所述第二柱狀部的最大徑向尺寸小于所述第一柱狀部;所述端頭是錐狀端頭,所述錐狀端頭的后端的最大徑向尺寸大于所述第二柱狀部。作為另一種實施方式,所述一對卡持構件可以包括第一卡持構件,所述第一卡持構件的自由端形成有鉤狀部分;第二卡持構件,所述第二卡持構件為板狀的鉤。其中,所述第一卡持構件的鉤狀部分和所述第二卡持構件構造成當所述保護臂轉動到所述完全保護位置時能夠以不可退出的方式接合。優(yōu)選地,所述第一卡持構件可以形成在所述保護臂的近側端部上,所述第二卡持構件可以形成在所述連接部上。作為又一種實施方式,所述第一卡持構件為板狀,形成在所述保護臂的近側端部上,在其自由端的相對的兩個厚度側面上分別形成有鉤狀部分。所述針頭保護裝置包括兩對定位臂,所述兩對定位臂對稱地位于所述第一卡持構件的兩側,每一對所述定位臂中的形成在所述連接部上的定位臂都形成有所述第二卡持構件。其中,所述第一卡持構件的兩個鉤狀部分和兩個所述第二卡持構件構造成當所述保護臂轉動到所述完全保護位置時能夠分別以不可退出的方式接合。優(yōu)選地,從所述第一卡持構件的自由端到所述鉤狀部分,其寬度尺寸逐漸變大。優(yōu)選地,所述第一卡持構件的自由端的一個寬度側面上還形成有一個鉤狀部分, 在所述連接部上還形成有一個所述第二卡持構件,其中,所述第一卡持構件的三個鉤狀部分和三個所述第二卡持構件構造成當所述保護臂轉動到所述完全保護位置時能夠分別以不可退出的方式接合。根據本發(fā)明,每一對定位臂都可以包括第一定位臂和第二定位臂。在所述第二定位臂伸向所述第一定位臂的端部上可以形成有第一凸起,在所述第一定位臂上、與所述第一凸起相對運動形成的路徑上至少形成有第一凹坑。所述第一凸起能夠與所述第一凹坑以可分離的方式接合而將所述保護臂定位于第一中間位置(第一使用位置)。于是,所述第一凸起和所述第一凹坑構成了第一對卡合特征。在所述第一定位臂上、與所述第一凸起相對運動形成的路徑上還可以形成有第二凹坑。所述第一凸起能夠與所述第二凹坑以可分離的方式接合而將所述保護臂定位于第二中間位置(包裝位置)。于是,所述第一凸起和所述第二凹坑構成了第二對卡合特征。所述第二定位臂可以包括第二上定位臂和第二下定位臂。在所述第二上定位臂伸向所述第一定位臂的端部上可以形成所述第一凸起,當所述保護臂相對所述連接部沿著朝向所述完全保護位置的方向轉動時,所述第一凸起能夠先后與所述第一凹坑和所述第二凹坑接合。在所述第二下定位臂的下邊緣可以形成有第二凸起,在所述第一定位臂上、與所述第二凸起相對運動形成的路徑上可以形成有至少一個第三凹坑,所述第二凸起能夠與所述第三凹坑以可分離的方式接合,將所述保護臂定位于第三中間位置(第二使用位置)。于是,所述第二凸起和所述第三凹坑構成第三對卡合特征。在所述第一定位臂上、與所述第一凸起相對運動形成的路徑上還可以形成有第四凹坑,所述第一凸起能夠與所述第四凹坑以可分離的方式接合,而將所述保護臂定位于靠近所述完全保護位置的第四中間位置(臨時保護位置)。當所述保護臂轉動到所述臨時保護位置時,所述針位于所述保護臂的開口中,而且所述第一、第二卡持構件不會以不可退出的方式接合。本發(fā)明的安全針組件還可以包括用來接收并罩住所述針的護帽。所述護帽的下端套在所述針接收部上。所述護帽可以包括兩個凸緣,形成在所述護帽的下端的內表面上,因此,在所述兩個凸緣之間形成環(huán)形的凹槽。所述肋的突出部能夠以可分離的方式卡合在所述凹槽中,以防止所述護帽沿軸向相對所述針頭運動。根據本發(fā)明的針頭保護裝置和安全針組件,不僅能夠可靠地防止注射器等醫(yī)療器械使用后針頭造成的意外刺傷事故,保證這類醫(yī)療器械僅能一次性使用,而且,結構簡單, 成本低。不僅如此,根據本發(fā)明,在安全針組件的運輸和使用過程中,可以穩(wěn)定地將針頭保護裝置定位在各種希望的位置。


圖1是根據本發(fā)明一種實施方式的安全針組件的剖視圖,其中,保護臂位于包裝位置。圖2是圖1的安全針組件的剖視圖,其中,保護臂位于第一使用位置。圖3是圖1的安全針組件的剖視圖,其中,保護臂位于第二使用位置。圖4是圖1的安全針組件的剖視圖,其中,保護臂位于臨時保護位置。圖5是圖1的安全針組件的剖視圖,其中,保護臂位于完全保護位置。圖6是圖1中的針座和針頭保護裝置從斜上方看的透視圖。圖7是圖1中的針座和針頭保護裝置從斜下方看的透視圖。圖8是圖1中的針座和針頭保護裝置的側視圖。圖9是圖1中的針座和針頭保護裝置的俯視圖。
圖10是圖9中的針座和針頭保護裝置的右視圖。圖11是圖9中的針座和針頭保護裝置的左視圖。圖12是圖9中的針座和針頭保護裝置的局部切除的仰視圖。圖13是圖1中的護帽的剖視圖。圖14是圖13的護帽的仰視圖。圖15是與圖13相似的護帽剖視圖,其中,護帽轉過了一個角度。圖16是根據本發(fā)明另一種實施方式的針頭保護裝置的透視圖。圖17是圖16所示針頭保護裝置的俯視圖。圖18是圖16所示針頭保護裝置仰視圖。圖19是圖17中沿A-A截取的剖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參照附圖詳細地描述本發(fā)明的針頭保護裝置和包括這種針頭保護裝置的安全針組件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圖1示出的是根據本發(fā)明的安全針組件在使用前處于包裝狀態(tài)下的情形。安全針組件包括針頭10、針頭保護裝置和護帽16。針頭10包括針座12和安裝在針座12上的針11。針頭10在用于注射器等場合下也稱為“注射針”,針11也稱為“針管”。本發(fā)明不是針對針頭10本身提出的改進,因此, 本領域已知的各種需要使用后進行防護的針頭都可以用來構造本發(fā)明的安全針組件。本發(fā)明的安全針組件可以是但不限于安全采血針組件、安全注射器組件、安全胰島素組件、安全單、雙翼片蝴蝶針(或稱頭皮針)組件中的一種。同時參見圖6、8、9、11,在本發(fā)明的一種實施例中,針座12包括錐頭套121。錐頭套 121具有錐形的內表面,用來與針筒15的錐頭14相互配合而使針座12固定在針筒15上。 在錐頭套121的上端中央位置處,針座12還包括由多個肋122懸承的針接收部123。針接收部123內部形成有用來接收針11的內孔。多個肋122可以對稱布置,連接在錐頭套121 上端邊緣和針接收部123的外周面之間。雖然圖中示出了四個肋,但顯然,本發(fā)明不限于此。肋122的前端(即面向護帽16內部深處的一端)沿徑向向外擴張而形成突出部124。參見圖13 15,護帽16是中空的構件,用來接收并罩住針11。護帽16的下端 (即開口所在的一端)套在針接收部123上,其內表面上形成兩個凸緣163和162,第一凸緣162更靠近下端。遠離下端的第二凸緣163可以比第一凸緣更大些,用來頂住肋122的前端。在第一、第二凸緣162、163之間形成了一個環(huán)形的凹槽165。肋122的突出部IM可以越過第一凸緣162而卡合在凹槽165中,從而防止護帽16相對針座12的軸向運動,防止了護帽16的運輸過程中沿軸向意外地脫離針座12。在使用時,稍加用力可以使突出部IM 與凹槽165分離并越過第一凸緣162,從而去掉護帽16。在本發(fā)明中,可分離的卡合是指兩個卡合特征,例如上面描述的凸緣和凹槽以及下面描述的凸起和凹坑,在卡在一起后,在適當的力的作用下能夠被分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該理解,本發(fā)明的安全針組件不限于包括上面描述的護帽和針座,而是可以使用本領域已知的各種針座和護帽。因為本發(fā)明的主要目的不在于護帽和針座。
參見圖6 12,尤其是圖6。針頭保護裝置包括能夠結合在針座12上的連接部2 和通過鉸鏈構件4以可轉動的方式結合于安裝部2的保護臂6。連接部2可以采用各種已知的方式與針座12固定地結合在一起。例如,連接部2 可以與針座12的錐體套121 —體注塑成形,從錐頭套121的一側向外延伸并變寬,以用來在上面形成其他的結構?;蛘?,連接部2通過一個環(huán)形件固定地套在針座12的外周面上(沒有示出)。這種實施方式的優(yōu)點在于,可以將本發(fā)明的針頭保護裝置直接應用于現有安全針組件。連接部2可以結合于針座12的任何方便的位置。例如,連接部可以結合在錐頭套 121上靠近針接收部123的位置(參見圖8),這樣可以減小保護臂的長度。用于以可轉動的方式將連接部2和保護臂6連接起來的鉸鏈構件4可以是本領域已知的各種鉸鏈,優(yōu)選的是可以通過注塑工藝形成的鉸鏈,例如弱化結構。在圖示的一種優(yōu)選實施例中,鉸鏈構件4和連接部2是一體的,或者說,鉸鏈構件4是連接部2的一部分。參見圖6和7,連接部2整體上大致為叉子的形狀或者“Y”形,通過在叉子的兩個分支部分上形成弱化部分,而使兩個分支部分形成鉸鏈構件4。作為替換方式,鉸鏈構件4可以與保護臂6—體形成。作為另一種替換方式,鉸鏈構件4是一個單獨的部分,在隨后的制造過程中其兩端分別與連接部2和保護臂6固定地結合在一起。保護臂6可以通過鉸鏈構件4相對于針座12轉動并保持在各種希望位置,例如, 距離針11最近的完全保護位置(圖5),遠離針11的第一中間位置 第四中間位置(圖1 4)。圖5所示的是安全針組件的使用后狀態(tài),這時,保護臂6被轉動離針11最近的位置并將針11完全收納在其內部,即完全保護位置。圖2和圖3所示的是安全針組件的兩種使用狀態(tài),這時,護帽16被去掉,保護臂6 被轉動到遠離針11 (或者靠近針筒15)位置,即使用位置。根據不同的應用場合,保護臂6 可以有多種不同的使用位置。例如,在圖2所示的使用位置(第一使用位置或第一中間位置),保護臂6可以同水平方向成例如20°角;而在圖3所示的使用位置(第二使用位置或第三中間位置),保護臂6可以被打開到極限,即處于背離針11 (或者向著針筒15)的極限位置。圖1所示的是安全針組件使用前的包裝狀態(tài),這時,護帽16罩住針11,保護臂6位于靠近針1(或者護帽16)的位置,即包裝位置(第二中間位置)??梢岳斫猓Wo臂6越靠近針11(或者護帽16),就越可能節(jié)約包裝空間。圖4所示的是安全針組件在完成抽液后轉移藥液的狀態(tài),即安全針組件抽取藥液后從一個地點被送到另一個地點時的狀態(tài),這時,針11被保護臂6罩住但只是處于保護臂的開口處,即保護臂6位于臨時保護位置(第四中間位置)??梢钥闯觯R時保護位置位于完全保護位置和包裝位置之間。參見圖6 9。保護臂6是截面大致為“U”字形的沿著縱向軸線延伸的臂狀結構件,包括底保護壁63和從底保護壁63的兩側延伸的一對側保護壁61。在本申請中,保護臂6在使用時鄰近針座的一側稱為“近側”,而遠離針座的一側稱為“遠側”。底保護壁63、 一對側保護壁61和分別位于近側、遠側的第一端壁62 (近側端部)、第二端壁64形成了保護臂6的開口 60。
為描述上的方便,在本申請中,將保護臂6相對于連接部2(或者針座12)向著圖 5所示的完全保護位置轉動的方向稱為保護臂的“第一方向”,將保護臂6向著圖3所示的第二使用位置轉動的方向稱為保護臂的“第二方向”。如圖8最清楚顯示的,保護臂6的側保護壁61包括位于遠側的第一側保護壁611、 位于近側的第二側保護壁612和位于第一、第二側保護壁之間的第三側保護壁613。第一側保護壁611相對于第二側保護壁612更偏向于第一方向,或者說,第一側保護壁611在第一方向上超前于第二側保護壁612。第三側保護壁613從第二側保護壁612沿著第一方向過渡到第一側保護壁611。這種過渡優(yōu)選的是圓滑過渡,如圖8所示;但是,也可以不是圓滑的。保護臂6的底保護壁63包括位于遠側的第一底保護壁631、位于近側的第二底保護壁632和位于第一、第二底保護壁之間的第三底保護壁633。第一底保護壁631相對于第二底保護壁632更偏向于第一方向,或者說,第一底保護壁631在第一方向上超前于第二底保護壁632。第三底保護壁633從第二底保護壁632沿著第一方向過渡到第一底保護壁 611。第一側保護壁611和第一底保護壁631在第一方向上超前于第二側保護壁612和第二底保護壁632,有利于在保護臂6的近側部分和針座之間留出足夠的空間形成卡持構件和定位臂(下文將詳細描述)。應該理解,上面對側保護壁和底保護壁的劃分僅僅是為了描述的目的,并不意味著側保護壁和底保護壁的各部分之間是物理分離的。在圖8所示的例子中,第三底保護壁633形成了第一、第二底保護壁631、632之間的臺階部分。這種臺階形式的第三底保護壁633為用手指推動保護臂6提供了作用面。如圖6 9所示,在第二側保護壁632和第三側保護壁633的外部兩側形成有凸緣65。作為一種實施方式,凸緣65可以同第二底保護壁632和第三底保護壁633是一體形成的。凸緣65可以用來安全地將保護臂6從圖1或4所示的位置推壓到圖2或3所示的位置,例如用作從包裝位置到抽藥水時的使用位置的扳手柄。另外,凸緣65還增加了第三底保護壁633作為力作用面的面積。第一端壁62可以向兩側延伸而與凸緣65的邊緣齊平。在第二底保護壁632朝向第二方向的面上,還可以形成用來增加摩擦的結構,例如圖示的防滑筋634。作為一種優(yōu)選實施方式,各個壁的邊緣部分以及相鄰壁的結合處都形成倒角或者倒圓。如圖5所示,當保護臂6轉動到完全保護位置時,針頭10的針11經過保護臂6的開口 60進入到保護臂6的內部。為了進一步保證針11不會從保護臂6中脫離,參見圖5、 6、9和11,保護臂6還可以包括從第一底保護壁631沿第一方向延伸預定距離然后彎向第一底保護壁631的鉤狀構件66。通過這種鉤狀構件66,針11可以容易地被引導進入鉤狀構件66與第一底保護壁631之間的空間,并被鉤狀構件66 “鉤”住,從而以不可退出的方式被保持在該空間中。作為進一步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保護臂6可以包括兩個或者更多的鉤狀構件66 (圖中示出了兩個)。這些鉤狀構件66沿著保護臂6的縱向布置,使得它們的“鉤”交錯相對。這種交錯相對的布局,有利于更加準確地引導針11。作為更加優(yōu)選的方式,參見圖5、6、9、11,還可以沿著兩個第一側保護壁611的內側設置一對上端有導引斜面的導引肋68,以將針11約束到鉤狀件66所在位置。這種實施方式特別適合于針11在使用后發(fā)生彎曲的情形。參見圖6、7、9、12。在近側端部62朝向近側的一面形成有伸向近側的第一卡持構件51。在圖示的實施例中,第一卡持構件51大體為柱狀,位于保護臂6的縱向軸線上,包括位于近側端部62上面的第一柱狀部57、從第一柱狀部57向近側延伸的徑向尺寸(如直徑)縮小的第二柱狀部56和在第二柱狀部56的近側端形成的尖端(前端)朝向近側的錐形的端頭陽。錐形端頭陽的底部(后端)的徑向尺寸大于第二柱狀部56。因此,第二柱狀部56實際上是錐形端頭55和第一柱狀部57之間的頸縮部分。按照另一種實施方式(未示出),可以不設置第二柱狀部56,而是使錐形端頭55的后端的徑向尺寸大于第一柱狀部 57。在連接部2的大體中間位置上形成有通孔50,在通孔50的邊緣上形成有卡爪53, 卡爪53向著通孔50的中心延伸,同時向著與第一卡持構件51所在的一側相反的一側(即圖8的圖紙下方)傾斜。卡爪53可以包括由多個間隙M分開的多個卡爪。當然,也可以只設置一個卡爪,這一個卡爪占據通孔50周向的一部分。作為替換方式,卡爪53沿通孔50 周向一圈,沒有間隙。從原理上講,所述卡爪沿通孔50周向設置,其中只要有至少一個卡爪設置在靠近針座12的一側即可實現本發(fā)明的目的??ㄗ?3的內周(末端)本身或者卡爪 53的末端與通孔50的邊緣限定了一個可供端頭55通過的孔,該孔的徑向尺寸與第一卡持構件51的第二柱狀部分56的徑向尺寸相當,或者與第一柱狀部分57的徑向尺寸相當(沒有設置第二柱狀部分56的情況),該孔的最大徑向尺寸小于端頭55后端的最大徑向尺寸。 卡爪53是有彈性的,能在第一卡持構件51的錐形端頭55的頂壓下彈性變形;當錐形端頭 55通過時,卡爪53彈性恢復而卡在錐形端頭55后端,從而阻止錐形端頭55反向退出。圍繞著通孔50形成的卡爪53構成了能夠與第一卡持構件51以不可退出的方式卡持的第二卡持構件52,用來將保護臂6永久性的保持在完全防護位置,防止用過的安全針組件再次使用。作為一種替換方式,第二卡持構件可以是形成在連接部上方(即圖8的圖紙上方, 或者連接部的第一卡持構件所在的一側)的一個具有內孔的凸臺,卡爪圍繞著內孔的邊緣向內孔的內部傾斜。第一卡持構件的端頭可以插進內孔中并被卡爪卡住。根據又一種實施方式,第一卡持構件51和第二卡持構件52的位置可以互換,即第一卡持構件51形成在連接部2上,而第二卡持構件52形成在近側端部上。在本發(fā)明中,端頭可以具有任何合適的形狀,并不限于錐形(不限于圓錐和棱錐) 和鉤狀,只要是端頭的前端能夠通過卡爪的邊緣(即末端)限定的通孔(不限于是圓形的),而端頭后端的最大徑向尺寸大于通孔的最大徑向尺寸,就可以實現端頭和卡爪以不可退出的方式接合。在本發(fā)明中,兩個柱狀部分可以是但不限于圓柱和棱柱。其中,只要第二柱狀部分的最大徑向尺寸小于端頭后端的最大徑向尺寸即可。為了能夠將保護臂6盡可能穩(wěn)定地保持在圖1 4所示的包裝位置、臨時防護位置和使用位置,根據本發(fā)明的針頭保護裝置還包括一對定位臂。在圖示實施例中,有兩對定位臂對稱地位于第一、二卡持構件的兩側。
包裝位置、臨時保護位置和使用位置是不同于完全保護位置的中間位置。當保護臂6轉動到這些中間位置時,兩個卡持構件沒有以不可退出的方式接合,即兩個卡持構件是分離的。這一點可以通過以常規(guī)方式設計卡持構件的相對位置和下面提到的卡合特征的相對位置實現,本發(fā)明在此不再作詳細的介紹。參見圖1 4和圖6 9、11和12。根據本發(fā)明一種優(yōu)選實施方式成對的定位臂包括第一定位臂71和第二定位臂72。第一定位臂71從近側端部62的兩端向著近側延伸, 其外表面可以同凸緣65的外邊緣齊平。第二定位臂72相對應地形成在連接部2的兩側, 其包括向上延伸的第二上定位臂721和向下延伸的第二下定位臂722。如圖8所示,指向圖紙的上方(第一連接構件51所在一側)為“上”,指向圖紙的下文為“下”。在第一定位臂71和第二定位臂72之間形成有多對能夠分離的卡合特征,每一對卡合特征在卡合時對應于保護臂6的一個希望得以保持的位置,包括但不限于圖1 4中的任一位置。而且,通過對保護臂6沿轉動方向施加適當的力,每一對卡合特征可以分離 (即“以可分離方式卡合或接合”),使得保護臂6可以相對連接部2轉動到不同位置。不同對的卡合特征可以是不同的,以產生抵抗保護臂6轉動的不同阻力。例如,在圖1所示的包裝位置,通常希望保護臂6能夠防止因運輸過程中的振動而意外轉動,因此,對應包裝位置的一對卡合特征卡合時產生的阻力可以大些。在圖4所示的臨時保護位置,安全針組件通常是從醫(yī)院或診所的一個房間被送到鄰近的另一個房間,不會有大的振動,因此,對應臨時保護位置的一對卡合特征卡合時產生的阻力可以小些。在圖示的具體實施例中,第二上定位臂721有一個伸向第一定位臂71的端部,在該端部處形成有第一凸起723。在第二下定位臂722的下邊緣處形成有第二凸起724。第一定位臂71的表面上形成有三個凹坑711、712和713。第一凹坑711和第二凹坑712以及后面將要提到的凹槽714位于定位臂71上的第一凸起723相對于定位臂71的運動軌跡或路徑上;第三凹坑713位于定位臂71上的第二凸起7M相對于定位臂71的運動軌跡上。第一凹坑711位于定位臂71近側上端,開口于上表面邊緣,以方便第一凸起723 進入第一凹坑711。但是,第一凹坑711也可以不開口于上表面。第一凹坑711和第一凸起 723構成了第一對卡合特征,當二者卡合時,將保護臂6定位在圖2所示的第一使用位置。相對于第一凹坑711,第二凹坑712形成在第一凸起723相對于定位臂71的運動軌跡的下游,即向下、向遠側的位置處。第二凹坑712和第一凸起723構成了第二對卡合特征,當二者卡合時,將保護臂6定位在圖1所示的包裝位置。根據本發(fā)明的一個優(yōu)選實施方式,在定位臂71上第二凹坑712的下游形成凹槽 714。凹槽714的起始端(即鄰近第二凹坑712的一端)可以是一個第四凹坑(未示出)。 第一凸起723和凹槽714起始端上的第四凹坑構成了第四對卡合特征,當二者卡合時,將保護臂6定位在圖4所示的臨時保護位置。如前面所討論的,第四凹坑與其他凹坑相比可以淺些。當安全針組件使用完畢后,將保護臂6轉向圖5所示的完全保護位置時,第一凸起 723可以在凹槽714內滑動,從而減小了轉動保護臂6所需的力。第一凸起723和凹槽714 的滑動結合還能夠引導保護臂6的運動,有利于第一卡持構件51和第二卡持構件52準確接合。第三凹坑713形成在定位臂71的近側下端,圖中顯示為開口于下表面邊緣。但是,第三凹坑713也可以不開口于下表面。第三凹坑713和第二凸起723構成了第三對卡合特征,當二者卡合時,將保護臂6定位在圖3所示的第二使用位置。作為一種優(yōu)選實施方式,各對卡合特征間的卡合是一種彈性卡合,這可以由兩個定位臂71和72的懸臂結構本身來實現,還可以進一步地使用彈性材料制造定位臂。作為另一種替換方式,兩個定位臂71和72之間可以只有一個具有彈性。當凸起沒有位于凹坑中時,兩個定位臂71和72之間由于凸起的存在而相互擠壓并彈性變形;當凸起相對運動到凹坑的位置時,兩個定位臂由于彈性恢復原狀,將凸起壓在凹坑中,從而將保護臂6定位在希望的位置。當沿著保護臂6的運動方向給保護臂6施力時,如果該力足以克服定位臂彈性變形的阻力,則凸起與凹坑分離。于是,保護臂6開始轉動直到下一個位置。作為一種替換方式,第一凸起723可以替換為凹坑,相應地,第一、二凹坑711和 712可以替換為凸起;或者,第二凸起7M可以替換為凹坑,相應地,第三凹坑713可以替換為凸起。凸起和凹坑可以是半球或者球冠形,也可以是其他的形狀。參見圖6 12,從保護臂6的近側端部延伸出來的第一定位臂71通過鉸鏈構件4 結合于連接部2。作為另一種實施方式,也可以將鉸鏈構件作為第一定位臂的一部分。鉸鏈構件4和第二定位臂72可以分列第一定位臂71的內、外兩側。例如,在圖示實施例中,第二定位臂72位于第一定位臂71的內側,而鉸鏈構件4固定地結合于第一定位臂71的外側表面。根據本發(fā)明的針頭保護裝置可以是一種相對于保護臂縱向軸線所在的面(對稱面)大體對稱的面對稱結構(例如,鉤狀構件66、肋IM等可以不相對該對稱面對稱分布), 其中,第一、第二卡持構件51和52位于對稱面上,而各個保護壁、定位臂相對于對稱面對稱分布。在本發(fā)明中,術語“內,,的意思是指向該對稱面的方向或者靠近該對稱面,“外,,的意思是背離該對稱面的方向或者遠離該對稱面。本發(fā)明的保護臂結構在注塑時可以無需使用帶有滑塊的模具,簡化了模具結構, 大大提高了模具腔的數量(例如可以達到96腔),非常有利于采用大模具通過一次注塑成型獲得大批量的模塑產品,顯著地降低了保護臂的生產成本。而且,本發(fā)明的保護臂結構的開模要求低,也有利于模具結構的簡化,降低模具的制造和使用成本。圖16 19示出了根據本發(fā)明另一種實施方式的針頭保護裝置,該針頭保護裝置與上述針頭保護裝置相似,因此,用相同的附圖標記表示相同的部分或部件;不同之處在于,帶有錐形端頭陽的第一卡持構件51和由卡爪53形成的第二卡持構件52可以用鉤狀構件替換。這時,通孔50可以省略。根據本發(fā)明的教導,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想到,鉤狀卡持構件也可以用本領域技術人員已知的能夠以不可退出的方式接合在一起的其他構件替換。在圖16 19所示的實施例中,一對卡持構件包括第一卡持構件81和第二卡持構件82。第一卡持構件82的自由端86形成有鉤狀部分85,第二卡持構件82為板狀的鉤,即板狀材料的截面形狀為鉤狀(圖19最為清楚)。第一卡持構件81的鉤狀部分85和第二卡持構件82構造成當保護臂6轉動到圖5所示的完全保護位置時能夠以不可退出的方式接
I=I ο在圖示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中,第一卡持構件81也為板狀,形成在所述保護臂6的近側端部62上,具有兩個相對的寬度側面84和兩個相對的厚度側面83。在第一卡持構件81的自由端86的兩個厚度側面83上分別形成有鉤狀部分85。參見圖16,兩對定位臂對稱地位于第一卡持構件81的兩側,每一對定位臂中的形成在連接部2上的定位臂72都形成有第二卡持構件82。當保護臂6轉動到完全保護位置時,第一卡持構件81的兩個鉤狀部分85和兩個第二卡持構件82分別以不可退出的方式接
I=I ο如圖16 18所示,第一卡持構件81的自由端86形成了一種大體錐形的形狀,即從自由端86的末端到鉤狀部分85,其寬度尺寸逐漸變大,可以是直線過渡、圓弧過渡或者其他曲線過渡,優(yōu)選的是光滑過渡。參見圖19,鉤狀的第二卡持構件82的截面形狀為向下彎曲延伸的臂,這種結構本身使得第二卡持構件82具有彈性變形的能力。當具有圖16 18所示的大體錐形形狀的表面的自由端86與所述的第二卡持構件82接觸后,能夠很容易地使第二卡持構件82產生彈性變形而越過第二卡持構件82。當自由端86越過第二卡持構件82時,第二卡持構件82 彈性恢復。這時如果第一卡持構件81要退出,則第二卡持構件82與第一卡持構件81的鉤狀部分85卡合,從而防止了第一卡持構件81退出。即第一卡持構件81的鉤狀部分85和第二卡持構件82以不可退出的方式接合。作為進一步優(yōu)選的方式(沒有示出),在第一卡持構件81的自由端86的一個寬度側面84上還形成有一個鉤狀部分,該鉤狀部分可以與前述的鉤狀部分85相同。與此對應地,在連接部上還形成有一個可以與前述第二卡持構件82相同的第二卡持構件。當保護臂 6轉動到完全保護位置時,第一卡持構件81的三個鉤狀部分85和三個第二卡持構件82分別以不可退出的方式接合。作為再一種優(yōu)選方式(沒有示出),定位臂上可以沒有第二卡持構件。前述的第二卡持構件82只形成在連接部2上。這時,第一卡持構件81可以只形成一個與第二卡持構件82對應的鉤狀部分85,使得當保護臂6轉動到完全保護位置時,第一卡持構件81的鉤狀部分85和第二卡持構件82以不可退出的方式接合。上面參照附圖對本發(fā)明進行了具體的描述。但是,本領域技術人員應該理解,上面的具體描述僅僅是舉例性質的,用于說明性的目的,并非是用來限制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得益于本發(fā)明的教導,本領域技術人員在不超出本發(fā)明保護范圍的情況下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上述具體描述的實施方式做出各種變型、修改或者替換,這些變型、修改或者替換落入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針頭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能夠與針頭的針座結合在一起的連接部O);能夠將針頭的針接收在內部的保護臂(6),其具有鄰近所述連接部O)的近側端部 (62);鉸鏈構件G),連接在所述連接部(2)和所述保護臂(6)之間,使得所述保護臂(6)能夠相對于所述連接部( 轉動;一對卡持構件(51,52),其分別形成在所述保護臂(6)的近側端部(6 和所述連接部 (2)上,當所述保護臂(6)相對于所述連接部(2)轉動到最接近針頭的針的完全保護位置時,所述一對卡持構件(51,52)能夠以不可退出的方式接合;以及一對定位臂(71,72),其分別形成在所述保護臂(6)的近側端部(62)和所述連接部 (2)上,所述一對定位臂(71,7 上形成有至少一對互補的卡合特征(711,723 ;712,723 ; 713,724),當所述保護臂(6)相對于所述連接部(2)轉動到所述完全保護位置之外的至少一個中間位置時,所述至少一對卡合特征(711,723 ;712,723 ;713,724)能夠以可分離的方式接合,其中,所述中間位置相對于所述完全保護位置遠離針頭的針,使得在所述中間位置,所述一對卡持構件(51,52)處于非接合位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針頭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對卡持構件(51,52)包括 第一卡持構件(51),所述第一卡持構件(51)包括第一柱狀部(57)和形成在所述第一柱狀部(57)上的端頭(55);和第二卡持構件(52),所述第二卡持構件(5 包括形成在一個通孔(50)邊緣上的一個或多個卡爪(53),所述一個或多個卡爪(5 伸向所述通孔(50)的中心,所述卡爪的末端或者所述卡爪的末端與所述通孔(50)的邊緣限定了一個孔,該孔的最大徑向尺寸小于所述端頭(5 的后端相對應的最大徑向尺寸,其中,所述卡爪(53)被構造成當所述保護臂(6)轉動到所述完全保護位置時,所述卡爪的末端能夠允許所述端頭(5 的前端通過所述通孔(50)而能夠以不可退出的方式卡住所述端頭(5 的后端。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針頭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持構件形成在所述保護臂(6)的近側端部上,所述第二卡持構件形成在所述連接部⑵上,所述通孔(50)形成在所述連接部(2)上,所述卡爪(5 形成在所述通孔(50)的邊緣,伸向所述通孔(50)的中心并向所述第一卡持構件所在一側的相反側傾斜,使得當所述保護臂(6)轉動到所述完全保護位置時,所述端頭(5 的前端能夠通過所述通孔(50)并越過所述卡爪(5 并使其后端被所述卡爪 (53)以不可退出的方式卡住。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針頭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持構件形成在所述連接部上,所述第二卡持構件形成在所述保護臂的近側端部上,所述通孔形成在所述保護臂的近側端部上,所述卡爪形成在所述通孔的邊緣,伸向所述通孔的中心并向所述第一卡持構件所在一側的相反側傾斜,使得當所述保護臂轉動到所述完全保護位置時,所述端頭的前端能夠通過所述通孔并越過所述卡爪并使其后端被所述卡爪以不可退出的方式卡住。
5.如權利要求2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針頭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持構件(51)還包括位于所述端頭(5 和所述第一柱狀部(57)之間的第二柱狀部(56),所述第二柱狀部(56)的徑向尺寸小于所述第一柱狀部(57),所述端頭(5 是錐狀端頭(55),所述錐狀端頭(5 的后端的徑向尺寸大于所述第二柱狀部(56)。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針頭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對卡持構件包括第一卡持構件(81),所述第一卡持構件的自由端(86)形成有鉤狀部分(85),第二卡持構件(82),所述第二卡持構件為板狀的鉤,其中,所述第一卡持構件(81)的鉤狀部分(85)和所述第二卡持構件(82)構造成當所述保護臂(6)轉動到所述完全保護位置時能夠以不可退出的方式接合。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針頭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持構件(81)形成在所述保護臂(6)的近側端部(62)上,所述第二卡持構件(82)形成在所述連接部(2)上。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針頭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持構件(81)為板狀, 形成在所述保護臂(6)的近側端部(62)上,在其自由端(86)的相對的兩個厚度側面(83) 上分別形成有鉤狀部分(85),所述針頭保護裝置包括兩對定位臂,所述兩對定位臂對稱地位于所述第一卡持構件 (81)的兩側,每一對所述定位臂中的形成在所述連接部( 上的定位臂(7 都形成有所述第二卡持構件(82),其中,所述第一卡持構件的兩個鉤狀部分(8 和兩個所述第二卡持構件(8 構造成當所述保護臂(6)轉動到所述完全保護位置時能夠分別以不可退出的方式接合。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針頭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持構件(81)的自由端 (86)為大體錐形的形狀。
10.如權利要求8或9所述的針頭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持構件的自由端 (86)的一個寬度側面(84)上還形成有一個鉤狀部分,在所述連接部( 上還形成有一個所述第二卡持構件,其中,所述第一卡持構件的三個鉤狀部分和三個所述第二卡持構件構造成當所述保護臂轉動到所述完全保護位置時能夠分別以不可退出的方式接合。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針頭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對定位臂(71,72)包括第一定位臂(71)和第二定位臂(72),在所述第二定位臂伸向所述第一定位臂(71)的端部上形成有第一凸起(723),在所述第一定位臂(71)上、與所述第一凸起(72 相對運動形成的路徑上至少形成有第一凹坑(711),所述第一凸起(72 能夠與所述第一凹坑(711)以可分離的方式接合而將所述保護臂(6)定位于第一中間位置,所述第一凸起(723)和所述第一凹坑(711)構成第一對卡合特征。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針頭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定位臂(71)上、與所述第一凸起(72 相對運動形成的路徑上形成有第二凹坑(712),所述第一凸起(72 能夠與所述第二凹坑(712)以可分離的方式接合而將所述保護臂(6)定位于第二中間位置,所述第一凸起(72 和所述第二凹坑(71 構成第二對卡合特征。 3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針頭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定位臂(72)包括第二上定位臂(721)和第二下定位臂(722),在所述第二上定位臂(721)伸向所述第一定位臂(71)的端部上形成有所述第一凸起 (723),當所述保護臂(6)相對所述連接部( 沿朝向所述完全保護位置的方向轉動時,所述第一凸起(724)能夠先后與所述第一凹坑(711)和所述第二凹坑(71 接合,在所述第二下定位臂(722)的下邊緣形成有第二凸起(7M),在所述第一定位臂(71)上、與所述第二凸起(724)相對運動形成的路徑上形成有至少一個第三凹坑(713),所述第二凸起(724)能夠與所述第三凹坑(713)以可分離的方式接合,將所述保護臂(6)定位于第三中間位置,所述第二凸起(724)和所述第三凹坑(713)構成第三對卡合特征。
1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針頭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針頭保護裝置包括兩對定位臂,所述兩對定位臂對稱地位于所述一對卡持構件的兩側。
1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針頭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保護臂(6)的外部兩側形成有凸緣(65)。
16.一種安全針組件,包括針頭(10)和針頭保護裝置,所述針頭(10)包括針座(12)和安裝在所述針座(12)上的針(11),其特征在于,所述針頭保護裝置包括能夠與針座(1 結合在一起的連接部O);能夠將所述針(11)接收在內部的保護臂(6),其具有鄰近所述連接部O)的近側端部 (62);鉸鏈構件G),連接在所述連接部(2)和所述保護臂(6)之間,使得所述保護臂(6)能夠相對于所述連接部( 轉動;一對卡持構件(51,52),其分別形成在所述保護臂(6)的近側端部(6 和所述連接部 (2)上,當所述保護臂(6)相對于所述連接部(2)轉動到最接近所述針(11)的完全保護位置時,所述一對卡持構件(51,5 能夠以不可退出的方式接合并且所述針(11)被完全收納在所述保護臂(6)的內部;以及一對定位臂(71,72),其分別形成在所述保護臂(6)的近側端部(62)和所述連接部 (2)上,所述一對定位臂(71,7 上分別形成有至少兩對互補的卡合特征(711,723;712, 723 ;713,724),所述兩對卡合特征(711,723 ;712,723 ;713,724)能夠以可分離的方式接合,以將所述保護臂(6)至少定位在包裝位置和第一使用位置,所述包裝位置和所述第一使用位置相對于所述完全保護位置遠離所述針(11),其中,所述包裝位置是所述安全針組件使用前處于包裝狀態(tài)時所述保護臂(6)的位置,所述第一使用位置是所述安全針組件在使用過程中所述保護臂(6)的使用位置,其中,在所述包裝位置和所述第一使用位置,所述一對卡持構件(51,5 處于非接合位置。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安全針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對卡持構件(51,52)包括第一卡持構件(51)和第二卡持構件(52),所述第一卡持構件(51)形成在所述保護臂(6)的近側端部上,包括第一柱狀部(57) 和形成在所述第一柱狀部(57)上的端頭(55),在所述連接部( 上形成有通孔(50),所述第二卡持構件(5 包括形成在所述通孔(50)的邊緣的一個或多個卡爪(53),所述一個或多個卡爪(53)伸向所述通孔(50)的中心并向所述第一卡持構件所在一側的相反側傾斜,所述卡爪的末端或者所述卡爪的末端與所述通孔(50)的邊緣限定了一個孔,該孔的最大徑向尺寸小于所述端頭(55)的后端相對應的最大徑向尺寸,使得當所述保護臂(6) 轉動到所述完全保護位置時,所述端頭(5 的前端能夠通過所述通孔(50)并越過所述卡爪(5 并使其后端被所述卡爪(5 以不可退出的方式卡住。
18.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安全針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對卡持構件包括第一卡持構件和第二卡持構件,所述第一卡持構件形成在所述連接部上,包括第一柱狀部和形成在所述第一柱狀部上的端頭,所述保護臂的近側端部上形成有通孔,所述第二卡持構件包括形成在所述通孔的邊緣的卡爪,所述卡爪伸向所述通孔的中心并向所述第一卡持構件所在一側的相反側傾斜,使得當所述保護臂轉動到所述完全保護位置時,所述端頭的前端能夠通過所述通孔并越過所述卡爪并使其后端被所述卡爪以不可退出的方式卡住。
19.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安全針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對卡持構件包括第一卡持構件(81),所述第一卡持構件的自由端(86)形成有鉤狀部分(85),第二卡持構件(82),所述第二卡持構件為板狀的鉤,其中,所述第一卡持構件(81)的鉤狀部分(85)和所述第二卡持構件(82)構造成當所述保護臂(6)轉動到所述完全保護位置時能夠以不可退出的方式接合。
20.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安全針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持構件(81)形成在所述保護臂(6)的近側端部(62)上,所述第二卡持構件(82)形成在所述連接部(2)上。
21.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安全針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持構件(81)為板狀, 形成在所述保護臂(6)的近側端部(62)上,在其自由端(86)的相對的兩個厚度側面(83) 上分別形成有鉤狀部分(85),所述針頭保護裝置包括兩對定位臂,所述兩對定位臂對稱地位于所述第一卡持構件 (81)的兩側,每一對所述定位臂中的形成在所述連接部( 上的定位臂(7 都形成有所述第二卡持構件(82),其中,所述第一卡持構件的兩個鉤狀部分(8 和兩個所述第二卡持構件(8 構造成當所述保護臂(6)轉動到所述完全保護位置時能夠分別以不可退出的方式接合。
22.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安全針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持構件(81)的自由端 (86)為大體錐形的形狀。
23.如權利要求21或22所述的安全針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持構件的自由端 (86)的一個寬度側面(84)上還形成有一個鉤狀部分,在所述連接部( 上還形成有一個所述第二卡持構件,其中,所述第一卡持構件的三個鉤狀部分和三個所述第二卡持構件構造成當所述保護臂轉動到所述完全保護位置時能夠分別以不可退出的方式接合。
24.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安全針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對定位臂(71,72)包括第一定位臂(71)和第二定位臂(72),在所述第二定位臂(72)伸向所述第一定位臂(71)的端部上形成有第一凸起(723),在所述第一定位臂(71)上、與所述第一凸起(72 相對運動形成的路徑上至少形成有第一凹坑(711)和第二凹坑(712),所述第一凸起(72 分別與所述第一凹坑(711)和所述第二凹坑(71 構成兩對卡合特征,當所述保護臂(6)相對所述連接部( 沿朝向所述完全保護位置的方向轉動時,所述第一凸起(723)能夠與所述第一凹坑(711)以可分離的方式接合而將所述保護臂(6)定位于所述第一使用位置,當所述保護臂(6)沿所述方向繼續(xù)轉動時,所述第一凸起(72 能夠與所述第二凹坑(712)以可分離的方式接合而將所述保護臂(6)定位于所述包裝位置。
25.如權利要求M所述的安全針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定位臂(72)包括第二上定位臂(721)和第二下定位臂(722),在所述第二上定位臂(721)伸向所述第一定位臂(71)的端部上形成有所述第一凸起 (723),在所述第二下定位臂(722)的下邊緣形成有第二凸起(7M),在所述第一定位臂(71)上、與所述第二凸起(724)相對運動形成的路徑上形成有第三凹坑(713),所述第二凸起(724)能夠與所述第三凹坑(713)以可分離的方式接合,將所述保護臂(6)定位于第二使用位置,所述第二凸起(724)和所述第三凹坑(713)構成第三對卡合特征,所述第二使用位置是所述保護臂(6)在使用過程中比所述第一使用位置更加遠離所述針(11)的使用位置。
26.如權利要求25所述的安全針組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定位臂(71)上、與所述第一凸起(72 相對運動形成的路徑上還形成有第四凹坑,所述第一凸起能夠與所述第四凹坑以可分離的方式接合,將所述保護臂(6)定位于鄰近所述完全保護位置的臨時保護位置,當所述保護臂轉動到所述臨時保護位置時,所述針位于所述保護臂的開口中,而且所述第一、第二卡持構件不會以不可退出的方式接合。
2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安全針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針頭保護裝置包括兩對定位臂,所述兩對定位臂對稱地位于所述一對卡持構件的兩側。
28.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安全針組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保護臂(6)的外部兩側形成有凸緣(65)。
29.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安全針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針組件是安全采血針組件、安全注射器組件、安全胰島素組件、安全單、雙翼片蝴蝶針組件中的一種。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針頭保護裝置和包括該針頭保護裝置的安全針組件。針頭保護裝置包括連接部和能夠相對于連接部轉動的保護臂。一對卡持構件分別形成在保護臂的近側端部和連接部上,能夠以不可退出的方式接合。一對定位臂分別形成在保護臂的近側端部和連接部上,并形成有至少一對互補的卡合特征,成對的卡合特征能夠以可分離的方式接合。根據本發(fā)明的針頭保護裝置和安全針組件,不僅能夠可靠地防止注射器等醫(yī)療器械使用后針頭造成的意外刺傷事故,保證這類醫(yī)療器械僅能一次性使用,而且,結構簡單,成本低。不僅如此,在本發(fā)明的安全針組件的運輸和使用過程中,可以穩(wěn)定地將針頭保護裝置定位在各種希望的位置。
文檔編號A61B5/15GK102363056SQ20111027012
公開日2012年2月29日 申請日期2011年9月1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8月1日
發(fā)明者林作錢 申請人:上海萌黎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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