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噴香液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lǐng)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用于清潔口腔、消除口腔異味,由中草藥配置而成并具有保健功能的保健藥液,尤其涉及一種噴香液。
背景技術(shù):
目前,人們消除口腔異味的普遍方法是咀嚼口香糖,其缺點是易發(fā)生誤食、誤吞,口香糖的殘渣容易污染環(huán)境、其殘跡不易清除;另外,由于含有糖份,從而限制了糖尿病患者等部分人群的使用。
發(fā)明內(nèi)容
為了克服現(xiàn)有技術(shù)中存在的不足,本發(fā)明旨在提供一種能夠清潔口腔、消除口腔異味,可吞食、無殘渣,而且具有保健功能的保健藥液。
本發(fā)明的技術(shù)方案是,噴香液由體積比為1∶2的水浸液和酒精溶液混合而成;其中水浸液的被浸取物組成成分為,葛根3~6克、桂枝0.6~2克、綠茶1~5克、丁香1~6克、佩蘭1~4克、藿香1~5克、香薷3.5~6.5克、細辛1~3.5克、金銀花5~10克,該水浸液為每100毫升蒸餾水浸取被浸取物的混合物18克所得的水浸液;酒精溶液的濃度為每100毫升50%的酒精中含香蘭素6~98毫克、薄荷油0.4~1克、結(jié)晶冰片0.4~1克;所述香蘭素為3-甲氧基-4-羥基苯甲醛。
水浸液的組成成分為,葛根4克、桂枝2克、綠茶1克、丁香1克、佩蘭1克、藿香1克、香薷4克、細辛1克、金銀花8克,浸取條件為在常壓下煮沸;酒精溶液的濃度為每100毫升50%的酒精中含香蘭素50毫克、薄荷油0.4克、結(jié)晶冰片0.4克。]甲醛。
與現(xiàn)有技術(shù)比較,本發(fā)明為罐裝在容器中由多種中草藥配置而成的溶液,使用過程中無殘渣產(chǎn)生,不會污染環(huán)境、也不會發(fā)生誤食誤吞現(xiàn)象;由于不含糖份,對糖尿病患者等人群無副作用。
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結(jié)合具體的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的說明實施例一,將葛根4克、桂枝2克、綠茶1克、丁香1克、佩蘭1克、藿香1克、香薷4克、細辛1克、金銀花8克混合后浸入100毫升的蒸餾水中加熱煮沸后冷卻、過濾,取水浸液50毫升備用;將香蘭素50毫克、薄荷油0.4克、結(jié)晶冰片0.4克浸入100毫升50%的酒精中備用;將上述兩種溶液混合后裝入噴射容器中即可。
實施例二,取將葛根3克、桂枝0.6克、綠茶1克、丁香1克、佩蘭1克、藿香1克、香薷3.5克、細辛1克、金銀花5充混合后浸入100毫升的蒸餾水中;取香蘭素6毫克、薄荷油0.4克、結(jié)晶冰片0.2克浸入100毫升50%的酒精中;操作方法同實施例一。
實施例三,取將葛根6克、桂枝2克、綠茶5克、丁香6克、佩蘭4克、藿香3克、香薷6.5克、細辛3.5克、金銀花10克混合后浸入100毫升的蒸餾水中;取香蘭素98毫克、薄荷油1克、結(jié)晶冰片1克浸入100毫升50%的酒精中;操作方法同實施例一。
上述三個實施例中所述的香蘭素即3-甲氧基-4-羥基苯甲醛,其化學結(jié)構(gòu)式為
權(quán)利要求
1.一種噴香液,其特征在于它由體積比為1∶2的水浸液和酒精溶液混合而成,其中水浸液的被浸取物組成成分為,葛根3~6克、桂枝0.6~2克、綠茶1~5克、丁香1~6克、佩蘭1~4克、藿香1~5克、香薷3.5~6.5克、細辛1~3.5克、金銀花5~10克,該水浸液為每100毫升蒸餾水浸取被浸取物的混合物18克所得的水浸液;酒精溶液的濃度為,每100毫升50%的酒精中含香蘭素6~98毫克、薄荷油0.4~1克、結(jié)晶冰片0.4~1克;所述香蘭素為3-甲氧基-4-羥基苯甲醛。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噴香液,其特征在于水浸液的組成成分為,葛根4克、桂枝2克、綠茶1克、丁香1克、佩蘭1克、藿香1克、香薷4克、細辛1克、金銀花8克,浸取條件為在常壓下煮沸;酒精溶液的濃度為,每100毫升50%的酒精中含香蘭素50毫克、薄荷油0.4克、結(jié)晶冰片0.4克。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噴香液,屬于口腔保健藥液。它由體積比為1∶2的水浸液和酒精溶液混合而成;其中水浸液的被浸取物組成成分為,葛根3~6克、桂枝0.6~2克、綠茶1~5克、丁香1~6克、佩蘭1~4克、藿香1~3克、香薷3.5~6.5克、細辛1~3.5克、金銀花5~10克,該水浸液為每100毫升蒸餾水浸取被浸取物的混合物18克所得的水浸液;酒精溶液的濃度為每100毫升50%的酒精中含,香蘭素6~98毫克、薄荷油0.4~1克、結(jié)晶冰片0.4~1克;所述香蘭素為3-甲氧基-4-羥基苯甲醛。本發(fā)明不會發(fā)生誤食誤吞現(xiàn)象、無殘渣、不會污染環(huán)境,特別適合于清潔口腔、消除口腔異味之用。
文檔編號A61P1/02GK1583034SQ20041002271
公開日2005年2月23日 申請日期2004年6月3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04年6月3日
發(fā)明者楊再溥, 王顯志, 劉祥焜, 鄭璇, 董清秀, 胡清錫 申請人:楊再溥, 王顯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