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改進結構后的電動輪椅把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供行動不便的殘障人士使用的輔助輪椅,更具體地說,涉及一種可適用于左、右不同手傷殘人士使用的電動輪椅的把手。
背景技術:
一般殘障人士所使用的輪椅,其結構如臺灣專利第530645號、名稱為“一種用于輪椅的組合式傳動機構”中所揭露的,其包括有一操控單元,該操控單元在一縱向軸桿頂部樞接有一握把,并通過一軸套件,底部一體延伸有一芯桿;一樞接單元,該樞接單元由一固設于軸桿底部的連接架,及一容置于連接架兩側向伸出的限制板間的固定座組成,該連接架的兩限制板各設有供芯桿穿越的芯孔,而底部設有一銜接部;固定座的套環(huán)供一芯套件容置與結合,并將芯桿軸接于芯套件及通過下限制板,而與一連接件連結,且該固定座的環(huán)套側邊設有樞接部;一電池單元,該電池單元在一殼體內容置至少一蓄電池,提供傳動裝置所需的動力,其與樞接部連接與固定;一傳動裝置,該傳動裝置由一電動馬達與一輸出單元相結合,并將輸出單元與銜接部連接,形成連動,而側向伸出一輸出軸,并與一主動輪樞接;通過將輪椅所欲安裝傳動機構的前車輪拆除,分別將軸套件及樞接部搭接并鎖固于輪椅上、下方的支架上,使電池單元定位于輪椅的座椅下方,當啟動控制開關,即可令主動輪上/逆向旋轉,以帶動輪椅前/后位移,另將握把轉動可令底部的從動輪相對轉動而轉向。
由上述結構可以知道,雖然該傳統(tǒng)的輪椅具有幫助殘障使用者得以行駛時達到利用把手來操作轉向的目的,但還存在下列缺點1.該傳統(tǒng)輪椅的傳動機構組由于設于右前輪的旁側,以利殘障使用者使用右手來操作轉向,當使用者的右手為殘缺受傷,則無法使用右手來操作時,則須拆卸左輪來對調輪椅的傳動機構組,因此于使用時需事先與廠商訂購制作,以便適用于左手或右手。
2.該傳統(tǒng)輪椅的傳動機構由于組設于右前輪的旁側,傳動機構偏向一側,使其輪組需承受轉動時所附加的扭力,因此輪組的損壞速度快。
3.上述輪椅的傳動機構偏向一側,使輪椅轉向時的輪軸轉距大,因此于行駛小轉彎時易造成殘障使用者操作不易的缺失。
由此可見,一般眾所周知的輪椅,因使用者的不同需求,皆有不盡理想之處。因此,如何改善電動輪椅操作上的缺失,及針對上述缺失來設計可發(fā)揮輪椅的實質效益,是本實用新型中的創(chuàng)作者所欲解決的課題所在。
發(fā)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中電動輪椅把手的主要目的在于解決現有輪椅把所存在上述問題。
本實用新型中的電動輪椅把手組設于電動輪椅的前輪旁側,其主要包含有把手部、主傳動部、第一、第二、第三從動部及一定位轉向裝置,其中把手部包括有可供使用者握持操縱轉向的握把,其接設有一設有主傳動部的縱向軸桿,該縱向軸桿與一連桿樞設;該主傳動部置于所述連桿內,包括有一傳動輪,該傳統(tǒng)動輪通過第一傳動帶與第一從動部連結,而連桿與一定位桿樞接,且于樞接處設置有定位轉向裝置;該第一從動部為一軸桿,且于軸桿的兩端設有上、下傳動輪,上傳動輪接設于主傳動部,而下傳動輪接設于第二從動部;該第二從動部置于定位桿與橫向連桿的接合處,主要分為連結傳動輪及帶動輪組,所述帶動輪組通過連結傳動輪與所述第一從動部的下傳動輪連結;該第三從動部設于橫向連桿的另一端,主要為一縱向軸桿,并于縱向軸桿上設有傳動輪,該傳動輪通過第二傳動帶與第二從動部的帶動輪連結,同時在縱向軸桿下接設有輪組;該定位轉向裝置主要設于連桿一端的作動轉決限位槽對應定位桿承座的穿孔內,包括有一具有螺紋段的鎖設桿,該鎖設桿套設有兩彈性組件及滑塊,且位于定位桿承座具有抵掣環(huán)的穿孔內,其一彈性組件與另一彈性組件及滑塊分別位于抵掣環(huán)的左右兩側,且鎖設桿對應螺設于連桿作動轉塊限位槽的螺紋段中。
另外,所述主傳動部、第一、第二、第三從動部中的傳動輪為鏈輪、齒輪或皮帶輪,而其所對應的第一、第二傳動帶為根據傳動輪變化而變化的鏈條或皮帶。
本實用新型中的電動輪椅把手主要通過在把手部的縱向軸桿上設置一主傳動部,由主傳動部連結傳動第一、第二、第三從動部,使車輪組及把手部位于輪椅使用者的正前方,從而無論左、右手不便的殘障人士都可輕易操縱達到轉動方向的效果。
另外,本實用新型中的電動輪椅把手通過在第一從動部連結主傳動部連桿處設置一定位轉向裝置,達到使用者方便出入輪椅及適當限位保護的目的。
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中具體實施例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中把手組裝于輪椅時的立體外觀示意圖;圖2是本實用新型中把手的立體外觀示意圖;圖3是本實用新型中把手組合后的剖視示意圖;圖4是本實用新型中把手的局部放大剖視示意圖;圖5是本實用新型中定位轉向裝置的剖視圖(一);
圖6是本實用新型中定位轉向裝置的剖視圖(二);圖7是本實用新型中把手轉動示意圖;圖8是本實用新型中組裝于輪椅后的轉動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至圖3所示,本實用新型中改進結構后電動輪椅的把手組設于電動輪椅的前輪旁側,主要包含有把手部1、主傳動部2、第一、第二、第三從動部3、4、5及一定位轉向裝置6,其中把手部1包括有可供使用者握持操縱轉向的握把,該握把接設有一設有主傳動部2的縱向軸桿21,該縱向軸桿21與一連桿20樞設;主傳動部2置于連桿20內,包括有一傳動輪22,該傳動輪22通過第一傳動帶7與第一從動部3連結,而連桿20與一定位桿30樞接,且于樞接處設有一定位轉向裝置6;該第一從動部3為一軸桿31,于軸桿31兩端設有上、下傳動輪32、33,上傳動輪32接設于主傳動部2,而下傳動輪33接設于第二從動部4;第二從動部4置設于定位桿30與橫向連桿40的接合處,主要分為連結傳動輪41及帶動輪組42,由第一從動部3的下傳動輪33帶動連結傳動輪41而使帶動輪組42運轉;該第三從動部5設于橫向連桿40的另一端,主要包括有一縱向軸桿51,于縱向軸桿51上設有傳動輪52,藉第二傳動帶8傳達帶動第三從動部5及縱向軸桿51下所接設的輪組53轉向;如圖4至圖6所示,定位轉向裝置6主要設于連桿20一端的作動轉塊23限位槽231對應定位桿30承座34的穿孔341內,包括有一具有螺紋段611的鎖設桿61,并套設有兩彈性組件62、63及滑塊64,且定位于定位桿30承座34具有抵掣環(huán)342的穿孔341內,其一彈性組件62與另一彈性組件63及滑塊64分別位于左右兩側,該鎖設桿61對應螺設于連桿30作動轉塊23限位槽231的螺紋段232中。
其中主傳動部2、第一、第二、第三從動部3、4、5中的傳動輪為鏈輪、齒輪或皮帶輪,而其所對應的第一、第二傳動帶7、8為根據傳動輪變化而變化的鏈條或皮帶。
當本實用新型中的把手組裝于輪椅時,把手部1位于使用者的前方中央處,藉由使用者轉動把手處使縱向軸桿21上的主傳動部2帶動第一傳動帶7而使第一從動部3的上、下傳動輪32、33轉動,而此時第一從動部3的下傳動輪33使第二從動部4的連結傳動輪41及帶動輪組42連動,該帶動輪組42繼而藉第二傳動帶8使第三從動部5的傳動輪52及縱向軸桿51轉動,進而使縱向軸桿51下的輪組53得以轉向,如圖3所示。
如圖5至圖8所示,當使用者欲出入輪椅時,須將定位轉向裝置6中鎖設桿61的螺紋段611旋轉退出作動轉塊23限位槽231的螺紋段232,藉由彈性組件62的彈力將滑塊64及鎖設桿61脫離作動轉塊23的限位槽231,進而使作動轉塊23轉動,將連桿20及把手部1依圓周旋轉而移動,使鎖設桿61對應另一限位槽231而螺設(該作動轉塊中兩限位槽的設置角度為不妨礙人體出入輪椅的適當角度);藉此,當把手部1于使用者的前方時,有限位及保護使用者行駛時的安全,而于旋轉移動后則方便使用者出入。
由上述可知,本實用新型中改進把手結構后的電動輪椅,具有下列優(yōu)點1.本實用新型中的輪椅把手部借由連桿的設置而組設于使用者的前方中央處,可供任一手(左手或右手)殘障的使用者使用。
2.本實周新型除把手部位于使用者的前方中央處外,輪組也同樣位于兩前輪的中央處,于使用操作轉向時,其左右所承受的施力均等,沒有造成轉向傾斜及輪組磨損的不當。
3.本實用新型由于將輪組設在兩前輪的中央處,使輪椅轉向的輪軸轉距小,有利于殘障使用者行駛小的轉彎。
4.本實用新型藉定位轉向裝置的設計,使把手部位于使用者的前方時,有限位及保護使用者行駛時的安全,而于旋轉移動后可方便使用者出入。
另外,上述僅對本實用新型中的較佳實施例作了說明,但并不能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因作為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對其作出相應的修改與修飾是可以的,因此,凡是依據本實用新型的設計精神而作出的等效變化或修飾,均應認為落入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1.一種改進結構后的電動輪椅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組設于電動輪椅的前輪旁側,主要包含有把手部、主傳動部、第一、第二、第三從動部及一定位轉向裝置,其中把手部包括有可供使用者握持操縱轉向的握把,其接設有一設有主傳動部的縱向軸桿,該縱向軸桿與一連桿樞設;該主傳動部置于所述連桿內,包括有一傳動輪,該傳統(tǒng)動輪通過第一傳動帶與第一從動部連結,而連桿與一定位桿樞接,且于樞接處設置有定位轉向裝置;該第一從動部為一軸桿,且于軸桿的兩端設有上、下傳動輪,上傳動輪接設于主傳動部,而下傳動輪接設于第二從動部;該第二從動部置于定位桿與橫向連桿的接合處,主要分為連結傳動輪及帶動輪組,所述帶動輪組通過連結傳動輪與所述第一從動部的下傳動輪連結;該第三從動部設于橫向連桿的另一端,主要為一縱向軸桿,并于縱向軸桿上設有傳動輪,該傳動輪通過第二傳動帶與第二從動部的帶動輪連結,同時在縱向軸桿下接設有輪組;該定位轉向裝置主要設于連桿一端的作動轉塊限位槽對應定位桿承座的穿孔內,包括有一具有螺紋段的鎖設桿,該鎖設桿套設有兩彈性組件及滑塊,且位于定位桿承座具有抵掣環(huán)的穿孔內,其一彈性組件與另一彈性組件及滑塊分別位于抵掣環(huán)的左右兩側,且鎖設桿對應螺設于連桿作動轉塊限位槽的螺紋段中。
2.根據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電動輪椅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傳動部、第一、第二、第三從動部中的傳動輪為鏈輪、齒輪或皮帶輪,而其所對應的第一、第二傳動帶為根據傳動輪變化而變化的鏈條或皮帶。
3.根據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電動輪椅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部與連桿之間設置所述可依圓周旋轉而移動的定位轉向裝置。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改進結構后的電動輪椅把手,其主要是在把手部的縱向軸桿上設置一主傳動部,由主傳動部連結傳動第一、第二、第三從動部,使車輪組及把手部位于輪椅使用者的正前方,從而無論左、右手不便的殘障人士都可輕易操縱,達到轉動方向的效果;又在第一從動部連結主傳動部的連桿處設有一定性轉向裝置,達到使用者方便出入輪椅的目的。
文檔編號A61G5/10GK2647285SQ0326693
公開日2004年10月13日 申請日期2003年7月9日 優(yōu)先權日2003年7月9日
發(fā)明者蔡木章 申請人:蔡木章